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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知道(27)
B不知道3
2你认为新拆迁办法采取公示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是否有必要?
A很有必要(25)
B没有必要(1)
C无所谓(4)
3你从什么渠道知道这些内容?
A报纸杂志广播电视(20)
B网络(7)
C政府公告(1)
D其他渠道(4)
4你认为政府在制定各项政策时,是否应更多地考虑民众的意见?
A是(25)
B不是(2)
C无所谓(3)
5你希望政府以后在哪些方面更注重民众的意见?
A制定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决策,如城市定位、城市发展重心、城市发展规划、五年发展计划等
B制定事关百姓民生的政策,如拆迁、教育、调价等(21)
C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方面(3)
6你认为在制定这些政策时,民众的意见应占多大的比重?
A50%左右(13)
B低于50%(5)
C高于50%(12)
7你认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听取重视民众的意见,体现了什么?
A是民主政治进程加快的体现,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结果(11)
B是政府更加亲民爱民的体现(18)
C是人民群众“主人”意识增强的体现(7)
D是作“秀”,做做样子(1)
(本次调查执行人:
本刊记者应依苹、东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夏宁、王海风)
重大公共决策要让民意民心“当主角”
据
了解,直接导致此次XX新拆迁办法出台的原因有三。
其一是与相关条例的衔接。
200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确立了等价有偿原则。
2002年年底,江苏省也相应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为了与这些条例做好衔接,并考虑到百姓要求修改拆迁办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XX市政府遂决定出台新法;
其二是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老的拆迁办法已明显滞后于市场。
如原来依据土地级别来进行货币补偿,像河西地区,土地级别是6级,但房价已涨到四五千元,单单套土地级别的话明显不合理,这次修改时就将河西地区的拆迁区位定在了2级;
其三是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通过城市化进程来拉动经济发展,对XX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市建设中,不可避免地涉及旧城改造,涉及拆迁。
2005年全国十运会将在XX召开,重要项目的用地量将剧增,拆迁量也将增大。
拆迁“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台新办法已是迫在眉睫。
在这样的情况下,XX市政府决定制订适应新的形势的更加完善的拆迁办法。
2002年11月,制订新办法的任务落实到了XX市房管局。
接着,由法制、城建、物价等部门参与的新办法起草小组正式成立,在起草小组中,还吸收了XX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全程参与。
起草小组成立后即开始高速运转。
新拆迁办法首先被做为一个重要科研课题而不是一个政策进行研究,这也创造了XX历史上的第一。
课题确立以后,面向社会招投标。
共有3家单位参与了投标,最后XX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提出的技术方案中标。
此后,管理学院与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课题组共同承担研究工作。
XX工业大学管理科学学院聂琦波教授,是拆迁新办法小组技术组负责人。
他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课题组今年9月召开第一场征求意见会,就专门邀请了省社科院、南大、东大、南师大的知名专家学者参会。
在修改过程中,还召开了10多场座谈会或征求意见会,如邀请XX市各区区长、拆迁办主任、专家学者参与论证,向市人大、政协作汇报。
方方面面的代表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在本次修改过程中,XX市四套班子领导也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
到12月1日向全社会公示止,此方案历经30多次修改,其中的技术规范经过十几次修改,这在XX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新拆迁办法和老办法相比,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确立了市场化的评估体系,确定了市场+保障的拆迁办法。
此外,保障价格一改惯常的政府定价的办法,而是以二手房的市场均价为标准。
在计算过程中,课题组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先后采集了两批数据。
第一批数据是老的补偿法与市场的差价,共采集了自2001年以来的近4000个数据;
第二批数据是在6万多条二手房成交数据的基础上,筛选2000多个数据点,进行分析、比对。
在此基础上,才形成了各区二手房的均价,继而制订了各区位的补偿指导价。
拆迁新法小组几乎用了一年的时间,终于完善了新拆迁办法。
此后,XX市政府将拆迁办法进行公示,在全社会范围内征求意见。
在公示结束前几天,拆迁新法小组就开始对市民的一些意见进行集中梳理。
据了解,市民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拆迁指导价、评估机构的公正性、5年内房屋的拆迁等方面。
12月12日,即新拆迁办法结束公示的次日,拆迁新法小组立即召开了会议,将市民意见进行汇总,通报有关情况。
接着的几天,他们还结合市民意见,根据有关原则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办法将继续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12月下旬将为拆迁新政定稿。
聂琦波认为XX新拆迁办法的出台,是在真心实意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民意的汇集,是民心之所向。
这次市民对新的拆迁办法制订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响应,可以说是始料未及的。
有关部门一位官员表示大范围、高层次的公众参与体现了XX市政治民主的新气象。
城市是市民安身立命的场所,市民一方面欢迎政府搞城市建设,一方面又往往不愿因拆迁失去自己的家。
对于房屋拆迁这样涉及百万市民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利害相关的广大市民无疑最有发言权,理应让市民积极参与到政策制订的过程中来,听取他们对拆迁办法的认识、想法、建议,让市民在重大政策的制订上唱“主角”。
事实上,这一观点也代表了大多数市民的看法,本次调查中,70%的人认为制订事关百姓民生的政策,如拆迁、教育、调价等政府应更加注重民众的意见,有83%的人认为群众的意见在事关百姓民生的政策内容上所占的比重应等于或高于50%。
这位官员还认为,广泛的公众参与为政策制订的合法性和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们的参与热情也鲜活地体现了市民权利意识的增强。
这反过来也成为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的重要力量。
重大公共决策应在科学化中涌流人文情怀
一位专家指出,此次拆迁办法的制订过程反映了政府决策方式的新变化,从政策制订过程到政策内容鲜明地体现了新特点。
传统的政府决策过程其科学性保障主要有政府机构承担,群众只是政策执行中消极被动的客体。
但是,由于政府管理事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单纯依靠政府体制内自身的理性难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科学的决策过程在逻辑上包括发现问题和确定目标阶段、拟订决策方案阶段、选择最佳方案阶段,三个阶段的活动连动起来构成行政决策的一个完整的全过程。
本次拆迁办法的制订遵循决策规律性,把政策制定看作一个完整的系统,注重集中公众的信息和智慧,首次有专家全过程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活动,为政策的科学性提供了前提。
又经过近一年的充分酝酿、反复研究,通过多层面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进行多次修改完善方才脱稿。
初稿公布后,及时交付社会公众,认真听取社会公众对新办法的批评建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为制订科学的公共政策、完善惠小家利大家的新办法奠定了坚实的程序基础。
整个政策全过程贯穿着科学决策的内在逻辑,反映了政策决策的科学化。
本次拆迁办法的整个制定过程及其内容体现了浓郁的人性化色彩。
在程序上,政府职能部门为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订提供了各种途径和渠道,缩小了公众与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了政府与公众的零距离互动。
在实体内容上和政策实施中充分体谅被拆迁户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一系列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评估机构由双方共同商定;
影响经营也有补偿;
拆迁期限内不得停水、停电;
拆迁后学生可在原地就读等。
这些规定真正地考虑到了公众的实际情况和个人愿望,反映了政府对民生关切的人文情怀。
本刊调查中60%的受调查者认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听取重视民众的意见,是政府更加亲民爱民的体现。
这个结果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东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副主任魏福明博士告诉本刊记者,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环境的新发展以及我国政策科学研究的逐步完善,政策决策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势在必行,XX市政府此次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新办法的制订,是政府决策体制改革实践的先行者。
其中体现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人性化等特点集中于一点就是,反映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执政为民的政治情怀,是政治文明建设在城市行政管理领域中的新实践。
魏福明还认为,在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公民对政府的期望已经变得越来越明确,这就要求公共政策的决策必须与时俱进,进一步走向民主化,充分保障公民权利。
特别是在城市管理中,城市管理者和市民既是行政上的管理关系又是合作的伙伴关系,两方面的有机结合、和谐统一才是“经营城市”的理想之策。
因此,研究此类实践经验,形成制度化的机制,在当前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必将推动XX市的政治文明建设迈入新高度。
新闻附件
XX连续出台重大举措保障公共决策听取市民意见
重大公共决策必须公示听证
今年10月,XX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通知》规定,XX市政府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济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法规议案和行政规章、大型项目等重大决策,必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决定。
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重大决策时,必须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等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法规分析;
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要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必须每年完成1—2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意见,以此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政府网上征询“十件为民实事”
你想让政府明年为你做什么?
11月20日,市政府公布,在网上向市民征询2004年为民办十件实事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此次为民办十件实事的意见征询,首次改变了以往完全自上而下的方式,市民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足不出户地直接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提交到政府的相关部门,享受高效、简易、可靠的电子化公共服务。
市民的提议,政府将进行研究考虑,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政府向社会各界征集明年立法项目
为加强地方行政立法的公开性、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XX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XX市政府法制办从11月10日开始,向社会各界征集2004年全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XX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市民均可参与。
对所提出的立法“金点子”要求,应符合XX市的实际需要,并具有地方特色。
建议内容可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放在推动城乡经济发展;
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
完善政府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能;
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社会保障;
加强城市建设,提高XX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
出台“收费听证制”遏制行政乱收费
XX市物价、财政、人事、监察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文件,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根据新规定,除了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定化、严格控制新增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许可程序外,XX将引入收费听证制度。
在市权范围内,对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大的拟设立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应该事先进行听证,听取各方面意见。
听证由市财政或物价部门负责组织,听证代表要保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市民和专业人士参加。
同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填写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凡不按规定规范使用收费票据,被收费单位或个人有权拒绝缴费。
另外,市财政、物价部门每年将按实际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编制《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
除法定培训收费项目外,国家机关(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培训原则上不得收费;
确需收费的,必须按规定向市物价部门报批收费标准,并领取《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坚持实施价格听证制度
从1997年召开第一场听证会至今,XX市共组织召开了21次价格听证会,并且组织了包括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下岗职工、农民等各行各业40名听证代表,为政府的定价“把关”。
2018年政法干警考试申论考前点题训练:
三、作答要求
(一)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要求:
概括全面。
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表述简洁。
(20分)
(二)请就如何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一些建议措施。
体现针对性和和可操作性,思路清晰、条理清楚。
不超过300字。
(30分)
(三)根据给定资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1200字左右的文章。
(50分)
中心明确、内容充实、条理清楚、联系实际、行文流畅。
(一)
欺骗性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的选择带来误导,侵害了消费者与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虚假广告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广告市场秩序,导致市场信任危机,严重时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最终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虚假广告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治虚假广告刻不容缓。
(二)
1.建立健全广告业法律法规,明确虚假违法广告的界定标准和范围。
2.推行广告审查机构、人员和广告发布媒体分开制,建立独立于媒体之外,与媒体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的广告审查机构。
3.加大对广告主、代理公司和媒体三方的共同监管,规范广告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行为,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真正能够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的投诉机构。
5.提高行业自律水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建立广告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制度。
6、提高消费者鉴别、防范和抵制虚假广告的能力和水平。
6.20世纪90年代,我国媒体广告业迅猛发展,促进了企业产品销售,对社会发展起了良好作用,媒体收入也大大增加,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但媒体广告在繁荣市场、引导消费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负责任的虚假广告,与假新闻、低俗新闻、有偿新闻一起成为新闻四大公害,给社会、给群众带来巨大危害,也影响了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
7.(潇湘晨报2006年05月29日讯)最先进、最优秀、唯一这样在招生广告中司空见惯的宣传口号以后将不得继续使用。
26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湖南省职业培训广告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叫停上述有误导之嫌的绝对化语言。
办法明确,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许可的培训机构,在本省境内面向公众发布培训广告,必须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对于培训广告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备案:
培训机构的名称、许可证编号、办学地点、培训层次、专业工种、招生范围等内容与办学许可证登记内容不相符;
有虚假夸大、欺骗和误导受训者的内容;
有贬低其他培训机构的内容;
有最先进、最齐全、最好、最优秀、唯一等绝对化语言;
使用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名称和形象;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内容。
以医疗广告为例,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的数据统计,全国范围内近期发布的医药广告中,医疗服务广告违法率达40.86%,医疗器械广告违法率达63.54%,医药类广告违法率高达80%。
媒体广告违法操作除了数量惊人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媒体形式多样,涉及平面媒体(报纸),非纸质媒体(广播电视);
内容、形式、格调上参差不齐;
版面、节目时间长,往往占据报纸的半个乃至整个版面,广播电视上的播放形式多以电视短片、专题讲座为主,或重复播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分析认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力监管的方式和多头管理的体制,是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中国传媒大学黄升民教授也认为,我国目前的药品广告发布和监管体系设置,为违法药品广告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虚假医疗广告的产生是一条链,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家(或者是医疗机构)、广告公司、媒体。
在利益驱动下,他们会联起手来,以会诊、义诊、讲座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目前还出现了情景短剧等形式。
这些层出不穷的广告形式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所以监管起来比较困难。
我国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浩明告诉笔者,欧盟及其成员国有关药物广告的法律规定,其目的都在于对消费者进行保护,所以看明令禁止的药物广告规定;
还成立了专门的对于误导性、特别是欺诈性广告进行长期监督的药物管理委员会,收集、检查药物广告及其有关立法的执行情况,号召并接受消费者对于不法广告的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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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为重要的是,作为消费者保护协会,还有权代表消费者对于误导或欺诈广告商进行起诉或应诉。
既然接力监管的方式和多头管理的体制是虚假医疗广告泛滥的成因,解决问题就必须从改革监管体制入手,建立一套更为系统和完善的监管模式。
乔教授建议说,治理虚假医疗广告首先要进行
行政体制改革,将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环节的管理权交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家,由他们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对医疗广告进行全程跟踪和系统管理。
其次,行政机关不仅要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实施有效的管理,还要对广告公司具体的广告行为做出规范,对参与制作虚假广告的明星们进行处罚。
今后,国家的立法部门应当修改广告法,追究参与制作虚假广告的明星们的法律责任。
第三,完善刑法,加大惩处虚假医疗广告制作者和发布者的力度。
我国刑法第222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
但这一条款对参与制作虚假广告的其他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考虑通过扩大解释的方式,将刑事责任主体扩大到参与制作虚假广告的个人和单位,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黄升民教授还提出,除了政府加强监管外,医疗行业、广告公司和新闻媒体一定要建立起严格的行业管理制度,尤其是医疗行业,必须铲除游医、假药、小诊所生存的土壤,这样才能让虚假医疗广告彻底消失。
8.广告主是否提供真实合法的文件广告公司是否根据审批的合法文件设计广告?
媒体播放广告前是否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
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屈建民的三问,道出了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根源:
利益体的失职。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但各类媒体上依然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虚假广告。
屈建民31日在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指出,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关键在于它的利益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失职。
广告法规定,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但是许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为追求利益,并没有严格依法行事,有些播出的广告与审查内容完全不同,导致了大量虚假广告的出现。
规范、整顿广告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广告主,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任何一个环节的脱节都会给虚假广告留出通道。
发现一个虚假广告可能是一二分钟的事情,但是要处理一个虚假广告却要一二个月的时间,因为要依照法定程序查证取证。
因此他表示,杜绝虚假广告的最好方法不是出现一个消灭一个,而是应从源头抓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都应本着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不让虚假广告有出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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