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专业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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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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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管理制度汇编
发文号:
企业制度
电气专业管理制度汇编
2021年**月发布2021年**月实施
企业发布
引言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电气专业设备、设施、配电室、临时用电等相关管理规定。
3.引用标准:
3.1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2DL408-91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3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4电安生[1996]430号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5《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3.6《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本规程由公司提出、起草、归口解释
编写:
审核:
批准:
配电室及配电设备钥匙管理规定
1.各配电室有两把钥匙,一把放在集控室由调度保管,一把由检修车间电气班班长保管。
2.集控室的钥匙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
3.电气检修的钥匙作为日常巡检使用。
4.需要进入配电室工作时,由电气人员自行在钥匙箱中拿钥匙。
在借用及归还配电室钥匙时必须进行登记。
5.在使用配电室钥匙过程中有人为损坏和丢失钥匙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检修车间电气班上报损坏或丢失钥匙原因。
6.进入配电室的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保护装置定期校验规定
1.总则
1.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简称“继电保护装置”) 检验工作是保证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的技术手段和有效措施。
为加强继电保护专业检验工作管理,提高继电保护检验管理水平,从而确保继电保护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特定本规定。
1.2每年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完成率应达到100%。
1.3防止由于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事故。
1.4继电保护原则上随同一次设备停电进行检验,不再另行单独安排停电时间。
1.5新安装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必须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
在检修安排时给予考虑。
1.6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工作应同时进行。
当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分属不同单位时,在安排检验工作时,两单位应加强沟通,确保线路两侧同时进行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2.细则
2.1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安排原则
2.1.1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工作,应结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
2.1.2双母线等接线形式的母差保护、故障录波器、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及区域稳定控制系统等设备
可能涉及多个一次设备,可以单独申请退出运行进行检验工作。
2.1.3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一次设备检修
及继电保护检验工作,确保继电保护装置按正常周期进行检验。
2.2继电保护定期检验周期
2.2.1微机型装置全部检验周期为6 年,部分检验周期为≤3年
2.2.2非微机型装置全部检验周期为4年,部分检验周期为1年
2.2.3保护专用光纤通道,复用光纤或微波连接通道全部检验周期为6年,部分检验周期≤3年
2.2.4新安装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必须进行第一次全部检验。
2.2.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工作超周期的认定:
凡是超过规定检验时间3个月的,均视为超周期校验。
2.3年度校验计划的编制:
班组技术员在每年11月底以前,根据班组所辖设备运行状况、校验期限,完成下年度设备校验计划的编制工作。
2.4设备校验定值通知单的发放和管理:
设备校验定值通知单由班组技术员根据继电保护定值卡负责填写,经工作负责人确认后发出(注:
技术员不在时由班长负责),工作负责人根据定值通知单要求(全部、部分或新安装)对设备进行校验。
校验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将试验报告及定值通知单一并交给班组技术员审核,审核后,由班组技术员将定值通知单存放归档,定值通知单保存期限为一个校验周期。
2.5检验仪器要求:
2.5.1定值检验应使用 0.5 级的仪器、仪表。
2.5.2装置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指针式检验周期为1 年,数字式检验周期为2 年,微机型继电保护试验装置的检验周期为2 年。
2.6检验使用的电源:
继电保护检验所需电源必须取自检修电源箱或继电保护试验电源屏。
不允许取自运行设备的交、直流电源。
2.7试验报告的管理
2.7.1试验报告的填写要求规范,按统一格式编写,可
由工作负责人编写或者由工作负责人指定工作成员填写经
工作负责人确认。
2.7.2试验报告由工作负责人交给班组技术员审核,班组技术员负责将试验报告分类存放并将校验情况及时记录在设备检修技术台帐中,试验报告保存期限为两个检修周期。
2.7.3设备检修结束后,一般设备在一周之内,主系统
设备两周之内,机组设备大修在并网后两周之内上交试验报告,到期完不成的说明原因。
蓄电池核对性试验管理规定
1.日常巡视工作内容
1.1检查蓄电池回路各连接点的连接情况,有无发热、氧化、渗液现象。
1.2发现缺陷要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1.3蓄电池小室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
1.4蓄电池组正常运行中以浮充方式运行,浮充电压值控制在2.23×105V。
1.5蓄电池组正常运行中应监视端电压值,单只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小室的温度,浮充电流值的大小。
1.6蓄电池小室温度保持在15~25度为宜。
2.定期维护工作内容与要求
2.1要求蓄电池的日常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2.2每天对蓄电池系统进行一次外部检查,并做好记录。
2.3每半个月对蓄电池监测装置、连片及外壳进行一次清洁除尘工作。
2.4每月对蓄电池小室地面及电池框架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扫。
2.5检查各连接点的接触是否良好,是否发热,有无氧化现象。
2.6备用搁置的蓄电池,每3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2.7每隔2-3年对蓄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6年以上的蓄电池,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2.8定期检查蓄电池小室的温/湿度计,确保其指示正确。
2.9检查、测量及清洁蓄电池时,请戴好绝缘手套,防止遭受电击。
2.10每次定期工作结束,应及时填写定期工作记录。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1.对保护装置的整定试验,应按有关继电保护机构提供的最新通知单进行,并核对定值通知单所给的定值是否齐全、所使用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值是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
2.试验工作应注意选用合适的仪表,整定试验用的仪表的精确等级应为0.5级。
并接于电压回路上的,应用高内阻仪表;串接于电流回路上的,应用低内阻仪表。
3.试验时,应通入装置的电气量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符合。
4.时间测试装置所测定的动作时间应按向被测试装置通入模拟的故障电压、电流量启动时间,出口接点动作终止时间的接线进行测试。
5.所有的交流继电器的最后定值试验必须在保护屏的端子排上进行通电进行。
开始试验时应先做原定值试验,如果发现与上次试验结果相差较大或预期结果不符等任何细小的疑问时,应慎重对待,查找原因。
6.三相三柱式变压器的零序阻抗、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零序阻抗,其他对继电保护影响较大的有关参数必须应用实测值。
7.微机保护应断开直流电源后才允许插拔插件。
8.不允许在未停用保护装置上进行任何试验和其他测试工作;也不允许在保护未停用的情况下,用试验按钮作试验。
9.屏上的标志正确、完整、清晰,并且实际情况与图纸和运行规程相符。
10.所有装置的端子排上以及继电器与其他设备的连接杆或连接片的电缆芯和导线的标号应正确完整,与图纸相符;电缆终端上的电缆标号正确完整,与相应的电缆编号相符。
11.屏上设备及端子排上内部、外部连接线的标号齐全与图纸相符。
12.在现场进行检验前应认真了解被检设备的一次设备情况及相邻的设备情况,据此制定在检验工作进行的全过程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
确定哪些回路必须断开;哪些屏或屏上的哪些部位进行防护并作出明显的标志。
13.对一些重要的设备,特别是复杂保护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母差保护等现场校验工作,应编制试验方案和经车间领导审批的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14.在清扫运行中的设备和二次回路时,应认真仔细并使用绝缘工具(毛刷、吹风设备等),特别注意防止振动,防止误碰。
15.进行工作的屏仍有运行设备,则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易于同检修设备分开。
相邻运行屏前后必须有“运行中”明显标志。
16.投退保护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操作。
在保护工作结束,恢复运行前要用高内阻电压表检查连片任意端对地都无使断路器跳闸的电位。
17.在继电保护屏间的过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注意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
18.现场作业应按图纸进行,严禁凭记忆作为工作依据。
19.修改二次回路接线后,与新图纸核对,并及时修改底图、运行人员及有关各级继电保护人员用的图纸。
20.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当隔开。
21.不得以运行中的保护电源为试验电源。
22.用隔离开关辅助接点控制的电压切换继电器,不得在运行中维护隔离开关辅助接点。
23.对装置回路内部个别继电器动作时间测试时,应作到尽可能不拆动或少拆动回路上的接线。
24.测量电流相量图时,除测量三相电流外,还要测量零序电流回路的不平衡电流,并对三相电流平衡性进行分析,防止零序电流回路断线和电流互感器一、二次分流等接线错误。
25.测量差动保护电流相量图时,必须查明每一组电流互感器的极性,当两组电流互感器并联在一起时,分别测量各自的电流相量,对负荷较小的电流互感器的极性特别注意。
差动保护回路中有中间变流器时,同时测量接入差动继电器的各侧电流相位。
26.定检继电保护及系统安全自动装置时,一定要认真清扫检查,屏上不得留有螺丝、垫圈、线头等物,以防止运行中被振掉,造成短路、接地和误动作。
27.对于长期不用的保护,应将跳闸连片取下,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
28.对于两个及两个以上一次设备的保护装置安装于一面屏上时,其继电器、端子排、连片等,不要交叉布置,并在屏后用有色漆将保护单位分清楚。
29.对于出线端子间距离很近的信号继电器,在实际配线时应使跳闸线端子离操作正电源及信号正电源端子远一些,防止掉落螺丝、垫片及误碰造成误跳闸。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检修部电气值班人员审批后方可接引。
程序由检修及运行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调度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
临时接引必须符合托电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电气人员不进行接线。
2.临时接线人员电气班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3.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说明清楚,否则电气班人员不予接单审批。
4.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如现场未设检修电源箱需在其他配电柜、配电盘上接电源时,必须向安培科申请报备)
5.禁止“一闸多接”,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50元。
6.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8.电气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检修车间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9.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10.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11.用电申请单位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自行进行电源的引接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分500元。
12.在需要电源拆除时,要及时的联系电气班人员。
漏电保护器使用和管理规定
1.保护器的作用
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的主要补充性技术措施,它不能代替基本技术措施,例如:
绝缘、间距、接地、屏护等。
漏电保护开关在电气低压系统发生人身触电或电网漏电时,能迅速分断故障电路,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爆炸事故。
4.2漏电保护器的校验
公司使用的各种漏电保护器(包括电源线轴附带的、插座上附带的等)。
应逐台交调整试验中心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继续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4.3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范围
4.3.1在有防触电、防火要求和场所,均应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4.3.2新、改、扩建的工程使用的各类低压用电设备,包括各种箱、台、柜、屏以及车床、超重机械,传动机械,在考虑其它保护的同时,必须优先考虑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电气设备。
4.3.3生产现场在用的固定用电设备,应逐步完善漏电保护装置。
4.3.4检修、抢修、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或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
4.3.5手持或电动工器具(除Ⅲ类)、移动或电动工器具和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较大和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4.3.6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
4.4漏电保护器的安装
4.4.1漏电保护器安装前,由试验中心负责检查低压电网的检验阻抗、泄漏电流,逐台测试漏电保护器的漏电特性,贴上合格标签,注明检验日期,并记入试验台帐。
4.4.2安装试验漏电保护器时,工作零线要穿越漏电保护器的零序互感器,且不能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
4.4.3漏电保护器由电工负责安装,没有电工的单位,可请电工协助完成。
4.5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维护
4.5.1漏电保护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管理,尤其是移动式的应放在库房统一保管,实行谁用谁借,用完即还的方法。
4.5.2漏电保护器和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
建立管理台帐,逐台登记。
内容有:
4.5.2.1使用-借用、还回日期、借用人员等;
4.5.2.2动作-正确动作、误动、拒动等;
4.5.2.3故障-故障、异常的现象、检查和排除,发现、检查和排除人等;
4.5.2.4漏电保护开关班组建立台账并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
4.5.2.5其它情况。
4.5.3漏电保护器的接、拆电源,停送电操作,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履行倒闸操作、停送电联系程序。
4.5.4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前,须由使用者按动其使用按钮,检验动作是否可靠,在带负荷情况下,分合闸3次应无误跳闸现象,才可投入使用。
4.5.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根据异常现象、动作情况,查明动作原因,并排除故障,确认没有异常后,再行投入运行。
严禁不查清故障或带故障强行送电投入运行。
4.5.6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及试验,内容有:
外观检查、试验按钮检查,信号指示检查等,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处理。
4.5.7漏电保护器的定期试验每年一次,内容有:
绝缘电阻、装置性能、动作特性等以及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模拟漏电保护动作试验,试验由试验中心负责完成,并记入实验台帐和使用单位的管理台帐。
4.5.8做漏电保护器试验时,严禁用相线直接接触零线做动作检验。
4.5.9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秒,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4.5.10漏电保护器动作跳闸后,经检查若无明显故障,允许进行一次合闸试送,当试送不成功时,应查明故障原因,待查明故障并排除后再送电,不得连续强行送电,严禁将漏电保护器退出,强行送电。
4.5.11使用者不得擅自拆除、检修漏电保护器。
电动工器具管理规定
1.职责:
1.1电动工器具的使用部门负责电动工器具的管理。
1.2借用人应在电动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1.3电气人员负责电动工器具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生技科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2.分类:
2.1手持电动工器具的分类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防触电保护方式分为三类(GB4787-94)。
2.1.1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接地或接零)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2.1.2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结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和金属外壳两种。
在工具的明显都位标有Ⅱ类工具结构符号“回”。
2.1.3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2移动式机电设备一般属于Ⅰ类工具、电器,带电体依靠基本绝缘,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电动工具的选用要求
3.1在一般场所,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优先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或设备,则必须采取下面之一的保护措施:
3.1.1加装漏电保护器;
3.1.2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
3.1.3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1.4工具或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地线)。
3.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
3.3在狭窄场所如落煤管、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这类场所中,对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控制箱、电源联接器等,都必须放在工作场所的外面,并设专人监护。
4.电动工器具使用前的检查
4.1对于经常处于使用状态的工具和设备,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
4.1.1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检查外壳、把手完好。
卡头牢固,转动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无失灵、声音正常。
导线连接牢固、无破损,插头正确、完好。
如果是冲击钻,还要看一下档位选择正确。
4.1.2移动式电气设备,要检查电器外壳和防护的完好,电源线和保护接地(接零)线连接正确。
设备上的开关是否灵活有效,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对停用时间较长的工具和设备,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须进行电气检查,电气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用万用表对绕组和开关进行通断检查;用500V摇表进行绝缘检查。
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机电设备的绝缘电阻值:
Ⅰ类不小于2MΩ,Ⅱ类不小于7MΩ,Ⅲ类不小于1MΩ。
5.电动工器具使用中的要求
5.1使用环境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粉尘场所使用。
雨雪天气不得露天工作,室外放置时开关及电气设备要有防雨措施,高处作业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5.2电源导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软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
除Ⅱ、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外,黄绿相间导线专接保护接地(接零)使用。
5.3在停止使用或工作中需要移动位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如遇到工作途中停电时,要马上断开开关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使用。
5.4手持式电动工具(不含Ⅲ类)和移动式机电设备、使用中按要求装接漏电保护器。
5.5具体到各种工具和设备,还要遵守有关的专业规定,并配备使用相应的安全用具。
6.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应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测量,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Ω时,应停止使用进行修理。
7.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维修后,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380V,试验1分钟。
8.电动工具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
9.不熟悉电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10.使用电动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
11.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12.在容器或潮湿的地方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13.电动砂轮机(包括角向磨光机、无齿锯)安全标准
13.1使用时必须佩带防护面罩。
13.2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牢固,电源线接头、接地线应良好,砂轮片无裂纹,紧固手持式的应接入漏电保护器。
13.3安装砂轮片时,砂轮与两侧板之间应加软垫片,严禁猛击螺帽。
13.4砂轮机必须装设托架,托架与砂轮片的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能超过3mm。
托架的高度应调整到使工作的打磨处与砂轮中必处在同一平面上。
13.5砂轮机安全罩的防护玻璃应完整,使用砂轮机时应站在侧面并戴防护眼镜。
13.6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片工作,不得用砂轮片的侧面打磨工件,不得用砂轮机打磨软金属,非金属以及大工件。
13.7砂轮片无齿锯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三分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必须更换新的砂轮片。
13.8砂轮机、无齿锯不允许反转,使用前应空转2-3分钟,待正常后再使用。
13.9使用无齿锯时不要用力过猛,工件要夹紧,长工件要两头垫牢,操作人要站在锯片的侧面。
14.台钻、手电钻安全标准
14.1使用台钻时要戴好防护眼镜,禁止戴手套。
14.2使用手电钻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外壳要有接地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严禁一闸接多台电动设备。
14.3在钻孔开始或工件要钻穿时应用力要轻,防止工件甩出伤人。
14.4在容器内或潮湿的地方使用手电钻时,要垫上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并应设专人监护。
操作票管理规定
1.操作票执行范围:
1.1所有高低压设备倒闸操作均应执行操作票。
2.操作票填写规定:
2.1操作票由部门统一编号;
2.2操作票的填写必须按照新疆自治区“两票”考核规定执行,各单位对“规定”要认真组织学习、运用、考核,并长期保存;
2.3电气操作票必须按照《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格式印制;
2.4填写操作票必须按照当值值长或运行班长的命令核对无误后进行,调度命令必须有明确记录;
2.5一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任务要填写明确,写明电压等级,使用设备双重编号;
2.6填写操作票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工整、清晰,涂改无效。
3.执行操作票的基本要求:
3.1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的一人作为监护人,另一人作为操作人,监护人、操作人必须是合格的值班人员;
3.2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正确无误后,分别签名。
3.3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必须由合格的主值班员操作,由运行班长或副班长监护,安全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重要倒闸操作项目由生产运行部门制定;
3.4倒闸操作每到一设备前必须进行“三对照”,即对照设备名称、设备位置、设备编号;
3.5倒闸操作中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命令和监护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
3.6倒闸操作必须按照操作中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不能越项操作;
3.7倒闸操作中应检查开关、刀闸位置、应拉合的开关、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切换保护回路或检验是否确无电压,且均应填写在操作票内;
3.8倒闸操作中,每操作完一项,检查无误后应做一个钩“√”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3.9应填写验电及装拆接地线(短路线)的明确地点,并注明地线编号及拉合接地刀闸;
3.10因停电检修的操作票应有装设临时遮栏、悬挂禁止操作标示牌的项目;
3.11设备恢复运行或备用,操作票应有拆除临时遮栏、取停电时所悬挂安全标识牌、恢复永久性遮栏的项目;
3.12操作票应填写检查刀闸辅助接点动作是否正确的项目;
3.13供电设备在拉开刀闸前必须检查××开关确已拉开;
3.14全部停电时可按一个操作任务进行操作,操作时按每个电气联接部分分别操作;
3.15操作票执行完最后一项后面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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