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规章制度(共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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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1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百白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在百分之百。
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在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
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
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发病后教室、宿舍、生活场所消毒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幼儿园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间
每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持续一周。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
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
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五、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消毒工作。
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员要每天将消毒情况填入《学校消毒情况登记表》。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园由同志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传染病疫情报告员要积极参加县教育局及卫生部门的培训,培训
合格方可上岗,传染病报告员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3、传染病报告员有权对辖区内的班级和个人进行传染病预防、治疗
实施监督,定期检查,有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4、传染病报告员应有传染病登记本,做好登记项目齐全、材料完整。
5、幼儿园要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
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6、传染病报告员必须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传染病报告,不得迟报、漏
报、瞒报或谎报疫情。
7、传染病报告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
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与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
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
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
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责任制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
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2、追究制:
原则: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尹吉甫镇中心幼儿园病后停课复课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幼儿园传染病发生后的隔离工作,防止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停课复课制度。
一停课要求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
若发现一两个传染病者将立即对发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并立即让发病者停课,若在一个班级同时发现四个以上传染病者应立即对整个班级进行停课。
二停课时间
严格根据各类传染病的隔离时间要求及卫生院对幼儿园的停课时间指令。
三复课要求
发病者在规定的隔离时间后,并在制定医院复查开痊愈证明后方可复课。
四复课要求
严格根据各类传染病的隔离时间要求及卫生院对幼儿园的停课时间指令期限满后即可复课。
篇二: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甲型h1n1流感是由近期出现的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
为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师生中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各项防控工作制度和措施,防范甲型h1n1流感在我园内发生传播。
开展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教职工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消毒等制度;强化报告意识,完善防控、停课的应急预案。
二、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组员:
三、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五早”要求,对于可能发生的流感疫情做出快速反应。
1、要早发现2、要早报告3、要早隔离。
4、要早治疗。
5、要早处理。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系统,在园建立因病缺课症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重点实施对体温37.5℃以上、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进行检测,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班主任对其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
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园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园应急预案,园长立即(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及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
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制度。
6、如非常严重的班级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停课措施,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百白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在百分之百。
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在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
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
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发病后教室、宿舍、生活场所消毒制度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幼儿园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间
每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持续一周。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
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五、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消毒工作。
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员要每天将消毒情况填入《学校消毒情况登记表》。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园由同志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传染病疫情报告员要积极参加县教育局及卫生部门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传染病报告员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3、传染病报告员有权对辖区内的班级和个人进行传染病预防、治疗实施监督,定期检查,有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4、传染病报告员应有传染病登记本,做好登记项目齐全、材料完整。
5、幼儿园要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6、传染病报告员必须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传染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谎报疫情。
7、传染病报告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与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管理责任制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
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篇三: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三)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
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
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五)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六)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七)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九)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
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四:
快乐宝贝幼儿园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快乐宝贝幼儿园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
“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净。
“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2、床上用品做到“三齐”:
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3、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
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
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严禁昼夜长明灯。
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
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6、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严格按幼儿园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7、注意室内通风。
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
正常天气时,要求上午9时至下午4时开窗通风。
8、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存放处。
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9、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篇五:
幼儿园卫生防疫制度
幼儿园卫生防疫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规范卫生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一)健康检测。
幼儿园要按《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配合幼儿园体检部门做好幼儿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健康档案。
(二)常见病防治。
认真做好幼儿近视眼、龋齿、手足口等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采取以健康教育为先导、逐步改善孩子学习和生活环境的方法减少幼儿常见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好健康教育工作。
班主任按要求向幼儿宣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健意识,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
开设卫生教育专栏,定期更换。
努力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要重视幼儿的心理卫生,针对当前幼儿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幼儿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幼儿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四)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要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幼儿园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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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幼儿园 卫生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