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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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
目录
1、编制依据
2、项目概况
3、工程项目监理目标及指导思想
4、监理服务范围及任务
5、投资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6、进度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7、质量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8、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计划
9、原材料控制管理
10、合同管理
11、信息管理措施
12、资料管理
13、组织协调
14、投入的仪器及检测设备
15、监理工作制度
16、质量控制体系
17、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及承诺
18、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19、工程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0、对委托人及承包人的要求
21、按项目进度分阶段监理人员安排计划
1、编制依据
1.1海兴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海兴县地方税务局综合办税服务楼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3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工程概况
2.1建设单位:
海兴县国家税务局、海兴县地方税务局
2.2工程名称:
海兴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海兴县地方税务局综合办税服务楼
2.3建设地点:
海兴县
2.4建设规模:
建筑总面积15000平方米,框架结构
3、工程项目监理目标及指导思想
3.1监理目标
针对监理工作目标,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风险管理,全面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
按业主控制目标实施。
(2)进度控制目标:
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实施进度控制。
(3)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设计、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发包方文件等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安全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搞好文明施工。
3.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程标准、规范,地方法规、规章,结合适用法律、合同管理和经济、技术、组织、信息、协调等手段,认真、谨慎而勤奋地工作,以项目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工程目标规划,采用动态控制方法和风险管理,争取实现项目目标,为建设单位搞好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施工安全、环保监督和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好和参建单位的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创造出一流的服务业绩,让顾客满意,让社会满意。
4、监理服务范围及任务
4.1监理服务范围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4.2监理工作任务
监理工作任务为:
控制工程建设的分项及总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任务;包括: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行全过程监理。
5、投资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5.1投资控制的方法
5.1.1、认真审核施工方案,特别是涉及相关措施费用控制。
5.1.2、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经济性评价对比,优化方案。
5.1.3、及时准确地做好现场计量工作。
5.1.4、认真核查施工方提交的计量单。
5.1.5、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决算工作。
5.2投资控制的措施
根据计量原则、计量依据及相应的工程计量方式,按计量程序和支付原则予以支付。
5.2.1、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配备专职造价工程师,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5.2.2、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参与编制投资计划;严把预、结算审核关;
招标投标阶段,协助确定合理标底及合同价;
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厂家;
施工阶段,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5.2.3、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
除及时进行实际开支费用与计划费用的比较分析外,监理人员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可按监理合同规定予以其一定的奖励。
6、进度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6.1进度控制的方法
6.1.1进度计划的编制
6.1.1.1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根据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计划工期的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进度计划应清楚、明了、便于管理,能表述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并已考虑可能出现的施工障碍及变化。
6.1.1.2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施工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2)投标书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6.1.1.3进度计划的划分
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进度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部位或工序,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6.1.1.4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
(2)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某些关键线路所需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
(3)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某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算;
(4)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某施工阶段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设备的数量;
(5)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质量保障措施、施工安全措施等。
6.2进度计划的审批
6.2.1进度计划的提交
(1)总体性进度计划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书面提交以下文件:
A、一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某些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
B、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
总监对上述计划进行审查。
(2)阶段性进度计划:
总监应要求承包人根据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先审查后报总监办批准下达。
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以下文件:
A、年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B、月(季)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C、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6.2.2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
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
审查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并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
(4)审查批准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6.2.3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A、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要求;
B、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应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A、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到位已有保证;
B、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时间已经落实;
(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A、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承包人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B、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人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C、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6.3进度控制的措施
6.3.1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6.3.2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6.3.3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等。
6.3.4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
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
7、质量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
7.1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的方法
在项目施工监理实施过程中,我们采用目标管理作为本工程监理的总方法,即确定总目标,分目标,制订措施;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奖惩分明;建立信息控制制度,信息联系网络,加强信息提炼和分析,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及数据处理;预先计划,建立会议制度、事后检查制度。
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监理服务的职能,即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和监督职能。
在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监理组的质量控制方法主要有:
7.1.1施工准备工作、各道工序实施情况的检查核实;施工准备工作、各道工序实施情况的检查核实分二方面内容:
一方面,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监理工作人员需要经常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各类报表、质量数据进行检查核实,这是指内业方面;另一方面,指外业方面的检查核实,如施工人员组织、施工机械配备,材料质量、施工放样等。
7.1.2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抽样验收;在材料质量判断中,有许多必须经过试验才能得出结论,因此,原材料、半成品进场的抽样验收将是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监理工作人员确认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施工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是监理组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基础。
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抽样验收的内容以能控制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技术指标为依据。
7.1.3施工测量、放样复核;测量、放样复核也是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组将自备测量仪器,对施工现场各部位平面位置、高程、几何尺寸等的所有测量、放样工作进行复核。
7.1.4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也是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监理组将通过加强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工作,来进一步体现“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
对重要的施工环节,监理组都将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旁站监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7.1.5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是指监理工作人员为了解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貌,利用相对较短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对较次要部位、较次要工序施工情况进行的巡视检查。
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也是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7.1.6签发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作指令有二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指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作人员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醒施工单位注意施工中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是指监理工作人员为保证工作质量,向施工单位发布的工程变更、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要求、工程会议纪要等。
监理工作指令直接与工作质量有关,也是监理组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7.2质量控制的措施
7.2.1质量控制的组织、技术、经济及合同措施
(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2)、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生产供应厂家,并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拒付工程款;达到质量优良者,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等。
7.2.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措施
a.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b.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尤其是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计划。
c.阅读熟悉施工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
d.熟悉现场,找准设计定线桩点,复核放样定线数据。
e.审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进度计划)。
7.2.3施工阶段的监理措施
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巡视,及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a.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
b.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组织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
c.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
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在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现场监理人员对此道工序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7.2.4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措施
工程竣工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向监理提出书面申请,监理按照验收标准组织初验,承包人在初验后,限期按初验中提出的问题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提出书面申请正式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有关单和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交接。
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外部参验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不合标准的工程,不予验收签字,并责成监督承包人在限期内整改,达到要求时,再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7.2.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理措施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质量,预防失控,对工程质量事故负有间接的监控责任。
所以,当发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主动与施工单位配合,严肃、认真地分析和处理好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a、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为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
b、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技术责任事故和管理责任事故。
c、按事故的性质可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要求
a、凡已形成工程质量事故,无论是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均应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记录,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部门,严禁隐瞒不报或谎报。
b、质量事故一经发现(或发生),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立即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监理单位,事故原因必须如实填写。
c、监理单位对质量事故要限期上报主管部门。
d、对工作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要根据情节给予处分或按一定比例赔偿经济损失。
(3)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措施
事故发现或发生后,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事故处理后,必须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A、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a.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b.当质量缺陷已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d.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B、对质量缺陷予以判定
a.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
b.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c.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应立即报告总监。
C、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a.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通过总监或总监代表向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b.重大质量缺陷的修补,须召开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进行论证,经总监或总监代表审批后方可进行。
c.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d.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
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D、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并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予以处理。
8、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合同、信息管理
监理工程师
土建专业
监理工程师
水暖专业
管理工程师
电气专业
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监理部有五名监理工程师及若干监理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土建监理工程师一名、合同、信息管理工程师一名、电气监理工程师一名、水暖监理工程师一名,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另配备监理员。
9、原材料控制管理
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首先要确保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的质量。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暂行规定,认真履行见证取样职责,并作好见证取样和信息反馈的记录;以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从而确实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
对进场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申报监理组,在审核了材料的质量证明单、检测试验报告以及对现场材料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本工程上。
如质量证明单、检测试验报告为复印件时,复印件上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盖该单位的红印章,还要注明复印日期和复印人的签名或盖章。
9.1钢材
建筑工程项目中常用的钢材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主要监控的内容如下:
a钢材进场时,首先必须审核厂方提供的质量证明单,其内容主要为机械性能;此外,还必须对进场钢筋的规格、数量、炉批号等进行核查以确保进场钢材与质量证明单的对应。
b按现行国家规范规定抽样作钢材的机械性能(包括屈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c使用中若采用焊接接头的,应按国家规定作焊接接头强度试验。
d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抽样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试验。
9.2水泥
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
1)水泥进场时应审查生产厂提供的质量证明单。
2)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用于工程。
3)复试的内容主要有:
细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和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等有害物质含量,强度包括三天、七天的抗压、抗折强度。
4)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和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该品种水泥最低标号指标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5)凡细度、终凝时间、烧失量和混合材料掺加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商品标号规定的指标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6)水泥检验按同品种同标号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袋装水泥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以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公斤。
9.3砂
1)进场砂子应有生产厂提供的质量证明单。
使用前应经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项目上。
2)选用坚固性好的砂子。
着重审核其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并注意其含泥量、泥块含量以及云母、有机质、硫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均不得超过规定的含量。
3)严禁使用海砂。
4)配制混凝土时,必须使用中砂。
9.4砖
1)外观质量检查:
如尺寸偏差、裂纹、缺棱掉角等。
2)审核出厂质量证明单,其内容有:
(1)砖的标号、等级;
(2)耐久性能(包括抗冻、泛霜、石灰爆裂和吸水等)试验。
3)现场抽样复试一般不需复试,只有在无质量证明单或作为承重墙而对砖的质量有疑问时才进行复试。
10、合同管理
10.1、合同管理的原则
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0.2、合同管理的措施
10.2.1组织措施
a、建立并完善监理组织,健全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
b、编制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计划。
c、建立工程合同变更、工程暂停等合同纠纷的处理制度,明确审核处理责任。
10.2.2技术措施
a、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字斟名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
并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
b、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转包和分包,严禁不合法的转包和分包。
c、熟悉掌握本工程所有合同的各项条款要求,严格按合同进行监理工作。
d、做好合同管理的预控工作,针对有可能发生合同争议及纠纷的部分做好预测,采取对策,减少施工单位提出各类索赔的可能。
10.2.3经济措施
a、按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造价控制目标。
b、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严格控制合同外工程款的发生。
11、信息管理措施
11.1工程计量
(1)计量不仅是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约束承包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强化承包单位的合同意识的手段。
(2)对于承包单位已完的工程.并不是全部进行计量,而只是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已完工程,才予以计量,所以工程计量必须与质量监理紧密配合,质量监理是计量监理的基础,计量又是质量监理的保障,通过计量强化承包单位的质量意识。
(3)计量的几何尺寸必须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4)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是确定计量方法的依据。
(5)月报表是对每日完成工程量的核算.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把关,杜绝漏洞;结算和支付的报表,要求承包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后,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格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一式六份月报表。
(6)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对三方面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
1)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3)工程变更项目。
主要采取均摊法、凭据法、断面法、图纸法、分解计量法等进行计量。
10.2工程变更
(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2)对必须变更的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建设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证,发出相应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调整原合同所确定的工程造价。
(3)项目监理机构首先要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做出评估。
从而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指令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将协商结果报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并促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井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以便于支付进度款。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12、资料管理
12.1监理工程师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1)积累一切可能涉及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同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2)同时建立严密的监理日记记录,承包单位对监理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井做好材料设备验收记录、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等,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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