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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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2〕
第3.3.8条电动机轴与风机轴找正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无中间传动轴机组的联轴器找正时,其径向位移偏差不应大于0.025mm;两轴线倾斜度偏差不应大于0.2/1000;
二、具有中间传动轴的机组找正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计算并留出中间轴的热膨胀量,同时使电动机转子位于电动机所要求的磁力中心位置上,然后,再稳定两轴之间的距离;
2.测量同轴度时转动轴系应每隔90°分别测量中间轴两端每对半联轴器两端面之间四个位置的间隙差,其差值应控制在图3.3.8的范围内。
第3.3.9条可调叶片及其调节装置在静态下应检查其调节功能、调节角度范围、平安限位的可靠性和角度指示的准确性。
各供油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应无泄漏现象。
第3.3.10条进气室、扩压器与机壳之间,进气室、扩压器与前后风筒之间的连接应对中,并贴平。
各局部的连接不得使机壳〔主风筒〕产生叶顶间隙改变的变形。
第3.3.11条轴流通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电动机转向应正确;油位、叶片数量、叶片安装角、叶顶间隙、叶片调节装置功能、调节范围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风机管道内不得留有任何污杂物;
二、叶片角度可调的风机,应将可调叶片调节到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启动角度;
三、盘车应无卡阻现象,并关闭所有人孔门;
四、应启动供油装置并运转2h,其油温和油压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3.12条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启动时,各部位应无异常现象;当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并应消除;
二、启动后调节叶片时,其电流不得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
三、运行时,风机严禁停留于喘振工况内;
四、滚动轴承正常工作温度不应大于70℃,瞬时最高温度不应大于95℃,温升不应超过55℃;滑动轴承的正常工作温度不应大于75℃;
五、风机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大于6.3mm/s;轴承箱安装在机壳内的风机,其振动值可在机壳上进行测量;
六、主轴承温升稳定后,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6h;停机后应检查管道的密封性和叶顶间隙。
第四节罗茨和叶氏鼓风机
第3.4.1条罗茨和叶氏鼓风机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清洗齿轮箱及其齿轮;
二、转子转动应灵活;机壳内部应无脏物和杂物;
三、清洗润滑系统应清洁,并畅通。
第3.4.2条风机的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应在主轴和进气口、排气口法兰面上进行测量,其偏差均不应大于0.2/1000。
第3.4.3条风机安装时,应检查正、反两个方向转子与转子间、转子与机壳间、转子与墙板间以及齿轮副侧的间隙,其间隙值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4.4条电动机与风机两半联轴器连接时,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25mm;两轴线倾斜度不应大于0.2/1000。
第3.4.5条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加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二、接通冷却系统的冷却水;
三、全开鼓风机进气和排气阀门;
四、盘动转子,应无异常声响;
五、电动机转向应与风机转向相符。
第3.4.6条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进气和排气口阀门应在全开的条件下进行空负荷运转,运转时间不得小于30min;
二、空负荷运转正常后,应逐步缓慢地关闭排气阀,直至排气压力调节到设计升压值时,电动机的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值;
三、负荷试运转中,不得完全关闭进气、排气口的阀门,不应超负荷运转,并应在逐步卸荷后停机,不得在满负荷下突然停机;
四、负荷试运转中,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5℃;润滑油温度不应超过65℃;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应大于13mm/s;
五、当轴承温升在半小时内的温度变化不大于3℃时,连续负荷试运转时间不应小于2h。
第五节离心鼓风机和离心压缩机
第3.5.1条离心鼓风机和离心压缩机的清洗和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机件的附属设备应清洗洁净;当有锈蚀时应去除,并应防止安装期间再产生锈蚀;
二、机壳垂直中分面不应拆卸清洗;筒型结构机器的清洗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扩压器和回流器组装成一体的隔板、与机壳固定在一起的轴承箱等在清洗时不应折卸;带调整垫结构的组件拆洗时应做好标记,并不得互换组别或位置;
三、润滑系统、密封系统中的油泵、过滤器、油冷却器和平安阀等应拆卸清洗、油冷却器应作严密性试验;
四、气体冷却器应拆卸清洗洁净后,再作严密性试验,气体管路的阀门和调节装置应清洗洁净,当无特殊要求时,可不作严密性试验。
第3.5.2条机组安装前垫铁和底座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按机组体积的大小选择成对斜垫铁;对于转速超过3000r燉min的机组,各块垫铁之间和垫铁与底座之间的接触面面积均不应小于接合面的70%,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二、座浆法平垫铁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同时对各局部的平垫铁应保持在同一标高位置上,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mm;无垫铁安装法埋设的临时垫铁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其标高允许偏差为±2mm;采用压浆法施工时,应及时检查垫铁之间的间隙;
三、应检查轴承座与底座之间未拧紧螺栓时的间隙,其间隙不应大于0.05mm;
四、底座上的导向键与机体间的配合间隙应均匀,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其水平导向键在固定键槽内的过盈G宜为0~0.03mm;在滑动键槽内的两侧总间隙〔c1+c2〕宜为0.03~0.06mm;顶间隙c宜为0.5~1.0mm;埋头螺栓与键顶面的距离a应等于或大于0.3mm;垂直导向键的轴向间隙s1和s2应等于或大于3mm。
第3.5.3条机组中基准设备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设备中心的标高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2mm;
二、当以鼓风机或压缩机为基准时,其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5/1000,并应在主轴上进行测量;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并应在机壳中分面上进行测量;
三、当以增速器为基准时,其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横向安装水平应在箱体中分面上进行测量,纵向安装水平应在大齿轮轴上进行测量。
第3.5.4条机组中非基准设备的找正、调平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纵向安装水平应以基准设备为准进行找正调平;横向安装水平应按标准第3.5.3条的规定执行;
二、两个半联轴器之间的端面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具有滑动轴承的电动机,其转子应在磁力中心位置上,并确定联轴器端面间隙。
第3.5.5条在电动机、汽轮机、燃汽轮机与增速器、鼓风机、压缩机之间进行找正时,其同轴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5.6条鼓风机或压缩机找正、调平时,轴承座和下机壳与底座之间的接合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轴承座与底座之间或机壳锚爪与底座之间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5mm;
二、有导向键的轴承座或机壳锚爪与底座之间的连接螺栓的固定应有利于机壳热膨胀,螺栓与螺栓孔的间隙和螺母与机座间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螺栓在螺栓孔内应为偏心放置,其螺母与机座间的间隙宜为0.03~0.06mm〔见图3.5.6〕。
第3.5.7条径向轴承与轴颈的接触要求和顶间隙、侧间隙,推力轴承与止推盘的接触要求和轴向间隙,轴承与轴承盖的过盈量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调整。
可倾瓦轴承组装后,每块瓦应能自由摆动,无卡阻现象。
第3.5.8条转子各部位的轴向和径向跳动以及与气密体之间的气密间隙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5.9条轴端密封装置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组装。
其中,浮环密封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密封元件①及密封轴或轴套外表,应无毛刺和轴向沟槽,并应清洗洁净:
注:
①密封元件是指浮环座、内外浮环等。
二、测量各密封元件的有关配合尺寸和检查轴与浮环间的径向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应进行修整或更换;
三、内环和外环的位置不得装错;
四、浮环安装时,应在其内圆外表和端面涂上透平油。
第3.5.10条上下机壳的结合面应贴合;未拧紧螺栓之前其局部间隙,当设备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MPa时,间隙值不应大于0.12mm;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间隙值不应大于0.10mm;
二、当超过上述间隙值时应查找原因,并应消除内装件过盈或局部堆高;当因机壳变形引起误差,且在拧紧螺栓后又能消除间隙时,在不影响机器装配精度的情况下,可不作修整;
三、结合面之间,当无特殊要求时,应均匀涂上密封涂料。
第3.5.11条增速器组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行星齿轮增速器的组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增速器底面与底座应紧密贴合;未拧紧螺栓之前应用塞尺检查其局部间隙并不应大于0.04mm;
三、轴瓦与轴颈各部位配合的顶间隙、侧间隙、接触要求、轴瓦与轴承压盖的过盈值等,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调整;
四、齿轮组轴间的中心距、平行度、齿侧间隙和齿面接触要求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增速箱中分面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06mm;
六、齿轮副的接触迹线和接触斑点的检验与调整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在大齿轮假设干齿面上均匀涂上颜色,将小齿轮擦净,并对小齿轮施加一定阻力。
转动大齿轮数次,被印在小齿轮上的色迹,即为静态接触迹线,再用胶带粘揭色迹,该迹线长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试运转前,应在大齿轮假设干齿面上涂上一层不溶于油的颜色;试运转后,应根据颜色的脱落测得动态接触斑点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DH型压缩机增速器轮齿静态接触迹线长度不应小于齿长的65%,动态接触斑点长度不应小于齿长60%。
高速圆弧圆柱齿轮增速器,其静态接触迹线长度不应小于齿长的70%,动态接触斑点长度不应小于90%;接触位置距齿顶的高度h凸齿应为0.45mn±0.2mn,h凹齿应为0.75mn±0.2mn。
渐开线齿轮增速器,其接触斑点长度不应小于齿长的70%,高度不应小于齿高的50%。
注:
mn为法向模数。
4.当轮齿接触调整与齿轮轴线平行度发生矛盾时,应首先满足接触的质量,其平行度可不作调整。
第3.5.12条管路与鼓风机或压缩机不应强行连接;当连接时,应采用百分表监控风机联轴器的移动,复检鼓风机或压缩机的找正精度并调整到达要求。
第3.5.13条所有油管润滑点、密封、控制和与油接触的机器零件和部件,均应循环冲选,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使用的油进行冲洗;
二、冲洗前,润滑点上游的节流阀应全部翻开,保持最大流速;
三、冲洗油的温度应尽量与机组运行温度相同或冷热交替;
四、冲洗中,视油的清洁程度应经常清洗滤油器,并定期轻敲油管;
五、冲洗时间不得小于24h;
六、检查滤油器过滤网上不得留有硬质颗粒;在油温相同的条件下,滤油器前、后压差应在5h内保持稳定。
第3.5.14条鼓风机、压缩机的负荷试运转时,应先试驱动机、增速器后试整机。
整机的试运转应先进行小负荷试运转,并将进气节流门开至10°~15°,然后进行负荷试运转。
试运转宜采用空气作为压缩介质;当工作介质不是空气时,负荷试运转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5.15条鼓风机、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将润滑系统、密封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清洗洁净并应作循环清洗;
二、加注润滑油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润滑、密封和控制等系统的连锁装置、机组的防喘振装置、水路系统的调节装置等以及阀门、仪表均应灵敏可靠,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具有浮环密封的压缩机,当采用空气进行试运转时,应取出浮环座及内外浮环,并更换预先准备的梳齿形试车密封;进油管高位罐液面的气管应通大气;
五、主机的进气管和与其连接的有关设备应清扫洁净;
六、电动机、汽轮机和尾气透平机等驱动机器的转向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七、盘动主机转子应无卡阻和碰刮现象;
八、阀件和控制装置应处于设备技术文件所规定的使风机为最小负荷时的启动位置;
九、机组各辅助设备均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单机试运转并应合格;
十、各项平安措施应符合要求。
第3.5.16条鼓风机、压缩机的整机试运转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启动润滑、密封和控制油系统,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轴承润滑油的进油温度宜为40±5℃,启动时的油温不应小于25℃;轴承的进油压力宜为0.1~0.15MPa,当油压小于0.08MPa时应报警,并启动辅助油泵;当油压下降到0.05MPa时应停机;
2.浮环密封油参与整机试运转的正常进油温度应为40±5℃;油压高于气封压力的压差应为50kPa;当采用高位罐压差的系统时,高位罐液面高于或低于正常液位150mm时应报警;低于250mm时应过低报警;低于300mm时应停机;
3.控制油系统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二、以电动机带动的主机,应先点动检查转子与定子并应无摩擦和异常声响;以汽轮机带动的主机在启动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分阶段升速;
三、小负荷试运转1h后,应停机检查各轴承、轴颈的润滑情况,当有磨损时应及时修整;对有齿轮变速器的机组,应检测齿轮的接触斑点,当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本标准第3.5.11条第六款进行调整;
四、小负荷试运转的时间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当无规定时,工作转速小于或等于3000r/min的机组应为4h,工作转速大于3000r/min的机组应为8h。
五、负荷试运转的开始阶段,主机的排气应缓慢升压,每5min升压不得大于0.1MPa,并应逐步到达设计工况;
六、风机不得在喘振区域内运转;启动时,不得在临界转速附近运转;
七、连续负荷试运转的时间不应小于24h。
运转中,每隔一定的时间应检查润滑油温度和压力、冷却水温度和水量、轴承或轴的振动值和轴承的温度、进气与排气管路上各段气体的温度和压力、电动机的电流、电压和功率因数、汽轮机、燃气轮机所要求测量的参数值以及平安保护装置等,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和做记录;
八、试运转中,在轴颈附近测得的轴振动双振幅值〔用非接触式测振仪测得的峰/峰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假设机组中无此仪器可采用接触式测振仪在轴承壳上检测轴承振动速度有效值,该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应符合表3.5.16/1的规定;
九、轴承温度或轴承排油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宜符合表3.5.16/2的规定。
十、停机后20min或轴承回油温度降到低于40℃后,方可停止油泵的工作,停机后的盘车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一、试运转完毕,应将各有关装置调整到准备启动状态。
第六节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
第3.6.1条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的清洗和装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现场组装时,机器各配合外表、机加工外表、转动部件外表均应清洗洁净;当有锈蚀时应去除,并应防止安装期间发生锈蚀;
二、机器各主要部件、机壳、调节缸、叶片承缸和转子在装配吊运过程中,应保持水平,其装配程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三、润滑油系统、动力油系统和顶升油系统的油泵、过滤器、冷却器和平安阀等应拆卸清洗,冷却器应作严密性试验;
四、有预紧力要求的螺栓在正式拧紧时,螺纹局部应涂上二硫化钼油,同时应按规定力矩或规定的螺母转动角度拧紧;刚性连接的联轴器螺栓应按螺栓伸长量控制其预紧力。
第3.6.2条埋设底座调整螺栓的支承垫板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垫板的埋设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通用标准?
附录八的规定执行;
二、垫板底层混凝土的耐压强度不应低于35MPa;厚度宜为30~50mm;每块垫板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3/1000;
三、每块垫板的标高允许偏差为±3mm。
第3.6.3条轴流鼓风机或压缩机的底座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通过底座上的调整螺栓和地脚螺栓,调平底座各支撑机壳的支座面、连接纵向键座的结合面或固定轴承座的结合面,其各支座上平面的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10/1000;各结合面上的纵向和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
二、拧紧底座上的调整螺栓时,螺栓露出底座下平面的长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6.4条机组中当以主机作为找正调平基准设备时,其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4/1000,并应在颈轴上进行测量;
其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06/1000,并应在机壳中分面上进行测量。
机组中非基准设备的找正调平应按本标准第3.5.4条的规定执行。
第3.6.5条下机壳找正调平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机壳的四个支撑面应采用油石打光,不得留有毛刺和飞边;
二、下机壳与底座的支座连接时,应将支承导向键涂上二硫化钼油,并轻轻推入键槽,不得强行打入;
三、下机壳找正调平应按本标准第3.6.4条的规定执行,同时应使四个支座的定位螺栓位于孔中心;下机壳的找正、调平可采用更换纵向导向键和支承导向键的不同厚度的垫片进行调整。
第3.6.6条装配定子局部的内装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必须按出厂要求的各端之间的距离A、B、C值,连接调节缸和伺服马达。
第3.6.7条静叶角度值、调节缸位移与静叶角度曲线、转子跳动值、动叶和静叶的叶顶间隙值、密封间隙值、轴承间隙值、轴承压盖过盈值、油封间隙值、转子在轴承箱中的轴向和径向位置尺寸、机壳中分面的自由间隙等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检测和调整。
第3.6.8条增速器的找正调平应按本标准第3.5.3条、第3.5.4条和第3.5.5条的规定执行。
第3.6.9条机组找正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轴承应安装完毕,轴承与轴颈的间隙和接触情况应符合规定;
二、盘动转子,应转动灵活、无卡碰现象;
三、叶顶间隙值、转子和联轴器的跳动值均应符合要求。
第3.6.10条机组找正的同轴度要求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联轴器的径向位移宜为0.02~0.04mm,轴线倾斜度不应大于0.1燉1000。
第3.6.11条管路的装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机组找正调平后,方可配制并连接进气、排气和润滑等管路;
二、各管路连接所造成的外加于机器法兰的外力矩不得大于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值。
管路连接时,应采用百分表监控联轴器的移动。
连接后,应复测机组的找正调平精度;
三、进气和排气管路应清理洁净,并应无焊渣、锈皮和脏物;检查合格后,应即封闭人孔。
第3.6.12条连接刚性的中间轴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分别连接中间轴的一端;检查未连端法兰的径向跳动值,并应按下式计算:
二、螺栓与螺母应按编号进行连接,不得相互混淆;
三、螺栓的拧紧程度应按规定的伸长量控制其预紧力。
当无规定时,宜为计算长度的2/1000。
拧紧螺栓时应对称均匀,并应分两次进行拧紧。
第3.6.13条轴流鼓风机或压缩机试运转前除应符合第3.5.15条的规定外,还应将排气阀关闭,放空阀翻开;静叶角度应调整到最小工作角度或使静叶关闭的启动状态。
第3.6.14条轴流鼓风机和轴流压缩机试运转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由透平机驱动的主机,应按升速曲线分阶段升速,不得在轴系的各临界转速附近停留运转;
二、主机启动到达额定转速后,静叶应尽快调节到最小工作角;不应在静叶关闭的启动状态下停留运转较长的时间;
三、在未测定和整定防喘振曲线之前,不得靠近性能曲线上的喘振区运行;
四、主机启动时,润滑油的温度不应低于25℃;运行中轴承的进油温度应控制在40±5℃;
五、运行期间,润滑油、动力油的压力和油过滤器的压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中因果图的参数要求;
六、试运转中,在轴颈附近测得的轴振动双振幅值〔用非接触式测振仪测得的峰/峰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当无规定时,应按下式计算:
七、轴承温度不应超过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值,当无规定时,应按表3.5.16/2的规定执行。
第3.6.15条机组的停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停机前应将静叶角度调节到最小工作角或静叶关闭状态,同时翻开放空阀,关闭排气阀;
二、停机后,应慢速盘动转子,直到轴承与主机排气侧之间的主轴温度低于50℃时,润滑油泵方可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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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缩机 风机 安装 工程施工 验收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