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制度网点设备及线路管理制度 品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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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制度网点设备及线路管理制度品质
(管理制度)网点设备及线路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若出现网络不通畅应该拨打1报修电话,及时通知电子商务局。
第十三条网络管理人员在处理故障申报问题时必须做相应的记录,以备查询。
第十四条网络管理人员在进行材料设备更换、采购时需要向主管人员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材料设备的更换、采购。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营业网点
计算机环境建设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营业网点计算机应用环境建设工作,保障营业网点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所辖营业网点。
第三条本规范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兼顾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的原则。
营业网点的建设和验收工作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网点计算机设备环境要求
第四条营业网点的计算机设备应安装在整洁、通风和防尘的设备间,设备间内摆放计算机网络设备、UPS、保卫监控设备机柜等。
设备间应为室内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独立封闭房间,具有防水、防火、防鼠、防电磁干扰等设施,设备间内应铺设防静电地板。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运行时的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8℃~28℃之间,不得结露,避免将计算机设备放置在阳光暴晒的地方。
第六条网络设备应集中安装在计算机网络设备专用的标准19寸机柜中。
机柜内的配线架应标识鲜明,排放有序。
机柜内应预留一定的空间,以备将来技术升级。
第七条放置计算机设备标准机柜的设备间应安装烟感报警和录像监控装置,摄像头的方向应对准计算机设备标准机柜,图像效果清晰,并将烟感报警和录像监控信息直接接入管理行的值班监控中心。
第八条营业网点设备间内应配置手提式气体灭火器,不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第三章网点配电要求
第九条营业网点的用电负荷及供电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最新版本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第十条市电、UPS电源分别安装配电箱,配电箱应设置在设备间或高柜区内,各单元开关应有明确标识,为方便发电机使用,配电箱加装手动转换装置,方便实现市电和发电机供电转换。
第十一条供配电电气线路容量按照所带负载的2倍设计、安装。
应选用国标耐燃铜芯电缆。
火线、零线、地线的颜色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配色。
第十二条网点的供配电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
零地电压小于等于3伏、零地电阻小于等于4欧,地线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地线布线规范单独安装地线。
营业网点的接地系统的具体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最新版本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安装A级信号防避雷、电源防避雷系统。
营业网点的防避雷系统的具体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最新版本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营业网点的用电设备应根据其分类和用途分别接入UPS电源和市电,严禁非计算机设备(如冲击性电子设备、机具)接在UPS电源上使用。
1.允许使用UPS供电的设备有:
网络设备、业务主机、终端服务器、终端、存折打印机、普通行式打印机、读卡器、票据打印机、便携式复印机、自助设备、柜员用点钞机、高拍仪、安保监控设备。
2.不允许使用UPS供电的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卷帘门、高速行式打印机、装订机、电视机、LED显示屏、摆放在柜台外的点钞机、大型点钞机、电动门广告牌、擦鞋机、电热器、电水壶等与前台业务运行无关的设备。
第四章网点布线基本规范
第十五条各营业网点计算机布线应综合考虑、规范施工,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综合布线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施工。
第十六条强、弱电分开布线。
强、弱电线路平行布线时,长度应避免超过3米以上,两者之间距离要大于50厘米。
如果无法避免,该段线槽应采取屏蔽隔离措施。
强电主要包括:
220V及220V以上电力线(含UPS输出),强电应分成空调、主机电源、24小时自助银行、网点照明、网点插座、网点自助设备及电子演示区、电子回单柜、柜台反射灯、电动防盗门、门楣射灯等若干供电单元,弱电主要包括:
网线、终端线、监控线、数据专线、电话线路、报警线路等。
高柜区、低柜区的供电每个柜口单独控制。
第十七条强、弱电交叉布线时,以直角进行交叉。
第十八条需要在室外、室内走线的,线外要穿镀锌薄壁钢管。
双光纤的要从不同的方向、不同的入口进入室内,预留光纤的双入口,以解决外线入口安全。
第十九条墙内需要布暗线的,线缆外部要穿镀锌薄壁钢管保护。
第二十条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弯曲半径为电线外径的6-25倍。
在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
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米,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第二十一条强弱电导线与地面、天花板之间保持一定的间距(30厘米以上),导线与开关和插座的连接紧固,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第二十二条强电、弱电分开布设插座,安装在柜面以下,距地面30厘米以上,并与其它底盒保持等高、平行。
强电、弱电安装完成后,应提供详细的使用图纸。
强电需明确标示配电箱内开关及各位置电源(市电、UPS电)插座功能;弱电需要详细标明各信息点位与机柜内配线架点位的一一对应关系。
网点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网点的布线资料的整理、保存,配合弱电工程改造及后续服务协调与管理。
第五章强电线路布线规范
第二十三条市电、UPS电源分别安装配电箱,市电配电箱其中一路输出进UPS输入,该路空气开关不得加装漏电保护器,UPS输出端通过配电箱控制各路供电。
市电配电箱中应有发电机接入空气开关。
其中24小时自助银行、网络设备和前置机、自助设备、柜台设备等重要单元的开关应有锁定装置,便于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使用的电源应为UPS电源;UPS电源的容量根据网点规模和用电负荷核定。
第二十五条强电的插座必须使用一零(左)、一火(右)、一地(中)的10A三孔+二孔多功能插座;不得使用无地线的两孔插座。
第二十六条各种电源插座必须使用优质的知名品牌(奇胜、西蒙、TCL、西门子、梅兰日兰、突破)多功能电源插座,不得购买使用劣质的多功能电源插座。
第二十七条插座的容量要符合对应各种设备对用电量的要求:
电压不小于220V,电流不小于10A。
UPS供电线路与市电线路的接线插座必须有明显区别的标志。
应采用不同式样的插座(颜色、款式不同),并在插座上进行明显标注。
第二十八条UPS输入、输出应安装空气开关,(UPS通过空气开关向UPS配电箱供电)。
各区域电源插座应按不少于以下要求数量安装:
(一)UPS电源插座:
所有插座均不带漏电保护。
1.高柜区(现金区):
每柜口单联15孔(3×5),单路单控;
2.低柜区(非现金区):
每柜口单联15孔(3×5),双路单控;
3.理财室:
每室单联15孔(3×5),单路单控;
4.大堂经理:
1路15孔(3×5),单路单控;
5.设备间:
2路10孔(2×5)单路单控;
6.后台区:
15孔(3×5),单路单控;
7.叫号机:
1路10孔(2×5)单路单控;
8.电子银行体验区:
电子银行设备数量×1个5孔+冗余1个5孔,单路单控;
9.自助设备区:
自助设备数量+冗余10孔,单路单控。
(二)市电电源插座:
均含漏电保护装置
1.高柜区(现金区):
每柜口单联15孔(3×5),单路单控;
2.低柜区(非现金区):
每柜口单联15孔(3×5),双路单控;
3.理财室:
每室1路,单联15孔(3×5),单路单控;
4.大堂经理:
1路15孔(3×5)单路单控;
5.设备间:
2路10孔(2×5)单路单控;
6.后台区:
15孔(3×5),双路单控,每墙各1路;
7.自助设备区:
自助设备数量+冗余10孔,单路单控;
8.叫号机:
;1路10孔(2×5),单路单控;
9.电子银行体验区:
电子银行设备数量×1个5孔+冗余1个5孔+95533用1个5孔;
10.LED显示屏:
1路10孔(2×5)单路单控;
11.电子回单柜:
1路10孔(2×5)单路单控;
12.液晶电视:
1路10孔(2×5)单路单控。
第二十九条无人值守的自助设备的电源插座不能安装在客户操作区域,应安装在无关人员不能接触的地方,防止遭受破坏。
第六章弱电线路布线规范
第三十条营业网点的网络通信接入必须是光纤接入,通讯线路通常安装到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位置。
第三十一条在营业网点的弱电布线中,整个布线所用材料如RJ45插头、插座、线缆、尾线、配线架等需使用优质的知名品牌产品(康普、美国西蒙、施耐德电气、德特威勒、耐克森、MOLEX、南京普天),不得购买使用劣质的布线产品,同一网点应选用同一品牌的布线产品。
其中网点的布线只要求组成水平布线子系统,管、槽等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的施工和安全规范。
需遵守的综合布线的规范和标准:
EIA/TIA568-A商用建筑物电信布线标准;
ISO/IEC11801:
1995(E)国际布线标准;
EIA/TIATSB-67现场测试非屏蔽双绞线布线系统传输性能规范;
欧洲标准:
EN5016,50168,50169分别为水平布线电缆、工作区布线电缆以及主干电缆标准。
信息点的设置应根据网点业务的种类、业务的发展和信息点的冗余三方面考虑,各区域信息点应按不少于以下要求数量设置:
1.自助区:
自助设备数量*2+安保两条+冗余两条+外墙1条:
95533用;
2.设备间:
根据情况每面墙各分布不少于3条;
3.后台区:
根据工作环境情况每面墙不少于3条;
4.高柜区(现金区):
每柜台×4条;
5.低柜区(非现金区):
每柜台×4条;
6.VIP理财室:
每柜台×4条;
7.LED显示屏:
每个LED门楣2条连接到交换机处,用于省行信息发布;
8.大堂经理:
网线3条(到设备间);由大堂经理台至每台液晶电视布放音频线2条、视频线1条、VGA线1条,各采用相应插孔终结;
9.电子银行体验区:
电子银行设备数量×1+冗余1条+95533用1条;
10.叫号机:
到设备间2条;到柜口两条(分别为柜员桌面叫号器和空中条屏、综合屏,高柜、低柜柜口串联;不用模块、线路到达即可);
11.电子回单柜:
到设备间2条;
12.液晶电视:
到设备间2条(连接到交换机处,用于省公司信息发布);
金融网点设备设施巡检管理制度
1、邮政网点设备巡检分为日常点检及专业点检。
2、日常点检:
(1)日常点检由金融网点设备管理人员完成,网点设备如终端,打印机,点钞机、高拍仪及指纹仪、ATM、CRS、网络设备、网银体验机等,空调风机系统由维修部门人员负责。
(2)按具体设备要求,及点检周期表周期时间,以感官或仪表方式对设备日常运行状况进行检测。
(3)以上设施,每日至少巡检两次。
(4)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网点自行处理不了,请及时拔打1进行设备报修。
3、专业点检:
(1)由电子商务局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及厂商维修人员共同进行。
按具体设备要求进行巡检巡修。
(2)以感官、仪器、仪表对设备各种技术参数进行检测,如有必要应对设备进行拆卸检测。
(3)大、中、小修之前,应安排专业检测,对设备进行全面系统地检测,以判断设备整体技术状况。
(4)检测完毕后,应由检测人员向电子商务局提出检测报告,并作出检测结论。
设备厂家电话表
实达:
1-68
湘计:
6
四通:
1
升腾:
岳
李
高拍仪:
中晶(010)2,2,2,2
仵兰
银之杰400-
其它设备1
网点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金融网点应做好终端安全防护工作,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手段,做好安全补丁、终端用户、外设、安全软件等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对于使用敏感信息的人员和行为要有严格的管理,包括用户授权、终端准入和行为审计等。
第二条信息系统终端应安装和使用正版软件,不得安装和使用盗版软件,不得安装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三条信息系统终端应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设置用户密码和屏幕保护口令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装最新的病毒特征码和必要的补丁程序,发现病毒或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四条应加强对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的管理,对于非生产必须的USB等可以连接外部存储设备的端口应关闭。
第五条任何人员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复制、修改和外泄密钥和密码技术。
第六条信息系统用户均须设置口令密码,至少每三个月更换一次。
口令密码的强度应至少6位,中间含字母与数字,且满足安全性要求。
网点设备及线路报修流程
1、网点遇有系统、网络问题,及时向电子商务局报修,报修电话1.
2、网点报修时,要将报修人姓名、故障名称、系统提示、设备品牌及型号上报电子商务局,以便于技术人员准确判断,及时协调相关资源。
对于可远程指导解决的故障,请网点人员积极配合。
3、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故障,10分钟内电子商务局技术人员将会响应网点的报修,将报修协调资源情况及时通告给网点。
4、对于路由器和交换机等设备故障,电子商务局将会通知网点,上报运行维护部,由运行维护部提供备机后,故障解决。
5、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不可随意改变其配置及所安装的程序或系统,生产网设备严禁接入其他网络,未报备的设备严禁接入生产网,否则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计算机及自助设备检查现场处罚办法》执行。
6、外包厂商的维护人员或行外人员进入网点维修,必须报区局安全管理员和电子商务局服务台审批。
经批准后,才可进场维修。
维修过程中,需要网点人员全程陪同,监督其维修过程,遇有改换配件,要及时向市公司审批报审。
网点线路运营商联系表
移动运营商联系电话
联通运营商联系电话
王
96622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设备安全防护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中心机房、营业网点弱电机房及设备的安全防护,预防金融计算机犯罪,保护银行信息和资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银行计算机机房,是指容纳并集中运行银行计算机业务处理、管理信息或网络通信系统等的专用物理场所(以下简称机房);所称设备,是指银行营业部门处理银行业务的计算机物理设备(以下简称柜面设备),这些设备包括柜员终端、自动柜员机(ATM)、存取款一体机、存折打印机、读卡器、网银体验机等。
第三条营业网点弱电间及柜面设备安全防护遵循预防为主,“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机房及柜面设备安全防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电子商务局为机房和柜面设备安全防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机房进行安全防护;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部负责对机房安全防护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防护
第五条机房依据《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等标准实行分级保护。
系统的机房划分为A、B、C三类防护级别。
第六条机房内部实行分区防护,分区采用物理隔离方式。
A级机房划分核心区、生产区、辅助区、维修区、开发区,设置独立的值班室,并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A级机房禁止媒体录像、摄影。
B级机房划分核心区、生产区、辅助区、维修区。
C级机房划分生产区、辅助区。
核心区是指装有主计算机、主通信机、网络控制、通讯保密和系统打印机等设备的要害区域。
核心区禁止人员单独进出。
生产区是指放置小型计算机、网络服务器、终端机(工作站)等设备的业务运行区域。
生产区禁止系统开发人员进入,维护人员进入须由业务操作人员陪同。
每日工作完毕后,要关闭终端设备。
业务操作人员加班时,凭加班证进入。
辅助区是指旋转供电、消防、空调等设备的区域。
维修区是指设备测试室、维修工作室、备件库等区域。
开发区是指用于系统开发的计算机及终端室、设计室、培训室等区域。
开发区禁止业务操作人员进入,非工作时间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第七条各区分别实行不同的防护措施:
核心区实行24小时连续双向、双人同时进出的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和电视监控等措施。
记录进出核心区人员及在岗时间;
生产区实行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和电视监控等措施。
记录工作人员使用机房设备情况;
维修区实行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和报警驱动的电视监控措施;
辅助区实行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和报警驱动的电视监控措施;
开发区实行出入口控制措施。
对使用生产系统资源进行开发的机房,开发区应实行生产区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8条柜面设备安全防护实行生产区防护措施。
对有现金交易的柜面设备,应采取实时监控交易全过程的措施。
第九条非营业时间无人值守的营业网点(自动银行除外),应实行入侵报警和报警驱动电视监控措施。
第十条非营业时间营业场所终端设备应中断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连接。
第十一条机房应具备必要的防电子干扰、防电磁泄漏和密码管理等其他安全措施,并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二条机房应具有消防、防雷击、防静电、防鼠害、防腐蚀、供电保护、接地保护等保护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机站场地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条件等标准执行。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机房人员列为要害岗位人员管理,须经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四条机房人员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从事授权活动,禁止在机房内从事非授权活动。
第十五条安全值班人员的职责是负责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处置报警和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安全值班人员须经过培训和考核,按照机房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操作,并定期测量设备技术参数,维护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和电视监控设备运行资料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销毁录像等资料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机房设立单人出入口(消防通道除外)。
机房人员进出机房必须使用主管部门制发的证件。
第十九条证件分为长期证件、临时证件和专用证件三种。
长期证件发给授权进出机房的正式工作人员,并注明允许进出的区域。
临时证件发给经批准临时进出机房的人员,有效期不超过3天,并注明允许进出的区域。
专用证件发给安全值班人员和主管领导,平时密封保存,紧急情况时使用,一次有效,使用后登记使用原因。
第二十条机房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提前将加班通知书送保卫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二十一条银行内部的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须经机房负责人批准;银行外部人员进入机房,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主管部门人员陪同。
第二十二条非经机房负责人批准,不得将机房使用的数据资料(包括磁带、磁盘和光盘等)带出机房,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机房安全防护主管部门应依照“实用可靠、有效适度、经济节省和技术先进”原则制定机房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规划,并负责技术防范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资质,设计、建设应按照公开招标、投标方法进行。
技术防范工程禁止转包。
第二十五条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工程图纸应妥善保存,设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技术防范工程的秘密。
第二十六条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注意安全防护,防止泄密。
第二十七条机房技术防范工程竣工并经3个月以上试运行后,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置
第二十八条应制定机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九条机房发生计算机犯罪案件,应由机房使用单位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按照金融案件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和报告。
第三十条机房人员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侦查计算机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如实提供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金融业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前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网点电子设备管理,控制营业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合理配置各类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行维护部是电子设备管理监督部门,配合计划财务部负责电子类固定资产的计划、审批、购置、验收和监督管理,并负责电子设备的登记、领用等管理审批工作。
第三条运行维护部负责电子设备的实物管理,计划财务部负责电子设备的账务管理。
第四条各部室、营业网点负责本机构电子设备的购置申请、验收、登记、报修、保养和报废申请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购置
第五条运行维护部每年根据我单位业务的实际需要,统一制订、审核公司及各部室、营业网点的电子设备购置预算。
第六条除低值易耗品外,其它电子设备购置均实行预算管理。
第七条各部室、营业网点不得超预算计划购置,若因实际需要确需超额购置的,必须申请追加预算,报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电子设备分为关键设备、非关键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关键设备包括:
服务器、网络设备、卫星设备、电源设备等核心设备;非关键设备包括:
柜员终端、自动柜员机(ATM)、存折打印机、读卡器、网银体验机、微机工作站、普通打印机等其他设备;低值易耗品包括:
色带、墨盒、打印头、打印纸、各种通信电缆、微机内存条、硬盘、网卡、普通显示卡、键盘、鼠标、万用表、网线、电工及网线工具等。
第九条电子设备购置流程包括:
1.拟购置设备部门填写《电子设备购置申请单》(见附件1);
2.申请报运行维护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审批,并由金融业务局在《设备购置申请批复》(见附件2)上出具意见;
3.关键设备由市公司采购委员会商讨后集中统一采购;
4.非关键设备由拟购置设备部门按照金融业务局规定的品牌、在规定的价格内申请,待计划财务部、运行维护部审批购买;
5.设备采购完成后,购置部门填写《设备验收单》(见附件3),将执行结果向金融业务局报备;
6.购置部门负责新购电子设备的验收,对不合格设备可以拒收或退货。
合格设备标准为:
设备完好、型号规格及数量无误、未使用过、功能完好、配件齐全、保修单证及服务承诺书齐备;
7.设备验收合格后,收货部门凭发票、申购批复及验收意见向财务信息部申请付款。
第三章设备登记
第一十条低值易耗品(不包括低值设备)不进行实物登记,但设备主管部门必须建立购置及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及领用情况,并录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系统备案。
第一十一条所有电子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履行到货登记、领用登记等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一十二条设备到货时须履行到货登记手续,根据《电子设备编码规则》填写统一印制的设备标签,将标签贴在对应设备不可拆卸部分的显著部位,同时录入电子设备管理系统。
第一十三条设备领用时须履行领用登记手续,在设备标签上注明领用部门及使用人员或责任人,并要求领用人在电子设备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第一十四条关键设备由运行维护部统一管理,并建立关键设备台帐(见附件5)。
第一十五条各部门电子设备实物登记应配合计划财务部账务登记同期进行,以保障账实相符,并按要求配合计划财务部每年进行1至2次设备盘点。
第四章设备使用、维修、保养
第一十六条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不可随意改变其配置及所安装的程序或系统,生产网设备严禁接入其他网络,未报备的设备严禁接入生产网,否则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计算机及自助设备检查现场处罚办法》执行。
第一十七条所有对外的设备维修、保养协议必须经运行维护部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八条电子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向设备维修部门反映,设备维修部门应立即与设备供应商或指定维修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第一十九条电子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人或责任人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商讨具体维修措施,重大问题须向电子银行部做出说明。
第二十条外包厂商的维护人员或行外人员进入网点维修,必须报区局安全管理员和电子商务局服务台审批。
经批准后,才可进场维修。
维修过程中,需要网点人员全程陪同,监督其维修过程,遇有改换配件,要及时向市公司审批登记。
第二十一条电子设备的维修情况应及时在《设备维修、保养登记表》(见附件6)中做好记录。
第五章设备报废
第二十二条严重老化、自然损坏、遭自然力严重破坏已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电子设备可进行报废处理,报废的设备如仍有残值,由计划财务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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