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管计划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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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管计划合作协议
大资管计划合作协议
甲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丁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戊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丁戊各方就大资管计划战略合作,于【】年【】月【】日在【】市达成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第一条大资管计划及目标
大资管计划:
基于合作各方资源,围绕现金流实体、实物及固定资产、客群资源,通过金融结构设计及商业模式优化,实现资产盘活,实体扩张,资本溢价,共享合作收益,共建资本联盟品牌。
合作目标:
构建资本与资源复合的创新泛金融平台
第二条合作形式
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联合组建投资公司,依托各方资源开展大资管计划业务合作。
各方持股比例:
甲方代表持股35%,乙方代表持股20%,丙方代表持股15%,丁方代表持股15%,戊方代表持股15%,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及享有股东红利。
第三条合作业务内容
1、体系内顾问服务:
项目战略管理、投融资顾问、投融资产品结构设计、投融资计划拟定及实施、创新金融产品及商业模式设计。
2、体系内外投融资服务:
投融资项目控制、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管,风险控制。
3、体系内项目投行及资产管理关联服务:
基金、信托、集合债、私募债、VC、PE引进,新三板、主板IPO,资产管理服务
4、围绕项目的财顾、法顾服务:
分别由XX资本合作律所及财税机构专项签约和服务。
5、资本联盟运营及会员管理:
(1)会员来源:
各方资源、XX资本战略联盟成员及高端会员及关联企业贵宾
(2)资本沙龙:
每月度举办会员体系内主题资本沙龙;
(3)会员财富管理服务:
会员项目投资及融资服务,与各基金、信托、券商、私人银行、诺亚财富、宜信财富的联合财富管理服务。
(4)会员定制及定制代理服务:
医养旅居服务:
体系内酒店项目的医养旅居增值服务。
(5)其他会员增值服务:
国际定制式会员服务:
私人飞机、游艇、酒庄的旅行、参观、体验预约及预订服务;会员品鉴及藏品代理服务:
会员顶级翡翠、名表、画作、收藏品鉴赏。
第四条组织结构
投资有限公司
下设(直管):
综合管理部、金融事业部、项目事业部**资本联盟平台
1、公司职责:
投融资平台构建和资源价值兑现
2、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总经办:
董事长兼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及董事若干(根据资源并入情况设计)
岗位职责:
公司总决策,公司战略制定及实施,资源整合,打造公司投融资团队。
综合管理部:
设经理1名
职责:
总经理工作协助,与公司相关部门对接行政、人事、财务工作
投行事业部:
设总监或经理1名,员工1-2名
职责:
金融市场观察,金融产品研究,投融资项目资金监管、金融关联机构对接
项目事业部:
设总监或经理1名,员工1-2名
职责:
市场研究,行业观察,项目评估,项目投融资管理、投融资项目控制
风控事业部:
职责:
项目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虑到业务性质及项目成效,设立决策委员会、投行部两级组织结构,以便于推进工作与企业管理。
成员:
由核心成员代表及外围行业专家组成并开展工作
第五条合作取费及分配制度
1、项目融资顾问费:
(1)单项目融资规模低于5000万元:
融顾费用:
150万元,建议50万投入项目母公司获取原始股权溢价;
(2)单项目融资规模高于5000万元:
融顾费用:
200万元,建议100万投入项目母公司获取原始股权溢价;
(3)融资佣金:
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取融资金额的2%—5%。
2、项目投资管理费用及溢价激励佣金
(1)项目委托投资管理费:
融资过程中以PE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发起项目投资的,按2%—3%/年计提基金管理费
(2)基金管理激励佣金:
并根据GP设计,以及劣后设计的结构,团队享有超越项目收益部分的激励佣金,视项目情况以60%——80%为区间另行约定。
(3)委托投资管理佣金:
特定机构客户或大客户对项目有委托投资的,按照3%收取委托投资管理年费,根据收益目标与资方约定溢价激励模式。
3、项目收益的分配制度
(1)项目收益的分配制度:
原则:
单项目核算及分配
基于本大资管计划合作形式及特点,可分配项目收益计算公式为:
项目收入—综合税费预支10%—项目直接成本预支10%,每阶段回款后进行分配;
(2)项目团队收益的分配原则:
项目团队:
按照项目负责制建立项目执行团队。
各董事分项目兼任项目总监,负责整合团队资源完成:
项目谈判,签约,工作统筹,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及监控,客户管理,项目管理,团队管理。
注:
财税、法务另有合同的,不参与此项收益分配,未另签合同的,参与此项收益分配。
分配方式:
由项目分管董事根据参与人员和贡献大小提出分配方案,根据每阶段回款情况,报股东会审定进行分配,有异议的会上协商后分配;
其中:
无论是股东还是其渠道客户推荐资源的,在此项中列支渠道佣金,一般来说是融资金额的1%。
(3)股东收益:
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4、合作中涉及的费用及财务处理
(1)人员薪金:
比照制度执行
(2)差旅及公关费用:
比照制度执行
第六条工作制度:
建立例会制度,每周五上午固定例会,其余时间根据项目需要,团队在工作时间配合参与会议及商务活动。
第七条保密条款
1、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各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2、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3、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赔付方式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如一方无法按本协议完成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协议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则违约方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3、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违约金。
4、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
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各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则各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
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各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3、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4、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
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5、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
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2、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3、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协议完整性:
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
一俟生效,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2、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其不应影响:
(1)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在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2)本协议的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3、法律变化:
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各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4、协议修订: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各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
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5、如协议一方为法人,本协议签署前,该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授权文件。
6、本协议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7、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作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
【】(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
乙方:
【】
(签字)
有权签字人:
【】
丙方:
【】
(签字)
有权签字人:
【】
丁方:
【】
(签字)
有权签字人:
【】
戊方:
【】
(签字)
有权签字人:
【】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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