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发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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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发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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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发布
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8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25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7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民营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医院为三级医院;2.申报医院依法执业,诚信经营,热心公益,积极认真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3.申报医院医疗技术精湛,梯队建设完整,所报专业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内有一定影响。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80
1
发展环境
(10)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满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5
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
2
专科规模
(20)
床位数
10
专科规模适宜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10
净使用面积满足专科需要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3
支撑条件
(25)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
能够满足,得满分;不能满足,酌情减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得满分;不具备,酌情减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5
评估前3年投入≥200万元得10分,每少20万元减1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
4
科室管理
(25)
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
5
科室规划现实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5
包括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健全,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5
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得满分;无操作规范不得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有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
5
质量安全有保障和处罚机制,安全管理到位,效果好,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5
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职责落实,无违规违纪,作风优良,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5
政府指令性任务(50)
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50
积极认真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好,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6
公益性活动(50)
开展公益性活动
50
积极开展公益性活动,每年3-5次。
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
医疗技术队伍
200
7
整体实力
(30)
形成技术团队,整体技术实力较高,各级医师掌握相应技术能力,并能得到持续提高
30
整体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持续发展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8
学科
带头人
(40)
学术地位
5
两院院士、国家级学会专科分会前任主委、主委或候任主委得5分、副主委得4分、常委得3分、委员得2分、省(直辖市)主委得1分。
以最高学术任职计分,不累计。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博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术团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得2分,委员得1分;国家级期刊副编委以上得1分。
临床能力
30
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评估前3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评估前3年,年应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临床学术报告1次以上;评估前3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3年,年指导毕业硕士生3名以上;评估前3年,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评估前3年,SCI收录论著2篇;评估前3年,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9
学科骨干(60)
数量
20
能够满足专科临床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学术地位
5
均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名度。
不达标,酌情扣分。
临床能力
30
评估前3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年累计32-33周,其中门急诊9周,病房23周。
工作量无法达到的每差一项减1分,查房、病历讨论、手术等情况能体现较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取所有学科骨干得分的平均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承担临床教学和带教任务,评估前3年,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1名;评估前3年,承担局级以上课题;评估前3年,获得科研成果;评估前3年,SCI收录论著1篇,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取所有学科骨干得分的平均分。
10
医师队伍
(30)
年龄结构
10
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学历结构
10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5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职称结构
10
医师比例高级:
中级:
初级为3∶4∶3,比例可上下浮动5%范围,酌情打分。
11
护理队伍
(2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10
人员数量、结构合理,能够满足科室临床需要,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5
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2
人才培养
(20)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10
培养方向明确,规划合理,落实到位,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继续教育和培训情况
10
全科人员继续教育达标率100%,每年1人次以上参加进修培训,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250
13
总体水平
(40)
诊疗技术、诊疗规模等
40
简要概述科室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包括诊疗量(年门急诊人次、年出院人次)、平均住院日、病床使用率、人均医药费用(门诊、出院)、影响力等,总体水平高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4
亚专科
建设
(4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2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相适应,人员分工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20
亚专科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5
技术特色
(4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40
根据医院提供的技术(2-3项),评定其先进性,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以上,在国内开展例数排名居首位,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16
诊治能力(4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2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满分。
否则,酌情扣分。
疑难重症诊治能力
20
由医院自行提供疑难、危重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的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结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综合评分。
17
创新能力
(60)
创新项目数量
20
评估前3年,每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本专业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于2项,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水平
20
2项创新项目:
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2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8
辐射能力
(30)
年出院患者中省外患者比例
8
评估前3年,年出院患者中省外患者比例≥2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对其它医院技术帮建情况
8
对≥1家医院进行技术帮建,并取得明显效果,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技术推广情况
7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1次得7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7
评估前3年,有10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7分,每少1人扣1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170
19
质量概况
(70)
合理用药
50
综合基本药物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5
评估前3年,满意度大于95%得5分,每下降2%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15
评估前3年内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20
病区质量
(70)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3年,≥95%,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3年,≥70%,得满分;不开展,不得分。
甲级病案率
10
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90%得满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建立并实施专科分级护理质量标准
5
无标准不得分。
基础护理合格率
10
评估前3年≥95%得满分,每下降1%,扣2分;低于90%,不得分。
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0
评估前3年≥95%得满分,每下降1%,扣2分;低于90%,不得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5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否则酌情递减。
21
门诊质量
(30)
门急诊抢救成功率
10
评估前3年≥85%,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专家门诊情况
10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2次门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3年≥95%,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五
科研与教学
100
22
学术影响
(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省级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3分;市级主委4分,副主委3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学术刊物任职
5
省级以上杂志编委以上2分;其它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常务编委1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评估前3年,主办国际性学术会议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2分,省级学术会议1分。
23
专科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24
科研项目
(16)
国家级项目
4
评估前3年,有2项以上得满分,每少1项减2分。
部(省)级项目
4
评估前3年,有4项以上得满分,每少1项减1分。
市级项目
8
评估前3年,有4项以上得满分,每少1项减2分。
25
科研成果
(17)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4
评估前3年,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4分,二等奖1项3分;省级二等奖以上得2分。
市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5
评估前3年,获得市级一等奖1项得5分,二等奖1项3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4
评估前3年,发表SCI收录每篇1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0.5分;统计源期刊杂志0.5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4
评估前3年,每项发明专利4分,新型实用专利1分,外观设计专利0.5分。
26
接受进修
(8)
接受外单位在职人员进修情况
8
评估前3年,进修半年以上人员每年≥5名得满分;每少一名扣2分;未接受不得分。
27
学生教育
(14)
本科生教学
4
评估前3年,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满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前3年,培养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5人以上得10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28
继续教育
(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
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评估前3年,举办国家级一项次6分,省级一项次2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不是规范化医师培训基地不得分。
评估前3年,培养合格率≥95%,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9
编写教材
(5)
三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评估前3年,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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