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道路桥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南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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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道路桥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南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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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道路桥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南1
博乐市道路、桥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南-1
工
作
指
南
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五年三月
一、道路排水、桥梁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二、前期手续(质量报监需提供的资料)
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核对,存原件)
2、发改委批复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选址意见书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9、全套图纸
10、图纸审查报告
11、复审结论
12、设计单位合同
1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14、设计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15、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16、勘察报告
17、勘察合同
18、勘察单位资质证书
19、勘察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监理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20、监理规划
21、监理细则
22、监理合同
2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施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24、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审批记录
25、施工合同
26、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27、企业资质证书
2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专业资格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企业红公章
29、施工单位进新疆的企业提供进新疆备案材料
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需提交的资料:
30、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交参建五方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和经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监督告知书、交底及首次监督抽查
3.1编制监督告知书
我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报监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确定由两个监督员组成的监督小组来负责该工程的监督工作,监督小组成立后,将及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督计划并撰写监督告知书。
监督告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我站的监督人员组成;
2、监督内容及工作方式;
3、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
(监督告知书模板见下页)
监督注册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督单位:
年月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工程建设各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新建建[2011]41号)及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及统一建设工程质量工作,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号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层数
工程造价
工程类别
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二、监督人员组成
成员姓名
联系方式
备注
责任监督员
三、应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
(一)根据国务院279号令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明确承担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二)施工单必须遵守相关施工技术标准。
(三)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四、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运行实施。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便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3、质量管理制度;4、质量管理制度的支持性文件;5、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
五、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内容
监督人员将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重要性等级,随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
六、工程质量抽测
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抽查中,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主要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抽测。
七、工程质量行为抽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人员将采用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方式,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主要抽查以下内容:
1、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各责任主体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现场项目部必须配备与该工程结构相对应的标准规范、图集)等进行检查。
2、按规范进行各阶段(检验批、分项、分部、竣工等)验收情况的检查,主要检查组织程序、参加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结论、验收质量情况以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3、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等。
八、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订验收方案。
3、在正式竣工验收前组织验收组成员进行初步竣工验收,并形成初步竣工验收记录。
初步竣工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完成后验收组应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合格。
在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可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拟定日期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及相关材料按工程验收报验制度规定书面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质量监督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报验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重点应包括工程巡查、抽查、抽测过程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工程建设过程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审查符合要求的,监督机构应及时与建设单位约定监督竣工验收日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经补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约定监督竣工验收日期。
(二)竣工验收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组按以下程序分别对各单位工程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并提交书面资料报监督机构;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各管理环节(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报监督机构;
5、在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督竣工验收人员将要求终止竣工验收并在按规定处理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人员资格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工程实际与工程登记不相符合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工程实体违反强制性标准、不符合验收标准,不按图施工的,擅自改变图纸及使用功能的,重大变设计变更未按要求重新送审的;
工程质量投诉未核实、处理的;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
九、其它告知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监督告知书后及时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通告,并形成书面记录。
2、工程项目有创优计划的应将创优计划报质量监督机构,以便对工程项目开展培优工作。
3、施工现场应准备一套经图审办审查合格的审查意见书,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随时备查。
4、工程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砂浆的供方、需方及监理(建设)三方应按规定共同组织交货验收。
5、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各项性能检测。
6、在主体结构完工后,组织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范有关标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仅限于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进行实体质量抽样检测。
结构实体检验采用由各方参与的见证抽样形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未按规定进行第三方实体检测或实体检测不合格且经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
7、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志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
8、质量监督抽查是执法检查,不代表质量验收。
增加抽查项目或抽查频率由监督组根据动态质量情况进行确定,一旦在质量监督抽查抽测、竣工验收监督时发现问题,监督机构将按执法程序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盖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盖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本告知书一式四份,送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质量监督机构存档一份。
3.2监督交底
监督告知书制定完成后监督负责人应召集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交底,并同时进行首次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交底主要依据《监督告知书》的内容,告知参建各单位我站的监督人员组成、监督内容及工作方式、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等。
3.3首次质量监督抽查的内容
首次质量监督抽查应与监督交底同时进行,并同时填写《首次质量监督抽查记录表》。
主要抽查以下内容:
1、抽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办理情况以及委托监理情况;
2、抽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情况;
3、抽查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4、抽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情况;
5、抽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情况。
首次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工程名称:
检查地点:
参加单位
姓名
电话号码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抽查内容
抽查情况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办理情况以及委托监理情况;
2
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情况;
3
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4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5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
情况。
监督意见:
监督人员:
20年月日
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模式及监督检测方法
4.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模式
鉴于博乐市当前道路、桥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我站在质量监督过程中以工序为基本单位实施监督,对每道工序实行全面监管,逢工序必检,逢工序必验,道路、桥梁工程的工序划分详见第五章、第六章。
对工程的每一道工序开始前,我站应对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交底情况、主要原材料进场前的实验报告、控制点测量复核记录等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主要是抽查各项记录和检测报告,如有必要,可要求施工现场对部分内容进行复测(检)。
每道工序的首段(批、部分)应作为试验段(批、部分),该试验段(批、部分)施工完成后应由监理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验收,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进行总结,以更好指导下一步施工,我站对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每道工序在试验段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该工序其余部分的后续施工。
对每道工序在首段(批、部分)后的后续施工过程中,我站应随机抽查进行监督,每一工序的中间施工过程,我站的随机抽查监督次数应不少于3次,随机抽查监督应采用不预约到场方式进行,主要抽查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情况;抽查、抽测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
对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验收,我站对该工序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由于市政工程多为线形工程,其工序间存在交叉,因此对每道工序的某一组成部分(如桩基工序中的某几根具体桩基)应允许在监理组织完成检验批验收工作后进入下一工序。
4.2监督检测实施方法
限于博乐市的经济发展情况,当前博乐市仅有一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我站下属),该检测机构的道路、桥梁检测资质尚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当前博乐市的道路、桥梁工程的检测工作仅有一部分在该实验室进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有效,实施合理可行的监督检测就显得很有必要。
我站将道路、桥梁工程的监督检测和第三方检测结合进行,对每个检测项目,不低于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数量的30%应由我站监督人员到场监督取样,将该部分取样的试件送建设单位业主委托的检测机构(包括我站下属实验室和业主委托的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另外70%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检。
五、道路排水工程工序划分、施工要求及监督要点
5.1道路工程工序划分、施工要求及监督要点
序号
工序划分
施工要求
监督要点
1
路槽开挖
如路槽开挖存在换填,压实度、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平整度、宽度、横坡、边坡应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如路槽开挖不存在换填,弯沉值、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平整度、宽度、横坡、边坡应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对该工序应按本指南4.1的要求进行质量监督;对该工序应按本指南4.2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测;工序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监督,验收时应外观检查并抽查检测报告。
2
级配层施工
级配层施工前,应对原材料进行天然含水量、击实试验、无侧限抗压试验。
对该工序应按本指南4.1的要求进行质量监督;对该工序应按本指南4.2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测;工序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监督,验收时应外观检查并抽查检测报告。
级配层施工应分层进行,下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
每层虚铺厚度应视压实机具的功能确定,碾压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
每层施工完成后,应对压实度进行试验。
全部级配层施工完成后,压实度、弯沉值、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平整度、宽度、横坡、边坡应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3
水稳层施工
水稳层施工前,应送原材料进行配合比设计、击实试验、7d抗压强度检测。
对该工序应按本指南4.1的要求进行质量监督;对该工序应按本指南4.2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测;工序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监督,验收时应外观检查并抽查检测报告。
水稳层摊铺过程中应抽取原材料进行级配验证。
水稳层摊铺应分层进行,松铺系数应通过试验段确定,每层摊铺虚厚不宜超过30cm。
水稳层施工完成后,压实度、弯沉值、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平整度、宽度、横坡、边坡应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并进行钻芯取样测试厚度和无侧限抗压强度。
摊铺的水稳层应在施工完毕后洒水养护7d,方可在其上铺路面层。
(续下页)
4
沥青
面层
原材料
沥青混合料拌合前应进行配合比设计。
沥青及乳化沥青进行针入度、延度、软化点试验。
粗集料的检测主要包括级配、≤0.075mm颗粒含量、表观相对密度、压碎值(在试验方法下被压碎的集料于总体集料质量的比值)、洛杉矶磨耗值。
细集料的检测主要包括颗粒级配、表观相对密度、含泥量。
矿粉的检测主要包括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含水率、亲水系数。
对该工序应按本指南4.1的要求进行质量监督;对该工序应按本指南4.2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测。
工序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监督。
重点检查沥青摊铺面层厚度及接缝质量;井与路面接合平顺、密实不下陷;每座井的井盖与井座接触应严密。
沥青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在摊铺前应现场取样,试验参数包括马歇尔试验、浸水马歇尔试验、流值、颗粒级配、油石比、车辙试验、冻融劈裂。
摊铺过程中
沥青混合料面层的基层表面应喷洒透层油,在透层油完全渗透入基层后方可铺筑面层。
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沥青混合料面层的施工接缝应紧密、平顺,上、下层的纵向热接缝应错开15cm;冷接缝应错开30~40cm;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开1m以上。
表面层接缝应采用直茬,以下各层可采用斜接茬,层较厚时也可做阶梯形接茬。
双层式或多层式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面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旧沥青路面层上加铺沥青混合料层时,应在既有结构和路缘石、检查井等构筑物与沥青混合料层连接面喷洒粘层油。
摊铺完成后
沥青面层的检测主要包括压实度、厚度(采用钻芯取样的方法检测)、摩擦系数(采用摆式仪测定经摩擦消耗后摆锤所能达到的高度来判定,)、构造深度(将已知体积的砂摊铺在测点上,量取摊铺面积,面积越大,构造深度越小,主要反映路面粗糙程度)、渗水系数、平整度、弯沉。
5
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路槽
压实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对每一段施工完成的路槽、垫层、面层均应进行验收监督,进行外观检查并抽查检测报告。
垫层
垫层平整度、坡度、厚度、强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面层
平整度、坡度、纵横缝线型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路缘石、铺砌块、盲道砖
几何尺寸、抗折强度、抗压强度、耐磨性、吸水率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无障碍设施
贯通性、几何尺寸及坡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2排水工程工序划分、施工要求及监督要点
序号
工序划分
施工要求
监督要点
1
沟槽
地基承载力、高程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对每一段施工完成的沟槽均应进行验收监督,进行外观检查并抽查检测报告。
边坡或支护、几何尺寸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
垫层
柔性中粗砂回填所用材料、回填高度应满足要求
对每一段施工完成的垫层均应进行验收监督。
3
管道、检查井、工作井结构
管节、管件、橡胶圈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对每一段施工完成的沟槽均应进行验收监督,进行外观检查并抽查检测报告。
管基、管座、检查井及箱涵等结构混凝土强度、砌筑、抹面砂浆强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高程及几何尺寸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
功能性检验
排水管道的闭水(满水)检验、给水供热管道的强度、严密性检验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对每一段管道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功能性检验。
5
回填土(砂)
回填土质及压实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实体质量、质保资料和验收记录。
重点检查管道周围回填的密实性。
六、桥梁工程工序划分、施工要求及监督要点
序号
工序
施工要求
监督抽查内容及方式
1
桩 基
原材料(钢筋、机械连接件)的检测应满足要求。
桩基完整性,混凝土强度、桩长、桩径、沉渣厚度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和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分批次(承台浇筑前)桩基验收,监理单位通知质量监督小组现场监督。
2
承台、墩身、
桥台
混凝土强度、钢筋及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几何尺寸及外观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实体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
3
支座安装
支座垫石的标高,支座水平度、严密性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实体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
4
现浇混凝土梁
浇筑前模板搭设的标高、线形应满足要求。
原材料(钢筋、机械连接件)的检测应满足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实体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
混凝土强度、钢筋及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几何尺寸及外观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5
伸缩装置
伸缩装置的伸缩性能及贯通性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实体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
6
桥面铺装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铺装层面层厚度、混凝土强度、抗滑性能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中线高程、横坡、纵横缝、平整度等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实体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
7
桥面系、附属结构、装饰与装修
各分项工程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总体结构坚固、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分明、线条顺直、轮廓清晰,满足城市景观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外观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
8
结构实
体检测
结构验收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实测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梁板厚。
监督人员抽查检测报告。
9
结构性能检验及荷载试验
预制梁静载试验,成桥后动静载试验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抽查检测报告。
七、监督过程用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表
工程所在(市、县):
抽查日期:
年月日时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建筑层数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内容
名称
企业名称
资质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监理企业
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检测单位
抽查内容及要求:
抽查工程资料及质保体系资料情况(注明抽查资料的名称、内容等);抽查工程用建筑材料质量情况(注明抽查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抽查部位);抽查实体质量情况(注明抽查的部位、内容等);抽查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注明违反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的有关具体条款。
存在的问题:
处理意见:
名称内容
企业名称
参加人签字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监理企业
相关责任单位
相关责任单位
监督小组(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参建单位应当针对本检查提出的问题全面自查并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监督小组(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监督记录表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验收时间
工程进度
验收部位
同步到场监督
是□否□
结构形式
验收程序监督情况
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是□否□
验收组织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验收组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验收结论是否一致
是□否□
实体质量抽查情况、工程资料抽查情况
抽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内容
单位
名称
参加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相关责任主体
监督小组(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整改落实情况:
监督小组(签字):
日期:
年月日
质监201整(停)[]号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停工)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工程经(巡查、抽查)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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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乐市 道路 桥梁工程 质量 监督 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