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第四幼儿园工程监理费率后审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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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格式…………………………………………………………34
4.1投标报价书…………………………………………………………37
4.2授权委托书…………………………………………………………38
4.3投标保证金…………………………………………………………39
4.4资格审查文件………………………………………………………41
4.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1
4.4.2业绩证明材料………………………………………………42
4.4.3财务状况……………………………………………………44
4.5监理机构组建……………………………………………………44
4.5.1机构设置……………………………………………………44
4.5.2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44
4.5.3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45
4.6监理大纲……………………………………………………………46
5、评标标准和方法…………………………………………………47
1、投标公开书
投标公开书
:
1、米脂县第四幼儿园工程监理建设资金现已到位,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公开你单位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投标
2、本次监理招标的范围:
米脂县第四幼儿园工程。
3、合同名称:
米脂县第四幼儿园工程监理。
4、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北京时间)在榆林市肤施工路西二路(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售。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3:
30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榆林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上郡路发展改革委员会隔壁供电所二楼),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再接受。
7、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3:
30时在榆林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上郡路发展改革委员会隔壁供电所二楼)公开开标。
招标代理:
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榆林市肤施路西二路口
二0一六年五月
2、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1.1.1
招标工程名称
米脂县第四幼儿园工程监理
2
2.1.1.2
合同名称
3
2.1.1.3
合同编号
4
2.1.1.4
招标人
米脂县教育局
5
2.1.1.5
招标代理人
6
2.1.1.7
工程建设地点
米脂县盘龙二巷三号
7
2.1.1.8
招标工程投资
383.7万元
8
2.1.1.9
资金来源
中省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9
2.1.1.10
招标范围及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该工程共设1个监理标段,具体包括新建一栋3层(局部2层)框架结构教学楼和室外附属工程等,总占地面积240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8.11平方米。
10
2.1.1.11
计划工期
同工程施工工期
11
2.1.1.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1.3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需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专业省级及以上的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13
2.3.5
标前会议
根据情况确定
14
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
3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2.4.5.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发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元),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提交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或电汇。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榆林分行肤施路支行
帐号:
103234405332
开户银行行号:
104806000118
2、保证金打款单复印件应装入标书内,原件开标时自带。
3、保证金退还程序: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由代理公司自动退回到投标人银行帐户。
16
2.4.6.1
投标文件份数
一本正本,两本副本。
17
2.5.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6年6月20日下午3:
00时
地点:
榆林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上郡路发展改革委员
会隔壁供电所二楼)
18
2.5.2
投标截止时间
00时
19
2.7.1.1
开标
开标时间:
会隔壁供电所二楼)
20
2.10.1
合同签订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21
开标参加人员和所应带的资料
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与会代表参会时必须提供:
①资质证书(副本);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⑤总监资格证;
⑥业绩证明材料;
⑦2013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⑧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⑨法人到场提供:
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到场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上述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人资格核验未通过的被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须知
2.1总则
2.1.1概述
2.1.1.1招标工程名称:
米脂县第四幼儿园工程监理招标
2.1.1.2合同名称:
2.1.1.3合同编号:
2.1.1.4招标人:
2.1.1.5招标代理人:
2.1.1.6设计人:
2.1.1.7工程建设地点:
2.1.1.8招标工程概算投资:
2.1.1.9资金来源:
中省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已经基本到位。
2.1.1.10招标监理范围:
该工程具体包括新建一栋3层(局部2层)框架结构教学楼和室外附属工程等,总占地面积240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8.11平方米。
2.1.1.11计划工期:
同工程施工工期。
2.1.1.12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1.1.1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1.2标段划分
2.1.2.1本工程施工监理分为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3投标人的资格:
2.1.3.1投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3.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需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专业省级及以上的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2.1.3.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
⑧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1.3.4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规则
2.1.4.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2任一投标人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投标。
2.1.5投标费用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交易费、公证费、评委专家费均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有效函件。
1)投标公开书;
2)投标须知;
3)合同文件;
4)投标文件格式;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答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以前,由于各种原因,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主动提出的,或者是为了解答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这些补充通知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2.2.3.3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发补通知,则按照本须知第2.5.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研究补充通知内容,修编投标文件。
2.3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2.3.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去施工现场考察。
2.3.2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除由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4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现场考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5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招开1天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以便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会议期间予以答复。
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在标前会议上作出澄清和解答。
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1天内将其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属于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按照本须知第2.2.3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形式发送。
2.4投标文件的编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
2.4.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及投标书前附表;
2)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3)投标保证金;
4)监理大纲;
5)监理投标报价书。
2.4.3投标报价
2.4.3.1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4.3.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项目全部监理服务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及税金、保险和利润。
2.4.3.3投标报价须附有详细的报价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
2.4.3.4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所需的现场生活和办公用房、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等设备、设施的购置和运行费用,应在投标总报价中计入。
2.4.3.5投标应为实施监理工作所需的检验检测设备的购置及检测试验费用,应编制具体的检测试验计划及预算,其费用计入总报价。
2.4.3.6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符合本须知第2.4.3.3条的要求。
2.4.4投标文件有效期
2.4.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
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
2.4.4.2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上述要求。
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并予以退还;
若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仍适用。
2.4.5投标保证金
2.4.5.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存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5.2对于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5.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因中标人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投入标书的;
4).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
2.4.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4.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
2.4.6.2投标文件的正本正文应使用打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副本可复印。
投标文件(正、副本)的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亲笔签署全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4.6.3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署全姓名确认。
2.4.6.4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原件、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商务标是指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其余部分为技术标,资格审查原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原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开装袋密封,封袋密封口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2.5.1.2投标文件封袋面上应写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2)投标的合同名称;
2.5.2投标截止时间
2.5.2.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3:
00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榆林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上郡路发展改革委员会隔壁供电所二楼)。
投标文件应面交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签收。
2.5.2.2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5.3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本须知第2.5.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或按照第2.5.2.2款的规定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
2.5.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签收。
2.5.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4.6条和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修改的投标文件仍应按同样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5.4.3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5.4.4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第2.4.5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涉及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
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7开标与评标
2.7.1开标
2.7.1.1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3:
00时在榆林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上郡路发展改革委员会隔壁供电所二楼)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
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7.1.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
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担保内容、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如果有)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宣布的内容,以及招标标底(如果有)等。
2.7.1.3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做开标会议记录并负责归档。
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署全姓名。
2.7.1.4开标顺序为:
本次开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①资质证书(副本);
⑧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进行核验,资格审核通过后先开技术标,由开标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后,交技术评委评定;
再开商务标,由开标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逆向进行。
2.7.2评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
2.8中标
2.8.1中标人的确定
2.8.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8.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8.2重新招标和招标终止
2.8.2.1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8.2.2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有权宣布招标终止,并由此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应将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
2.8.3中标通知
2.8.3.1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2.8.3.2中标人明确表示不接受中标,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发出书面确认通知,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9履约担保
2.9.1中标的监理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件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交现金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2.9.2中标人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0签订合同
2.10.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持有效证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10.2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签订合同,或未按本须知第2.9.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第2.4.5.5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
2.10.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因招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合同签订无法进行,招标人应退还中标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如已提交)。
3、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米脂县第四幼儿园工程监理工程
工程地点:
1、工程规模:
新建一栋3层(局部2层)框架结构教学楼和室外附属工程等,总占地面积240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8.11平方米。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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