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复习提纲政治生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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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复习提纲政治生活
★☆★政治常识
第一课 我国的国家制度(上)
一、国体
1、国家:
国家是……的产物,国家具有……属性(根本属性)。
2、国体:
含义、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1.在我国剥削阶级已经消灭,阶级矛盾不是社会主要矛盾;
2.阶级斗争仍然存在:
A、同破坏……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B、同国际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
3、民主与专政:
1. 含义:
P9-10
2. 关系:
关系
民主
专政
区别
适用范围不同
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和人民内部
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
实施方式不同
以政治权利平等实现,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基本特征
以国家力量的强制为实施特征
功能不同
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和人民的意志和要求,更加有效地管理国家。
是为了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以保证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
联系
相辅相成互为前提
民主是专政的社会政治基础,专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
4、国家职能
1. 国家职能与国家性质的关系P10
2. 我国的国家职能
对内职能
1.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2.组织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搞好社会的公共事务。
对外职能
1.防御外敌的侵略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发展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空间。
3.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二、政体
1、含义
2、政体的基本类型及其比较
政体基本类型
内 容
君主立宪
民主共和制
议会制君主制
议会制
总统制
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及职权不同
世袭、象征性、无实权
选举、虚位、无实权
选举、有实权
国家权力中心不同
议 会
总 统
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不同
监督与被监督
(议会产生政府)
相互对立、相互斗争
议会产生方式及职能
选举/立法、组织、监督权,财产决定权。
选举/立法、监督权。
典型国家
英、泰、比、西、瑞典、挪威等。
意、德、芬、奥地利、印度、新加坡。
美国、墨、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尼。
3、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比较:
(1)不同点:
第一,元首产生办法不同。
在议会制共和制下,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
第二,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上表)。
第三,元首、议会、政府(内阁)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同。
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如果新议会仍然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总辞职。
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总统不向议会负责,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只能在总统或政府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提出弹劾。
(2)共同点:
第一,两者都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
第二,两者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4、议会制与议会不能等同
议会制就是由成年公民定期选举,产生一定数额的代表(议员),组成议会以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制度。
它是一种政治制度,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和基础;而议会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和代议机关。
5、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1)不同点:
A、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则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其权力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B、产生的条件不同。
前者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而后者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相互妥协的结果。
C、前者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
后者设有君主,并且是世袭的,没有任期。
3.相同点:
A、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B、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C、都设有议会,议会在国家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等,政府(内阁)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
D、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
E、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6.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⑴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不能混淆;
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不能简单等同;
⑶全国人大职权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要区别(有没有最高二字)
⑷代表的产生方式有两种:
县(不含县)以上由下级人代会选举,县以下由选民直接选举。
⑸代表任期有两种:
县(含县)以上五年,乡三年[注意(4)和(5)在范围上有何不同]
⑹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P27——注意和下面这句话比较:
我国人民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制度和自治组织是我国的信访制度、职代会、居委会、村委会P54
⑺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P27
⑻人代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国体,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
三、国家结构形式
1、含义;2、分类:
单一制和复合制;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四、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区的不同点与相同点
比 较
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区
不同点
设立的地区不同
在港、澳、台地区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自治程度不同
享有高度自治权P35
有一定的自治权
社会制度不同
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解决的问题不同
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设立。
为了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少数民族群众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愿望而设立。
作用不同
对于保持香港、澳门、台湾的繁荣与稳定,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民族的自治平等结合起来,把国家的繁荣富强和民族的繁荣发展结合起来,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对各民族的团结和少数民族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
共 同 点
二者都享有自治权,而不是主权,都是中央政府管辖实现的地方行政区域。
第二课 我国的国家制度(下)
一、我国的国家机构
1、我国国家元首(国家主席)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国家元首)是政府机构(行政)的主要部分;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
2、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之间不是一种三权分立关系
1.我国中央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
全国人大是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权力是统一的,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一切国家机关活动的中心。
2.我国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各国家机关按职权范围行使职责,不超越权限,否则就是越权或滥用职权。
3.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制约因素。
如,最高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它们都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全国人大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务。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1、区别
(1)含义不同: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社会事务。
以德治国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范畴不同:
以德治国属于思想建设范畴,属于精神文明。
依法治国属于政治建设范畴,属于政治文明。
(3)依靠手段不同:
以德治国主要依靠道德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行为。
依法治国以法律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行为。
2、联系
两者在根本目的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树立民主意识)
2、对人民负责原则(树立公仆意识)
3、依法治国原则 (树立法制意识)
三个原则集中到一点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四、全面理解依法治国原则P51
1、含义;2、本质;3、根本目的;4、怎样做到依法治国
五、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1.在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
2.主要体现(三点P54)
六、我国公民的主要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权、监督权)
七、正确对待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三原则:
1、三原则: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权利和义务相统一;(3)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2、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
(2)不能指绝对的平均主义。
如宪法规定,不满18周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加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一定的行为能力。
(3)反对一切特权。
(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3、正确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原则——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1)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
(2)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八、公民与人民的比较
1、含义不同:
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在我国,公民的概念与国籍相一致,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所以,确定是不是我国公民的唯一条件,是看他是否取得了中国国籍。
人民是指国家的主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民有着不同的含义。
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却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
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属于公民。
3.性质不同。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第三课 我国的政党制度
一、政党
1、政党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关系的产物
2、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
(1)政党必须领导国家政权
(2)领导国家政权是政党实现本阶级利益的根本途径(3)当代世界各国一般由政党能够领导国家政权(4)政党具备领导国家政权的主观条件
3、政党包括执政党和非执政党,执政党的性质也应由它所代表的阶级的性质决定,即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而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三、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最高纲领(目标)、基本路线
1、性质:
用十六大“两个先锋队”的新规定:
(1)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
(2)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2、指导思想:
……增加三个代表;3、宗旨:
为人民服务;4、最高纲领:
实现共产主义
5、基本路线: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
四、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
1、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方式:
政治领导——根本;思想领导——灵魂;组织领导——保证。
三者统一不可分
注意:
千万要把党、国分开,不能把党对国家的领导与国家机构履行的国家职能混淆,凡与党的领导有关的只能是涉及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在回答有关国家职能的时候,绝不能画蛇添足——把党加进去就错了。
2、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之间的关系
第一、三者分别是我国的国体、政体和领导核心。
第二、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并通过它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第三、我国工人阶级对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实现的。
党的主张和政策通过人大成为国家的法律和决定。
党的领导是巩固发展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
为什么是根本保证?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是通过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的。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体。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集中人民的意志,形成路线、方针和政策,然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必须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党的领导是巩固、发展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
五、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民主党派参政地位——我国的政治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执政和参政不同,但又密切联系着。
2、中国共产党执政才能确保民主党派参政,民主党派参政有助于加强和改进中国共产党执政,执政和参政都是为了巩固人民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共产党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民主党派必须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组织上相互独立,法律上地位平等,它们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六、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与联系
比较
人民政协
人民代表大会
区
别
性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
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家机关。
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
地方各级人大具有相应的职权,是建立同级其他国家机关的基础。
联系
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表现形式。
注意:
人民政协不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行使国家职能,它也不是政党,更不能把它等同于我国的政党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
七、政协不是国家机关
理由
(1)从国家机构重要特征来看,国家机构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政协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它不直接对国家事务进行决策,政协的提案\\建议没有约束力.政协也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它也不直接去负责处理浩繁的行政事务.
(2)从政协的组成来看,它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而国家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从政协全国委员会同地方委员会的关系看,地方委员会同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不是国家机构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八、三个会议的排列顺序(党的会议、人民政协、人民代表大会)
1、这是由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人民代表大会各自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2、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因此,必须首先召开党的会议,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
3、政协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因此,召开党的会议后,继而召开全国政协会议,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人士和各界民主人士的意见,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这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4、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
因此,党提出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政协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必须再提交全国人大讨论通过,使之变为国家意志,以保证党对国家的领导。
九、人大与党的关系
1、在法律上,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人大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对政党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应予以追究。
2、在国家政治体制中,人大是在党的领导之下的,接受党的领导。
体现:
1)党要实施对人大和国家的领导。
2)党的领导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四课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一、民族基本特征
1、内容:
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
2、共同心理素质具有极大的稳定性,是最显著特点
3、联系:
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地和共经是首要的前提条件(地理空间和物质基础),共语和共心是促进共地和共经的发展P103
二、我国民族分布特点P105和处理民族关系的三原则
1、三原则的关系P114——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平等是团结的政治基础,平等和团结是繁荣的前提条件,繁荣是平等和团结的物质保证。
P114
2、我国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
3、民族区域自治是三原则的体现
三、民族区域自治与联邦制的区别
1、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以国家统一为前提的,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行使法律赋予的一定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域,直接受中央的管理和统一领导,其权力是中央授予的;联邦制除联邦中央政府外,各成员国按联邦宪法的规定,还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2、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可以制定地方性自治法规;联邦制国家除了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外,各成员国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3、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公民只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联邦制各成员国的公民除有自己的国籍外,同时,还拥有联邦的国籍。
4、在对外关系上,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不能代表国家行使外交权,只能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但有的联邦国家允许其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四、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区的不同点与相同点(见第一课之四表)
五、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活动
联系:
都是有神论,都相信有超自然的神灵存在,都是唯心主义世界观,都不符合科学。
区别:
(1)从定义上看,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歪曲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世界观。
封建迷信活动是指神汉、巫婆、算命先生、风水先生等通过装神弄鬼、占卦算命、看风水等手段,愚弄群众、妖言惑众、骗钱害人的活动。
(2)从组织状况看,宗教有整套的宗教经典、教义和教规,有他们所信奉的哲理,有正式的组织,有神职人员,有教徒和活动场所;而封建迷信活动没有教义、教规和戒律,没有正式组织,没有固定的信仰者,也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
(3)从活动方式看,宗教有一定的宗教制度、祈祷形式,有一定的节目活动,教徒要受教规和戒律的约束;而封建迷信活动没有制度,其活动方式荒诞无忌、粗俗低级,甚至野蛮残忍。
(4)从活动的目的看,宗教活动是为了宣扬神的威力,使信教者信仰神,按神的旨意办事,教徒参加宗教活动,行善积得和修身养性,是为了死后灵魂进入“天堂”;而封建迷信活动则是迷信职业者骗取钱财的一种手段。
(5)从社会作用看,宗教主要起消极作用,但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而封建迷信活动则是愚昧落后的产物,它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没有任何积极作用。
(6)从国家对待二者的政策看,国家保护在宪法和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的正常的宗教活动;而对封建迷信活动则要坚决制止和取缔。
六、宗教、封建迷信、邪教
联系:
从认识论上看本质是一致的,都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歪曲的虚幻的反映,都是唯心主义世界观。
区别:
1、宗教有比较完整的理论经典、教义和教规。
封建迷信则无系统的经典理论,而是巫婆神汉的信口开河。
邪教更是荒诞离奇,它剽窃宗教中的某些理论,抄袭气功的某些词句,掺杂封建迷信,编造歪理邪说,神化教主,欺世盗名。
2、宗教有正常的组织,有专职的神职人员,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众多的信徒。
封建迷信则是地点不固定,其目的是骗人钱财。
邪教则秘密结社,成立非法组织,侵占公民的活动场所,非法聚集,对抗政府,破坏社会的稳定。
3、宗教有一定的宗教制度,宗教节日,活动是为了宣传神的威力,使信仰者信仰神的威力,积德行善,修身养性。
封建迷信则通过装神弄鬼,占卜算命,看风水等手段愚弄群众,骗人钱财,甚至害人致死。
邪教编造歪理邪说,蒙骗群众,进行精神控制,搞教主崇拜,聚敛钱财,杀人害命,报复社会,无恶不作。
4、宗教在整个历史长河里消极作用是主要的,但在特定的环境下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封建迷信则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秩序,破坏两个文明建设。
邪教是社会毒瘤,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无视法律,对抗政府,残害生灵。
七、正确理解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P128
第五课 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对外政策
一、国际社会
1.国际社会的构成:
主权国家、国际组织,
2.国际关系的形式:
竞争、合作和冲突是基本的形式
3.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国家利益和国家力量P138
二、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力:
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
2.义务:
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
3、国际法的作用:
(1)确立辨明国家问题是非曲直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2) 规定国际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3)在国际交往过程中建立各种权利与义务关系,以便明确国际责任。
三、国际组织的分类
1、注意:
国际组织不等于世界性组织,也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
2、非典型肺炎与世界卫生组织——政府间专门性世界性国际组织
3、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国际律师协会等,不要误为政府间国际组织。
四、国际组织的作用:
1、是发展国与国之间各方面交往合作的纽带;2、是调节国家争端的主要力量;3、是争取世界和平和促进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
五、联合国
1、主要机构:
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6个主要机构。
2、宗旨和原则
·四项宗旨:
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2)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的友好关系;3)促进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的国际问题;4)作为协调各国活动的中心。
联合国的宗旨概括起来就是: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七项原则,即:
1)各会员国主权平等;2)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3)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4)禁止对其它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5)集体协作:
6)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7)不干涉它国内政。
其中各国主权平等原则是其它各项原则的基础。
3、作用:
(1)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作用;
(2)在协调国际关系、促进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一定的成就。
4、美英不寻求通过联合国授权向伊宣战与安理会决策机制。
(1)安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2)五个常任理事国一致的原则(是有弃权即为不一致还是有否决票即为不一致呢?
)
六、当今时代的主题:
和平与发展
1.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
和平的原因;
(1)人民渴望和平反对战争;
(2)核战争有毁灭性后果;(3)经济的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发展,国家之间相互依存的程度日益加深
2.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问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
全球最突出的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的艰巨任务
3.和平与发展关系: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和平的保障。
4.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1)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在当代,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推行者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政策时,手段越来越隐蔽,更多的是依仗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在国际事务中对别国施以政治高压,经济制裁和文化侵略等。
(2)某些大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根本原因:
国家利益
七、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1、抑制霸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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