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达州精卫考评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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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立机构,扣20分;
(2)已成立机构,但未能提供完整原始文件扣5分,职责不明确,扣5分,无专职人员,扣5分。
①需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文成立,并要求工作人员固定、有办公场所。
②人员配置标准:
市级精防机构4名,县级精防机构1名。
承担精防机构职能的单位能提供运行资料,包括:
精防机构组织架构、专(兼)职人员名单、工作制度、计划与总结、履行职能的工作痕迹等。
1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
组建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队伍。
查阅工作方案等原始文件,了解工作队伍组建及职责分工等。
(1)未能提供原始文件扣10分;
(2)有原始文件,但工作职责不明确酌情扣1-3分未组建队伍或人员名单扣5分
①卫生行政部门正式行文:
工作要求,包括内容:
分管领导,组建工作队伍,明确职责;
②重精管理治疗工作方案,社区综合管理队伍;
工作制度(随访制度,转诊制度等)。
1.3信息系统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现场演示信息系统。
未建立(或使用),扣20分。
①有对管理机构的授权文件;
②有管理机构继续权限分配的备案清单;
被分配权限的机构应用率100%。
2.组织
管理
100分
2.1管理制度
下发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
查看原始文件。
(1)工作制度未制定,扣5分;
(2)工作流程未制定,扣5分。
①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原始文件;
②专项经费分配与管理指导原始文件;
有督导和考评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原始文件,缺一项扣2分。
2.2计划总结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1)未能提供工作计划,扣5分;
(2)未能提供工作总结,扣5分。
工作计划需正式行文。
2.3工作会议
年内组织召开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部门协调会议至少1次;
组织召开精神卫生工作部署会至少1次。
查看相关会议档案:
会议通知、日程安排、人员签到簿、影像资料等。
(1)未按要求召开部门协调会扣10分。
(2)未按要求召开工作部署会扣10分。
会议资料不全酌情扣2-5分。
①召开年度精神卫生工作部署会;
②会议资料齐全(通知、日程、签到、影像资料、会议记录)
2.4工作培训
30
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每年至少2次。
查看培训档案资料:
培训通知、培训资料、日程安排、人员签到簿、影像资料、培训效果评估资料等。
未按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少一次扣15分;
开展过培训但资料不全,酌情扣2-8分。
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管理培训或技术培训工作。
市级培训每年2次,需覆盖所有县区。
县级培训需覆盖所有乡镇。
2.5人员配置
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辖区内精防人员配置要求。
未制定或未能提供本级配置的人员名单,扣10分。
人员名单精防机构保存。
2.6机构建设
根据需要制定本辖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建设要求。
未提出要求或未能提供原始文件,扣10分。
2.7防治网络
制定本级精神卫生工作流程。
未制定或未能提供工作流程图,扣10分。
包括:
本级精神卫生工作行政管理流程图和技术管理流程图。
3.经费
与使用
70分
3.1管理制度
制定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与资金分配方案。
查看原始文件
(1)未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扣5分;
(2)未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扣5分。
3.2经费保障
40
每年安排精神卫生工作专项经费。
查看相关财务账簿。
(1)未安排,扣40分
(2)已安排但未能及时到位,扣10分(3)有经费但未满足工作需要,酌情扣5-10分。
3.3经费使用
按照拨付方要求及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抽查5笔支出情况。
发现1笔未合理使用扣5分,扣完为止。
本年度精神卫生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台账(本级财政拨付和扩权强县省级财政拨付),拨付凭证,对拨付经费使用的督查检查情况。
4.督导
与考核40分
4.1督导情况
制定本级督导计划,年内组织本级督导2次,完成分析评估及总结。
(1)未制定督导计划,扣10分;
(2)未能按计划督导,缺1次扣10分;
(3)督导资料不全,酌情扣1-3分。
本级督导计划;
按照计划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痕迹;
对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书、被督导单位整改反馈书;
年度督导工作的总结报告资料。
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应对辐射区域进行督导。
4.2考核情况
制定本级考核方案或计划,年内组织实施。
查看考核资料。
(1)未制定考核方案或计划,扣5分;
(2)未能按计划组织考核,扣15分;
(3)组织考核但资料不全(考核通知、考核意见书、总结报告),酌情扣1-3分。
2016达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考评表2
二、业务管理-精防机构(300分)
1.1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60分)
组建本级重性精神疾病
管理治疗专家指导组。
人员包括精神医学、公共卫生等领域专业人员。
查看原始文件,了解人员构成情况。
(1)未成立或未能提供人员名单,扣20分;
(2)人员构成不符合要求,酌情扣3-5分。
①成立本级专家指导组原始文件;
②人员构成合理(本级无精神医学专业人员的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许可,采取劳务外包或外聘解决);
指导组开展工作的痕迹。
组建本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督导组。
未成立或未能提供人员名单,扣20分。
督导组开展工作的痕迹。
组建本级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组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
人员构成要求:
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人为精神科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1)未成立应急医疗处置组或未能提供人员名单,扣10分;
(2)未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扣5分;
(3)人员构成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3分。
①成立本级重精应急医疗处置组原始文件;
②人员构成合理(不少于3人,市级至少有1人为精神科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县级不限职称。
本级无精神医学专业人员的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许可,采取劳务外包或外聘解决);
应急处置预案。
④开展工作的痕迹。
1.2精神卫生服务
组织管理
(150分)
协助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区域内精神卫生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总结,起草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等文件。
(1)未提供工作规划起草材料,扣10分;
(2)未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扣10分;
(3)未制定工作要求、实施方案,扣10分。
精防机构起草的工作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等。
县级政府发展规划中有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即算具备工作规划。
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精神卫生健康促进工作。
要求提供原始文件、宣传材料、参与人数、影像资料等。
(1)未按要求开展宣传活动,扣30分;
(2)未能提供完整工作记录,酌情扣2-10分。
①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的年度工作计划;
②宣传活动资料(如宣传栏、宣传标语、传单、公开讲座、电视媒体、公益广告、科普光盘、科普手册、手机短信等)。
负责本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设数据质控员和业务管理员负责系统数据资料的质控与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
现场察看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要求提供人员名单。
(1)不能正常运行,扣10分;
(2)在档患者未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管理,酌情扣3-10分;
(3)未指定系统业务管理员,扣5分,未指定数据质控员,扣5分。
①承担信息系统管理与维护的科室;
②质控员和业务管理员设置;
本级及以下用户和权限分配清单;
④在册患者数据质控。
在册患者数据质控由上级管理员评分。
承担本级精神卫生服务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上报。
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
查看相关工作报表。
(1)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报表统计上报,扣20分;
(2)报表内容不完整,酌情扣2-5分;
(3)数据不准确,酌情扣2-5分。
①本级工作月度、年度以及专项报表的完整性;
②编制本级精防工作信息月度通报(在册率、管理率、治疗率、规范管理率、危3率)。
数据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内容一致。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制定转诊流程。
查看原始资料。
未提供转诊制度或转诊流程相关材料,扣10分。
本级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登记表;
本级双向转诊月度和年度统计表。
1.3经费管理与使用
(30分)
制定本部门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方案,合理使用精神卫生工作经费。
查看原始文件或相关财务账簿,抽查5笔支出情况。
(1)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分配方案,扣10分;
(2)出现1笔未合理支出与使用,扣5分;
未按期使用完毕,扣3分;
不能提供使用明细,扣10分。
上级分配年度精神卫生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原始文件或资金分配表;
本单位精神卫生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财务台账簿;
专项经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经费资金使用明细分录;
专项资金使用凭证。
1.4人员培训
(40分)
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培训班。
查看培训档案资料,包括:
培训通知、培训材料、日程安排、人员签到簿、影像资料等。
(1)未按要求组织扣40分;
(2)组织培训,但资料不全,酌情扣2-10分。
培训档案资料,包括:
培训通知、培训材料、日程安排、人员签到簿、影像资料、总结等。
1.5技术指导
(20分)
承担本级精神卫生工作技术指导、评估、质量控制。
要求提供原始材料,包括:
通知、总结等。
(1)未能提供原始文件,扣20分;
(2)无工作记录或工作记录不全,酌情扣2-10分。
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安排的通知、技术指导工作的具体内容;
年度工作总结等。
技术指导每年4次。
2016达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考评表3
三、业务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0分)
1.1组织管理
100分)
制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
查看原始文件或材料。
未制订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扣20分。
配备接受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
查看文件与现场提问。
(1)未配备专兼职人员,扣30分;
(2)配备人员但未接受过专业培训,扣15分。
定期与街道(乡镇)、派出所、居(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互通患者信息,协商管理事宜。
提供相关工作记录。
未能提供相关工作记录,扣30分。
组织开展本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至少2次/年)。
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1)未组织,每少一次扣10分;
(2)组织过但工作记录不全,酌情扣2-5分。
1.2患者信息管理
(50分)
50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及相关信息表。
按照要求填写纸质档案,无缺项、错项。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随机抽查5例患者,
现场或电话询问患者,进行核实。
(1)未建立患者健康档案,每缺一例扣5分;
(2)所建档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3分;
(3)患者信息未录入信息系统,每缺一例扣5分;
(4)访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酌情扣1-5分;
(5)拒访患者无相关人员签字或记录说明,扣3分。
1.3随访评估
危险性评估。
随机抽取5例患者,查看危险性评估结果。
(1)未按要求开展危险性评估,每例扣5分;
(2)评估结果不准确,酌情扣1-3分。
专科医生面检患者频次按工作规范执行。
病情基本稳定、不稳定患者的评估需专科医生、基层医生双签字。
1.4分类干预
(80分)
60
按照要求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患者进行随访管理,随访频次符合要求,有关处置措施得当。
随访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缺项、错项。
随机抽取5例患者,查看相关材料。
(1)未按要求进行随访,每缺一次扣10分;
(2)随访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2-5分;
(3)患者随访信息未按要求录入信息系统,每缺一次扣5分。
定期开展患者康复指导与家属护理教育。
(1)未开展,扣20分;
(2)工作记录不全,酌情扣2-5分。
1.5双向转诊
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提供转诊流程或转诊记录。
(1)未建立转诊制度,扣20分;
(2)转诊记录不全,酌情扣1-3分。
1.6健康体检
每年1次,包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随机抽取5例。
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每缺1例扣4分。
四、工作效果(100分)(注:
效果九率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工作指标及测算方法
考核方法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的区县数/辖区内全部区县数×
100%
提供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区县名单及工作方案等,并进行现场或电话核实。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20分;
(2)网络覆盖率70%—90%扣2-5分,低于70%扣6-10分。
患者检出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
100%
要求提供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统计名单,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
(2)按照2012、2013、2014、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2.5‰、3‰、3.5‰、4‰的要求,每少0.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4、3、2分。
检出患者管理率=(累计)在管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
要求提供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和在管患者数。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10分;
(2)管理率以80%为基数,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患者数/所有在册的确诊患者数×
100%(累计)
要求提供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和登记在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
(2)规范管理率以70%为基数,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规律服药率%=规律服药人数/(累计)在管患者人数×
要求提供
居家稳定率=居家患者最近一次随访时病情稳定的患者数/(累计)在管居家患者×
提供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在管患者数及失访患者数。
(2)病情稳定率以60%为基数,每少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3、2、1分,扣完为止。
居家危3率=居家危3患者数/(累计)在管居家患者数×
检出患者轻度滋事率=检出患者中轻度滋事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
5
由本级公安机关提供检出患者轻度滋事人数、检出患者数。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5分。
检出患者肇事肇祸率=检出患者中肇事肇祸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
由本级公安机关提供检出患者肇事肇祸人数、检出患者数。
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以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为基础开展相关问卷调查,提供相关调查材料。
(2)资料不全,酌情扣1-3分。
附件2:
达州市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考评表
1、
30分
1、1管理制度
下发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工作流程、考核办法
查看原始资料
(1)未下发工作制度,扣5分;
(2)未制定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缺一项扣2.5分
1、2人员配置
配备数据管理员、直报用户、本级用户
无人员名单,扣10分
1、3工作培训
组织开展本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专项培训每年至少1次
查看培训资料
未开展培训,缺1次扣5分;
开展过培训但资料不全,酌情扣2-5分
2、
技术管理60分
2、1发病报告
1、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确诊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在确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相关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
2、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接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患者相关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随机抽查10例患者信息
漏报1例扣5分,迟报1例扣2分,扣完为止
2、2信息修正
1、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已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再次诊断或者鉴定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在下月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2、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已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再次诊断或者鉴定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及时书面报送当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由其在下月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随机抽查5例患者信息
漏修正1例扣1分,迟修正1例扣0.5分。
无修正患者不扣分。
2、3出院信息
15
1、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在患者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出院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
2、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收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出院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2、4信息流转
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在患者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通知患者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漏转1例扣2分,迟转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3、督导与考核10分
3、1督导情况
责任报告单位每年接受上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督导每年至少2次。
未督导,缺1次扣2.5分;
资料不全,酌情扣1-3分
3、2考核情况
责任报告单位内部考核每月1次
未考核,缺1次扣1分,资料不全,酌情扣1-3分
附件3:
达州市严重精神障碍出院信息考评表
代码
指标
指标内容及要求
考核记录
满分
评分细则
得分
1
患者出院信息填报率
年度系统填报严重精神病患者出院信息数/年度严重精神病患者出院总数×
要求提供年度填报严重精神病患者出院信息患者统计名单及年度严重精神病患者出院总数
(2)按照2014-2015年度患者出院信息填报率50%的要求,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2
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填报率1
=年度系统填报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书份数/年度严重精神病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书填报总数×
要求提供年度系统录入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书份数及年度严重精神病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书填报总数
要求从国网系统查年度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填报率。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20分;
≥80%,得20分;
<80%,得分=实际率/80%×
20分
3
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填报率2
=填报份数/抽查份数×
抽查份数:
10份
填报份数:
填报率2:
随机抽查10份年度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归档病历进行检查,抽查的填报率2≥70%,得20分;
<70%,得分=填报率2/70%×
4
复核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书填报率
误差=地方自查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书填报率-现场检查出院患者网络知情同意书填报率2
自查填报率:
复核填报率:
误差:
误差≤5%,或地方自查考核结果小于现场考核结果的,复核情况得满分;
误差>5%,得分=1×
(5%误差)。
患者发病报告填报率
发病报告填报率:
随机抽查10份年度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运行病历进行检查,抽查的填报率100%,得20分;
≤100%,得分=填报率/100%×
20分。
6
合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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