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填写范本资料下载.pdf
- 文档编号:5976176
- 上传时间:2023-05-05
- 格式:PDF
- 页数:10
- 大小:273.47KB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填写范本资料下载.pdf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填写范本资料下载.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填写范本资料下载.pdf(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张电话:
023-45678912借借款款人:
(集团)(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王电话:
023-56789012(座机)或13998761234(手机);
乙方向甲方申请贷款,甲方经审查同意提供贷款。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第一条贷贷款款
(一)贷款种类: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二)贷款用途:
原材料采购。
(三)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
(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短期(短期/中长期)贷款。
1.贷款期限:
壹年,自2010年9月5日起至2011年9月4日止。
2.提款期限:
自2010年9月5日起至2010年12月5日止。
乙方超过提款期限不提款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重新确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贷款发放条件。
具体用款计划如下:
(1)2010年9月5日,金额壹仟万元整;
(2)2010年10月5日,金额壹仟万元整;
(3)2010年11月5日,金额壹仟万元整;
(4)/年/月/日,金额/。
3.若本合同记载的贷款金额、贷款日期、提款日期、贷款利率等与贷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贷款凭证记载为准。
贷款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第二条条贷贷款利率款利率甲乙双方约定,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二)种方式确定及调整:
(一)浮动利率:
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下调)/%。
在贷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按以下第/种方式调整,甲方不需另行通知乙方和担保人:
1.在贷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于次年的1月1日调整;
2.在贷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3.在贷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于次年的对月对日调整;
4.在贷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
(二)固定利率:
合同期内执行年利率5.31。
贷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执行利率不随之调整。
(三)其他方式:
/发放贷款时的贷款利率以贷款凭证记载的贷款上账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按上述方法计算确定。
第三第三条条贷款方式贷款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担保(信用/担保)贷款方式。
采取担保贷款方式的,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二)如果因任何事项发生,甲方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或担保物的价值的,乙方应增加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
第四条第四条账户管理账户管理乙方须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在甲方开立账户,并接受甲方对账户进行监控。
乙方对贷款的支付、资金归集账户资金的支付和偿贷资金专户资金的支付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控制。
(一)方式一:
1.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账号为6666660120010010001,专用于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贷转存和乙方对贷款的支付,以及乙方经营收入、相关补贴收入、专项补助资金、其他收入的归集和按约定条件与方式对外支付。
2.乙方在甲方开立偿贷资金专户(即还款准备金账户),账号为6666660120010010002,专用于优先偿还贷款。
甲方每月(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乙方经营收入的30%或(和/或)按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的额度,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上述资金归集账户提取偿贷资金,划入偿贷资金专户。
(二)方式二:
1.乙方在甲方开立贷款发放专户(以下简称贷转存专户),账号为/,专用于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贷转存和乙方对贷款的支付。
2.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作为资金归集账户,账号为/,专用于借款人经营收入、相关补贴收入、专项补助资金、其他收入的归集和按约定条件与方式对外支付。
3.乙方在甲方开立偿贷资金专户(即还款准备金账户),账号为/,专用于优先偿还贷款。
甲方/(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乙方经营收入的/%/(和/或)按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元的额度,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上述资金归集账户提取偿贷资金,划入偿贷资金专户。
第五条第五条乙方的财务指标,应持续满足以下限制:
乙方的财务指标,应持续满足以下限制:
(一)流动比率大于2,速动比率大于1,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二)存货周转天数不得高于60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不得高于30天;
(三)净利润率大于10%;
(四)/甲方在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后,有权对上述限制进行修改。
第六条第六条乙方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应在甲方发放贷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乙方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应在甲方发放贷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一)乙方与甲方属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乙方信用等级在AA级(不含)以下(符合甲方评级规定为可不予评级的情形且经甲方认可为信用状况较好的除外),并单笔支付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
(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在伍拾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
(三)/(四)/在上述任一情形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
(一)借款人与其贷款支付对象的交易资料,包括:
商务合同、订单或发票等;
(二)/(三)/(四)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第七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二)签章处明晰,重要条款无遗漏,并加盖“与原件一致,再次复印无效”宣章;
(三)/(四)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第八八条条甲方受托支付甲方受托支付
(一)乙方在此不可撤消的授权委托甲方,对乙方符合本合同第六条任一情形的,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应贷款支付由甲方进行受托支付,即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将上述相应贷款资金通过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资金归集账户(资金归集账户/贷转存专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交易对手。
乙方不得将上述贷款资金自行支付给交易对手。
(二)在甲方受托支付模式下,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及经办账户等进行形式性审查,并不意味着甲方介入乙方与其交易对手或第三方的纠纷或需要承担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因受托支付行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在甲方受托支付模式下,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至乙方交易对手账户的,以及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贷款资金支付失败、错误、延误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在甲方受托支付模式下,甲方在支付方式上主要根据乙方提交的汇兑凭证和支票支付给乙方交易对手。
除非乙方有特别要求且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采用乙方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倒进账支票方式进行支付,在此情况下,若甲方收到乙方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倒进账支付支票时将以退票方式办理;
对乙方需采用网银支付的,乙方须按甲方受托支付管理的要求将相关资料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支付。
第第九九条条乙方自主支付乙方自主支付对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情形的,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支付可采用自主支付方式,但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甲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第十十条条还款方法还款方法乙方按以下第
(一)种方法归还贷款本息:
(一)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
指乙方按季(月/季)结付利息,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后一次性归还的还款方法。
结息日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20日。
(二)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
(三)按期结息、分期还本法:
1.按期结息的约定:
乙方按/(月/季)结付利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20日。
2.分期还本的约定:
(1)/
(2)/(3)/(4)/(四)等额本息还款法:
指乙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每月还款额(1月利率)贷款月数1(五)等额本金还款法:
指乙方每月偿还等额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的还款方法。
贷款本金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当期贷款利率贷款月数(六)其他还款法:
/无论选择上述何种还款方法,无论选择上述何种还款方法,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如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法,还应当符合以下约定:
1一个月为一个偿还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月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月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2从还款日起乙方享有10天的支付宽限期,乙方在支付宽限期内还款不视为违约。
至支付宽限期满未还款,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逾期时间自当月还款日起算,并按约定计收罚息、违约金和复利。
3以上还款日和支付宽限期如有变更,甲方另行通知。
第第十十一一条条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乙方选择以下第
(一)种方式归还贷款:
(一)柜面还款,乙方应到甲方办理贷款的营业机构办理。
(二)委托扣款,乙方应在当期规定时间前将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偿贷资金专户内。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直接从该账户扣收与本笔贷款有关的各种款项,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
委托扣款时,乙方应按以下要求确保甲方有效扣款:
1.贷款期间,按时将每期还款额足额存入偿贷资金专户中,并保证委托扣款之后存款账户上仍保留该账户所必需的最低存款余额;
2.贷款期间,乙方如变更偿贷资金专户的,应在委托扣款日之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变更;
3.贷款期间,如甲方无法从偿贷资金专户有效扣款的,则乙方应及时另行提供合法有效的扣款账户。
4.如逾期且未到甲方办理柜面还款的,乙方可在偿贷资金专户内存足款项,由甲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划收。
但在存款日至划款日之间,甲方仍向乙方计收逾期罚息或违约金及其复利。
乙方未按期还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开立的其他账户(包括但不限于贷转存专户、资金归集账户等)划收,但这并不形成甲方必须划收的必然义务,甲方没有行使该项权利,对于乙方产生的逾期罚息等不良后果及不良记录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第十二二条条甲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物资库存等情况,监督并检查贷款的使用,要求乙方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乙方应付甲方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
(三)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依据本合同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贷款。
(四)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五)对获悉的乙方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保密,但甲方内部合理使用、企业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甲方债权。
第十第十三三条条乙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合法。
(三)按期归还贷款本金,按时支付利息。
(四)乙方发生可能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事件、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产、关闭、歇业、破产、被吊销或注销生产销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乙方涉嫌违法行为被查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还款措施。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人发生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破产、涉及诉讼仲裁、被处以行政处罚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
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及质押权利减少,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六)贷款期间乙方发生任何注册登记事项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
(七)乙方自愿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八)甲方将贷款资金发放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后,贷款资金发生的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在贷款期内,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出售/资产(用于偿还甲方贷款的除外);
在贷款期内,乙方/(不得对股东进行分红/按分期还款计划偿还贷款后方可分红)。
第十第十四四条条乙方向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乙方向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一)贷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严格按甲方要求及时或定期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应收、应付账款、存货明细情况以及资金归集账户资金进出情况、经营等详细情况的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资料;
(三)认真、积极配合甲方的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以及对贷款的相关检查;
(四)若发生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还款措施;
(五)乙方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由甲方受托支付;
(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七)在贷款期内,进行合并、分立、股权变更或转让、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变更、重大资产转让或出售、股权质押、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新建项目等重大事项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在实施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在落实贷款债务和提供相应担保或甲方认可的贷款风险控制措施后方可实施;
(八)/(九)/第十第十五五条条合同变更合同变更
(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提前还款金额必须是万元的整数倍。
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且每月只能提前还款一次。
3乙方申请全部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利率、提前还本的金额以及上一结息日次日至提前还款日的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4乙方提前还款时,应首先清偿拖欠本息(如有)和当期应还本息。
5采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的,提前还款后,乙方可根据需要选择“期数不变减少月供”或“月供不变减少期数”,甲方默认的调整方式为“期数不变减少月供”。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前还款。
(二)若遇特殊情况,乙方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在征得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前1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贷款展期协议。
(三)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第十六六条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与乙方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自行决定停止本合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与乙方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自行决定停止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发放和支付,有权提前收回本合同下贷款的发放和支付,有权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项下已发放的贷款已发放的贷款;
具有下列第七至十;
具有下列第七至十二二款任一情形时,甲方还可款任一情形时,甲方还可自行决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为受托支付。
自行决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为受托支付。
(一)乙方未遵守账户管理的规定和承诺事项,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申贷文件信息失真;
(二)乙方提款时未填妥有关贷款凭证,或未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三)乙方未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或逾期未提款;
(四)担保贷款方式下,担保合同未发生效力或担保权未设立;
(五)担保贷款方式下,担保人发生丧失担保能力的任何事件,担保物出现毁损、灭失等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六)乙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信用状况下降;
(八)乙方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明显下降;
(九)乙方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十)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由甲方受托支付;
(十一)因国家政策或监管规定要求中止或终止合同履行的;
(十二)甲方认定的乙方实施了或可能实施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行为。
第十第十七七条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一)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未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实际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
(二)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计结息方式和相应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贷款利率上加收50;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贷款利率上加收100。
该罚息利率随本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三)乙方若出现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或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甲方从乙方取得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罚息利率为在贷款利率上加收100。
(四)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仲裁及强制执行公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
第十第十八八条条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经合同各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乙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在任何情况下,未办理公证或公证后不能得到强制执行的,甲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第十九九条条其它事项其它事项
(一)/
(二)/(三)/(四)/第二十第二十条条合同合同的的生效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第二十一一条条合同文本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第二十二二条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贷款凭证;
(二)/(三)/第二十第二十三三条条通知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传递给其他各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进行。
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本合同所写明的电话或地址发送有关文件,视为送达。
甲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采用公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通讯地址如下:
(一)甲方:
重庆市区(县)路(街道)号
(二)乙方:
重庆市区(县)路(街道)号第二十第二十四四条条提示提示甲方甲方已提请已提请乙方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甲方):
(签章)借款人(乙方):
(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2010年9月5日签约地点:
支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 农村 商业银行 流动资金 贷款 合同 填写 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