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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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一)、责任书。
1、完成《县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年末对各校的完成情况所得出的结果为依据,其实得分数即为本体系的基础得分(总分为100分)。
责任书年末验收时所得分数低于70分的学校,年末不评优。
煤矿学校、一参场学校降低10分执行。
初评单位:
各科(室、办、所)
(二)、行政管理实效。
2、教育教学。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类课程做到“三开”,根据上级颁发的学校课程开设标准,严格落实,严把课程关、课时关,并科学设计课程总表。
班级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轮流表做到“三表”上墙,无偏差;课程总表、班级课程表、学生课程表要一致,无偏差。
教学秩序正常有序,各种计划、制度齐全,记载详细,每月月末在教导处统一安排下对教学常规进行集中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形成校内通报(包括计划、教案、教研活动、作业批改、上课、听课等)。
校长及其他领导听课数量足、记录细,有评课;所有学校开设校本课程,科学编写教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开展。
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评比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
(各项加分,相同项目不同级别的只取一次最高级别;加分依据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加分时间的界定:
所有证书、奖状、牌匾、文件或通报等均以下发时间为准。
下同)
班级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轮流表未上墙扣3分,有偏差扣1分;课程总表、班级课程表、学生课程表有偏差扣5分。
相关计划、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每月月末教导处未对教学常规进行集中检查或未将检查结果形成校内通报,每少一次扣2分。
每少一次常规教学检查记录扣2分;教师备课流于形式或重复使用旧教案扣5分;学生教材每少一科扣5分,没有校本教材或未开课均扣10分;校领导听课每少一节扣2分,少一节指导性评课扣2分,非考学科听课比例不够扣3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未落实扣10分。
初评部门:
普教科。
3、控辍工作。
学籍管理规范;控辍工作措施得力,辍学率不超标。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有疏漏(如档案丢失、各年度在籍生名册不全等)每发生一次扣5分,学籍变动手续不健全每核实一人次扣0.5分,学籍管理不规范(如学生登记表填写不全、在籍生名册填写不全不及时等,还包括辍学生名册、转学学生名册、降留级名册、休复学名册、死亡名册等填写不全不及时)每有一处扣0.1分。
初中无辍学学生学校加10分;中小学辍学率每超一个百分点扣1分;初中辍学率超过20%(不含20%)以上,年末不评优。
初评部门:
普教科。
4、体卫艺工作。
认真上好体育课、课间操,认真开展大课间活动,坚持开展经常性(每学期至少三次或以上)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每年召开一次体育运动会;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器材利用率;做好学校各年级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加强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监督,做好眼保健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建立学生生理心理健康档案;做好预防流行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体系,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预案和各种记录等,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学生常见病健康检查,参检率达100%;上好艺术课,开展经常性(每学期至少三次或以上)校内外艺术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全校性文艺演出,有各种兴趣活动小组(或文艺社团)并经常开展活动。
在各类体卫艺比赛、竞赛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
未召开体育运动会扣5分,召开运动会但召开运动会的过程材料不完整的,视情况扣3—5分;抽查时能做两操但未做每次扣2分;应开展大课间而未开展每次扣2分;未按时向教育部门上报学校各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扣3分;流行病和传染病的各项防控制度和记录未按要求完善和落实扣3分;校医专业知识不熟练扣3分;发生了流行病和传染病未及时上报、未及时记录每次各扣3分,无防治预案扣2分;未能全员参与常见病健康检查,每少一人扣0.1分,以种种借口阻挠、干扰、妨碍检查人员进行常见病健康检查工作的,每核实一次扣10分;未利用体质健康检测器材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检测的,每核实一次扣10分,抽查中学生对体质健康检测器材不会使用,每有一人次扣0.5分;未能开展经常性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不足三次的扣2分,每次小型体育比赛的过程材料不完整的视情况扣0.5—2分;未建立学生生理心理健康档案扣1分,建立学生生理心理健康档案但未开展心理咨询扣0.5分;未能做到每年举行一次全校性文艺演出扣5分,举行全校性文艺演出,但演出的过程资料不完整的,视情况扣3—5分;未能开展经常性校内外艺术活动,不足三次的扣2分,每次艺术活动的过程材料不完整的视情况扣0.5—2分;未建立各种兴趣小组(或文艺社团)扣2分,建立活动小组不足三个的扣1分,有活动小组但无小组开展活动的过程材料或材料不完整视情况扣0.5—2分。
初评部门:
普教科、进修学校、团委。
5、常规管理。
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管理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种办学记录真实完备;完成档案室建设,档案管理规范、科学;学校工作综合评比效果好;各初中学校要保证进入统招分数线的考生进入一中就读。
迎接上级(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教育业务部门等,其它部门不包括在内,下同)各类检查效果好。
学校工作综合评比(如责任书评比、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勤工俭学评比、护林防火工作评比等)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
迎接上级的各类检查效果好每次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
上级文件有丢失每份扣1分,管理不规范(文件无签发、没存档、没落实、责任无追究、签收无记录等)每处扣0.2分;经过抽查每缺一种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党政工青妇等四个大部类)扣0.5分;办学记录(包括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教代会会议记录、学校奖罚记录、学校考勤记录、校务日记、学校大事记、班级簿等等各种办学记录)每有一种缺失扣3分,办学记录健全但记载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及时、不真实扣2分;无档案室或有室无档案(档案除财务档案外,还包括年度责任书、对乡镇评估、学校督导评估、学科教学、“控辍”、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教师业务或成长档案等,教师业务或成长档案、财务档案等要专门存放。
财务档案自建校以来开始健全,教师业务或成长档案自该教师进校之日起健全,其它档案自2005年开始健全)扣10分,有档案但档案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不科学扣5分(依据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进入统招线的考生每有一名学生未进入一中就读扣1分,排名前20名的考生每有一名学生未进入一中就读扣2分。
迎接上级的各类检查被扣分或被通报批评每有一项国家级扣2分、省级扣1分、市级扣0.5分;直接被否定,国家级扣15分、省级扣10分、市级扣8分。
初评部门:
督导室。
6、校园校舍。
校园校舍管理规范;校园美化绿化符合标准。
在校园校舍建设、美化绿化等方面各种评比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
按《国旗法》的要求应升挂国旗而未升挂每核实一次扣2分;操场有杂物、房顶有石头棍棒、屋顶有漏点、有坏瓦、墙壁倾斜或有裂缝未处理、墙壁有涂抹或破损、门窗有损坏、室内不卫生等每有一处扣0.1分;厕所存在安全隐患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或非砖瓦化一次性扣10分,厕所不卫生、未做到定期消毒杀菌、地面有粪便和积水等每发现一次扣0.1分;矮树墙(树高60cm及其以上、墙长达操场周长的40%及其以上)达不到要求扣5分,无花坛或花池扣5分,学校各种用房(药品室、准备室、仪器室、仓库、厕所、托儿所等除外)的每个窗台未摆放两盆及其以上的植物鲜花每个窗台扣1分。
初评部门:
基建办。
7、安全与稳定。
安全与稳定工作扎实开展,安全设施逐年完善,措施得力,无责任事故和严重违规问题和违法案件。
在学校安全稳定方面各类竞赛、评比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
学校出现安全问题(未构成责任事故)未上报、未处理每核实一次各扣5分,未及时上报、未及时处理每核实一次各扣3分,出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每次扣1分;各种形式安全教育未开展每核实一次扣3分,安全常识知晓率(90%及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对安全检查所提出的整改意见(教育局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通报以及相关部门的反馈等)未落实每核实一次扣2分,未及时落实每核实一次扣1分;中考、高考、体育加试、小升初考试等各种各类考试中出现违规问题每人次扣5分;教师群体罢课事件每发生一次扣10分,发生教师群体罢课事件未上报教育局扣20分;学校每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或严重违规问题和违法案件每次扣10分;教师有乱收费、乱办班行为每有一人次扣10分,未经相关部门允许擅自在校外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辅导(培训)班或家教班每核实一人次扣10分、参与非法班进行教学每核实一人次扣5分。
学校出现各种各类责任事故和严重违规问题、违法案件除正常扣分外,年末不评优。
初评部门:
法规科、普教科、安全办、招生办、师德办。
8、幼教与职教。
国办幼儿园:
发挥示范园作用,积极开展送课下乡活动;做好一日常规工作,各种记录齐全;使用省编教材;安全设施配备齐全,无安全隐患;办好家长学校,相关材料齐全,每年至少开10节课。
乡镇幼儿园:
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每年不低于1000.00元;办园条件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室外至少有2件大型玩具);所用幼儿教材必须是省编的幼儿教材;乡镇中心幼儿园能够满足当地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5%。
乡镇初中:
完成向职业高中输送生源任务,完成教育局下发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向职业高中输送生源每超额完成一个加1分(指纯向职高输送学生,自办职教班不在加分之列)。
在学校幼教与职教方面各类比赛、竞赛、评比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
国办幼儿园:
未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一次性扣2分;各种常规工作记录每少一种扣1分;未使用省编教材每核实一种扣0.5分;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备每缺一件扣0.5分;存在安全隐患每有一处扣1分;家长学校的材料不齐备视具体情况扣0.1至2分,每少一节课扣0.5分。
乡镇幼儿园:
各种常规工作记录每少一种扣1分;未使用省编教材每核实一种扣0.5分;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备每缺一件扣0.5分;存在安全隐患每有一处扣1分;投入低于标准每低百元扣0.2分;大型室外玩具每少(或不能使用)一种扣2分;乡镇学前一年受教育率每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乡镇学校向职业高中输送生源(含自办职教班,以在市职成科建籍为准)每少一人扣0.5分,未完成教育局下发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测评时每低一分扣0.1分。
初评部门:
普教科、职成科。
9、教育科研。
各级课题全面实施;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撰写论文。
在教育科研方面各类评比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
各级课题全面实施必备材料: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和总结、课题组(指每个课题)课题实施(或叫课题研究)阶段计划和阶段总结(每学期为一个阶段),以上每少一份材料扣1分;撰写论文,在国家级教育刊物(只包括《人民教育》、《中国教育学刊》等两种)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4分,在省级教育刊物(只包括《吉林教育》、《现代教育科学》、《中小学教师》、《吉林教育学院学报》、《新教育》等五种)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2分,在市级教育刊物(只包括《教育》、《教育简报》两种)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分,只获得《论文证书》者得分减半(同一篇论文既发表又获证书的只加论文分,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等级)。
注:
论文加分只加发表在上述刊物中的论文,发表在其它刊物的论文不在加分之列。
每缺少一种过程性资料扣1分。
初评部门:
教科所
(三)、教师队伍建设
10、班子建设。
校长负责制有效运行,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并能认真履行,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健全;实行校务公开;学校领导干部胜任本职工作,为教育教学、为人民群众服务质量高,90%(含90%)以上师生满意。
学校集体或领导干部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关于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文章,国家、省、市分别加4、2、1分(必须是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其它结集出版、有刊号但不是公开出版发行、在邮政部门不能公开征订的不包括在内);在班子建设方面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下同),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学校被命名或挂牌,每有一次国家、省、市、县分别加8、6、4、2分。
师生对校长、领导班子的满意率每低标准一个百分点各扣0.5分。
初评部门:
党办。
11、师德建设。
按照师德建设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按要求认真、及时并创新开展各项活动,各种档案、过程性材料齐全。
积极上报师德建设活动信息。
严格履行职业职责,健全师德考核运行机制,学年末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并与教师年度考核结果综合运用。
90%(含90%)以上学生和家长对师德满意。
在师德建设方面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下同),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在师德建设各种评比、竞赛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师德建设活动形式创新,突出特色,所报送信息被“师德”网站采用,每条加0.5分,在各级电视台进行报道,省、市、县分别加6、4、2分;学校集体或领导、教师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师德论文或经验文章,国家、省、市级分别加4、2、1分。
(论文、经验文章或信息加分最高加到10分)
各项活动每缺少一种过程性材料扣1分;学年末未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扣5分;教师有违反《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行为的,每核实一次每人次扣5分。
学生和家长对师德满意率每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初评部门:
师德办。
12、培训与教研。
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各种教研活动。
按教育局学科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学科建设工作。
召开教研活动、学科建设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未承担现场会也未做经验交流但派出教师做课每人次加1分。
学校集体或领导、教师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只包括国家级的《人民教育》、《中国教育学刊》,省级的《吉林教育》、《现代教育科学》、《中小学教师》、《吉林教育学院学报》、《新教育》、市级的《教育》、《教育简报》等9种,其它的均不在加分之列)上发表有关学科建设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文章,国家、省、市级分别加4、2、1分(论文、经验文章加分最高加到10分)。
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各种教研活动,学校领导和教师每少一人次各扣0.5分。
学科建设方面的过程材料每缺少一种(如远景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记录与总结等等)扣0.1分。
初评部门:
进修学校。
13、法制工作。
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要求做好各种管理工作;及时完成论文及信息报送工作(每学期至少各一篇);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各种档案材料齐备,教师统一普法笔记的学习内容,法律知识测试合格率达100%(8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积极参加省、市“百校联评”;按要求召开教工大会或教代会。
在法制工作方面各类评比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参加省、市“百校联评”,名次排序在参加学校总数的30%以内加3分,50%以内加2分。
法律知识测试合格率每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未按时报送论文或信息,每少一篇扣1分;未能按要求召开教工大会或教代会的,每核实一次扣5分。
初评部门:
法规科。
(四)、办学条件改善
14、财务管理。
严肃财务纪律,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实现科学化;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并张贴上墙)并认真组织实施,无财务违纪现象;按要求管理使用专项助学资金,合理分配受资助学生指标,杜绝上访事件发生。
城镇负债学校财务一次性支出超过一万元及其以上、乡镇负债学校财务一次性支出超过五千元及其以上,需向教育局作出书面请示,每有一次不请示扣1分;城镇非负债学校财务一次性支出超过三万元及其以上、乡镇非负债学校财务一次性支出超过一万元及其以上,需向教育局作出书面请示,每有一次不请示扣1分。
学校未结合本校财务工作实际情况建立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扣5分,未按要求张贴上墙每种制度扣0.1分;学校建立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每少一种制度扣1分;学校未按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每核实一次每种制度扣1分;学校财务违纪金额不高于2千元一次性扣1分,每超1千元加扣0.5分。
未按规定程序确定受资助学生、违规管理使用专项助学资金扣2分,学校因助学工作出现上访事件,每人次扣0.5分。
初评部门:
计财科、审计科。
15、教育投入。
学校自身投入数额大、效益高(学校自身投入,是指各项工作标准外的投入,凡应完成工作所需投入等均不包括在内),即:
校园校舍管理(不包括维修)、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和图书、美化绿化等三个方面每所城镇中学应投入5万元、每所城镇小学(幼儿园)应投入3万元、每所乡镇学校(含明德学校和保安学校)应投入1万元。
实际投入占全年财拨经费的比例与应投入占全年财拨经费(包括自筹)的比例的差为提高部分,除按各项工作标准应投的投入外,其它投入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1分。
校园校舍管理、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和图书、美化绿化等三个方面的投入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上级正常核拨的政策性资金,如两免一补、危改资金等各种专用经费除外)。
初评部门:
计财科、审计科。
16、对口援建。
学校争取外界对学校进行援建力度大、成效好;学校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学校的援助,力度大、成效好;学校积极援助所帮扶单位,力度大、成效好。
学校争取外界对学校进行援建,每增加千元加0.2分;学校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学校的援助,每增加千元加0.2分;学校积极援助所帮扶单位,每增加千元加0.2分。
援建物资全部折算成资金,最高加到5分。
初评部门:
普教科。
17、教育技术装备。
按建设标准,完成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建设任务;按配备标准,各种各类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和图书有增加;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等教育设施及设备使用合理,管理规范,维修及时;按要求认真完成教育技术装备年度统计工作;按要求管理和使用远程教育工程设备。
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各级各类竞赛、评比或活动中获得名次(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或取得优异成绩(取得优秀奖或组织奖等)每有一次一等奖(或第一名、表彰与命名)、二等奖(或第二名、指导奖、精神文明奖等)、三等奖(或第三名),国家级分别加5、4、3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市级分别加3、2、1分;县级分别加2、1、0.5分。
召开现场会或做经验交流,国家、省、市、县分别加10、8、6、4分。
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和图书投入资金按生均计算,生均每增加10元加0.1分,其中,接收捐赠部分(最高加2分)必须提供移交书、物品明细等证明材料,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必须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票据和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按建设标准,完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自然)实验室和图书馆(室)中的一室,且达到规定标准的加8分(投资额必须在2万元以上);完善卫生室建设,且达到规定标准的加2分(投资额必须在0.5万元以上)[实验室建设标准是指《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初中执行2007年省颁发的《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小学执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高中执行2000年国颁标准;图书馆(室)建设标准是指达到《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示范校评估验收标准》;卫生室建设标准继续执行原国家标准。
“完善”一词是指在原有基础上通过改造或增加配套设施、设备、器材或器械、仪器、药品和图书而达到标准,其中除教室外,所有设施、设备、器材或器械、仪器、药品和图书均为当年增加。
完善的功能教室专指学校自身争取的项目或使用公用经费建设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自然)实验室、图书馆和卫生室]。
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和图书配备未达标应该增加而无增加或数量不足每核实一个种类扣2分(教学仪器、器材、图书、设备、设施等算五个种类,其中:
教学仪器指各种实验仪器、化学药品和实验教学所需的易耗品;器材指体音美器材(含室外幼儿大型玩具);图书指图书馆(室)藏书、教学工具书(不含各种学生课本、与课本配套的参考书和校本教材)、电教教材、电化教育和实验教学专业期刊等;设备包括卫生室药品和器械、新三室设备(专指微机、语音、电教和校园广播、网络和监控系统设备,不含办公设备)、劳动器具(专指劳技和通用技术设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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