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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辅助作业规程
〔2009〕西山煤电股份公司马兰矿
作业地点:
综采工作面
综采第号
采煤作业辅助规程
编制:
刘春波
施工单位:
综采一队
施工负责人:
宋长青
批准日期:
2009年3月
1、一般规定
1.1井下所有工具、器材如导链、单体支柱、千斤顶、锚链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同时使用工具器械的承载能力必须大于其承载的负荷。
1.2所有人员严禁在无支护或支护不完好的地点作业。
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地段的顶帮情况,及时处理顶板的危岩、活石和煤壁片帮,加强作业地段的顶板和煤帮支护。
正常情况下不得随意进入煤帮,如确需进入,必须将采煤机、运输机停机闭锁,加强顶板、煤帮的维护,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3检修采煤机、更换截齿或在采煤机附近作业时,必须摘开滚筒离合器,打开隔离开关,并将开关打到零位。
1.4井下严禁带电搬迁或检修电器设备,所有电器设备都必须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修或处理故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预约停送电。
1.5检修或更换液压设备时,必须停泵或关闭高、低压截止阀,并操作阀组释放压力后,方可进行。
1.6采用单体支柱辅助作业时,单体支柱两端必须加垫木版,用细钢丝将单体支柱拴牢,同时采用远距离供液的方式,所有人员站在安全区域内,防止大体崩柱伤人。
1.7操作过程中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可靠,严禁使用晃灯、喊话等信号。
1.8检修及处理运输设备的故障时,在设备能运转前要将设备拉空,然后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
1.9需从胶带输送机一侧进入另一侧作业时,必须走行人过桥,严禁凌空跨越胶带或从皮带下通过。
1.10需使用导链作业时,必须加固悬挂导链的棚子(全锚巷道要采用起吊三脚架),采用44-型锚链或坚固绳套吊挂导链,锚链要采用连接环连接,穿好螺丝戴满扣。
1.11检修或处理故障时后,要先空载启动试运转,并重新调整皮带,防止跑偏及卷带事故的发生。
1.12在煤库口作业时,必须采用工字刚和坚固厚木版将煤库口盖严,操作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保险绳,使用的工具要用绳系牢,防止坠入煤库,严禁拉煤与更换设备同时进行。
1.13使用导链时,拉小链人员要相互配合好,防止小链滑脱伤人。
1.1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5施工过程中,如需放炮,应及时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16检修或处理设备故障时,要首先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是否超限,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如有隐患,必须处理隐患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2、辅助运输措施
2.1装卸车作业规定
2.1.1运料前,必须认真检查作业地点、沿途运输路线的巷道顶、帮支护情况、轨道质量、绞车完好状况及其固定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1.2根据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并检查是否完整、可靠。
2.1.3装卸材料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作业,并有专人观察周围一切不安全因素。
2.1.4装卸料时,距装卸地点上坡段绞车处放好警戒不准车辆运行,并将临近的一坡三挡装置全部关闭。
2.1.5物料必须卸在指定地点。
卸料前先清理环境,防止卸料砸坏电器设备及管、线,以及砸飞它物伤人。
2.1.6堆放物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平稳,物料要下宽上窄,并要保证行人行车宽度和通风断面,有轨道的巷道料堆离轨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以保证用料的安全距离。
2.1.7装卸物料的一侧及装卸物料的对面不准有其它闲杂人员,所有人员要密切配合。
装料时,要先搬上部,后搬下部,卸料时要自下而上堆放稳固整齐,严防回弹或滚落伤人。
2.1.8在平行装卸时,必须先用掩木等可靠的挡车设施将矿车稳住;在斜巷卸车时,不准摘钩,小绞车(无极绳绞车)司机严禁脱岗。
2.1.9两人以上装卸时,必须互叫互应,行动一致,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做到轻起轻放,不准盲目乱扔,以防物料弹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2.1.10装车前,要首先检查车辆的连接装置,轮对等是否完好,禁止用不完好的车装料。
如果重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轴断等故障时,严禁继续运行,必须倒车转运。
2.1.11运送长度不超过6m的钢梁、铁管、单体、圆木等,统一使用架子车,并注意装车高度,以防弯道、变坡点不能通过,料车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保证运输途中不散落。
2.1.12抬运圆木、单体、钢梁等较长物料时,要明确分配好人员,抬运同一物料人员要用同一并同时抬起,放下时要看好地点和退路,以及装卸物料的对帮,确无问题后由一人发出号令,统一同时放下。
2.1.13矿车装料高度一般不超过车边,严禁用矿车装运超长物料,要保证物体重心与车辆中心保持一致。
2.1.14串车卸料时,人员严禁站在串车之间的车体碰头上;在车内卸料时,上、下车辆及站立时,要注意防止碰撞顶板、棚梁和防止触电。
禁止在滚动的物料上站立行走。
2.1.15串车在斜坡上停车卸料时,各车必须分别挡车,绞车钢丝绳吃紧,且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
2.1.16运送物料后空车必须返回指定地点。
2.1.17停工后,小绞车司机必须将绞车开关打到零位,挂钩工必须检查一坡三挡是否全部关闭。
2.2物料货载捆绑规定
2.2.1物料货载装车后必须捆绑牢固,应根据货载的种类、重量选择捆绑材料及捆绑方式。
2.2.2木料等较软材料的捆绑可使用8#及以上铁丝捆绑,其它货载的捆绑必须使用钢丝绳或专用锁紧装置。
2.2.3捆绑钢丝绳必须使用15.5mm及以上规格,并且必须至少2股以上,不得使用单股钢丝绳捆绑钢材、设备等。
2.2.4使用钢丝绳捆绑应在矿车两端各捆绑一道,以确保捆绑牢固可靠。
2.2.55t及以上货载(设备)捆绑,钢丝绳必须穿过平板车的卡环,以防钢丝绳滑动。
2.3运输信号的规定
2.3.1小绞车运输信号规定
各部绞车均要求使用双向声光信号系统,信号齐全、灵活可靠。
绞车联系信号规定为:
一声停;二声拉;三声放;四声慢拉;五声慢放;紧急停车和事故信号为乱铃。
2.4车辆连接的规定
2.4.1主绳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钩头,并将钩头链环用规定的标准插销与车辆碰头销孔直接连接,闭锁装置要闭锁。
2.4.2带挂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矿用标准插销和三链环。
2.4.3连接器出现裂纹、开焊、严重腐蚀等,连接链和插销直径磨损、变形严重时,必须报废,严禁使用。
2.4.4按规定使用好保险绳,保险绳的尾端要挂到最后一个车的尾部,并用标准插销连接。
2.5运输作业规定
2.5.1当班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班长要根据班前会要求明确分配好各点各岗位人员,运输作业必须有副队长以上人员跟班现场指挥。
2.5.2小绞车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必须持证上岗。
2.5.3小绞车司机开绞车时必须整理好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2.5.4运输作业人员严禁蹬车,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2.5.5挂车数必须符合小绞车牌板的规定,严禁超挂车,严禁用保险绳直接挂车运行。
2.5.6各种挡车、阻车、防跑车装置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只有车辆通过时方可打开,并且在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
2.5.7小绞车出现电气故障时,运输人员严禁私自打开机电设备的开关、按钮检修。
2.5.8任何人严禁手摸、脚踹运行中的钢丝绳。
小绞车运输作业时相邻两部不得同时运转(相邻两部绞车对拉除外)。
、
2.5.9摘挂钩要按照《马兰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要求,一般不得在弯道上进行。
特殊情况需在弯道上摘挂钩时,人员应站在弯道外侧。
2.5.10车辆到达换钩地点时,必须使用压轨阻车器或铁马,将运送的所有车辆固定牢靠,将车辆下方的“一坡三挡”设施全部关闭,确无问题后方可换钩。
严禁用木楔阻车或用阻车器在串车之间的位置上挡车换钩。
2.5.11挂钩工在换好钩、挂好保险绳后要全面检查一次车辆各部分的连接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由信号工发开车信号。
2.5.12小绞车司机和挂钩工要按照《马兰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八不开”和“八不挂”。
“八不开”即:
(1)设备不完好不开机;
(2)绞车道有障碍物不开机;
(3)信号不清不开机;
(4)防跑车装置不可靠不开机;
(5)巷道有人不开机;
(6)超挂车不开机;
(7)钢丝绳磨损超限不开机;
(8)司机精神状态不好不开机。
“八不挂”即:
(1)装料设备不牢固不挂钩;
(2)巷道有人不挂钩;
(3)巷道支架、棚子断裂影响安全不挂钩;
(4)轨道质量较差不挂钩;
(5)巷道浮煤、杂物太多不挂钩;
(6)所送物料(件)超高、超长、超宽不挂钩;
(7)信号不畅通不挂钩;
(8)防跑车装置不灵活不挂钩。
2.5.13小绞车运输作业后,必须将绞车钢丝绳收回,并将开关打至零位闭锁。
无极绳绞车运输作业后将开关打至零位闭锁。
2.5.14摘钩后要将钩头、保险绳放置于不影响行人的巷道一侧,严禁放置在道心里。
2.5.15车辆严禁存放于两道风门之间,钢丝绳经过风门时,作业后必须将钢丝绳收回,以防造成风流短路。
2.6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2.6.1小绞车司机、挂钩工、信号工在运行前,必须按照《马兰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作业标准》个各项规定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特别要对工作地点的支护、通风等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严禁作业。
2.6.2运行前班组长要亲自或安排专人沿运输轨道线路认真检查安全情况,以及有无其它人员在运输轨道线路的区域内作业,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如运输轨道线路的区域内有其它人员作业应通知其撤离至安全地点。
同时检查人员要提前与小绞车司机、信号工联系好,没有得到检查人的许可,不得进行运输作业。
2.6.3信号工上岗后要与小绞车司机联系好,并对声光信号做一次试验,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在问题没有处理前,不得擅自进行作业。
2.6.4斜巷运输时要汇报有关单位,上、下部人员必须全部进入躲避硐内或安全地点,并在斜坡上、下及所以能进入运输线路区域的巷道口安排专人警戒,在没有收到警戒人员信号前,信号工不得打开车信号。
2.7运行作业
2.7.1启动
(1)小绞车司机依据信号指令,先发出信号联系,收到回铃信号后,准备开车;没有收到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准作业。
(2)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小绞车司机要先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
(3)缓慢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慢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衡启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4)小绞车司机必须在小绞车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小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拔钢丝绳。
(5)下放矿车时,应与挂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6)禁止将小绞车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7)如小绞车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2.7.2运行
(1)车辆开始运行时,挂钩工、信号工要目送车辆安全通过变坡点及挡车器、道岔,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停车处理。
(2)小绞车运行当中,绞车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3)小绞车司机必须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3)稳压支柱有松动现象;
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5)电机单项运转或冒烟;
6)突然断电或有其它险情;
(4)小绞车运输斜坡放车时,绞车必须带电作业,严禁放飞车。
(5)车辆运行期间,信号工必须集中精力,严禁脱岗、串岗。
(6)小绞车运输作业使用对拉绞车时,双向司机要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一致,严禁出现拔河现象。
2.7.3停车
(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
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2)上提矿车,车过变坡点后,司机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3)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停车。
严禁反送电停车。
(4)未得到可靠的停车摘钩信号不得将闸把松开。
(5)正常停车后,应拉灭示警灯;司机需离岗时,必须切断电源,把绞车开关打到零位。
2.8人力推车规定
(1)人力推车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的规定。
(2)推车前应认真巡视路线,检查轨道及道岔并清除沿途障碍物,确保线路畅通无阻。
(3)在井下平巷推车前后面的车辆用可靠的挡车设施将车稳住。
(4)推车前要在车辆所经过的弯道处及路口或巷道交叉点设置警戒。
(5)在斜巷上部平巷推车时,应先派人检查上部阻车器、挡车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无问题后,方准在斜巷上部平巷推车作业。
(6)推车时,人员两脚应站在道外,不准在车前拉车或站在道心推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并注意防止被巷道两侧或风门等物挤伤。
(7)在有双轨道的巷道推车时,要注意另一轨道所停放的车辆以及来往车辆。
(8)推车时,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不准用矿车碰撞风门。
(9)运送“四超”货载(长≥4米,宽≥1.2米,高≥1.6米,重≥5T)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运送“四超”设备前,必须有专人对运输线路进行详细检查(包括绞车基础、轨道、钢丝绳、信号等),看是否符合(矿井质量标准)要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四超”设备索要经过的巷道,必须指定专人根据所运设备的外形尺寸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运输畅通无阻。
3)设备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后,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
4)每次只准挂一辆车。
2.9处理车辆落道规定
2.9.1处理落道事故必须有当班队干、工长现场指挥,负责观察车辆上道情况,确保上道人员的安全。
2.9.2车辆落道后,绞车司机必须刹紧闸把,坚守岗位,听从上道人员指挥,严禁用绞车硬拉上道。
2.9.3车辆落道后,首先观察落道情况及落道地点顶帮支护情况,必须等处理完隐患,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2.9.4上道前要观察清楚车辆落道的程度,装运材料的种类、捆绑是否牢固及落道区域内的线路坡度等各种具体情况,然后制定上道方法。
大型物体落道及在坡度≥18º的斜坡上落道时,应汇报区、队,由区值班安排或队领导现场跟班组织上道。
2.9.5依据落道程度、材料种类及落道地段位置的不同,选用导链、千斤顶、大油泵、撬棍等工具上道。
2.9.6上道前应先清理干净落道区域内浮矸杂物等,需卸物料时,应将物料人工卸下抬到离落道车5m以外的地方。
2.9.7上道过程中除上道作业人员外,无关人员须撤到上坡方向的安全地带,坡下应设警戒,严禁行人通过。
2.9.8上道人员必须避开车辆可能倾倒或下滑的方向,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上道。
2.9.9斜巷落道时,应先打好挡车器,不准摘钩上道。
关闭邻近的“一坡三挡”设施。
上道人员严禁站在车辆下滑方向作业,重车应卸料上道。
2.9.10上道前在车辆下滑方向打两道戗木,防止上道后车辆滑下伤人,绞车司机要停车压紧闸把,不得离开,严禁硬拉上道。
2.9.11用千斤顶或撬、衬、垫等方法上道时,要选择好支点,支点必须稳固可靠,防止滑脱,车辆必须随起随支,用坚固的物料及时垫实、垫稳车辆,每次抬起高度不得超过150mm,抬车时,不准引起车辆摆动,防止油泵突然崩脱。
2.9.12用手拉葫芦(导链)上道时,导链必须完好,且导链的起吊能力要大于车辆重量,选择可靠稳固的导链悬挂点,如果在棚梁上挂导链时,必须先加固支护:
在其前后各两架棚子的相邻棚梁间各打三道撑木,在悬挂导链的棚梁下打两根Φ150mm的点柱,起吊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边吊边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起吊,待处理后再起吊,使用40T型锚链挂导链时,用专用“U”型环上M20螺丝拧满扣连接,用钢丝绳挂导链时,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5.5mm。
2.9.13平巷人工上道,应先将其它车辆摘开并固定好,串车下坡段的道心内、落道车辆的两帮不准有人,人工上道时,可用杠子撬车轮上道,杠子直径Φ≥50mm,长度大于2m。
2.9.14上道前要用直径不小于180mm优质圆木作老汉木阻车,老汉木与底板成70º—75º夹角,顶、底窝深均不小于100mm。
2.9.15大型、重型设备车上道前,必须在人员操作侧打好两根护身戗木,戗木直径不小于150mm。
2.9.16车辆上道后要重新检查车辆的连接、装载、捆绑情况及巷道、轨道无异常后,将上道遗留的杂物清理干净,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
2.9.17信号工、挂钩工、小绞车司机执行《马兰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窄轨运输)》中的相关规定。
3、采煤工作面机尾做缺口措施
综采工作面更换采煤机滚筒(无论左、右)、摇臂(无论左、右)、截割部(无论左、右),均需将采机停于机尾处在机尾扩循环后进行。
更换滚筒时扩单循环,更换截割部时扩双循环,具体措施如下:
3.1采煤机自机头向机尾运行割煤时,机尾20个架不再拉移,只伸出支架防片帮或伸缩梁护顶,直至割通机尾。
3.2牵引采机前后运行清扫净浮煤后,开空运输机,把采机开到机尾,再将运输机连同采机一起拉回,在煤帮以1根/米的柱距支设贴帮支柱,此时即扩完单循环,如有漏顶情况,必须先构顶,把顶、帮支护完毕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3.3如需扩双循环,采机割通机尾后返回机尾20#架处,摘开支架与运输机的连接销,用单体支柱将运输机顶至煤壁。
3.4再次牵引采机向机尾割煤,每割煤3个架后,将采、运二机闭锁,在每个架前打临时单体戴帽点柱,逐架降架,穿入两根1/2∮200×3400mm的板梁,板梁的一端要顶住煤壁,伸紧支架,回撤掉临时支柱,依次类推,逐段进行,直到割通机尾。
3.5割通机尾扫除浮煤后,把采机停在机尾,开空运输机,然后将采机、运输机一起拉回,并在每根板梁端打贴帮柱,即扩完双循环。
3.6任何人不得在无支护或支护不完好的地点下作业,严禁随意进入煤帮,确需进入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6.1采运二机必须停机闭锁,开关手把打至断电位置,由专人看管;
3.6.2严禁空帮空顶作业,必须用贴帮单体支柱护顶护帮;
3.6.3由专人观察,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
3.6.4进行“敲帮问顶”,及时处理顶帮的危岩活石。
3.7采用锚链拉移运输机时,锚链要有足够的强度,“U”型环要穿好螺丝,带满扣,并用废旧皮带盖严。
3.8当支架无防片帮煤板时,采机每割煤三个架,即停机闭锁,然后每架前支设临时单体戴帽点柱,逐架降架,在支架上方窜入两根1/2∮200×3400mm板梁,间距750mm。
另一端顶住煤壁,升紧支架,回掉临时支柱,依次割通机尾。
扩第二个循环时,每割煤三个架,停机闭锁,支设临时点柱,逐架抽出板梁顶住煤壁,回掉临时支柱,直到割通机尾。
3.9所有支护用的单体必须用细钢丝绳进行串栓,并用背板进行盘帮。
4、采煤机部件更换措施
4.1更换采煤机滚筒
4.1.1在机尾做好缺口,将采煤机停在机尾,并将新滚筒运到机尾。
4.1.2将采煤机、运输机开关打到零位亲闭锁,摘开滚筒离合器,关闭停机处支架进回液截止阀。
4.1.3拆掉滚筒截齿,卸掉滚筒与摇臂头的联接螺栓。
4.1.4由专人指挥,使用两根单体支柱顶住滚筒,人员站在安全区域远距离缓慢送液,顶脱滚筒(避免顶坏滚筒)。
4.1.5用导链将旧滚筒拉出运输机,再将新滚筒拉入。
4.1.6认真检查摇臂头各部件、密封等,不合格或严重磨损的必须更换。
4.1.7用导链、油压千斤顶等对好滚筒、紧固螺丝、安装齐截齿,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站于安全位置并选好畅通退路。
4.1.8仔细检查滚筒情况,确认无误后,人员撤离滚筒周围进行试运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处理。
4.1.9严禁用炮崩拆卸滚筒。
4.2更换液压牵引采煤机牵引部\电机\截割部(主轴\过轴)
4.2.1装车前将所有的油孔用海绵堵塞,并用塑料布包好,电机轴头等加垫保护木板,防止碰撞变形,运输过程中严禁浸水,要保持清洁,提前将采煤机、运输机停机闭锁,并清理干净采煤机机身的浮煤,并在上方支设篷布。
4.2.2拆除采煤机机身顶部与侧面的防护盖板,用液压扳手打开液压螺栓并抽出,拆掉前后对口螺丝、底托架螺丝、限位块螺丝、连接管线、电缆等。
4.2.3采用调高油缸自身推移或用导链拉移的方式,拉开对口有足够宽度,卸下被更换的部件,用导链吊移离开采煤机放入运输机内运出。
4.2.4清理干净结合面的屑杂物,用导链将新部件吊运到位,合理对接上齐前后对口螺丝、底托架螺丝、液压螺丝、限位块螺丝并紧固,依次接好电缆、管线并上齐防护盖板。
4.2.5确认无误后,注入适量的油量,撤出人员,进行试机,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机处理。
4.2.6更换过程中,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并选好畅通退路,防止设备滑脱伤人,对接时要仔细观察,严禁硬拉硬紧,以防损坏螺丝等物件。
4.2.7更换截割部应拆除截割滚筒,对接好后再安装截割滚筒,拆除及安装执行4.1之规定。
4.3更换采煤机行走部(平面滑靴、导向滑靴、行走轮)
4.3.1在机尾段选择顶板较完整,支架未超前拉移的地段停机,采煤机和运输机停机闭锁,摘开滚筒离合器,升紧附近地段支架,伸出防片帮板。
4.3.2将采煤机履带连同电缆水管吊于支架合适位置,拆除行走部处的运输机挡煤板。
4.3.3采用足够强度的大链、联接环将采煤机悬吊于支架上,拆除行走部护板及行走部螺丝,操作支架必须由持证熟练工进行,任何人员不得站在该支架下方或在支架下方通过。
4.3.4用导链将行走部拉离采机,并运至运输机机尾拉出运输机,将新的行走部拉到位,用导链拉至合适位置对好。
4.3.5依次上好行走部螺丝、护板并紧固,上好该处运输机挡煤板,将履带同电缆复位,拆除悬吊采煤机大链。
4.3.6检查无误后,撤出人员进行试运转,发现问题停机处理。
4.4更换电牵引采煤机电机(截割电机、牵引电机、调高电机)
4.4.1在工作面选择顶板较完整、有足够高度的地段停机,将采煤机和运输机停机闭锁,摘开滚筒离合器,升紧附近地段支架,伸出防片帮(伸缩梁)。
4.4.2拆除电机落山侧护板或截割电机滚筒离合器手把;拆除电机电缆和冷却水管。
4.4.3拧开固定电机的螺丝,用导链配合取出坏电机。
4.4.4用导链将新电机拉至合适位置对好。
4.4.5依次上好固定螺丝,接好电缆和冷却水管,落山侧护板或滚筒离合手把。
4.4.6检查无误后,送电进行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5检修支架措施
5.1更换支架立柱(推移油缸及其它油缸)
5.1.1装运过程中,各管接头加装堵头,防止尘屑杂物进入,同时要防止碰坏管接头。
5.1.2升紧支架,闭锁采煤机、运输机,在更换立柱的支架下打好支木,支木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优质红松,要支设在坚硬的底板上,用木楔背牢。
5.1.3反复操作支架手把,取掉下铰接座中的销子,用导链把立柱拴好,防止倒柱伤人,然后取掉立柱顶梁铰接销,关闭该支架进、回液截止阀,释放系统内高压,拆掉进回液管,松导链将立柱放倒,人工将立柱抬出。
5.1.4新立柱到位后,用导链吊起,放入铰接座中,上好销子,接好进、回液管,开启支架截止阀,慢速均匀供液,升起立柱对正位置,上好顶梁铰接销。
5.1.5调整立柱加长套与其余立柱一致,上齐卡环、卡套、立柱销等,然后连同支柱一起升起,上好顶梁铰接销。
5.1.6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取下导链,升紧支架,回撤掉支木。
5.1.7更换过程中,严防倒柱、柱子摆动伤人。
5.2拨行程措施
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或其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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