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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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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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城C区回迁一区多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2
四、群塔作业管理 4
五、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及使用措施 5
六、群塔运行控制………………………………………………………7
(一)运行主要原则…………………………………………………………7
(二)安全技术措施…………………………………………………………8
(三)使用作业几项特殊规定………………………………………………10
(四)管理措施:
……………………………………………………………10
七、应急救援预案 14
八、参建单位的安全职责 20
多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唐山空港城C区回迁一区
建设单位:
唐山港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河北冶金建设集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河北冶金建设集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
唐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监单位:
唐山市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安全管理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焦作宏业建筑工程责任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北面与西面为空旷区域,现场有可供材料加工的场地,基础施工阶段现场材料加工场地较小。
本工程采用四台QTZ-40(4708)型塔式起重机,塔吊回转半径为56、51、56、56米,具体见平面布置图。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塔址确定后1#、2#、5#、6#塔吊30米处有高压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起重臂在高压线路、施工通道、临时设施、职工宿舍等危险因素,为确保多台塔吊使用安全,特制定该专项施工方案。
塔吊详细情况:
编号
塔吊型号
最大荷载
初装高度
终装高度
附着高度
安装幅度
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
1#
4708
6T
37.6m
40.5m
18m36m54m
56m
武汉富鑫
歌山建设
2#
4708
6T
28m
37.6m
18m36m54m
51m
武汉富鑫
歌山建设
5#
4708
6T
37.6m
40.5m
18m36m54m
56m
武汉富鑫
歌山建设
6#
4708
6T
40.5m
40.5m
18m36m54m
56m
武汉富鑫
歌山建设
相交塔吊详细情况:
相交塔吊
两台塔吊交叉距离
两台塔吊中心间距
塔吊的竖向位置
大臂垂直间距
1#塔吊与2#塔吊
49.2m
56.6m
1#塔吊在上
3m
1#塔吊与5#塔吊
21.90m
90.8m
3#塔吊在上
3m
2#塔吊与6#塔吊
137.1m
1#塔吊在上
5#塔吊与6#塔吊
127.8m
2#塔吊在上
二、编制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4、《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建(2008)142号)
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6、《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T196-2010)
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
8、QTZ80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9、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塔吊周边环境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吊布置及周边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回转半径内建筑物碰撞
(自由高度)
1、作业过程塔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停电,风力推动塔吊起重臂与建筑物相撞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锲
3、执行突然停电应急程序
2、非工作状况塔吊吊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内,风力推动塔吊起重臂与建筑物相撞
1、规定非工作状态吊钩停置位置
2、向工作人员交底
3、监督检查
2
工地已建临建宿舍
吊物严禁越过临建宿舍
规定塔吊临近临建宿舍旋转时吊物幅度范围
3
多塔作业大臂碰撞
多台塔吊在同一平面内交叉工作
1、规定相互交叉的塔吊的大臂高度,相邻塔吊的垂直距离至少保持2m以上距离。
2、塔吊起重臂重叠处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物(白天为红旗,夜间为障碍灯),以告示塔吊司机与指挥有清晰可见的警示物。
4
多塔作业钢丝绳、吊钩碰撞
多台塔吊在同一平面内交叉工作
两塔吊起重臂交叉运行时,司机必须在专业指挥工持对讲机实施指挥,不得吊物中无指挥信号,小车超越警戒向前运行。
5
调运物体坠落
塔吊在运输过程中有坠物
塔吊覆盖范围区域临建搭建防护棚,塔吊吊物过程中避开人群。
6
1、5号塔西边,2、6东边均有高压线路。
吊物小车严禁越过安全线范围
规定塔吊临近高压线路旋转时吊物幅度范围,1、5号塔转到西边时,小车不要越过30M;2、6号塔转到东边时,小车不要越过30M。
四、群塔作业管理
4.1群塔作业管理组织机构
为确保塔吊在施工过程、顶升过程及拆除过程中不发生互相碰撞,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成立群塔作业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生产、材料设备及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该小组直接协调一切与塔吊作业相关的事情。
1)群塔作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周向明
副组长:
马天亮雷友胜许尊权金仲方
组员:
张翊强张波金晓绘徐英俊周祝孝赵璞于海强
2)群塔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Ø负责塔吊设备进场、安装及验收工作的监督并建立塔吊设备档案。
Ø负责监督塔吊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落实。
Ø负责协调塔吊吊装区域的划分,尽量让两台塔吊不在同一个区域内施工。
Ø监督对塔吊司机、信号工、吊装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及监督。
Ø定期负责对塔吊作业人员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立即纠正,对查出的机械隐患要有文字记录,并落实责任、立项并限期整改。
4.2操作人员要求
1)司、信号工都必须持有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2)必须熟悉相同型号的塔吊安全规程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每班作业前应保持充沛的精力,严禁疲劳作业,酒后作业,必须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
4)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塔吊回转时,应注意避免碰撞周围建筑物(包括其它设备),另外塔吊臂不得在非工作区(如华中电子项目部)上空旋转。
5)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m。
6)在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m。
7)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8)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
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
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9)现场风速达到6级时,相当风速10.8~13.8m/s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4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顶升作业。
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物钩升至顶端,并将起重小车行走至起重臂根部。
10)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1)指挥时使用对讲机应保证电量充足,口齿清楚。
1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五、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及使用措施
A、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
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B、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安装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C、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待用。
D、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E、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和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
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
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F、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G、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H、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J、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结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K、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L“十不吊”的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拉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7)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8)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六、群塔运行控制
(一)运行主要原则
1)后塔让先塔
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
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2)动塔让静塔
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3)轻车让重车
在各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吊应避让有荷载塔吊。
4)客塔让主塔
以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吊工作区域,若塔吊塔臂进入非本塔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吊要让主区域的塔吊。
5)塔吊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
1、避雷接地措施:
塔吊避雷接地阻阻值应小于4Ω,防雷接地体采用5cm*5cm厚4mm的角铁与桩主筋焊接。
保护接地与塔吊连接:
在塔基底座上焊一只M12的螺栓,保护接地线一端固定在螺栓上,一端固定在开关箱箱内保护接地端子板上。
该线直径与塔吊进线同截面。
2、调试塔吊回转限位,严格控制1#、2#、5#、6#塔吊在高压线路平行方向180°安全区范围内进行塔吊作业,并且在旋转机构180°处设置超限制动装置。
将常开式回转制动系统更换为常闭式回转制动系统。
在高压线路导线8米范围内作为警戒区,并采取严格监视与控制措施,司机在起重臂吊钩运转临近警戒区时,必须提前减速。
一档微动,并有效控制和严禁吊车运超过4m长的物料,这样起重臂高度及吊钩行走只要脱离了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就不会发生触电事故。
3、设置塔吊进入限位临界区域报警装置。
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吊旋转接近限定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吊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自动断电。
4、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工作中突然停电,启用另一套电源。
5、每台塔吊上预备4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它塔吊。
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6、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另外,机租分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7、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6米,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
如此,能保证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高塔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8、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应周密考虑锚固前后塔吊的高度差和锚固的时间差,保证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保持各塔吊间的高度差。
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应适时调整。
9、塔吊覆盖区域,临建全部搭设防护棚,防止塔吊在起吊过程中有物体坠落。
(三)使用作业几项特殊规定
1、严禁在划定的作业区域外吊物,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区域外吊物的,必须经项目安全员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并安排专业人员现场监督。
2、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吊作业。
3、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是否可靠,回转限位是否灵敏有效。
4、塔吊回转时,必须提前减速,接近回转限位前低速运行并主动在回转限位起作用前停止回转,不得将限位开关当作停止开关。
5、塔吊吊物后,应在回转前将吊物起升超过障碍物高度,变幅至安全范围以内后,再进行旋转,旋转到位后方能进行变幅和落钩。
6、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7、作业过程中突然停电,若起重吊钩不在安全范围内,应及时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并采取木楔措施,塔吊司机和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遇长时间停电,应设法用麻绳等方式对起重臂进行临时锚固。
(四)管理措施:
1、建立监理监督、项目部管理、租赁公司协助作业人员实施的管理机制,租赁公司与项目部向作业人员交底并督促落实防撞措施。
2、建立升塔加节审批制度、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协调审批及验收各塔吊顶升加节、附墙是否安全的技术措施及防止塔吊在顶升加节、附墙过程发生相互碰撞,保证各塔吊之间始终保持安全高差的技术措施。
3、严格执行塔吊司机日常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租赁公司每月检查的制度。
4、项目部每月对塔吊作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针对塔吊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
现场配备塔吊指挥,塔吊司机和指挥使用对讲机进行联络,并认真落实防碰撞措施。
5、塔吊安全运行管理措施
5.1塔吊安全运行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5.1.1塔吊安全运行组织机构图
5.2.塔吊安全运行岗位职责
5.2.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对塔吊施工运行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本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督促机电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落实;
3领导定期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5.2.2生产经理
1对塔吊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
2塔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实施工作;
3组织塔吊安全作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检查的组织、监督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
5发生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5.2.3安全负责人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吊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
2、宣传贯彻相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本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行;
3、对塔吊作业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或失控部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
4、本方案经审批后,安全负责人应召开会议,对所有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就方案对每位塔吊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应对存在特殊危险的专项作业应做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5、每半月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对塔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国家及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就日常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6、严厉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7、每周对塔吊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存在不合格项应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塔吊出租单位整改;存在严重不合格项的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公司。
5.2.4机电负责人
1、每周组织项目临时用电、机械使用安全专项检查;
2、定期对塔吊垂直度、接地电阻进行测试;
5.2.5塔吊司机
1、塔司应熟悉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塔式起重机的构造原理、正确的使用方法、保养、维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使用。
2、塔司应爱护机械,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精心操作,努力提高塔式起重机的生产效能,延长使用寿命。
3、塔司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保护机上各种安全、检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4、塔司随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主动熟悉工程概况、工程环境及施工条件、服从指挥,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的各项规定,不擅离职守,不接带非机组人员登机,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5、在操作塔式起重机时,如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抢修,并及时报项目动力部门协助处理。
6、夜间群塔作业,必须开启夜间防撞指示灯,进入交叉区范围前必须先留意其他塔吊的动态,确认安全后方可缓慢进入。
7、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行记录,定期交机电负责人归档。
5.2.6塔吊指挥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2、指挥应对施工队伍吊转物料及时给予协调和解决。
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3、地面指挥与塔司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
4、塔司及地面指挥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脱岗,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由无证人员指挥。
5、地面指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
七、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建筑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塔吊基础变形坍塌。
(3)、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为了更好的适应法律和经济生活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现场区周围居名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的进行,防止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援救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援救,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
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3、几种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塔吊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以下就一般性危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
(1)塔吊运转过程中突然停电。
塔吊司机应及时利用备用电源制动回转并采用木楔楔住回转齿轮与齿圈,塔吊指挥及时向项目部的负责人反映情况,争取尽快送电,停电期间塔吊司机和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停电超过1小时,应想办法用麻绳等方式对起重臂进行临时锚固。
(2)由于操作失误塔吊回转过度可能会引发碰撞,应迅速对塔吊的危险性作出判断,并考虑选择:
1)通过起升和变幅动作避免碰撞;
2)间断对回转进行制动,减小回转惯性直至制动;
3)塔吊指挥应迅速观察周边环境,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4、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组长:
周向明
副组长:
马天亮、雷友胜
组员:
许尊权、金仲方、张波、周祝孝、金小绘、余海强、胡建亮、赵璞、张翊强、沈树友
4.2指挥机构负责
组长负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展开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负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
在组长的带领指挥下对事故进行救援抢救。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
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对危险设备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5.2预警行动
如遇意外塔吊发生倾翻时,在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立即用电话向项目经理周向明汇报险情。
副组长马天亮立即召集安全负责人雷友胜、抢救指挥组织其他成员,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信息通讯: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张合清手机号码:
18802718286
项目总监:
彭贵生手机号码:
13971237249
总承包单位项目(副)经理:
盛景东:
15071119671
建设单位:
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周向明手机号码:
13507133797
马天亮手机号码:
15071112562
租凭单位:
甘肃桃园物资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向涛手机号码:
1800715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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