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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会计文档共35页
一、工业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一)进口关税的核算
工业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商投资等)通过外贸企业代理或直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应支付的进口关税,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核算,而是将其与进口原材料的价款、国外运费和保费、国内费用一并直接计入进口原材料成本,借记“物资采购”;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企业根据同外商签订的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合同而引进的国外设备,应支付的进口关税按规定以企业专用拨款等支付。
支付时,借记“在建工程--引进设备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
[例1]某工业企业进口A材料需USD100000,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D1=RMB8.64。
该企业对外付汇进口A材料,应付进口关税4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代征增值税税率17%。
作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现汇时:
借:
银行存款--美元户864000
贷:
银行存款--人民币户864000
对外付汇,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计算进口A材料的采购成本时:
A材料采购成本=864000+40000=904000(元)
应支付增值税=904000×17%=153680(元)
借:
物资采购-A材料90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680
贷:
银行存款--美元户864000
--人民币户193680
验收入库时:
借:
原材料--A材料9转载自经济生活网http:
//economicdaily,请保留此标记04000
贷:
物资采购--A材料904000
[例2]某工业企业从香港进口原产地为韩国的某设备2台,成交价格CFR天津港HKD120000,保险费率为0.3%,该设备的关税税率为10%,代征增值税税率为17%,当日的外汇牌价为HKD1=RMB1.07港币折合为人民币如下:
120000×1.07=128400(元)
CIF价格(完税价格)如下:
128400÷(1-0.3%)=128786.36(元)
计算关税税额如下:
128786.36×10%=12878.64(元)
计算增值税税额如下:
(128786.36+12878.64)×17%=24083.05(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固定资产165748.05
贷:
银行存款等165748.05
(二)出口关税的核算
工业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出口关税,支付时可直接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
[例3]某铁合金厂向日本出口一批铬铁,国内港口FOB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600000元,铬铁出口关税税率为40%,关税以支票付讫。
计算出口关税税额如下:
出口关税税额=5600000/(1+40%)×40%=160000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600000
贷:
银行存款1600000
本文由经济生活网提供,原文地址:
http:
//economicdaily/a/201205/1221.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五、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综合题)
(一)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
1.采购国内原材料
价款和运杂费计入采购成本,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进项税额,根据供货方的有关票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物资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物资采购
原材料入库时,根据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原材料
贷:
物资采购
2.进口原材料
(1)报关进口。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
应付外汇账款(或银行存款)
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的各项目内直接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
银行存款
货到口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
(2)缴纳进口料件的税金。
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
贷:
银行存款
对按税法规定,不需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企业,不作“应交税费”的上述会计分录:
(3)进口料件入库。
进口料件入库后,财会部门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原材料—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
物资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3.外购出口配套的扩散、协作产品,委托加工产品
现行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产品;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1)购入
购入扩散、协作产品后,凭有关合同及有关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物资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验收入库后,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库存商品
贷:
物资采购
(2)委托加工产品会计处理
①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凭加工合同和发料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
原材料
②根据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凭加工企业的加工费发票和有关结算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③委托加工产品收回。
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库存商品
贷:
委托加工物资
还需要继续生产或加工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原材料
贷:
委托加工物资
(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
1.内销货物处理(注意要作销项税)
2.自营出口销售(注意免征销项税)
(1)一般贸易的核算
生产企业的一般贸易,即自行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出口。
①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
应收外汇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②不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参看p93页公式1、公式2、公式3进行学习。
③运保佣冲减
国家税法所规定的退税率必须以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折合成人民币为依据
a.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根据运保佣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贷:
银行存款
例题:
出口产品的到岸价折合成人民币为100万元,其中含运保佣10万元。
离岸价格为90万元。
征税率17%,退税率13%。
与外商结算时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
应收外汇账款 100万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支付运保佣时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收入 10万
贷:
银行存款 10万
b.在冲减的同时,按冲减金额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
根据上例:
借: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10万
贷:
银行存款 10万
同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0.40万[10万×(17%-13%)]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40万
(2)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从国外进口原料、零部件,加工成产品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
要确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
因为进口料件是免税的,出口货物时按整体税负计算免抵退税时,已将其按征税对待了,所以要冲销进口料件免过的增值税。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①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②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对多开的部分,以蓝字登记以上会计分录。
(3)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由我国企业加工成产品出口交外商销售,只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不发生购销业务,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也免征加工环节的增值税。
④对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进行转出
原则上按销售比例分摊,按分摊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
某企业本月内销货物销售额300万元,外销货物销售额500万元,来料加工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共发生进项税85万元。
来料加工应转出进项税=85×〔200÷(300+500+200)〕=17(万元)
3.委托代理出口
收到受托方(外贸企业)送交的“代理出口结算清单”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收账款等
营业费用(代理手续费)
贷:
主营业务收入
支付的运保佣与自营出口一样,要冲减外销收入。
4.销售退回
(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产品的退回,按照已记入“发出产品”等科目的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库存商品
贷:
发出产品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产品退回,一般情况下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对已申报免税或退税的还要进行相应的“免抵退”税调整,分别情况作如下会计处理:
①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提运单并由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后,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按原出口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贷:
应收外汇账款
②退货货物的原运保佣,以及退货费用的处理。
由对方承担的: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保佣部分)
由我方承担的,先作如下处理: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保佣部分)
银行存款(退货发生的一切国内、外费用)
批准后: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三)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前提是本期生产企业有内销也有外销,当本期内销大于外销,应交增值税时要作的账务处理。
1.如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月末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如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如果是由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属于留抵税额,不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是由于预缴税款形成的,则月末按照预缴税款与应纳税额中的较小数,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四)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前提是本期生产企业外销大于内销,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足以抵扣时,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时,要作的相关账务处理。
1.按批准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批准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即批准应免抵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按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的申报数分别以下三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应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申报的应免抵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申报的应退税额>0,且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申报的应免抵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在收到出口退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六、工业企业其他税费的核算
(一)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自产自用应税资源产品计税的账务处理:
注意自产原煤连续加工精煤、原矿加工精矿、原煤取暖等不作收入,但要按原煤计税,税金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收购未税矿产品,资源税计入采购成本中。
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注意资源税也只征一道税,购入已税液体盐时,要把所含的资源税从价款中分离出来,放在“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的借方。
(二)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工业企业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注意企业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列支,按配比的原则在固定资产清理中列支。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核算
在会计核算时,工业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的核算
与收入无关,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直接列入管理费用。
(五)耕地占用税的核算
施工前一次征收,直接记入“在建工程”。
(六)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为了核算教育费附加的增减变动,企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应设置“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
计算应交教育费附加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收到办学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七)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计税价格为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其会计处理分别规定为:
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购车者征收,是车辆价值的组成部分。
七、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一)调账原则及会计处理
注意:
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时财产清查损失、按新会计制度要求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要求。
对于清查出的损失,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财务处理为: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材料”等有关资产科目、“坏账准备”等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后计提减值准备有: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损失经批准冲减相关所有者权益时,应先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未分配利润不足以冲减损失,属于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公益金的小企业还应按可冲减的盈余公积相应冲减盈余公积。
结转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清查出的损失中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不足冲减的部分,以负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中反映。
(二)账目调整
注意:
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别,注意小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别。
1.“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应收股息”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原制度没有设置该科目而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调账时,应将“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相关金额转入新设置的“应收股息”科目,也可继续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的,调账时,应将“应收补贴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原制度没有设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小企业对于执行新制度时预计的短期投资的价值损失,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对于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额,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4.“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材料”科目,将原制度中“原材料”、“包装物”和“自制半成品”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了合并。
5.“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小企业,可另行设置“物资采购”及“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进行核算。
调账时,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小企业,应将“材料采购”科目中已运抵验收入库的部分转入“材料”科目,将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部分转入“在途物资”科目。
实际成本核算设“在途物资”这项规定与我们现行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也是一致的。
6.“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科目
调账时,应将“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或沿用旧账。
小企业也可继续沿用“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科目进行核算。
7.“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小企业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时预计的存货价值损失,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对于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9.“长期投资”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长期投资”科目,而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调账时,小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转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将属于长期债权投资的部分转入“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10.“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和“无形资产”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对于原制度下“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应分别情况处理:
如果原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的金额是因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等原因产生,应将其余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如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金额是因出售固定资产转入,应将该部分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执行新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包含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和出售三部分的内容。
11.“在建工程”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变化,调账时,小企业应对“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在建工程的部分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将属于工程物资的部分转入新设置的“工程物资”科目。
12.“递延资产”科目
调账时,除在财产清查中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自“递延资产”科目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应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后,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改为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费用的,其原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待摊费用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摊销完毕为止;自执行新制度以后新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再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13.“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调账时,小企业应先将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的损失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再按照相关要求冲减有关所有者权益,冲减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
14.“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预提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有所不同。
小企业因执行新制度,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改为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费用的,其原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预提费用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冲减完毕为止;执行新制度以后新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再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办理。
15.“递延税款”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因此没有设置“递延税款”科目。
调账时,应将“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递延税款”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再以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按照相关要求冲减执行新制度之初清查出的损失。
16.“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
期末,小企业应将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资产价值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后的余额自“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入“资本公积”科目。
受赠时:
借:
银行存款等
贷:
待转资产价值
年终汇算时:
借:
待转资产价值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7-19略
20.“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和“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产品销售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产品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产品销售费用通过“营业费用”科目核算,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1.“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业务支出”不仅包括“其他业务收入”中转让材料包装物以及其他业务收入的成本、费用,还包括与其他业务相对应的、相关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22.“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补贴收入”科目,相关的补贴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
与我们现行的新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2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有所不同,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涉及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等事项,并且该科目余额直接转入利润分配的有关明细科目,不再作为利润表项目列示。
由于该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关于出口退税的资料,大家看看有用吗?
一般贸易下的出口退税处理:
1:
销售时借:
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
结转免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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