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习律师面授考试往期考题与法条汇编.docx
- 文档编号:602159
- 上传时间:2023-04-29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31.07KB
山东省实习律师面授考试往期考题与法条汇编.docx
《山东省实习律师面授考试往期考题与法条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实习律师面授考试往期考题与法条汇编.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山东省实习律师面授考试往期考题与法条汇编
律师法
1、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2、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3、律师执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5、申请律师执业条件:
拥护宪法;通过司法考试;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
6、申请律师执业提交材料:
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协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律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
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自受理之日20日内予以审查,自收到报送材
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
7、不予颁发执业证书情形: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
的除外;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11、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19、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经
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21、变名称、负责人等,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变住所及合伙人自变更至日15日内备案
28、律师可从事的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2
接受民行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
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
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
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
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78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诋毁、诽谤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信誉、声誉;
(二)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
中介人、推荐人回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三)故意在委托人
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四)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
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五)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
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六)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
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
32、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案
件有关的重要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37律师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
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
40、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的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
或者其他利益;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4违反规定会见法官、
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5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
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
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6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
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7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
非法手段解决争议;8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46、律师协会应职责:
1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2总结、交流律师
工作经验;3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4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
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5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6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7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
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1受到警告后一年内又发生警告情形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
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处罚;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停止执
业处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律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停业整顿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3、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54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其所在的律所赔偿。
可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55、无律师执业证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1律师应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本质属
性,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2律师应当始终把执业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通过执业活动努力
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3、律师应当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宪法
和法律尊严。
在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责,尊重司法权威,
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4、律师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
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
充分履行辩护或代理职责,促进案件依法、公正解决。
5、律师应当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执业行为规范,在执业中l洛尽职守、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
积极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
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15、集中培训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律师制度
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业使命;(三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四)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五)律师实
务知识和执业技能。
组织集中培训的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有关的培训内容。
20、实习指导律师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2热爱律师事业,忠实履行律师
职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4三年内未受过
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司法部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21、实习指导律师职责:
1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2指导实习
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管理规定;/3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业务规则;4指导实习人
员进行律师执业基本技能训练;5监督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6在实习结束时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和实习纪律的情况出具考评意见。
23律所及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
1独自承办律师业务;2以
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3以律师名义在法
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4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5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
及其他相关资料;6其他依法应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
28、实习期满后实习考核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2实习指导
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4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
中培训结业证书》;5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6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7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2对实习人员的考核,
(二)根据审查情况,可以采用笔试或者面试的方式,对实习人
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和掌握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综
合素质测评;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
第八条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
第九条对实习人员政治素质的考核事项:
1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理论相关知识掌握情况;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相关知识掌握情况;4律
师职业观、价值观;5社会责任感。
第十条对实习人员道德品行的考核事项:
1有无《实习管理规则》第十一条及第十二
条第一款所列不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的情形和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2律师职业
道德相关规定掌握程度;3诚信意识和敬业精神;4提交的各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
11对实习人员执业素养的考核事项:
1专业知识掌握程度;2律师工作基本程序和基
本技能掌握程度;3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4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5仪表仪
态、心理素质和文化素养。
12、对实习人员实习期间表现情况的考核事项:
1集中培训参加情况;2实务训练活动
参加情况;3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遵守情况。
6、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
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
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
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1][2][3][4]
概念内涵: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
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
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
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
容。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9设立普通合伙律所条件:
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应
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10、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所条件:
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设立人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11、设立个人所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
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22、省⋯⋯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律
师事务所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
31、律所有下列情形应终止:
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自行决定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律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
停办,应当终止。
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解散。
52、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基金。
57、已担任合伙人的律师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处
罚期满后三年内,不得担任合伙人。
59、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一季度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
机关提交上一年度本所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64、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
行下列职责:
(四)监督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五)监督律师事务所开展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六)受理对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七)
监督律师事务所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
65、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职责:
(四)依法定职权对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
处罚;对依法应当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五)
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六)受理、审查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设
立分所、注销申请事项。
66、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五)依法对律师事务所的
严重违法行为实施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处罚,监督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工作,办理
有关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六)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核准、变更核准或者备案、设立分所
核准及执业许可证注销事项;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23、律师有下列情形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1
受到吊销执业证处罚2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3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
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第四十八条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的,应当自处罚决定生效后至处罚期限届满前,将
律师执业证书缴存其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12、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嫌、被需要翻译人员随同参加的,提前向办案机关提申请,并提
交翻译人员身份证明及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办案机关应及时审查并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
许可的决定。
翻译人员应当持办案机关许可决定文书和本人身份证明随辩护律师参加会见。
25、律师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带律师助理参加庭审。
律师助理参加庭审仅能从事相关辅
助工作,不得发表辩护、代理意见。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8、律师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长期保管期限为二十年
至六十年。
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五年至十五年。
具体保管期限,由立卷人提出主任决定。
26、律师事务所永久保管的档案,在本所保存十年。
保存期满后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
第三十条省司法应当于每年的五月底将本行政区域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情况报
告司法部,同时抄送省律师协会。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
10、律师会见在押罪犯,不得:
(一)传递违禁品;
(二)私自为在押罪犯传递书信、
钱物;(三)将通讯工具提供在押罪犯使用;(四)未经监狱和在押罪犯同意对会见进行录
音、录像和拍照;(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妨碍监狱管理秩序的行为。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停业;(五)吊销执业证书;(六)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会由法制工作部门(人员)主持。
当事人要求听
证的,业务工作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告知法制工作部门,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听证,
并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于举行听证会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第十七条当事人超过三日提出听证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
听证。
当事人要求听证后,又无故不出席听证会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宣布听证终止。
第二十条司法行政机关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之前,案件调查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三
日内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业证书;(三)对个
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四)法律法规以及规
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
形式提出,案件调查部门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三日内告知法制工作部门,并将案卷
一并移送给法制工作部门。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6下列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发布律师广告:
(一)没有通过年度考核的;
(二)处
于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处罚期间的;(三)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一年的。
27、律师个人广告的内容,应当限于律师的姓名、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
专业、律师执业许可日期、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在所任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期限;收费
标准、联系方法;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执业业绩。
32、律师和律所不得自我声明或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
7、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评定考核等次:
(一)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
的;
(二)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三)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13、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应当在每年第一个季度集中办理,并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
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相衔接。
21、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律所应如实报告,由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或
者直辖市律师协会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律师协会直接出
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
谴责的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建议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
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全文
第五条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
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品行良好;(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未因故意犯
罪受过刑事处罚;(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
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
未满一年的;(三)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四)受到禁止接
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第十一条申请实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予其实习登记:
(一)有公开发表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言论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
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五)有不宜从事律师职
业的不良品行的;(六)受到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因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条件而不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
应当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另行选择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实习指导律师。
第十二条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
括下列情形:
(一)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
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
的;(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四)
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五)因弄
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六)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
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
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律师协
会设立的品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第十四条实习人员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
第三条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
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
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八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意见之日起一年
内,依照规定程序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
逾期未申请律师执业的,区别下列情形予
以处理:
(一)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依据《实习管理规则》第三十五
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
(二)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原实习考
核合格意见失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第二十九条经考核,实习人员不符合本规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律师协会应当对
其出具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并依据《实习管理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律师协会依据《实习管理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要求实习人员补足或者完
成相关实习项目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实习人员在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后再次申请
实习考核,同时在实习证上进行相应标注。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八条公民为维护自身权益,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第九条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无
需审查其经济状况,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条公民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
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
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
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决定的,应
当说明理由。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提供实行政府指导价法律服务,曾代理一审或者二审,又代理二审
或者重审、再审,其服务费按照初次代理收费数额或计费比例50~70%收取。
初次代理依
法实施收费减免除外。
第十二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
险代理。
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额的30%。
除下列情形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
待遇案件;(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案件;(四)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等。
办理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禁止实行风
险代理收费。
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监督内容
(二)法律服务机构是否在24小时内安排承办案件的法律援助服务
人员;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无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实习 律师 面授 考试 考题 法条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