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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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监理单位
检测类别
联络人
联络电话
检测日期
序号
消防设施
设计
安装
委托检测
检测依据
1
消防供配电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A503-
2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消火栓给水系统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
防排烟系统
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气体灭火系统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水喷雾灭火系统
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
泡沫灭火系统
9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1995
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1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
11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
1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修订)GB50193-1993
13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消防通讯
14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防火分隔
1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
消防电梯
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1997
17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331067—
18
检测范围
检测人员
检测设备
感烟探测器试验装置
照度计
温度计
感温探测器试验装置
声级计
湿度计
消火栓系统试水检测装置
微压计
风速仪
水喷淋系统试水检测装置
万用表
秒表
垂直度测定仪
坡度计
流量计
卷尺(50m)
卷尺(5m)
检测结论及关键事项说明:
受(委托单位)委托,本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见本汇报第1页“检测依据”)相关条款,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工程名称)(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消防通讯、防火分隔、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进行了检验测试。
经检测,结果判定以下:
1、检测合格,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检测不合格;
)
2、消防设施运行中存在以下问题:
□主控项目:
□通常项目
以下空白
备注:
/
检测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检测专用章
年月日
检测概述
抽检位置:
综合判定:
检测项目
技术要求
检测结果
结论
消防配电
1.消防用电设备应采取专用供电回路。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3.消防配电设备、线路应有显著标志。
4.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
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明敷时必需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外有防火保护。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取火灾报警控制器专用蓄电池电源或集中设置蓄电池电源。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保护开关不应采取直接动作切断电路漏电保护开关。
7.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应有显著永久性标志,应直接和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插头,控制器和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8.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控制功效和转换功效应符合要求。
自备
发电机组
1.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开启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二类高层自备发电机组当采取自动开启有困难时,可采取手动开启装置。
2.发电机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
3.机房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4.储油箱内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运行3-8h用量,油位显示应正常,燃油标号应正确。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实际数量
抽检数量
集中报警器
感烟探测器
区域报警器
感温探测器
联动控制器
手动报警按钮
楼层控制器
红外探测器
联动控制对象:
火灾探测器
1.点型感烟探测器在试验烟气作用下,输出火警信号,报警确定灯亮,并在手动复位前给予保持。
2.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当对射光束减光值达成1.0—10dB时,应在30s内输出火警信号,并开启报警确定灯。
3.线型感温探测器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4.点型感温探测器在试验热源作用下,输出火警信号,开启报警确定灯,并在手动复位前给予保持。
5.点型探测器在探测区域内每间最少一只,保护面积和半径符合要求。
6.底座安装应固定牢靠,和导线连接必需可靠压接或焊接。
7.点型探测器在宽度≤3m内走道易居中部署,间距≤15m(烟)/10m(温),距端墙≤7.5m(烟)/5.0m(温)。
8.点型探测器距墙壁、梁边及遮挡物≥0.5m。
9.点型探测器距空调送风口最近边水平距离≥1.5m。
10.点型探测器距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水平距离≥0.5m。
11.点型探测器确实定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关键入口方向。
12.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光束轴线至顶棚垂直距离0.3-1.0m,距地高度≤20m。
13.相邻两束红外光束水平距离≤14m,到侧墙水平距离0.5-7m,探测器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距离≤100m。
14.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取接触式部署;
在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过热点周围。
15.敷设在顶棚下方线型差温探测器距顶棚宜为0.1m,相邻探测器间距≤5m,至墙壁1-1.5m。
手动
报警按钮
1.每个防火分区最少设置一个设在显著和便于操作部位;
防火分区内任一位置到手报按钮距离≤30m。
2.安装在墙上时底边距地宜1.3-1.5m,有显著标志。
3.应安装牢靠,不应倾斜。
4.被触发时应输出火警信号,开启报警确定灯;
应能手动复位。
消防
控制室
1.附设在建筑物内时应设直通室外安全出口。
2.室内严禁和其无关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报警控制器设置
1.设备安装牢靠,操作维修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墙上安装时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盘前操作距离:
单列时不应小于1.5m;
双列时不应小于2m;
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0m。
2.配线规范,线号清楚。
报警控制器功能
1.有自检、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火警优先及报警记忆功效。
2.有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效,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状态。
3.备用直流电源供电时应有断路故障报警、火灾优先、二次报警功效。
火灾显示盘
1.能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报警部位。
2.有消音、复位功效,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信号。
对消火栓
给水系统
控制功效
1.控制消火栓泵启、停。
2.显示消火栓泵工作、故障状态。
3.显示启泵按钮位置。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控制喷淋泵启、停。
2.显示消防水泵工作、故障状态。
3.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工作状态。
控制设备对
管网气体
灭火系统
1.显示系统手动、自动工作状态
2.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有对应声、光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
3.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相关部位防火阀
4.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状态
对常开
防火门
1.门任一侧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
对防火卷帘控制功效
1.疏散通道上卷帘在感烟探测器报警后降到距地1.8m,感温探测器报警后降到底。
2.作防火分隔用卷帘在火警后迫降到底。
3.探测器报警信号及卷帘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火灾报警后对防排烟设施控制功效
1.停止相关部位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2.开启相关部位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3.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火灾确定后联动控制
功能
1.控制相关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系统。
2.切断相关部位非消防电源,并接通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3.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室内消火栓
消防水泵
室外消火栓
稳压泵
直接启泵按钮
气压水罐
水泵结合器
消防炮
消防水源
1.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
2.应确保用水可靠性,有补水方法。
3.消防水池有效容量≥m3,
其中消火栓用水≥m3。
4.消防水箱有效容量≥m3。
5.适用水池或水箱有确保消防用水方法。
水泵性能
1.主泵流量≥m3/h,扬程≥m。
2.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水泵房
1.消防水泵房出口应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
2.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2条出水管直接和环状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它出水管应仍能经过全部用水量。
3.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试验和检验用压力表和DN65放水阀门。
4.当存在超压可能时,出水管上应设置防超压设施。
5.消防水泵应和动力机械直接连接。
6.消防水泵应确保在火警后30s内开启,
7.控制柜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8.消防控制中心手动启、停消防水泵,水泵应能正常启、停。
9.主泵不能正常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开启备用泵。
10.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并应在吸水管上设置检修阀门。
稳压系统
1.消防水箱设置高度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静压要求时,需设置增压设施,应设置增压泵。
2.增(稳)压泵启停运行应正常,启泵和停泵压力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应正常,当消防主泵开启时,泵应停止运行。
水泵接合器
1.数量按每只流量10-15L/s计算确定,竖向分区供水时应分设。
2.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靠近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宜为15-40m。
3.设置地点应设置对应永久性固定标志。
4.宜采取地上式,地下式时应有显著标志。
1.室外消火栓数量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用水量应按为10-15L/s计算。
2.应沿道路设置,间距≤120m。
3.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0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0m。
4.宜采取地上式,应有1个DN150或DN100和2个DN65栓口。
5.地下式时应有显著标志,应有DN100和DN65栓口各1个。
1.应设在位置显著且易于操作部位,有显著标志。
2.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
3.设有室内消火栓建筑平屋顶,宜设试验和检验用消火栓(高层带压力表)。
4.同一建筑应采取统一规格消火栓、水枪、水带,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25m,水枪喷嘴口径≥19mm。
5.消火栓箱组件应齐全,箱门应开关灵活,开度应符合要求。
6.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和设置消火栓墙面成90°
角;
栓口和消火栓箱内边缘距离不应影响消防水带连接。
7.消火栓间距≤30m/50m,部署应确保同层任何部位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抵达。
8.充实水柱长度≥7m/10m/13m。
9.栓口静水压≤1.0MPa,大于时应采取分区给水。
10.栓口出水压>0.5MPa时应采取减压方法。
11.高层建筑最不利点静水压≥0.07MPa/0.15MPa。
消防炮
1.控制阀应启闭灵活;
回转和仰俯操作应灵活,操作角度应符合设定值,定位机构应可靠。
2.室内消防炮部署数量不应少于两门,其部署高度应确保消防炮射流不受上部建筑构件影响,并应能使两门水炮水射流同时抵达被保护区域任一部位。
3.室外消防炮部署应能使消防炮射流完全覆盖被保护场所及被保护物,且应满足灭火强度及冷却强度要求。
4.触发启泵按钮时消防水泵应开启,出水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网
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部署成环状。
2.向环状管网输水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
3.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直径≥DN100。
4.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消防泵时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5.消防竖管直径≥DN100,并应有法兰。
6.阀门应保持常开并应有显著启闭标志或信号。
启泵按钮
1.临时高压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泵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2.被触发时,应直接开启消防泵,同时确定灯显示。
喷头
喷淋泵
水流指示器
报警阀
雨淋阀
压力开关
末端试水装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消防水池有效容量≥m3,其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m3。
4.消防水箱有效容量≥6m3/12m3/18m3。
2.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2条出水管直接和环状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其它出水管应仍能经过全部用水量。
6.开启消防水泵时,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
10.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引水方法
11.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并应在吸水管上设控制阀(用蝶阀时应有可靠锁定装置)。
1.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建筑,应设气压供水设备,其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10min用水量。
2.增(稳)压泵启停运行应正常,启泵和停泵压力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3.设置处应有对应永久性固定标志,并有分区标志。
报警阀组
1.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标志,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
2.应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地点,距地高宜1.2m。
3.安装报警阀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4.压力表、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察或操作位置。
5.压力开关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管道上。
6.连接报警阀进出口控制阀应采取信号阀。
当不采取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锁具。
7.湿式和预作用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喷头数宜≤800只。
8.报警阀和控制阀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
9.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控设备反馈信号。
10.雨淋阀组电磁阀启闭及反馈信号灵敏可靠。
水力警铃
1.应设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周围外墙上,应有检修、测试用阀门。
2.距警铃3m处警铃声强≥70dB。
1.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置。
2.应使电器元件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动作方向和水流一致。
3.入口前设控制阀时应采取信号阀。
4.水流指示器开启和复位应灵敏可靠,并同时反馈信号。
末端试水装置及
试水阀
1.每个报警阀组控制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试水阀。
2.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排水设施。
3.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及试水接头组成。
4.试水装置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方法排入排水管。
系统管网
1.报警阀后管路上不应安装其它用水设施。
2.管径≥100mm管道应分段使用方法兰或沟槽式连接。
3.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连接管管径应≥25mm。
4.水箱出水管应设止回阀,并和报警阀前管道连接,DN≥80/100mm。
5.每根配水支管控制喷头≤8/6只。
6.配水管道工作压力应≤1.2MPa。
7.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后,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8.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1.喷头型号、规格、使用场所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同一隔间内应采取相同热敏性能一致喷头。
3.标准喷头最大间距4.5/4.0/3.6/3.0m。
4.标准喷头和端墙最大间距2.2/1.8/1.7/1.5m。
5.边墙型最大间距和单排保护跨度为3.6/3.0m溅水盘距顶板10-15cm,距背墙5-10cm。
6.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溅水盘和顶板间距7.5-15cm。
7.在梁或其它障碍物底面下方安装时其溅水盘和顶板等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8.在梁或宽度<1.2m通风管道、排管、桥架等腹面上方安装时其溅水盘和腹面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9.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宽度>1.2m时,增设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10.喷头和障碍物间距应不影响喷水效果。
11.装设通透性吊顶场所应部署在顶板下。
12.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应垂直斜面安装。
模拟灭火
功效试验
1.湿式系统:
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立即开启;
带延迟器水力警铃应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消防水泵开启,消控室有三者信号显示。
2.预作用、雨淋和自动控制水幕系统:
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报警主机应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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