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改造工程监理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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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化改造工程监理大纲
哈牡电气化改造工程监理大纲
11.2一安全管理措施
11.2.1安全目标
11.2.2总体要求
11.2.3安全控制依据
11.2.4安全控制的原则
11.2.5安全监理控制重点
11.2.6营业(邻近)线、BC类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11.2.7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1.2.8消防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1.2.9汛期与季节性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1.2.10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1.2.11火工品管理与使用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1.2.12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1.2.13各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1.2.1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1.2.15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11.2.16突发事件应急监理处理预案
11.2.17安全生产监理保证措施
11.2安全管理措施
11.2.1安全目标
杜绝安全生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杜绝因建设引起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和一般C类及以上旅客列车事故;遏制因建设引起的一般B类以下铁路交通事故和一般C类以下旅客列车事故。
11.2.2总体要求
一、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
从设计源头上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做好专业安全评估。
强化安全风险控制,始终抓住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地下工程、地质灾害工点,以及跨既有线和邻近既有线施工等重点环节或关键部位,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岗位人员责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全考核机制,提高快速处置水平,努力把安全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哈尔滨铁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哈建设(2013)175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5]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围绕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各环节,从组织、制度、教育、应急预案等方面制定保证措施。
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监理站进场后,立即成立安全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见下图。
组织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好安全监理的控制,使现场安全处在可控状态。
同时监理站、监理组配有安全专职人员,与驻地监理、专业监理一同做好安全监理。
安全专职人员已经经过相关培训,取得了安全监理上岗证书。
四、安全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1)监理站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抓安全工作,由一名副总监分管全标段安全工作,各监理组长主管本管段内的安全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监理监控的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责任分工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培训
①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监理站、监理组对监理人员采取专题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定期组织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管理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监控技能。
②工程开工前,对监理站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监控岗前培训,计划时间为三天。
③每年监理站对所有监理人员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对不及格者进行离岗处理。
④每季度结合工程进展情况监理站组织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专题培训;每月结合监理例会进行安全教育等。
⑤每半年监理站对安全监控重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专题培训、教育。
⑥安全教育培训由总监或副总监负责组织。
2)培训内容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总公司、铁路局下发的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②生产(工作)岗位的危险性及防范措施。
③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④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安全操作使用方法。
⑤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劳动安全及劳动保护等知识培训。
3、技术措施
1)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复核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熟悉安全监理内容、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
2)开工前,督促、审定施工承包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任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后上报业主。
3)制定施工安全监理细则,其主要内容是:
①严格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和上级、主管部门所颁布的有关安全施工法规。
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组织体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③审查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审查并落实施工中每道工序的安全教育内容,严禁违章作业,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④关键工序的设施应有设计计算数据,特殊部位应有专门的安全测试。
⑤监督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责任制的实施,做好冬季防寒、夏季防暑工作。
⑥审查施工现场的规划图,并督促贯彻落实,达到布局合理。
⑦安全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若发现违章作业者,则停止其工作。
若发现安全隐患,则令其停工整改。
不定期地组织综合安全检查,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定。
4)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管理
①安全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规定,各分管安全监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并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内业资料编制方法。
②安全监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并要求做到外业与内业同步,必要时应停工补齐内业资料。
③设专人保管好所有图纸、设计变更单、业务联系单等有关资料,防止丢失。
④根据招投文件、监理合同、业主单位有关内业资料文件以及安全监理细则有关抽检规定的要求,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⑤现场安全监理人员不接受执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任何设计变更的口头传达或承诺,安全监理执行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安全规程。
5)督促工程承包单位(人)安全自检
①为了使承包单位正确地履行合同,承包单位应做好自身的一切监督检验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单位有资格的代表,专职负责本工程的自检工作,并督促和协助承(分)包单位建立起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自检体系。
②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自检的一般要求:
a.在工程实施期间,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必须派驻自己的施工监督人员,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b.自检人员对工程每一道工序直到每一环节进行安全检查,随时纠正不良操作方法,处理工作缺陷。
c.承包单位自检人员的检查和检验应按安全管理规程和专项安全方案进行检查。
d.监理工程师应对自检人员提供的书面材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必要时进行抽检或复查。
e.安全监理工程师也可以直接对自检人员提供的数据和书面材料进行认定,但这种材料必须可靠、完整,并经自检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资料依据。
3、经济措施
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的激励机制,对发现的冒险作业,要责令停工整顿,造成损失的要处罚,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单位要给予荣誉激励或物质激励;
4、合同措施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业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督促和检查总承包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5、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时时刻刻都要重视,任何时候不能放松。
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制度建设,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防范,抓好安全生产。
1)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生产经营者。
2)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3)排查事故隐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不留死角。
对典型事故要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特别要紧紧盯住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确保整改到位。
对隐患突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5)高度重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尤其要加强水害事故防范,配足抢险救灾所需设备和物资。
6)全面完善应急预案。
各种预案都要一目了然,具体管用,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
①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③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11.2.3安全控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2014年月1日起执行)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2003)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5-2009)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哈尔滨铁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哈建设(2013)175号
《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5)33号
《关于公布邻近营业线施工与既有线间设置隔离设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哈铁建网电(2015)第908号
11.2.4安全控制的原则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三点共识”,落实“三个重中之重”要求,以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载体,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面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构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控制体系,把风险管理与既有安全管理有机融合,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超前防范,严格落实“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风险,使哈牡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更具超前性、针对性和主动性。
2、主要内容:
铁路安全风险管理主要包含基础建设、过程控制、应急处置等方面,重点是结合铁路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实际,通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识别和研判安全风险,有效实施风险控制措施,达到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
二、控制的原则
1、坚持结合实际、有效融合的原则。
1)实行安全风险管理,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对安全意识的强化、安全理念的提升、工作思路的优化。
2)必须尊重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用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现行的安全管理加以系统和规范,促进现有安全管理更加理性和科学。
2、坚持系统分析、上下结合的原则。
1)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分析,坚持逐级负责制。
2)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从人员素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影响等各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风险。
3)确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把安全风险的管控责任落实到各层级、各岗位,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3、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
1)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抓住高风险环节、关键岗位,实施系统管理、过程控制。
2)按照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实践持续改进完善,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坚持专业负责、综合监管的原则。
1)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各级专业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风险管理的主管责任,把风险管理融入生产全过程,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2)各职能部门必须承担风险控制措施的综合保障责任。
保证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
5、坚持实用有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1)推行安全风险管理要紧密结合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实际,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要把“标准化作业、规范化管理”作为风险管理过程控制的核心,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作业达标、质量达标、管理规范。
要把安全风险管理作为铁路建设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理念和主要措施,实施常态管理,坚持长抓不懈。
11.2.5安全监理控制重点
1、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
2、跨既有公路、铁路,下穿铁路桥涵施工安全控制;
3、既有线隧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4、深基坑、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控制;
5、大型设备、临时用电安全控制;
6、消防安全控制;
7、汛期防洪安全控制:
11.2.6营业(邻近)线、BC类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一、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
1、在营业线上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总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哈铁总《2015》33号《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营业线上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2、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审核,检查现场施工指挥人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机械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各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现场配合人员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备是否齐全;是否按施工前预备会要求组织施工;
3、施工单位在营业线旁施工前应与铁路车辆运营管理单位、铁路设备管理单位、铁路工务管理单位、铁路供电、电务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等相关单位报请,并分别与他们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4、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5、在涉及到设备管理单位部门的施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施工前双方应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等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6、营业线施工中,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单位应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7、营业线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申报审批,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8、营业线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应按运输部门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或限速的申请。
9、营业线封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他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
10、封锁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应按规定办理销点手续。
11、营业线施工完毕,必须及时验收交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开通使用。
12、在营业线上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应及时准确地将施工命令及列车运行情况通知工地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
13、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时必须进行复诵。
14、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15、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担任。
16、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机具等导电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及钢轨两端绝缘接头。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
1、在临近营业线范围内的动土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在动土作业前,应按哈铁总(2015)33号《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必须与有关设备管理及配合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无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范围、配合单位、作业内容、时间等进行把关,并签署意见。
3、施工单位在动土作业前必须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相关的设备管理单位到现场确认光(电)缆走向,并签署《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表》、《施工作业配合单》,以上手续齐全后施工单位应报送监理单位核查、备案。
4、施工单位进场、平整场地、搭建临时建筑等,必须提前上报监理单位,并请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影响范围内是否存在地下光电缆及架空线路,对运营安全是否有影响。
5、临近营业线范围内的动土施工严格执行“网格”挖探法;
1)在使用机械作业前必须采用人工挖探,挖探必须采用网格(井字型)的方式,并要求将动土范围内全部覆盖。
2)严格按“一”字、“丁”字、“艹”字型挖探;严禁使用电缆测试仪代替人工挖探;严禁使用施工机械代替人工挖探。
3)挖探深度必须达到计划动土深度以下,桩(柱)等深基础施工,必须达到光(电)缆等设备可能的最大埋深,并取得设备管理单位的确认否则严禁进行机械作业施工。
6、监控要点;
1)在临近营业线范围内地下有光(电)缆及架空线路的地段,用施工机械动土的施工项目。
施工单位每日18:
00时前,向监理工程师提报次日作业计划,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到施工地段进行监控,监理组长要掌握管段施工情况。
2)监理工程师到达现场后,必须检查施工单位按施工作业程序规定办理的各种施工手续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与工作内容相符、作业地点、作业时间是否有效,发现有不符合施工作业程序规定的,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向监理组长报告。
3)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人员情况:
施工单位必须派负责安全的安质部长或专职安全工程师,在现场检查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不能用其他人员代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设备管理单位或设备监控单位派出的现场监控人员是否在现场履行监控工作。
5)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人员、现场的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到齐后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作业配合单》上签字,留下工作轨迹。
6)施工现场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人员,监理工程师坚决不允许施工单位施工。
7)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在作业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8)铁路局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已将临近营业线机械施工土方作业,如何防止挖断光(电)缆的工作项目,纳入监理旁站工作内容。
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3.8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以及第5.3.9条旁站监理工作程序的要求,死看死守,履行旁站的职责。
9)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其中时间、地点、工作内容、检查和发现处理的问题,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并履行签字手续。
10)仪器探测及人工挖探已经确认的地下光电缆,必须在地面上明确标识。
大型机械施工必须留出安全距离。
11)各分站长、监理组长要对临近营业线施工防止挖断光(电)缆的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周一次,负责管段内的监理工程师,应将工作情况如实地记载在监理日记上,并留下工作轨迹作为追溯考核的依据。
12)严肃监理工作制度,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监理站、监理分站、监理组都要充分认识到防止挖断光(电)缆的利害关系,以及引起的严重后果,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检查、落实专项安全控制措施,出了问题要追究各级的领导责任。
13)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监控作用,本着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4)现场监理人员要坚持原则,对不具备机械施工土方作业条件的必须坚决制止,防止挖断光(电)缆事故的发生。
以上监理安全控制措施,以及硬性规定的主要内容,主要依据铁路局的相关的实施细则,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电报的要求。
全体监理人员都要从上至下、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铁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既有线施工临时道口安全控制
1、既有线需设置施工临时道口时,施工单位应与所在工务部门协商,经批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2、启用施工临时道口时,应制定道口安全管理措细则。
3、各种道口标志及拦挡、护桩等,应保持完好齐全。
4、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专人看守和清扫;应按规定开关栏挡和显示信号,保证铁路行车和车马、行人的安全。
5、对间断看守的道口,应在靠近临时公路的明显处所设置开放时间牌;无人看守时,必须把栏杆放下并架锁。
6、道口启用后,使用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若需延长使用时,应提前办理延长使用手续,用毕应及时拆除,恢复线路原状。
11.2.7临时用电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工程概况、负荷统计、负荷计算、变压器容量选择(如果需要)、馈电电缆选择、配电箱选择及布置、现场配电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等内容。
由电气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后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并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后才能提交监理审核。
2)监理应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结果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相关条文及强制性标准(安全施工篇)的要求。
2、临时用电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TN-S接零保护系统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该系统是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具有专用的保护零线(PE线)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①当施工现场采用外电线路低压侧供电即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电网时;或当施工现场自己设置变压器(或自备发电机组)形成独立电网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见下图),自设的变压器其中性点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②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自变压器中性点或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分开后,严禁再次合一或在某处短接使之成为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PEN)线、严禁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现象的发生,否则可能导致设备外壳带电从而引发危险。
③总漏电保护器负荷侧的工作零线(N)不得重复接地。
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④保护零线(PE)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而工作零线(N)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⑤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绝缘。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如设备的金属外壳)只应通过保护零线(PE)与电箱中的保护零线端子板相连,绝不允许接于工作零线(N)上或直接接地。
⑥保护零线(PE)必须作重复接地,一个施工现场内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每处接地电阻的阻值不得大于10Ω。
可在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地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地做一组重复接地。
⑦保护零线(PE)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使用(即作相线或零线使用)。
3)配电箱、开关箱检查内容:
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设置,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配电柜)下,设分配电箱(即负荷相对集中处),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形成三级配电(见下图)。
这样配电层次清楚,即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
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应分开设置,这样不致因动力停电而影响照明。
②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满足“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规定。
须注意,空气开关不能作为隔离开关使用,可将刀开关、刀形转换开关用于空载接通和分断电路的电源隔离开关,也可用于直接控制照明和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
熔断器主要用作电路的短路保护,也可作为电源隔离开关使用。
三级配电结构示意图
③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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