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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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地下综合管廊
工程项目
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总承包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及原则
1.1编制依据
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手册》;
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⑷《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⑹《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⑺浙江省及杭州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
⑻本工程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1.2编制原则
⑴安全第一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
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施工,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原则;
⑵优化的原则。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方案是工程施工管理的行动指南,在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编制中,对于深基坑开挖、市政管网施工在安全施工进行多种预测,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择优选用最佳方案;
⑶配置的原则。
根据本合同段的工程量大小及各项管理目标的要求,施工组织实行科学配置,选派有施工经验和安全意识较强的班组管理人员,专业化的施工队伍,并投入高效先进的施工设备,安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人、财、物、设备的科学合理配置。
⑷协作的原则。
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为原则,加强与相邻标段和谐的施工配合,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2工程概况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杭州大江东产业聚集区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河庄大道西-青六路东)及大江东产业聚集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西起河庄大道以西(K2+400),东至青六路以东(K6+980),位于大江东最核心的区域,全长约4.58km,我分部负责施工的段落为K2+400~K4+350,共计1950m。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过街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机电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全线结构物主要有:
综合管廊1条,沿道路北侧辅路下通长布置;隧道U型槽1条,为城隍庙直湾桥东~靖江路,隧道1条,为靖江路~群向线段;桥梁1座,为城隍庙直湾桥;过街地下人行通道1座,位于河中路路口;管理用房1座,位于靖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3施工安全体系及措施
3.1安全施工方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市政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3.1.1安全施工目标
3.1.1.1安全管理目标
无因工重伤、死亡事故;
无设备安装工程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
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高支模坍塌等事故;
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无因施工造成地表沉陷而导致交通中断、通讯中断、漏水、漏气等重大事故;
无中毒事故;
安全施工,确保安全,杜绝事故,确保达到“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六无”。
3.1.1.2事故控制目标
⑴不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⑵不发生厂队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负管理责任的自然灾害死亡事故;
⑷不发生职业病及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⑸不发生生产性重伤事故,轻伤控制在8%以内;
⑹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设备、火灾等其它事故;
⑺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不发生《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一般设备事故。
⑻不发生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安全事故。
⑼不发生因工程勘测设计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事故。
⑽不发生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等行为。
3.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3.2.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部配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作业队、班组设兼职安全监察人员。
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
项目经理
测量队
安全总监
生产经理
总工程师
劳财部
质检部
机物部
安保部
工程部
综合部
经营部
作业队
作业班组
生产工人
图3.2-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3.2.2主要职责
⑴项目部安全职责
①负责所实施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②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基层班组、岗位,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改进机制。
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国家(含境外项目所在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总承包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与规程;
④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使用符合安全生产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⑤配置资质、数量符合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立安全管理部门。
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考试)合格。
⑦做好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⑧负责对生产活动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
⑨负责所属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负责现场交通安全工作,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⑩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按规定组织演练、评审、完善。
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⑫将职业健康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⑬在规定时限内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⑵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公司、事业部、项目公司、总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②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③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⑤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⑥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⑦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
⑧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⑨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
⑩批准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保障各项资源的有效配置。
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⑶安全总监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规范指导负责。
②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③负责审定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⑤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季节性施工安全检查、专项治理检查、认真行使检查、监督整改职责。
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
⑦负责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⑧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实施监管。
负责组织、指导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机械租赁等外来人员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⑷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①对所在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②认真贯彻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主持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科学施工。
③组织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随时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④主持制定季节性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制定项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⑤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⑥参加生产安全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⑦参加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⑧负责项目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3.3安全保证体系
针对本工程特点,建立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见下图:
图3.3-1安全保证体系图
⑴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负责保证安全生产资源配置,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质量、成本、效益的关系。
⑵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以总工程师为主要责任人,技术管理人员为组成成员的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负责强化技术策划、技术实施、工作流程、技术资源组织和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强化技术指导、技术研发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
⑶安全生产实施体系
建立以生产经理为主要责任人,工程管理部人员、厂队现场生产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
负责强化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促进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项目制度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⑷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以安全总监为主要责任人,安全环保部人员、厂队专(兼)职安全员为成员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
负责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根据生产组织架构建设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部门、厂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4安全管理制度
3.4.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施工队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工人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知识、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
各施工队必须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动态登记,并建立施工人员档案,对施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施工人员实行动态教育。
项目部安保部针对高风险、高危作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正式开工前,项目部安环部对各施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队结合工程实际对本标段内的高风险、高危作业对管理人员和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每分项工程开工前,各施工队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二级或三级,最终必须交底至现场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开工。
3.4.2安全检查制度
⑴查思想
检查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是否以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职能部门是否执行各项制度,是否真正做到了齐抓共管;施工队是否认真执行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⑵查制度
查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项目部要求建立健全了安全组织机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违章、违纪及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班组、个人防护用品保管制度;是否制订了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⑶查措施
查各施工队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施工方案;措施和计划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认真执行了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隐瞒事故行为;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障碍,未遂事故是否及时报告和采取了防范措施。
⑷查安全教育培训
查各施工队对新入厂的工人是否做了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是持证上岗;现场各类宣传标志、警示牌是否按规定挂到有效、醒目区域等。
⑸查现场、查隐患
查运输道路;查施工场区内风、水、电;查生产常用机电设备和各种工器用具;查各种保险装置;查所用各种起重设施的制动装置、信号、通讯设施的可靠灵敏度;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查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类事故隐患。
在检查过程中对于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逐项做好文字记录,能当场解决处理的,立即处理,当场解决不了的,现场作出警示标志,然后立刻形成检查纪要或发隐患整改通知,限定处理时间,落实到单位和负责人进行处理。
3.4.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在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向各施工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向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采取书面形式,所有参与交底的人员均要签字确认。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
交底要全面,要有针对性、指导性。
(3)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3.4.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分为年度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月例会、安委会会议和专题会议: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每年召开一次,项目部原则上应在每年一季度组织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安全总监或指定的领导主持;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例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学习、通报、总结和安排部署;
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其委托副职主持召开。
项目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
遇特殊情况可由安委会主任决定即时召开;
项目部党政班子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3.4.5特种设备及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以及其他施工机具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文件)以及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规范。
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和检查,总包部不定期检查和对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备案,各施工队负责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对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养护、维修以及定期检验等。
各施工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工作。
各施工队对特种设备以及施工机具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1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以及施工机具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各施工队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各施工队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和证件须向总包部备案,无证不得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以及施工机具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负责人报告。
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或者施工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以及施工机具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各施工队对特种设备以及施工机具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3.4.6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根据本项目特点,项目部和各施工队编制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部安保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
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小组,各施工队相应建立本标段的应急救援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一旦突发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各施工队负责本标段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落实。
各施工队应该根据本标段项目特点和风险性较强的项目,应开展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救援人员的配备以及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各施工队应将应急救援预案和领导小组成员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予以公布,以确保信息畅通。
各施工队应做好日常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确保应急救援之需。
3.5安全生产措施
3.5.1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对涉及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电动施工机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用电安全,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操作规程。
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
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⑶制定电器线路及设备用电的安装、巡检、维修、定期测试的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⑷配电箱、开关箱及其电器配件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开关箱内严禁使用铡刀开关。
⑸配电箱、开关箱标明编号、分路标记、用途。
配电箱的各控制回路标明所控制的设备名称。
保护接零和工作接零的端子分隔设置,并作明显标识。
箱门应完好并配有门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⑹架空线路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敷设应符合要求。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敷设应符合要求。
架空线路和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⑺对电工、电动机具的操作工和焊工按规定配置防护用品,对操作工人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⑻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⑼震动性机械设备保护零线(PE线)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
⑽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及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等检测仪器。
电工应每天巡回检查。
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雪天气后必须进行测试,并做好检查维修纪录。
3.5.2施工机具安全措施
⑴使用施工机具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⑵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施工机具,并建立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⑶施工机具安装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基座牢实可靠,排水良好。
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验收。
⑷施工机具的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上岗前进行操作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实行持证操作管理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⑸操作人员上班前应先检查、试机。
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⑹对施工机具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查找和及时排除隐患。
⑺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
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不得用吊车吊运氧气瓶。
乙炔瓶不得平放。
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⑻施焊点10m范围内或施焊点的下方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⑼电焊机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导线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
导线绝缘受损立即更换。
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⑽机具传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机具使用前,应经验收合格。
固定施工机具应搭设防护棚。
⑾平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圆盘锯设分料器、防护挡板。
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⑿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⒀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栏,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⒁搅拌机应选址合理,固定牢固,轮胎不得支承在地面或其它物体上。
钢丝绳和保险挂钩应符合要求,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置。
⒂潜水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必须小于15毫安,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
⒃水磨机具和打夯机手柄应绝缘,用电线路不得拖地。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把线。
⒄振捣器具应使用移动式开关箱,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3.5.3消防措施
⑴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且每处不少于两具ABC型灭火器。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⑵建立并落实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防火检查巡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监护。
⑶建立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涉及消防安全的电气线路及设备等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⑷制定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制度,划分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区。
消防专职人员应定期检查各施工现场,以及办公与生活区的消防安全。
3.5.5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3.5.5.1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
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见下表:
表3.5-1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一览表
序号
危险源名称
事故后果
1
电击、触电
伤亡
2
火灾事故
伤亡
3
机械伤害
伤亡
4
物体打击
伤亡
5
桩及支撑变形、倾覆
伤亡
6
基坑坍塌
伤亡
7
脚手架搭设
伤亡
8
危险品、爆炸
伤亡
9
模板坍塌
伤亡
3.5.5.2现场安全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
现场安全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见下表:
表3.5-2现场安全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
单项工程危险源
控制措施
一、模板工程
设备设施缺陷
圆盘锯刀片破损两处以上或有裂缝
按照《圆盘锯安全管理规定》将刀片更换,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护缺陷
模板拆除后未及时对“四口、五临边”设置防护
按照临边防护有关规定进行搭设,设置1-1.2M的防护栏杆,并挂设安全标志,经过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模板坍塌
模板支撑失稳
支撑的选材应按现行《木结构设计规范》或《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脚手架工程
设备设施缺陷
架子工作业没有配备工具袋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运动物危害
钢管、扣件、螺丝、杆件、模板、工具等高空坠落
完善各种防护措施,挂设安全标志牌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大风、下雨天搭设外架
遇到大风、大雨天停止高空作业
指挥失误
班组长违章指挥,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组织相关的技能培训和教育
操作失误
架子工无证上岗作业
检查作业人员的持证,对无证人员禁止其上岗作业
三、钢筋工程
设备设施缺陷
钢筋切断机刀口有两处破损
由机电人员更换,更换后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钢筋机具没有重复接地
由机电人员按照-2012标准要求增加
防护缺陷
对焊机作业人员作业时未设防火挡板,火星乱溅,作业人员没有佩带防护面罩
由项目安全员监督对焊作业人员加设防火挡板并给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
对焊机作业人员作业时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防护用品规定进行发放,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电危害
设备外壳没有保护接零(接地)
由机电人员按照JGJ46-2012标准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Ω
四、混凝土工程
防护缺陷
电缆任意拖拉,随意绑在钢筋上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项目部有关安全制度进行处理,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实施
操作人员没有穿雨靴
同上
电危害
碘钨等外壳保护零线接触不良
机电人员按照JGJ46-2012标准及时维修保养并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移动电箱没有稳固、未按离地面1.3-1.5米要求架立
机电人员按照JGJ46-2012标准要求架设,完成后经过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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