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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
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
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的施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实现科学、文明、规范、安全的管理目标,全面提高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管理水平,依据交通部、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参与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的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理单位。
考核实行400分制:
分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四项(其中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为一项),每项满分100分。
第三条筹建处每年6月底、11月底各进行一次全线的综合评比,分别考核前期的工作业绩,对于冬季施工的项目并入下年度6月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管理。
当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等重大问题时,其相应质量考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项以零分计。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内容不予单独计量和支付。
第六条考核内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调整。
第二章考核
第七条工程进度考核
1、项目开工前,各合同段施工单位根据批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以月为时间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驻地办审核、总监办审批,业主备案。
审批后的施工计划作为进度考核的依据,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
当计划确需调整时必须提前按相关程序报批。
2、每月22日前,施工单位将上月工程进展情况、计划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监理人员、项目工程师,复核后报合同科备案,同时按要求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上传。
3、对于上月未完成的投资合计计入下月投资计划。
凡上月未100%完成总计划的,下月总投资计划考核标准调整为原报计划与上月未完成计划的合计数。
4、工程进度考核满分100分;按工程实际完成计划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评分,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百分比值即为该合同段工程进度得分,超额完成计划的得分为满分。
至考核期仍未达到上述合计数90%的,视为总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未达到优良标准。
第八条工程质量考核
1、建设期工程质量考核主要分为:
外观质量及施工工艺占总分20%;内业资料占总分20%;实测质量占总分40%;平时检查和省检占总分20%;每项考核均为100分,乘以相应权重相加即为质量考核得分。
2、外观质量及施工工艺和内业资料考核项目按附表一、附表二执行,实测实量按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项目和频率执行。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制度与资料、现场安全管理两项考核,每项按百分制考核,在安全生产考核总分中所占权重分别为30%、70%。
以下为考核分数分配情况,检查人员在考核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但不能超过该项规定分值。
1、安全生产制度与资料考核
1)施工单位通过国家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并在现场持续有效运行。
(10分)
2)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生效,并对合同认真履行。
(5分)
3)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共计32分)
a.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分)
b.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方案。
(6分)
c.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并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应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各工段、预制厂、拌和场、大桥、特大桥、隧道等都应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员的配备不得少于合同文件要求。
(6分)
d.项目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必须到位,同时要求每周组织一次劳动纪律和安全意识教育。
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分)
e.各生产部门除日常检查和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有详细的安全生产日志。
(8分)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上墙,并设立安全教育专栏。
(8分)
5)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车辆、机械停放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并设专人看管。
(8分)
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料保存完整,并有专门的资料室或柜,由专人负责。
(5分)
7)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制定预案。
成立防汛小组,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
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6分)
8)各施工单位应做好防治食物中毒、有毒化学用品污染的预防工作。
(4分)
9)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
(8分)
10)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报告体系,并建立相应档案,不得漏报、瞒报安全事故。
(8分)
11)对于分包单位的管理同样到位、有效。
(6分)
2、现场安全管理考核
1)各项目部生活场所禁止私自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线路,确保用电安全,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确保性能有效。
(5分)
2)生活区、办公区、库房、食堂等应设专人负责防火、防汛、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保卫工作。
(5分)
3)所有施工便道弯道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牌,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员巡视,重点部位应盯岗。
对于违章应及时纠正并记录。
现场安全员应定期汇总上报资料。
(5分)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8分)
5)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8分)
6)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种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分)
7)施工现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桥涵施工现场、过村镇的施工路段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醒目、标准的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4分)
8)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放高空打击和防坠落等防护工作。
(21分)
a.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6分)
b.供电线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妨碍作业和交通。
(6分)
c.火工产品、高压气瓶等易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管理。
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5分)
d.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
高空作业、爆破等危险作业岗位应配备所必需的劳保用品,并及时更新。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于有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严禁酒后和疲惫状态下作业。
(4分)
9)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等交叉施工时,要各自管理好自己的现场;路面施工应设专人管制交通;大型工程机械进场施工时,需派专人指挥,非施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分)
10)强夯施工时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可能产生有害的影响时,首先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有效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分)
11)拌和站场区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口号。
安全生产责任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应在明显部位公布。
拌和场危险部位要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警示牌。
(4分)
12)拌和站所有进入场地的施工机械、车辆需有专人指挥。
大型起重设备工作时除有专人指挥,还需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同时避免扬尘。
(4分)
13)材料储备场地的存储罐、油罐以及各种规格的分类材料,应有专人看管,并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盗措施。
水泥、石灰、矿粉、钢筋等物品要设立防潮设施,钢筋等物品存放时,要远离出入口,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以防发生盗窃。
(10分)
14)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
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5分)
15)施工单位的弃土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弃土滑坡、冲淤农田、堵塞河道。
对于有害、污染环境的施工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8分)
第十条文明施工、环保施工考核
1、考核分为办公场地与料厂、施工人员设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其他五个分项进行。
2、办公场地与料厂满分10分,施工人员设备满分10分,施工现场满分40分,环境保护满分30分,其他方面满分10分;具体检查项目及评分按附表三执行。
第三章奖惩
第十一条考核评定
1、考核于每年6月底、11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具体由筹建处、总监办负责组织安排。
2、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每项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该项考核为优良。
3、考核对综合成绩、单项成绩非别进行奖罚。
第十二条奖惩规定
1、对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前5名奖励,奖励20-40万元;对综合成绩后3名(不考虑分值)进行处罚,罚款20-30万元。
2、对单项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单位奖励10万元,可以累加;对单项评分在75分及以下的单位进行罚款10万元,可以累加。
综合成绩受到奖励或处罚的单位不参加单项成绩的奖罚。
3、对总监办视实际出勤率、人员素质、管理情况和工作业绩奖励10-30万元,对驻地办按《监理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4、对于在评比中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名次或有关检查人员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对于取得名次的收回其奖金并罚款30万元,对于未取得名次的罚款30万元。
5、奖惩结果将在网站公布,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通报全线并通知其法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保定市张涿高速公路筹建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
外观及工艺检查扣分标准
序号
部位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一
路基
土石方
1、路基表面不平整,路拱不合适,不能良好排水,存在翻浆现象。
2、边线不直顺,曲线不圆滑。
3、上边坡存在松石,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随意乱选,外形不整齐,不美观。
4、碾压不到边。
5、碾压含水量过大或过小。
6、加宽路段衔接工艺不规范。
7、临时排水系统设置不全或不能起到应有作用。
第1、3、4、5、6、7项每项每处减2分。
第2项每累计100m减2分。
二
软基处理
1、使用易风化或尺寸小于30cm的石料挤淤;砂垫层宽度宽出路基边脚不足1m或不满足设计宽度。
2、砂垫层表面坑洼不平。
3、土工布皱折不平顺。
4、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间距不均匀。
5、碎石桩、粉喷桩间距不均匀。
每项减1分。
三
路面(底)基层
1、土块超规范要求,块灰消解不充分,未消解的生石灰没有剔除。
2、无机混合料施工级配控制不严格,拌合不均匀,存有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3、路拌深度达不到层底,存有夹层现象。
4、表面不平整、不密实、起皮、重皮现象较重,上结构层施工时下结构层顶清扫不净或未洒水湿润。
5、施工接茬不平整、不密实、不平顺。
养生不及时,养护时间短,要求覆盖养生的不能认真执行。
6、碾压含水量控制不准确。
7、碾压工艺不符合要求。
8、运输车辆无覆盖措施,粒料离析。
9、边缘松散,或不够宽度。
第1、2、3项每项减3分,第4、5、6、7、8、9、10项每项减1分
四
沥青路面
1、施工级配控制不够准确,存有粗细料离析现象。
2、拌合后的混合料不均匀一致,有花白料或结块现象。
3、表面不平整、不密实、有松散。
4、表面有明显碾压轮迹。
5、按茬处不平整、不平顺、不密实。
6、路面与路缘石及其他构造物衔接不顺,存有积水。
7、路面有泥土、砂浆等施工污染现象。
8、有纵向裂纹。
9、拌合、摊铺、碾压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
10、混合料运输不符合规定。
11、碾压工艺不符合要求。
12、基层表面浮浆,未做处理,清扫不彻底。
13、透封层、粘层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
第1、2、3、12项每处减2分;第4、5、6项每10延米或每处减1分。
第7项每处减0.5。
第8项10m以内每处减0.5分;10-20m每处减1分;20m以上每处减5分。
第9、10、11、13项每项减2分。
五
水泥砼
路面
1、纵、横缝不直顺。
2、表面的拉毛、刷毛、压纹、刻痕不均匀一致。
3、断板数量超过受检面积的2‰。
4、砼表面有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或缺边、掉角现象。
5、接缝料不够饱满密实。
6、路侧(边)石不直顺,曲线不圆滑。
7、胀缝有明显缺陷。
8、振捣工艺存在缺陷。
9、养生方法存在缺陷。
10、切缝不及时,深度不符合要求.
第1、2、5、6、10项每项减1分。
第3项每超1‰减2分。
第4项每1-20块减1分;超过20块减5分。
第7项每条缝减1分。
第8、9项减1分。
六
路缘(侧)石路肩
1、边缘不直顺。
2、存有其他堆积物。
3、路肩存有阻水现象。
4、安装不稳固、顶面不齐平、不通畅、有阻水。
5、勾缝不均匀一致。
6、缘石底及背石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7、路缘石颜色不一,存在蜂窝、麻面、掉角等缺陷。
8、路缘石人为污染。
第1、2、3、4、5项每项减0.5分。
第6项合计每10m减0.5分;10m以上减1分。
第7、8项每处减1分。
七
路基边坡及边沟
1、边线不直顺。
2、沟底凹凸不平,有松散土。
3、堆有垃圾、杂物、排水不畅通。
4、浆砌排水沟砌体内侧或沟底不平顺。
5、砌体抹面不平整、不光洁、不直顺或有裂缝、空鼓、翘曲现象。
6、土沟内边坡不平整、不稳定,存有贴坡现象。
第1项每20m减1分。
第2、3、4项每处减1分。
第5、6项每处减0.5分。
八
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石工程
1、所用石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2、砌筑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
3、挡土墙沉降缝、泄水孔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4、砌石没有分层错缝,存有通缝现象。
5、勾缝不平顺、不均匀,有脱落现象。
6、挡土墙泄水孔有堵塞。
7、沉降缝不整齐,上下不贯通,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8、网格及空心砖防护大面不平整,安装不稳固。
第1项每处(构造物)减2分。
第2、3、4、5、6、7、8项每结构减1分
九
标线
1、标线不直顺、圆滑。
2、喷涂后的标线有明显毛边。
3、标线以外的路面被标线材料污染超过5cm2。
4、喷涂前路面清洁不彻底。
5、反光玻璃珠散布不均匀,附着不牢固。
6、标线表面出现裂痕、起泡现象。
第1、4、5、6项每处(段)减0.5分。
第2项单线每50—300m减0.5分,累计大于300m减2分。
第3项每处减0.5分。
十
中桥、小桥涵结构物
1、砌体不直顺,表面不平整,砌缝不均匀,做宽缝、勾假缝,勾缝不平顺,勾缝脱落。
2、拱圈出现拱顶或四分点区局部下翘现象。
3、各部件外形轮廓不清晰,线条不直顺,有翘曲现象。
4、防护工程塌陷。
5、涵洞不直顺,进出口不平顺,存有阻水现象,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不平直,有翘曲现象。
6、构造物两端路基下沉,出现桥头跳车现象。
7、支座受力不均匀,有架空现象或出现不平整问题。
8、桥面不平整,有存水现象。
9、桥面出现破碎、油包等病害。
第2、7、9项每构造物减2分。
第3、4、6项每结构物减1分。
第1、5、8项每结构物减0.5分。
其他问题参照大桥项目。
十一
十一
十一
大桥、
特大桥
大桥、
特大桥
大桥、特大桥
钻孔灌注桩
1、桩头凿除不彻底,凿除时间过早。
2、钻孔桩需嵌入承台内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够。
3、凿至桩头时将其主筋严重弯曲。
4、经无破损检测桩的质量存在缺陷,但经设计单位认可仍可使用。
第1、2、3、项每桩减1分。
第4项每桩减5分。
接柱、盖梁
1、接柱纵横不直顺。
2、接柱顶与盖梁接洽部不密实、不美观。
3、台帽、盖梁顶不清洁。
4、盖梁侧端不齐平、不直顺。
5、盖梁顶的防震挡块不整齐、不直顺。
6、混凝土表面不平整、不光洁,棱角线不顺直。
7、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颜色均匀。
8、出现非受力裂缝。
9、柱顶凿毛不符合要求。
每项减1分。
钢筋
1、加工时钢筋表面的钢锈及焊渣未清除。
2、多层钢筋施工支撑不够,不能保证骨架的施工刚度。
3、焊接钢筋搭接长度不够。
4、使用不符合规范规定规格的焊条。
5、保护层厚度不足。
6、钢筋上有泥土、油污、隔离剂等。
7、不直顺,间距严重不均匀、不准确。
8、垫块不符合规范要求。
每项减1分。
混凝土
1、表面不平整,接缝处不光洁。
2、梁、桩、盖梁、拱圈及基础的砼表面蜂窝麻面面积超过该面面积的1%,深度超过10mm。
3、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纹(纹宽超过0.15mm者要处理)。
4、小型构件外形轮廓不清晰,线条不直顺,存在翘曲现象。
5、有钢筋外露或保护层厚度明显不足现象。
6、梁体底振捣不密实,有渗水现象。
7、梁顶刷毛不彻底,存有浮浆。
8、有较大面积的表面修饰(大于1m2))。
第1、2项每构件减1分。
第3、5、6项每构件减2分。
第4、7、8项每项减1.5分。
预应力
1、预应力筋、束不顺直。
2、锚垫板摆放位置不正。
3、预应力管道位置固定不牢。
4、用电、气焊切割端部预应力筋、束。
5、封锚砼不平整、不密实。
每项减3分。
支座
1、支座位置不准确或不平整,受力不均。
2、支座底用砂浆找平。
3、小于20cm的支座垫石不是与盖梁同时浇筑。
每项减2分。
梁板吊装
1、梁板吊装位置不准确。
2、梁板不直顺、不齐平。
3、铰缝不密实,有渗水现象。
4、吊装时伸缩宽度预留不正确。
5、铰缝筋连接不符合设计要求。
每项减2分。
砌体
1、砌体不直顺圆滑,表面不平整。
2、勾缝不平顺,存有较严重脱落现象。
3、拱圈轮廓线不清晰圆滑,表面不平整。
4、各组成部接触不平整或不直顺、不紧密。
5、砌体下、台后填料不密实。
6、没有交错砌筑存有重大通缝(沉降缝除外)。
7、沉降缝不整齐,垂直、上下不贯通。
8、泄水孔坡度向内或堵塞。
每项减1分。
桥梁总体
1、伸缩缝翘曲变形,不能有效伸缩,或出现渗漏、松脱、跳车、开裂现象等。
2、桥梁内外轮廓线不清晰、不圆滑。
3、踏步不顺直,与边坡不一致。
第1项每缝减1分。
第2项每线减1分。
第3项每踏步减0.5分。
桥面
1、桥面不能良好排水。
2、沥青砼铺装桥面不平整,不密实,接茬不平整或有离析现象。
3、水泥砼桥面不平整,存在裂纹,刷毛不彻底,存有灰浆层。
4、沥青铺装层出现拥包、泛油或坑槽现象。
5、水泥砼振捣不密实。
6、水泥砼中的钢筋位置不准确。
7、铺沥青砼层前清扫不彻底,冲洗不干净。
第1项减1分。
第2、3、4、7项每孔减1分。
第5、6项每孔减2分。
桥头回填
1、存在桥面跳车现象。
2、回填表面不平整、不密实或存有翻浆、松散现象。
3、回填施工前,回填部分不平整、不清洁等。
第1项每桥头减2分。
第2、3项每桥头减1分。
防撞护栏(栏杆、扶手)
1、护栏、栏杆、扶手有明显翘曲现象。
2、护栏表面存有大面积的修饰。
3、扶手、栏杆安装不牢固。
4、防腐处理不彻底。
第1、3、4项每项减0.5分。
第2项2—10m2减0.5分;10—30m2减1分;30m2以上减2分。
十二
隧道
工程
洞口工程
1、开工前洞口范围内附着物及软弱岩石、覆土应清理彻底。
2、坡顶无危石、坡面无显著的凹凸不平。
3、伸缩缝、沉降缝位置适当,填缝符合图纸要求。
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
4、砌体坚实牢固表面平整,无垂直通缝。
勾缝平顺,缝宽均匀,无脱落现象。
5、泄水孔泄水良好,墙背回填密实。
6、洞口轮廓线直顺、清晰、美观。
不符合第1、4、5项要求,每处减0.5分;不符合第2、3、6项要求,每项减1分。
洞身开挖
1、洞口处边坡防护工程未完成,不得进行洞身开挖。
2、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一般不宜小于30m。
3、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4、施工人员应配备各种必要的安全工具,安全灯,在可能出现有害气体地区还应配备防毒面具。
5、弃渣运输临时道路平整、无扬尘,且不影响其他工序。
6、所有弃渣堆顶面及坡脚处,或与原地面衔接处均应修筑永久排水设施和其它必要的防护工程,以确保地表径流不致冲蚀弃渣堆。
7、开挖后应及时支护。
8、洞顶无浮石。
不符合第1、2、3、4、5、6、7、项要求,每项减1分;不符合第8项要求,每处减1分
十二
隧道
工程
锚喷
1、开挖断面周边有金属杆件和钢支撑时,应保证将其背面喷射填满,粘结良好。
2、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物不得重复使用,所有的回弹混凝土应从工作面清除。
3、锚杆砂浆必须饱满。
4、新喷射的混凝土应按规定洒水养护。
5、确保洞内的工作环境清新,无粉尘无滴水和淌水现象。
6、锚杆必须垂直于岩层结构面布置。
7、喷射混凝土不应出现尚在扩展或危及使用安全的裂缝和离鼓现象。
8、锚杆尾端及钢筋网不得外露。
不符合第1、2项要求,每处减0.5分;不符合第3、4、5、6、8项要求,每项减1分;不符合第7项要求,每处减1分
钢架和钢筋网
1、钢架无漏焊、开焊。
2、钢筋网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喷射混凝土时不得晃动。
3、钢架安装时基底无虚渣及杂物,接头连接可靠。
不符合第1、2、3项要求,每项减1分
衬砌
1、混凝土浇筑前,地基表面的积水、泥浆、岩屑、油污、有害的附着物和松散物、半松散的或风化的岩块等应清除。
2、浇筑混凝土自由跌落(垂直地或倾斜地)距离不应大于1.2m,严禁采用导致集料分离的方式浇筑混凝土。
3、混凝土浇筑中断时,应在初凝以前将接缝处的混凝土振实,并使缝面具有合理、均匀稳定的坡度。
4、洞内无渗漏水现象。
5、混凝土表面密实,任一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面积不超过0.5%,深度不超过5mm。
6、结构轮廓线条顺直美观,混凝土颜色均匀一致。
7、施工缝平顺无结合。
8、混凝土因施工养护不当产生裂缝。
不符合第1、2、3、4项要求,每项减1分;不符合第5项要求,每超5%减1分,深度每超5mm减1分;不符合第6、7、8项要求,每处减2分
十二
隧道
工程
防排水
1、洞内外防排水系统配套,连接良好,无堵塞与冲刷现象。
2、洞口附近或浅埋地段洞顶地表平整、不积水。
3、洞内衬砌表面、拱部、洞室、边墙均无渗水现象,洞内不得有积水。
4、水沟和检查井盖板平稳无翘曲。
5、防水层施工地段应在爆破的安全距离以外,铺设表面应保证圆顺。
6、防水层表面平顺,无褶皱、无气泡、无破损等现象,与洞壁密贴,松紧适度,无紧崩现象。
7、接缝、补眼粘贴密实饱满,不得有气泡、空隙。
8、衬砌脱模后,因走模致使止水带偏离中心,应对止水带纠偏。
9、止水带不得被钢筋刺破,如发现刺破、割裂现象,必须及时修补。
不符合第1、2、3、5、8、9项要求,每项减1分;不符合第4、6、7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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