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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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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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研究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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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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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字):
导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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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
摘要
在我国证券市场和产业市场中,私募基金已经逐渐崛起,并占据大部分份额。
在私募基金日新月异的变革中,私募基金组织结构成为制约私募基金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文以我国合法私募基金组织结构为研究对象。
在介绍了我国私募基金概况、运营主体、组织形式和主要风险的基础上,以我国存在的私募基金实例作为分析对象,通过对比美国同类公司,实证分析了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现存问题;并利用博弈论从理论上论证了解决我国私募基金治理结构的合理性。
最后,结合私募基金经营主体的决策流程,设计出保证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单一投资渠道私募基金内部组织结构及相关制度。
本文的研究成果,对合法私募基金完善组织结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我国广大尚未走入正轨的中小型私募基金及早完成由依赖个人到依托成熟组织结构的转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
私募基金,组织结构,博弈论
Abstract
InChina'ssecuritiesmarketandindustrymarket,privateplacementfundshasbeengraduallyrising,andthelion'sshare.Rapidchangesintheprivateplacementfund,theorganizationstructureofprivateplacementfundtobecomeamajorconstrainingfactorinthedevelopmentofprivateplacementfund.Inthispaper,theorganizationstructureofChina'slawfulprivateplacementfundisforthestudy.BassonintroducingtheoverviewofChina'sprivateplacementfund,themainoperatingbody,formsoforganizationandthemajorrisksofChina'sprivateplacementfund.Considerprivateplacementfundofexistenceasananalysisobjectinstance,bycomparingtheUnitedStatesofsimilarcompanies,empiricalanalysisexistingproblemsintheorganizationstructureofChina'sprivateplacementfund.AndusinggametheoryprovestheexistenceofChina'slawfulprivateplacementfundstructureofthemainpracticalsignificance.Finally,thecombinationofprivateplacementfundmanagemententitiesindecision-makingprocesstodesignasingleprivateplacementinvestmentchannelsfortheorganizationstructureandrelatedsystems.
Thisstudyresultsnotonlyhasimportantpracticalsignificancetoimprovetheorganizationstructureofthelegitimateprivateplacementfund,butalsohasimportantreferencevalueforthatnotyetenteredontherighttrackforthevastnumberofsmallandmediumsizedprivateplacementfund,whichwouldearliercompletetheshiftfromrelyingontheindividualtodependentchangesintheorganizationstructure.
Keywords:
privateplacementfund,organizationstructure,GameTheory
目录
第1章绪论1
1.1论文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1
1.1.1论文研究背景1
1.1.2论文研究目的及意义2
1.2国内外研究现状3
1.2.1国内研究现状3
1.2.2国外研究现状4
1.2.3综述5
1.3论文研究思路6
1.3.1主要内容6
1.3.2本文研究假设6
1.3.3本文逻辑结构7
1.3.4研究方法7
1.4论文创新之处7
第2章相关基础理论10
2.1公司治理理论概述10
2.2组织理论概述11
2.3博弈论概述13
2.4本章小结14
第3章我国私募基金概述16
3.1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分布概况16
3.2私募基金经营主体17
3.2.1我国私募基金合法主体17
3.2.2我国私募基金尚未合法化主体19
3.2.3国外私募证券基金经营主体20
3.3私募基金组织形式21
3.3.1信托制私募基金21
3.3.2公司制私募基金22
3.3.3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23
3.4私募基金风险24
3.4.1私募基金一般风险24
3.4.2我国私募基金特有风险25
3.5本章小结27
第4章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分析28
4.1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概述28
4.1.1我国信托制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现状28
4.1.2JZ公司29
4.1.3依托期货经纪公司的集合理财工作室——PT工作室31
4.1.4信托制私募实例总结32
4.1.5公司制及有限合伙制私募组织结构现状33
4.2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33
4.3国外私募基金组织结构对比分析34
4.3.1美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概况34
4.3.2高盛实例介绍35
4.3.3美国投资银行——高盛实例分析37
4.3.4高盛组织结构的启示38
4.4本章小结38
第5章我国私募基金治理结构分析39
5.1私募基金相关方博弈模型39
5.2私募基金相关方博弈均衡分析40
5.2.1无信托机构博弈均衡40
5.2.2信托机构介入后博弈均衡42
5.3私募基金治理结构博弈论分析结论44
5.4本章小结45
第6章我国私募基金内部组织结构设计46
6.1私募基金内部组织结构设计制度准备47
6.1.1私募基金组织结构外围制度条件47
6.1.2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的内部激励机制47
6.2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结构设计48
6.2.1私募基金核心职能分析48
6.2.2私募基金组织结构安排48
6.2.3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的职能设计50
6.3私募基金组织结构有效运行的其他机制52
6.3.1研发部与风险控制部的交流机制52
6.3.2研发部与决策委员会交流机制53
6.4基于私募基金规模的组织结构调整53
6.5本章小结54
结论55
参考文献56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58
致谢59
附录60
第1章绪论
1.1论文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论文研究背景
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的投资者资金,或者从事股票、期货、债券、外汇、货币等金融工具投资,或者从事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
投资基金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与公募基金通过公开面向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同,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对象发布信息募集资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根据私募基金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区分为私募权益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
权益私募以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为代表,而私募证券基金则以投资商品期货、指数期货、股票、债券和外汇等有价证券的对冲基金为代表。
我国自发展市场经济以来,私募权益投资基金逐渐活跃,现已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市场。
一方面,中国机构投资者和富有阶层的闲置资本积聚已具规模,追求更高盈利的动机趋强;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有企业对非国有资本投资控股的开放,为私募权益基金提供了大量的项目资源。
自2006年中国批准在天津设立总额为200亿元人民币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以来,中国股权投资基金获得了迅速的发展。
目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和备案的基金总规模已接近2000亿元人民币,由地方政府审批、备案的基金更是远远超过上述数字。
中国私募证券基金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证券市场不可忽视的机构投资者。
据深圳金融顾问协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中国证券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1000亿元人民币。
其中,私募证券基金达3800多家,私募证券基金的管理规模达到6000亿元,约占到全国市场规模的50%。
随着中国金融投资产品的不断完善和证券市场改革的逐渐深入,尤其是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推出,私募基金仍将会延续证券市场重要投资者的角色。
私募基金在具有公募基金结构上无可比拟优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处在发展期的私募基金存在着过于依靠基金经理个人、基金内部管理缺少借鉴、投资随意性大等缺点。
一些私募基金在经历辉煌不久之后,便由于基金经理个人决策失误而退出市场;另一些私募基金则因为找寻不到有效内部管理方法而事倍功半;还有一些私募基金由于迷失于多个投资领域,不能坚守在自己擅长的投资领域,导致竞争力逐渐丧失。
对中国来说,私募基金是伴随资本市场发展而形成于市场规划之外,为满足特定投资需求而产生的类机构投资者,长期游走在法律和政策规范之外的灰色地带。
直到2004年2月,深圳赤子之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国投、国泰君安合作,推出“深国投赤子之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标志着信托型私募基金正式获得合法的身份,走向阳光化运作。
而在2006年底,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则开启了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的先河。
至此,私募基金的部分主体拥有了合法身份。
总体来看,获得合法身份的私募基金大多历史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但在总体私募基金中的比例不高。
鉴于私募基金拥有合法身份的时间短暂,国内学者对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实证研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失,可供参考的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研究成果十分短缺,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制约私募基金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
另一方面,这部分规模庞大的基金缺少监管,一旦风险失控,将会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强烈冲击。
因此,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的研究已是迫在眉睫。
1.1.2论文研究目的及意义
国内外学者为私募基金存在的意义、形式、以及相关法律规制已经作了大量深入研究。
为此,本文以阳光化私募基金,即拥有合法身份的私募基金为研究对象。
本文概括介绍当前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状况;并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实例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国现有私募基金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博弈论来分析私募基金治理结构中三个主要相关者——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机构,从而确定三者的角色和基于各自利益的最优行为选择;进而对三者最优行为选择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最后,结合私募基金的内部运作特点,依托其内部决策流程设计了保证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内部组织结构;以及与私募基金投资策略和渠道的拓展相对应的组织结构。
本文关于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的研究,从理论上指出了组织结构对私募基金发展的影响;从实践上提出了更有益于私募基金发展的组织结构。
同时本文为当前我国私募基金管理者克服已有问题提供了实践参考,为私募基金的不断扩张提供强化内部管理的决策支持。
本文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将有助于私募基金行业增强风险承受能力,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对抵御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也有一定作用。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私募基金是伴随着证券金融业的发展而出现并发展起来的,而证券金融业在国内和国际上存在的形式不同,发展阶段各异,因此,国内和国外针对私募基金的研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
近些年国内学者依托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环境对私募基金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而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模式和法律规制大多起源于美国。
美国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同时拥有世界上绝大部分的私募基金,因此,国外私募基金现状将主要以美国为参考对象。
1.2.1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私募基金是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并成长起来的一类投资者。
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研究已有多年,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各方学者对它的认定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曹风岐认为,私募基金应该是指那些“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备案、具有特定募集对象和特定投资领域的基金”。
但“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不等于私募基金[1]。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直到2004年2月“深国投赤子之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推出和2006年底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才算具有真正的私募基金。
夏斌指出“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2]。
朱少平表示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对私募基金已形成九点共识:
(1)私募基金必须由机构发起设立,私人要设立投资基金必须先设立公司;
(2)私募基金的募集基金范围,个人资金的下限是20万元,机构资金的下限是100万元,投资者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3)私募基金募集资金时不能做广告,但允许在公司门口做招牌,在公司自己的网站上做介绍;(4)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为契约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三种;(5)在确定基金与投资者关系上要有合同或公司章程,监管部门要对合同或章程进行严格审查;(6)私募金有两个环节需要审批,一是基金公司的设立,二是基金的设立;(7)私募基金投资于基金名称有证券基金、产业基金、风险基金三大类,指定对象的资金不能低于其资本金80%;(8)私募基金要定期向其投资者披露信息;(9)私募基金保证其投资者的利益[3]。
樊志刚、赵新杰通过对全球私募基金发展历程、特点以及趋势的分析,提出了私募股权基金将成为中国私募基金存在的重要方式[4]。
龚鹏程、孔玉飞从私募基金的内部法律关系和公司治理理论的角度论证了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治理结构的制度优势及构建原则[5];赵磊认为信托是私募基金运行模式的最佳选择[6]。
毛丹对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公司、契约和有限合伙制进行了利弊分析[7]。
殷占武等人提出投资哲学是私募基金的核心竞争力[8]。
宋永辉运用数学模型分析私募基金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9]。
还有很多学者为私募基金在国内的推广和监管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
近几年,很多硕士研究生也从不同的角度对私募基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厦门大学的王俊勇[10],在《中国私募基金研究》中,系统分析了我国私募基金的概况,并通过对比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私募基金发展态势,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北京交通大学的王晓芬[11],通过我国私募基金存在意义和发展问题的分析,提出了我国私募基金的合法运作思路,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的吴运琦[12],系统分析了三种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优劣,并结合我国现有社会制度文化条件,提出了我国私募基金当前发展适合的组织形式。
暨南大学的王潺[13],对我国信托型私募基金的内部治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1.2.2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是最早对私募基金进行法律规定的国家,其他国家关于私募发行的法律大多是参考美国而制定的。
在美国,根据《投资公司法》的相关条款,将私募基金界定为“可以豁免登记的基金”[14]。
这类基金主要包括:
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投资者俱乐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一些结构性投资工具,最主要的形式是风险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
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包括黑石、凯雷等一些资金规模过百亿美元的私募基金[15]。
而对冲基金的规模相对一般,但数量众多,如美国著名价值投资大师巴菲特设立的哈撒韦公司和索罗斯管理的量子基金都属于对冲基金。
美国的立法相对健全,在《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和各州的《蓝天法》中,对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投资者资格、投资者人数、经理人市场准入、基金募集方式和信息传播方式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正是通过健全的法律,美国对私募基金的运作风险进行了有效的规避和防范[16]。
美国私募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式、契约式和有限合伙制三种。
美国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以有限合伙制为主要组织形式。
公司式私募属于股份制投资公司,契约式私募是一种代理投资制度。
相对于公司型私募,契约式私募基金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合伙公司尤其是有限合伙公司型私募,已逐步成为美国私募基金的主流。
有限合伙制私募的发起人通常为基金管理人,其作为一般合伙人,负责基金的运作,并对合伙基金负无限责任;所有的投资者都是有限合伙人,只对出资部分承担责任。
根据美国的法律,这类私募可以同时享有有限责任制和合伙人制的税收优惠。
由于基金管理人承担无限责任,就对管理合伙人构成了强责任约束,使之真正对运作履行诚信义务[17]。
在美国的私募实践中,有限合伙制取得了极大成功,其他国家也陆续仿效。
在具体研究方面,PaulGompers和JoshLerner研究了美国风险资本有限合伙制协议中的限制条款问题[18]。
RonaldJ.Gilson通过分析美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指出美国风险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历史特殊性,其他国家要仿效美国模式风险资本市场,需要解决创业者、资本和金融中介三个核心问题[19]。
1.2.3综述
国内学者大多以参考比较国外私募基金状态,结合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和私募基金现状,来为中国未来私募基金的市场定位提出法律和政策上的建议。
目前国内的研究内容仍旧是法律环境、经济政策、金融对策等,这些成果都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但整体上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具有一定深度的基于管理学理论和博弈论研究方法的学术研究还比较少。
随着我国合法私募基金的逐步发展,对私募基金管理学上的认识需要逐步增加,必须对私募基金的现有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目前所查找到的资料表明,国内还没有关于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的研究,以私募基金组织结构为主体的管理学研究尚属空白。
国外的相关管理类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与国内社会、文化、法律环境的不同而尚无太大的效仿价值。
1.3论文研究思路
1.3.1主要内容
本文将在研究国内外私募基金定义和存在形式的基础上,分别从私募基金在中国的发展概况、私募基金运营主体、组织形式、主要风险来分析私募基金以及所处环境对其影响,为进一步分析其组织结构奠定基础;然后结合我们已经获得的一些私募基金组织结构实例进行实证和规范研究;继而通过博弈论、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分析私募基金治理结构;最后,结合组织结构设计理论和私募基金投资决策流程,设计有针对性的私募基金内部组织结构。
同时提出与私募基金规模和投资渠道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组织结构演变方案和相关制度建设的建议。
1.3.2本文研究假设
假设1:
鉴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中正在逐步引进国际规范的监管制度和组织结构,因此,我们假设:
我国资本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比如法律、政策等,将以国际规范逐步建立并完善。
假设2:
在我国现有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下,经理主体以合法框架内的长远发展为从业目标,利用社会缺陷及政策、法律等漏洞牟取资本手段的非主流私募基金经理会随“假设1”而萎缩消失。
假设3:
私募基金内部从业人员在经过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测试后进入私募基金组织内部从事工作,且属于满足经济学假设的基于私利的理性人。
1.3.3本文逻辑结构
本论文的结构图如下(见图1.1):
图1.1论文结构图
本文研究的重点为:
私募基金组织结构的实证分析、私募基金治理结构参与方的博弈分析以及我国私募基金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
1.3.4研究方法
本文以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为主,结合对比分析、历史分析的研究方法。
在对现有私募基金概况分析的基础上,突出私募基金依托公司治理结构准则的私募基金相关各方博弈的规范分析和组织结构的实证分析。
通过组织结构设计原则等规范分析方法的应用,对比国内外私募基金生存环境和发展阶段的差别,借鉴美国私募基金的历史演化,设计出我国私募基金更加完善的组织结构,并相应设计出配套的制度。
1.4论文创新之处
1.以私募基金组织结构为研究对象,运用博弈论来研究投资方、基金管理人以及托管方的制约关系,结合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准则,论证了我国现行合法私募基金治理结构的合理性。
2.通过对私募基金的实际调研,结合组织结构设计原则设计出了单一投资渠道的私募基金组织结构,以及相应的制度。
第2章相关基础理论
组织结构研究的目的在于建立适合于组织有效运作的内部结构,使组织参与各方的预期收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就管理学而言,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范畴,而博弈论则是被广泛应用于此领域的研究分析方法。
作为私募基金这个特定领域的组织来说,其相关参与者的动机基本固定,而且是基于共识达成的合作关系,因此,可以通过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的设计来优化参与方的行为。
2.1公司治理理论概述
公司治理是伴随着现代公司制度产生而出现的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直接管理企业的企业家往往只提供部分的投资,外部投资者则提供大量的资本。
随着企业家出资比例的不断下降,外部资本比例的不断上升,企业家逐渐演变为“职业经理人”,专门负责企业的决策和运营,而大量的投资者、股东则远离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即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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