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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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云南昭通高桥发电有限公司
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云南昭通高桥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用车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 保证行车安全,有效降低成本,
规范报销手续,严格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驾管人员,指持有有效的合法驾驶证并
经公司批准认可的公司机动车专兼职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管理职责
(一)安全管理职责
安生部统一行使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部门分别行
使所使用的车辆日常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二)车辆管理职责
经理工作部统一行使公司车辆管理职责,各部门分别行使所
使用的车辆日常管理职责。
(三)车辆的调度职责
经理工作部统一行使公司车辆的调度管理职责,各部门分别
行使所使用的车辆日常调度管理职责。
(四)车辆的修理、保养职责
经理工作部统一行使公司车辆的修理、保养职责,各部门分
-1-
别行使所使用的车辆日常检修、保养职责。
第四条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除须遵守《云南恒安电力工
程有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外,还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车辆及驾
管人员的管理工作。
管理组织机构流程如下:
-2-
第六条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经理工作部是公司车
辆和公司驾驶员的日常管理部门,对公司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对
公司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用车行车、安全
学习、车辆检审、维护及检修管理、驾管人员考核管理等方面组
成。
第七条公司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单位交通安全
工作的领导机构,主任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
职担任,委员由安生部、经理工作部、财务部、等部门第一责任
人组成。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机构流程如下: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
委员(安生部主任)
委员(经理工作部主任) 委员(财务部主任)
办公室
第八条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
监督部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兼任。
第三章车辆管理和调度
第九条公司所有的公务用车统一由经理工作部负责管理,
-3-
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需用车时,按确保应急抢险用车,保证生
产运行用车,优先安排领导用车的原则,由经理工作部统一调度安
排。
第十条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公务外出可单独带车,其他
人员外出原则上不单独派车,特殊情况须经部门领导同意,经理
工作部核实后安排。
第十一条部门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车辆的,必须提前填
写《高桥公司派车单》(见附表 1),经经理工作部同意方可派车。
第十二条使用车辆的部门,如经理工作部因工需调度部门
使用的车辆,部门需服从安排。
第十三条规定范围的界定:
昭通市区至洒渔河各电站,超
出此范围需报经经理工作部同意。
第十四条上述规定范围内用车,由车辆管理部门或使用部
门负责人批准后派车;昭通以外用车,由经理工作部统一派车。
第十五条车辆在昭通市城区、电站(工地)范围内用车,
可不填写派车单,除此之外行车,均需填写《公司派车单》(见附
件 1),否则不予派车。
第十六条一般情况下,只有在接到经理工作部批准的《高
桥公司派车单》后,驾驶员方可按要求出车;紧急情况下,经理
工作部可先安排驾驶员出车,用车完毕三日内由用车人补办相关
手续。
-4-
第十七条驾驶员执行任务时,必须按《高桥公司派车单》
规定的行车路线出车。
途中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派车单位负
责人;用车部门因工作需要更改行车路线,事后须在《高桥公司
派车单》上注明办事内容和行车路线并签字。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停放至公司指定固定停车点。
长途出车驾驶员到达目的地或返回公司后,应及时通知经理工作
部车管负责人,以便安排调派车辆;长途出车驾驶员因特殊情况
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或返回公司的,应及时报告经理工作部车管
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出车后驾驶员应听从带车负责人指挥,带车负责
人在安全上应听取驾驶员的意见。
第二十条兼职驾驶员用车时,应先到经理工作部登记,并
领取准驾车辆钥匙,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将车辆钥匙送归办公室。
除非应急、抢险等紧急情况并经总经理同意外,一般情况下兼职
驾驶员只能规定的区域内驾驶。
第二十一条公务用车须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
未经许可,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用车,否则将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车辆保管人及其他专兼职驾驶员,不得将车辆
交非公司书面认可的人员驾驶,违者后果一律自负。
第二十三条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大小、性质
如何、责任属谁),相关驾驶人员和用车负责人员应及时向经理工
-5-
作部报告,由经理工作部协同有关单位及时调查处理,尽量降低
事故损失,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领导。
禁止自行处理,严禁
缓报或隐瞒不报。
第二十四条专兼职驾驶员由经理工作部负责管理。
第四章车辆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各车辆管理
员负责所管理车辆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申请提出、费用报销,
并逐次填写《车辆管理明细表》(见附表 3)。
按车辆管理分配表执
行(见附表 2) 。
第二十六条无特殊原因,出车前驾驶员应加足油料。
驾驶
员每次出车应节约用油。
第二十七条严禁驾驶员将自己所驾车辆转交他人驾驶或练
习驾驶。
禁止公车私用,一经发现严加处罚。
第二十八条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指
定地点,车钥匙交经理工作部保管。
第二十九条公司车辆的日常保管人(驾驶人员),由经理工
作部负责安排,长期使用车辆保管人由长期使用部门自行安排。
第三十条每辆车均须有专人保管,一人可同时保管多辆车,
一般情况下,车辆保管人应保持相对稳定,同一辆车不宜经常变
换保管人。
-6-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和检审
第三十一条经理工作部统一行使公司车辆的检修、维护、
保养管理职责。
车辆长期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车辆的日常检修、
维护、保养管理职责。
第三十二条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管理:
车辆保管人员负责
所保管车辆的日常检查、简单修理和维护、清洗车辆工作。
第三十三条车辆的定期保养维护管理:
车辆必须按行驶公
里数等相关要求进行规定级别的保养维护,保养维护由各车辆管
理员提出并填写《车辆维护审批单》(见附表 4),经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经理工作部,由经理工作部按相应要求安排
保养维护。
第三十四条车辆临时检修管理:
车辆不论大修小修,均由
各车辆管理员提出并填写,经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
经理工作部,由经理工作部询价对比后安排修理,并填写《车辆
维修审批表》(见附表 5)。
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汇报后进行修理,
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车辆定期检修管理:
由经理工作部委托有资质
的修理厂家定期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根据
检查结果,由检查单位提出检查报告及修理费用,由经理工作部
按规定确定是否进行修理。
第三十六条主要车辆的检修、保养要求在昆明的 4S 店进行,
如特殊情况需在其他地方紧急修理,需报经经理工作部负责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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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第三十七条车辆修理费用情况需报相关负责人,5000 元以
下报经理工作部负责人同意,5000 元以上由经理工作部负责人报
总经理同意。
第三十八条车辆保险和检审管理:
车辆的保险和检审统一
由经理工作部进行办理。
保险及检审到期前一个月,由各车辆管
理员提出,经理工作部统一办理。
第六章车辆管理费用和报销手续
第三十九条安全行车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公司专、兼职驾驶员(电站兼职驾驶员除
外)。
(二)补贴标准:
0.2 元/公里。
(三)补贴范围:
按车辆实际里程,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报销补贴,如在半年
行车周期内发安全事故,将取消安全行车补贴。
第四十条费用报销管理
各项车辆使用费用报销时,驾驶员均需出示《车辆表,每月
一张,由各车辆管理员进行如实填写,每月管理明细表》及派车
单方可报报销。
《车辆管理明细表》一车一表相关费用报完后,由
各车辆管理员将此表交经理工作部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存档。
-8-
第七章驾驶员管理
第四十一条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
公司驾管人员每月 15 日为安全学习日,遇特殊情况顺延,无特殊
情况不得请假。
各电站按以上要求自行安排学习,但必须作会议
记录。
第四十二条专兼职驾驶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交通安全考试,
不及格者必须补考,经补考不及格的,取消兼职驾驶员资格。
第四十三条专职驾驶员管理
一、专职驾驶员对公司车辆的安全状况负直接责任,每周都
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短时间内解决不了
的,应及时报告经理工作部车管负责人。
二、每一名驾驶员出车前,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车
辆需长途使用时,驾驶员应将车辆作全面检查。
发现不良情况时,
须处理正常后方可出车;收车时若发现车况异常,应及时报告经
理工作部车辆管理负责人。
三、驾驶员交接车辆时,应认真查看车辆,并填写《车辆交
接检查表》(见附表 6)。
四、严禁驾驶员酒后、疲劳、带病驾车,如因此发生事故,
驾驶员需承担全部责任。
五、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必须系上安全带,
并按照相应车速规定限速行驶,严禁超速,若因超速引起安全事
-9-
故,驾驶员需承担全部责任。
六、行车途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确
保行车安全。
驾驶员因交通违章或证照不全被罚款的,罚金自理。
七、行车过程中如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行驶;对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送修,严禁带故障行
驶。
八、在用车过程中,驾驶员有权拒绝去与工作无关的地点。
第四十四条兼职驾驶员管理
一、兼职驾驶员的审批
公司实行兼职驾驶员聘用制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
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经理工作部组织初审并考核合格后,报公
司安全委员会批准同意,公司正式发文公布,方可成为兼职驾驶
员。
兼职驾驶员的审批,原则上每年审批一次,已取得兼职驾驶
资格的每两年复审一次。
第四十五条驾驶员完成工作任务,并且全年安全驾驶的,
公司视情况给予奖励,按公司的风险抵押金执行。
第四十六条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原因,造成拘留等,按
照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七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按有关
规定保护现场,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并积极参与
- 10 -
救险,严禁未经交警许可随意移动现场或肇事逃逸。
第四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考核责任者 100 元:
一、驾车行驶中吃东西、穿拖鞋等习惯性违章现象。
二、检查发现有重大隐患不及时消除,日常车容车貌较差。
三、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四、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驾车。
五、开车接听电话、抽烟。
第四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考核责任者 300-500
元:
一、将车辆交非公司专、兼职驾驶员驾驶。
二、发生了机动车事故,但未及时汇报。
第五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考核责任者 1000 元:
一、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并发生责任事故。
二、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三、饮酒、酒醉驾车。
第五十一条驾驶员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
通事故一次,停止驾驶公司车辆,按待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根据造成的直接经
济损失和责任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
- 11 -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于规范公
司车辆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
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用工、员工管理相关
制度对车辆、人员有规定的,一并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经理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表:
一、云南昭通高桥发电有限公司派车单
二、车辆管理明细表
三、公司车辆管理分配表
四、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五、车辆维修审批表
六、车辆交接检查表
- 12 -
派车事由
起止地点
申请部门
申请人员
申请部门
负责人意见
派车部门
派车员(若有)
车辆管理部门
负责人意见
驾驶员姓名
车牌号
搭乘人数
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附表 1:
云南昭通高桥发电有限公司派车单
- 13 -
序号
使用
部门
车牌号
车名
专职管理员
车辆费用报销
车辆管理
负责人
1
经理工作
部
云 C-33888
丰田 4.0
徐崇书
高桥发电公司
臧尔荣
2
云 C-20626
本田(轿)
臧尔荣
3
云 C-49138
森林人
虎荣贵
4
云 C-15830
大全顺
臧尔荣
5
云 C-27949
南京依维柯
臧尔荣
6
财务部
云 A-K9057
帕萨特
徐崇书
7
高桥电站
云 C-16120
小全顺
李贞兴
8
云 C-40356
尼桑皮卡
9
云 C-27932
现代
10
云 C-27930
现代
11
安生部
云 C-20608
丰田 3.0
龙永彪
附表 2:
云南昭通高桥发电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分配表
-1-
附表 3:
车辆使用管理明细表
车辆所属部门:
车牌号码(一车一表):
车辆管理员:
序号起止地点油费
公
升
数
洗车
停车
费
修理
费
保养费 过路费 其他 费用
审核
部门负责人
备注
1至
2至
3至
4至
5至
6至
7至
8至
9至
10至
11至
12至
13至
14至
15至
-2-
序
号
车牌号码
维修、保养
日期
维修、保养
时间(里程)
下次取消、保养
间隔时间(里程)
保养费用(元)
保养地点
经办人
(签字)
车管负责人
(签字)
经理工作部负
责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附表 4: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3-
报修
部门
车辆号
码
驾驶员
车型
保修项目及费用:
驾驶员:
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管理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经理工作部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5:
云南昭通高桥发电公司车辆检修维护审批表
-1-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基 准
良
否
1.车身外观
车身外观是否良好
2.方向盘
1.松紧适度等
2.有无声音和倒挽、太重等情形
3.刹车
1.刹车板踏度适当,刹车灵敏
2.手刹车杆拉长适度,刹车要灵敏
4.轮胎
气压适当,无特别耗损及损伤
5.底盘、弹簧
无损伤
6.引擎
1.排气颜色正常
2.水箱水量适当
3.润滑油尚无须添加
7.火花塞、点火装置
点灭情形良好,无污脏及损伤
8.喇叭、方向灯刷雨器
试用反应正常
9.照后镜(内外)
镜面清晰
10.倒车灯、车牌灯、转弯灯、车牌
无污脏或损伤,受控良好
11.仪表
无不正常反应
12.刹车油杯
1.无积水
2.刹车油清洁
13.本次行驶中发现异状的部位
已采取措施使恢复正常
14.交接时行驶里程表读数
备注:
附表 6:
车辆交接检查表
日期:
年 月 日 车牌号:
交车人:
接车人:
-1-
-1-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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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公务 车辆 驾驶员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