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docx
- 文档编号:5479917
- 上传时间:2023-05-08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3.01KB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docx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数控技能比赛技术纲要
2010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设置了包括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三个工种在内的数控技能比赛,以下简称“数控技能比赛”。
一、数控技能比赛概述
本次数控技能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的要求为依据;复赛: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知识;决赛:
《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标准和《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技师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加工工艺和编程等相关知识。
要跟踪北京市和全国数控技术先进水平。
追寻世界领域的发展趋势。
试题要有创新性,技术技能创新是数控技能比赛要引领的方向。
初、复赛:
理论试题(占30%),实际操作试题(占70%)。
由初复赛组委会按照规定组织命题工作并报大赛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向北京市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备案。
决赛:
分为理论试题(占30%)和实际操作(占70%)的两个部分。
其中实际操作分为操作技能(占60%)和计算机软件编程(占10%)。
比赛时间:
2010年7月~2010年10月。
二、数控技能比赛说明
所有报名参赛者一律参加初赛,按参加初赛人数的30%(成绩排序)进入复赛,按参加复赛人数的30%(成绩排序)进入决赛。
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初复赛组委会负责。
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参加决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含计算机编程)两项内容的比赛,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
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理论知识比赛内容:
相应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理论知识与相关知识。
计算机编程比赛内容:
零件造型、数控编程。
实际操作技能比赛内容:
按图纸要求完成指定图样的试件加工。
初、复赛:
理论和实操比赛时间按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高级工标准要求进行。
决赛:
理论知识比赛时间为90分钟,实际操作技能比赛时间为360分钟(含计算机编程比赛时间)。
裁判员配备:
理论知识比赛与计算机编程比赛每个赛场配备2名评判人员。
操作技能比赛每3个机位配备1名评判人员,每个工种的赛场另设裁判长l名,每场比赛设监督2名、工程技术人员2名。
三、数控技能技术要求
(一)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善于观察。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吃苦耐劳。
4.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生产。
5.着装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有序,做到文明比赛。
(二)相关知识与技能
1、数控机床及工作原理(组成结构、插补原理、控制原理、伺服系统)。
2、数控加工工艺(加工工艺规范、工件装夹与夹具应用、刀具及切削参数选择与应用)。
3、编程技术(程序格式、常用指令、子程序、固定循环、变量编程)。
4、计算机编程——CAD/CAM软件使用方法(零件的几何建模、刀具轨迹的生成、后置处理及代码生成),加工程序传送。
5、操作技能(机床操作与维护、试件加工和工件精度测量)。
(三)比赛内容要求
初赛比赛内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中级工的要求。
复赛比赛内容要求应包括国家职业标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工以下所有级别的要求。
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加工编程等相关知识。
决赛比赛内容要求应包括最新国家职业标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技师以及技师以下所有级别的要求。
增加新技术、新技能、加工工艺和编程等相关知识。
决赛试题要重在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试题要素要具有现代装备制造技术特征,要有广泛的的通用性和示范作用,能支持各个行业人员参加比赛。
要增加比赛的可视性和观赏性,把数控技能比赛办成传播新技术、新知识的交流活动。
决赛试题强调工艺分析与数控机床加工综合能力的考核,注重零件精度的保证。
试题结构考虑到由平面化向立体化转变,含有多轴加工知识点。
强调自动编程与手工编程的有机结合。
注:
比赛内容可以参考以下图书中的内容。
1.《数控大赛试题·答案·点评》
2.《第一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决赛试题解析与点评》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数控技能比赛比赛规则
2010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设置了包括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三个工种在内的数控技能比赛,以下简称“数控技能比赛”。
第一章 数控技能比赛项目及内容
一、数控技能比赛项目
本次数控技能比赛设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三个工种的比赛项目。
二、数控技能比赛内容与方式
各工种的比赛内容分为:
初、复赛:
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决赛:
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操作(含计算机编程)两部分。
(1)理论知识比赛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2)计算机编程比赛使用指定的CAM软件完成制定图样的造型与生成数控加工程序代码。
(3)实际操作比赛为在规定时间内在数控机床上完成指定图样的加工。
三、数控技能比赛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
由各初赛组委会进行组织,于2010年7月中旬完成。
各工种按初赛成绩排名,按参赛选手30%的比例进入复赛。
复赛:
由各复赛组委会进行组织,于2010年9月上旬完成,各工种按成绩排名,按参赛选手人数的30%(暂定前30名)进入决赛。
决赛拟在2010年10月上旬进行。
第二章 数控技能比赛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
一、本次比赛参赛对象为北京市范围内的所有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二、参赛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数控加工工艺、编程(含手工编程和计算机编程)和操作技能的综合能力。
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四、参赛选手应按大赛要求做好报名及参赛前的准备工作。
五、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见大赛通知。
网站:
咨询电话:
010-8391.67818391.67808391.6782
联系人:
陈建民李颖李雪洁
第三章数控技能比赛场地与设施
一、赛事安排与比赛场地
1.初、复赛的比赛地点、场地、赛事安排由初、复赛组委会确定。
2.决赛的比赛地点、场地、赛事安排由大赛组委会确定。
二、赛场设施配置
1.笔试比赛在由初赛组委会或大赛组委会确定的标准教室进行。
2.决赛赛场: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
3.实操比赛数控机床
数控车床:
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CKA6150共17台
其中配:
西门子SINUMERIK802D4台
发那科FANUC0iMate-TB4台
发那科FANUC0iMate-TC1台
华中世纪星8台
数控铣床:
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D-40共17台
其中配:
西门子SINUMERIK802D-SL(四轴)3台
西门子SINUMERIK802D4台
发那科FANUC0iMate-MB4台
发那科FANUC0iMate-MD(四轴)3台
发那科FANUC0iMate-MC1台
华中世纪星2台
加工中心:
北京市机电研究院BV-75共5台
其中配:
西门子SINUMERIK802D1台
发那科FANUC0i-MA4台
4.计算机编程(CAD/CAM)软件
本次比赛指定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产品CAXA制造工程师V2008r1.3和CAXA数控车V2008r2为比赛用CAD/CAM软件。
使用其它CAM软件须为正版或得到指定授权,并在比赛前一周提交给组委会,统一安装在考试用计算机机房。
5.刀具
实际操作比赛所用刀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配备。
6.工具系统
实际操作比赛所用工具系统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配备。
由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提供赞助。
7.组合夹具
实际操作比赛所用组合夹具由北京蓝新特柔性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赞助。
第四章数控技能比赛细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准考(赛)证参加比赛,参加决赛的选手还须要佩戴胸牌。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
并应按指定座位号、机位号参加比赛。
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比赛必备的用具(如钢笔、尺、橡皮、计算器等)外,不准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
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在比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二、比赛规则
1.理论知识
(1)理论知识比赛以书面答卷(闭卷)方式进行,各组别的同一个工种采用相同试卷。
初、复赛理论知识比赛时间为90分钟。
决赛理论知识比赛时间为90分钟。
(2)比赛试题范围参照"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数控技能比赛技术纲要"中比赛内容要求。
(3)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4)选手在比赛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
试卷其它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否则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5)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报名时选定的数控系统指令。
2.计算机编程(决赛)
(1)计算机编程比赛在计算机机房采用上机操作方式进行,每位参赛选手一个机位,每个工种采用相同试卷。
比赛时间不超过120分钟。
(2)比赛范围参照"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数控技能比赛技术纲要"中比赛内容要求。
(3)参赛选手必须按参赛试卷上的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成绩无效处理。
(4)如果确实是因为计算机故障的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3.操作技能(决赛)
(1)操作技能比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可采用手工编程或在计算机上自动编程,通过人工直接输入或自动传输等方式将加工程序传送至数控机床完成试件加工。
比赛时间为360分钟(含计算机编程比赛时间)。
(2)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每个工种的同期比赛小组采用相同比赛试题;各小组的比赛试题由现场抽签决定,并于赛前半小时公布予以赛前工艺准备。
(3)比赛范围与要求参见"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数控技能比赛技术纲要"中比赛内容要求。
(4)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5)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加工。
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7)提交试件:
选手提交试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裁判员需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须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三、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着装整齐,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在指定赛区内工作。
2.各赛场除现场监考、裁判、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教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操赛场。
第五章数控技能比赛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
初、复赛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各初、复赛组委会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按照国家职业鉴定的规程评定成绩上报组委会。
决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二、初、复赛成绩评定方法
初、复赛成绩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成绩组成。
理论知识部分,满分为100分,占初赛总成绩的30%。
实际操作部分,满分为100分,占初赛总成绩的70%。
上述两部分成绩由初、复组委会裁判组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并以此排出各工种的决赛比赛名次。
三、决赛成绩评定方法
决赛成绩由理论知识比赛和技能操作(含计算机编程)比赛两部分成绩组成。
理论知识比赛部分,满分为100分,占决赛总成绩的30%;理论知识比赛成绩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操作技能比赛部分,满分为100分,占决赛总成绩的70%。
操作技能的成绩由计算机编程、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
其中计算机编程满分为100分,按照上交的图形文件和加工代码生成情况判断成绩,占决赛总成绩的10%。
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和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给出成绩,试件加工质量则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满分为100分,占决赛总成绩的60%。
操作技能比赛中出现安全操作事故视情况扣1-5分,出现严重安全操作事故不得分。
四、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确定
本次大赛比赛名次依据以下排名规则顺序排列:
1、参赛选手依据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两项成绩之和排名,即总成绩较高者,名次在前。
2、参赛选手总成绩相同时,实操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3、参赛选手实操技能成绩相同者,参赛日期靠前者,名次在前。
4、参赛选手实操技能成绩相同者,实操技能比赛所用时间较短者,名次在前。
第六章 数控技能比赛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数控技能比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教练,在申诉选手所参加比赛结束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
二、仲裁
1.为保证数控技能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数控技能比赛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
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第七章 其他
参赛选手的奖励办法见本次大赛通知文件。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数控技能比赛比赛守则
2010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设置了包括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三个工种在内的数控技能比赛,以下简称“数控技能比赛”。
为保证本次数控技能比赛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参赛选手和技能比赛工作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技能比赛守则。
一、参赛选手比赛守则
1.严格遵守数控技能比赛规则、技能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佩带参赛证件及着工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
4.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5.比赛完成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6.比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比赛时间。
7.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比赛用仪器设备。
8.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24小时内由所在单位领队向大赛仲裁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守则
1.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执裁。
2.必须佩带裁判员胸卡,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仲裁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3.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的赛前执裁培训。
4.严格按制度和程序领取试卷、文件和物品。
5.保守比赛秘密。
比赛期间,不得向各单位领队、教练及选手泄漏、暗示大赛秘密。
6.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7.严格执行比赛纪律,除应向参赛选手交代的比赛须知外,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解答与比赛有关的问题,更不得向参赛选手进行指导或提供方便。
8.实行回避制度,裁判员不得担任本单位选手的比赛裁判工作。
不得与本单位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接触联系。
9.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10.监督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不得无故干扰选手比赛。
正确处理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1.操作技能比赛中,应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若由于疏忽导致机床损坏,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2.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赛场纪律,如实填写赛场记录。
三、检测评分员守则
1.服从大赛组委会和技术工作委会员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
2.严格按照有关比赛规程、评分标准进行检测和评分,如出现不同意见,由裁判长召集评审人员共同研究。
做到检测和评分准确,可靠。
3.比赛期间,不得与各单位领队、教练及选手接触,联系。
4.采取流水式检测、评分方法,对检测、评分结果进行一查、二审、三复核。
即本人自查,第二人互审,监督人员复核。
5.试件检测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工具,检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或工件编号不清等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提出,不得擅自处理。
6.按要求做好评分检测记录,填写操作项目评分表。
7.严格保守比赛秘密,在比赛结果公布之前,不得泄露选手的比赛成绩。
四、仲裁工作人员守则
1.在仲裁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独立负责地做好仲裁工作。
2.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比赛规程的情况。
3.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
4.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五、工作人员守则
1.在本次大赛组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规程》,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六、保密守则
1.试件封箱、重新编号由裁判组指定专人负责。
2.理论知识、计算机编程及实际操作技能评分表在评分负责人的主持下当场启封。
3.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大赛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七、名次排序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二、理论知识与计算机编程比赛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三、操作技能的比赛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
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和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给出成绩;试件加工质量则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四、参赛选手必须参加两个项目的比赛,最终名次依据两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使用国产软件名次在前。
若仍不能分出名次先后,又必须排出名次时,须计算小分。
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 职工 职业技能 大赛 技术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