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交直流电源屏技术规格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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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需求一览表及报价要求42
1.需求一览表42
2.技术服务42
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42
4.报价要求42
第一节总则
1.基本要求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
要求对技术条件逐条实质性应答,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描述的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技术描述进行补充。
1.3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均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规定。
1.4投标人应遵守本规格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或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并提供认证证书。
*1.5投标人应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
在投标书中提出投标产品可能存在的接口设备及接口要求。
在技术联络阶段,主动与施工单位、相关接口设备厂家共同确定接口事宜,并将接口方案送招标人、设计单位确认。
投标人承诺因投标及技术联络阶段接口方案不同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
*1.6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7如未对本技术协议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出的设备完全符合技术协议和标准的要求。
*1.8本技术协议所引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1.9按本技术协议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供买方确认。
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
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各设备的“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投标人应申报偏差值。
2.2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
2.3除技术条件中另作规定外,须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
2.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仪器、材料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SO或IEC或GB、TB标准。
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2.5设备金属构件表面应具备可靠的防腐功能,易生锈的铁件表面至少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应有可靠的防腐处理措施。
2.6投标人应负责协调和统一同一包内技术规格书中各设备之间的接口,投标人应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技术联络会议要求;
与既有及后续设备提供单位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
*2.7产品必须出具国家级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8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在完成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款应答后,可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2.9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并提供产品在实际运行中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
产品设计寿命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2.10在技术联络阶段,为更好满足本线电力工程的需要,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及电力工程自身要求对相应参数进行修改。
3.技术文件和清单
3.1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型号、种类号、产品的设计、生产标准、质量保证措施。
3.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满足第三节“技术条件”中要求的完整的技术文件和所投产品的试验报告,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差异表等。
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3.3所有技术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
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
3.4投标人应承诺:
对于每份合同,在合同生效15天内向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设备提供详细的土建安装要求及基础图纸、与接口设计有关的图纸及资料,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
在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8份技术联络所需的图纸资料,2套CD-ROM(电子文件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
3.5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投标人应提供8套印刷文件,2套CD-ROM文件,其中包括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组装图和(或)安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保养所需文件。
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3.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附与纸质文档相对应的可编辑电子文档。
3.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
采用其他语种编写的文件,应自行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文件为准。
4.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
4.1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备品备件的各类参数与原件相同。
4.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等阶段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
4.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按招标人规定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三年以内免费提供的必须备品备件。
如果投标人认为其设备无需备品备件、无需明确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环节。
*4.4投标人应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备品备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投标人应继续增加备品备件直至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
4.5投标人还应推荐质量保证期以外三年内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以供招标人选择,应列出并单独报出单价和总价,该价不计入总报价。
4.6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附件及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提出补充或削减要求。
4.7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期以外的十年内备品备件的承供保证书。
承供书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4.8无论投标人是否提供备品备件,均不能免除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技术服务与培训
5.1投标人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以及现场技术指导、安装、设备间连接、调试直到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条件正常运转。
在产品安装和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协助设备交验开通。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A现场的技术指导服务。
B现场培训。
C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技术指导。
D现场验收完成并经招标人批准后,在接管单位人员参加下,设备将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由投标人负责。
E质保期内的服务。
F技术规格书内规定的其他服务。
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由于设备制造、编程缺陷引起设备或软件修改,投标人应免费并及时提供修改所需的部件、备件、专用工具和设备以及修改后的软件。
5.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设备有任何缺陷,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免费更换或维修。
如果在试运行中发生非人为因素的严重故障,投标人应及时免费解决出现的问题。
5.4根据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具体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已经获得国外原型产品制造商授权生产的,应安排招标人及相关方在技术联络阶段去国外原型产品生产厂家及国外应用项目实地考察;
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已经在国内类似项目上已经成熟应用的,应安排招标人及相关方在技术联络阶段进行实地考察。
技术联络阶段,设备生产厂应提供食、宿、交通服务,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等,以保证招标人派出的技术人员有效地工作。
5.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对其设备(材料)进行现场安装督导(投标人自行安装的除外)和设备调试指导(现场技术服务)。
5.6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保证在设备安装及质保期期间,在招标人发出通知24小时内提供免费现场维护服务,免费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7招标人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视需要派买方人员到设备生产厂进行技术培训,其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具体人、天数和相关费用在报价表中报出人、天、单价及总价,并进入评估价。
如投标人认为自己的产品在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人、天数以外无需进行其他现场服务,或招标人认为超出技术规格书所约定的人、天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应提出并供招标人选择,不进入评估价。
凡声明提供免费服务的投标人,将被理解为其免费完成招标人的全部服务要求。
5.8如果需要扩充和调整设备数量或部分规格时,投标人应协助和配合招标人对设备数量的增减、设备配置及设备间联系等提出建议和方案。
5.9培训
5.9.1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买方人员完全掌握设备的技术,包括系统设备原理、安装和日常维护等。
5.9.2培训教师和教材
A投标人派出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技术资质。
B投标人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C培训教材应是最新版本,并且与所供设备相符。
应采用标准词汇和符号。
D培训教材应包括测试和维护技术。
E培训教材采用中文。
若培训教师采用除中文以外语种时,由供货商免费提供翻译人员现场翻译。
F投标人应提供培训所需的工具、测试仪表和装置。
5.9.3投标人应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安排在工地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培训,且应提供培训手册,使买方人员掌握与设备运转和维护有关的技术。
6.试验和验收
详见第三节“技术条件”。
7.质量保证
7.1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系统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二年。
7.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
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投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7.3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按买方的要求免费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买方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7.4招标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7.5对产品施工工艺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
7.6对产品维护有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未注明的,视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
7.7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这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
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应书面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投标人澄清。
8.包装、运输和储存
8.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
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
8.2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等标志。
8.3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买方,同意后发运。
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买方。
8.4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
8.5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
8.6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7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投标人发货号、产品名、到站名。
8.8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
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出厂试验记录;
C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
D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
8.9招标人现场的保管温度为-35℃~+50℃。
9.供货保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的供货计划和供货保障措施,并书面承诺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其它
10.1产品生产之前,投标人应根据技术条件,按照招标人对技术联络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时间和地点)进行技术联络,对相关参数进一步确认后方可生产;
根据实际情况生产厂应随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0.2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最终解释权。
若投标人对本技术规格书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澄清。
未有书面要求的,视为同招标人理解一致。
10.3本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的数量以设备订货合同的数量为准。
设备技术参数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定。
10.4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星号条款(“*”)为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将导致废标。
第二节技术规格共同条款
1.工程概况
赤峰综合交通枢纽位于赤峰市松山片区,北至巴林大街、南临松山大街,东临富山路,西至G306线,紧邻规划城市交通性干道G306线和松山大街。
赤峰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是集铁路、公交、出租车和社会车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包括东西市政广场工程、公交枢纽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赤峰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东、西市政广场工程共新建2座室内10/0.4kV降压变电所和1座10/0.4kV跟随式变电所;
公交枢纽工程新建3座室外10/0.4kV箱式变电站。
2.使用环境条件
2.1系统标称电压:
0.4kV。
2.2安装场所:
户内。
2.3海拔高度:
≤1000m。
2.4环境温度:
-35C~+50C。
2.5湿度:
日平均值不大于95%,月平均不大于90%。
在高湿期内可能产生凝露,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凝露对设备的危害。
2.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所区地震烈度:
8度,水平加速度:
0.2g。
2.7污秽等级:
户内II级。
3.变电所主接线方式
变电所主接线详见施工图设计。
4.其它
*4.1投标人应负责协调统一各设备之间的接口,如标书要求投标设备与其它设备间有接口,投标人应根据标书要求及根据技术联络会议或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满足设备间接口联系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在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4.2本技术规格是对要求提供的产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4.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买方利益。
4.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仪器、材料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SO或IEC或GB、TB标准。
*4.5投标人的标的物贮存环境要求应满足内蒙赤峰严寒气候的要求(-35C~+50C)。
当不能满足时,由投标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设备不受损坏。
第三节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1.1本规格书用于规定赤峰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交直流电源屏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规格,包括使用条件、基本参数、技术要求以及试验项目、标志、包装、吊装、运输及储存等。
未述及的技术细节尚应符合以下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1.2本技术规格书内容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试验等要求,还包括资料交付及技术文件要求等。
1.3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1.4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供方确认其提供的产品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5供方在生产之前应认真阅读本技术规格书和相关技术文件、图纸,领会设计意图,严格按设计要求生产。
2.引用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格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IEC6043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合装置》
GB1497《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J63《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程》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404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7261《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7267《电力系统二次回路控制、保护屏及柜基本尺寸系列》
GB/T11287《电气继电器》
GB/T14537《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
GB17625《电磁兼容》
DL/T504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JB/T5777.2《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控制及继电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
JB/T8456《低压直流成套开关设备》
DL/T742《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ZBK45017《电力系统用直流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781《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856《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63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857《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用整流逆变设备技术条件》
GB/T19826《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3.系统参数
3.1配电系统接地方式:
TN-S。
3.2系统额定电压:
AC0.38kV/0.22kV。
3.3额定频率:
50Hz。
4.主要技术条件和规格
4.1交流系统参数
4.1.1交流输入:
(1)电压:
三相380V±
20%
(2)频率:
50Hz±
5%
(3)接地方式:
TN-S
(4)额定绝缘耐压:
660V
4.1.2额定冲击耐受电压:
8kV;
4.1.3隔离距离:
符合JB4012-85《低压空气式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的有关要求,同时考虑到制造公差和由于磨损而造成的尺寸变化。
4.1.4温升:
满足IEC947-1的有关规定;
连接外部绝缘导线的端子不大于70K;
母线固定连接处(铜-铜)不大于50K;
操作手柄,金属的不大于15K;
绝缘材料的不大于25K;
可接触的外壳和覆板,金属的表面不大于30K,绝缘的表面不大于40K。
4.1.5额定分散系数:
制造厂规定分散系数,并按GB7251.1中7.3进行温升试验;
4.1.6辅助回路的额定电压:
AC220V、DC220V;
4.1.7使用寿命:
不小于30年;
4.1.8额定容量:
详见施工图交流屏主接线图。
4.2直流系统参数
4.2.1交流输入:
10%
TN-S
4.2.2直流额定输出:
DC220V±
5%。
4.2.3电压纹波系数:
≤0.5%
4.2.4稳压精度:
≤±
0.5%稳流精度:
1%
4.2.5噪声≤50dB(柜前1米处)
4.2.6综合效率≥90%
4.2.7绝缘电阻:
在正常试验大气压下,绝缘电阻大于10ΜΩ。
4.2.8耐压水平:
应能承受2kV、50Hz,一分钟的工频电压
4.2.9温升:
符合IEC947-1有关温升的规定。
(1)连接外部绝缘导线的端子不大于70K
(2)母线固定连接处(铜-铜)不大于50K
(3)操作手柄,金属的不大于15K,绝缘材料的不大于25K
(4)可接触的外壳和覆板,金属的表面不大于30K,绝缘的表面不大于40K。
4.3交流屏技术要求及单元设备
交流电源柜为户内成套设备,其功能是向变电所内的用电设备提供电源,并保证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交流电源柜要满足环境条件,技术参数的要求,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结构紧凑,并便于安装和维护。
4.3.1运行方式
由降压变电所0.4kV低压侧分别引入两个回路电源,作为交流自用电系统的进线电源,两电源互为备用,并设自动投切功能。
交流输出电压为AC400/230V。
正常运行时,两路电源分裂运行,当一路电源故障或检修时,自动投切至另一路电源。
4.3.2交流进线及母联
断路器额定容量;
160A。
断路器应选用知名品牌厂家产品,分断能力不小于50KA。
两路进线采用电缆进线方式,带有状态辅助开关、失压脱扣器,同时带有缺相保护及检压继电器,断路器辅助触点数量须满足设计需要。
4.3.3交流馈出回路
出线方式采用电缆出线方式,每路输出均选用知名品牌厂家的微型断路器,分断能力不小于10kA。
带有状态及故障报警辅助接点(数量须满足设计需要),每路输出配置信号指示等元件,信号灯采用节能型。
具体馈出回路详见施工图。
4.3.4元器件的要求
4.3.4.1柜内安装的元器件均采用阻燃型、质量可靠的名牌产品,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主要元器件的型号及厂家。
电源模块应通过鉴定、有成熟使用经验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4.3.4.2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行线槽、涂漆,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其中导线应选用低烟、低卤、阻燃型软铜线,按室温400C时长期连续工作制选用,两路进线截面满足长期最大工作电流的要求,柜内母线的截面应满足不小于开关断路器分断能力的要求。
4.3.4.3面板配置测量表计其量程应在测量范围内,测量最大值应在满量程85%以下。
4.3.4.4断路器、熔断器应具有安-秒特性曲线上下级大于2级的配合级差。
4.3.4.5馈线开关应并接在汇流母线上,应便于维护、更换。
4.3.4.6同类元器件的接插件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应接触可靠、插拔方便。
接插件的接触电阻、插拔力、允许电流及寿命,均应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要求。
*4.3.4.7各馈出回路的断路器在电动操作机构控制电源失电后,应保持断电前的状态。
4.3.5三遥功能
交流屏的遥测、遥控、遥信量通过直流屏的监控装置上传至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实现远方对交流屏的监控。
遥控量主要包括:
每个进线、母联及馈线断路器等。
遥测量主要包括:
每路交流输入电压和电流、馈出回路的电流等。
遥信量主要包括:
I路/II路电源状态、母联开关状态、各馈电开关状态、I路/II路电源失压等。
所有上送的信号均带时标,时标精确至毫秒级。
交流系统的正常/故障信号除在本盘显示外,还应通过直流屏的监控装置上传至综合自动化系统。
重要的报警信号应通过无源接点上送综合自动化系统,具体信号量在设计联络时由买方确定。
当地显示的故障信号应能当地复归或在故障消失后自动复归,但应保留汉化显示的历史记录,且故障显示应配有灯光试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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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04 直流电源 技术 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