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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希望伴飞计划项目招标文件
2015年“希望伴飞计划”公益项目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投标说明┄┄┄┄┄┄┄┄┄┄┄┄┄┄1
第二章评分指标说明┄┄┄┄┄┄┄┄┄┄┄┄7
第三章项目需求书┄┄┄┄┄┄┄┄┄┄┄┄┄10
第一章投标说明
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志愿者协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就2015年“希望伴飞计划”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投标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投标工作以“公益性、社会性、专业性”为主要原则,面向项目实施区域内的市县两级共青团组织,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或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公开招标。
预计招标约100个项目,每个项目服务周期为1年,购买服务经费根据项目内容和覆盖人群,大致在5000元—5万元不等,社工机构申报A类项目的,可适当提高资助金额至7万。
(一)项目内容
1.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A类
(1)关爱孤儿、事实孤儿项目。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名单,进行接触联系,掌握孤儿、事实孤儿的基本情况和问题,根据他们的问题和需求,提供专项救助、个案维权、健康保障、心理辅导、教育支持、社会支持等服务,提升其自身能力建设。
并总结服务经验和模式,形成一份项目实施指引。
(2)关爱接受社区矫正未成年人项目。
分别与项目实施地司法局、相关社区等进行联系,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动机需求、兴趣爱好,开展个案、小组、大型活动等服务,为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提供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就业支持、心理疏导、社会参与等服务。
并总结服务经验和模式,形成一份项目实施指引。
(3)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项目。
分别与项目实施地司法局联系,摸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和信息,开展情感支持、心理咨询和自护教育等专业服务,帮助未成年人缓解压力、感受温暖、克服自卑心理、提升自身能力。
并总结服务经验和模式,形成一份项目实施指引。
(4)社工进驻未管所、未戒所、专门学校等专门机构项目。
面向未管所、未戒所、专门学校等专门机构的未成年人,由专门社会工作机构提供法治教育、亲情连线、心理疏导、再社会化训练、法律援助、就业支持等方面服务,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并总结服务经验和模式,形成一份项目实施指引。
(5)其他在招标方认为属于其服务范围内的未成年人项目。
根据未成年人实际情况,提供支持性服务、保护性服务、补充性服务和替代性服务。
并总结服务经验和模式,形成一份项目实施指引。
2.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B类
(1)孤儿、事实孤儿关爱项目。
帮助服务对象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疏导排解心理问题,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增强社会交往能力和独立性,引导他们认识社会、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回馈社会,享受同等的社会和家庭温暖,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并总结服务经验和模式,形成一份项目实施指引。
(2)残疾青少年关爱项目。
帮助服务对象改善生活质量和康复条件,提高综合能力素质,疏导排解心理问题,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增强社会交往能力和独立性,引导他们融入社会、回馈社会,平等参与、共享生活。
并总结服务经验和模式,形成一份项目实施指引。
(3)农民工子女关爱项目。
帮助服务对象改善生活条件,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疏导排解心理问题,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增强社会交往能力和独立性,引导他们认识社会、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回馈社会,享受同等的社会和家庭温暖,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并总结服务经验和模式,形成一份项目实施指引。
(二)项目实施地点
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A类面向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首批试点地区(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夏区、黄石市铁山区、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市茅箭区、襄阳市樊城区、襄阳市:
老河口市、宜昌市西陵区、荆州市松滋市、荆州市石首市、荆门市京山县、鄂州市华容区、孝感市孝南区、孝感市应城市、黄冈市武穴市、咸宁市咸安区、随州市曾都区、恩施州恩施市、仙桃市龙华山街道办事处、仙桃市彭场镇、天门市高新园、天门市九真镇、潜江市龙湾镇、潜江市后湖管理区)。
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B类面向全省所有地区。
(三)项目周期:
1年
(四)最高限价:
不超过5万(社工项目在武汉地区实施的不超过7万)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比例:
预付款为80%,验收后付款为20%)。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市、县两级共青团组织;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愿意参加投标的组织或法人,需在提交项目投标书时,附组织或者法人资质证明与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一套。
暂未注册、成立时间较长、有成熟项目运作经验的社会组织,可与市、县团组织联合申报。
(二)投标人的业务运营范围或组织宗旨应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相关。
(三)投标要求:
参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三、领取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登陆“共青团湖北省委网站”(
四、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于2015年6月10日17时前之前送达。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定于2015年6月中旬进行,届时,由团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志愿者协会联合相关机构,组织若干名评审专家对各投标人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
第二章评分指标说明
六、评标因素和评标方法:
“希望伴飞计划”项目评分指标包括以下几方面,每个指标项分数直接相加即为投标项目最终分数。
一级指标
与分值
二级指标
与分值
指标说明
一、组织能力
(10)
1、组织资质
(3)
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如办公场地、固定资产、注册资金、成员人数、服务范围等,是否有利于投标人顺利实施本项目。
2、项目经验
(3)
有成功完成类似项目的案例,并且可在本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
3、专技人员
(4)
项目全职在编人员中社工师(助理社工师)或具有同等职业资格的比例须大于等于10%。
二、项目方案
设计
(55)
4、方案响应性
(5)
投标文件对标的的实际响应度与明确性。
5、项目可操作性
(15)
投标组织具有突出的能力和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资金使用合理程度;进度安排合理程度;需要招标人配套保障的合理程度;项目使用的设备器械先进性与科学性;培训材料的有效性与合理度;方案含有风险预测与应急方案,风险预测合理,方案切实可行、有效。
6、项目创新性
(10)
项目在服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方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7、项目可持续性
(15)
项目具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满足项目运作的需要;项目具有清晰的收入模式或项目具备其它已有或潜在的资源投入方;项目的运作模式可形成一套标准化模式;投标组织与项目实施地关联单位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关系,并能够长期获得关联单位对该项目的支持。
8、项目可推广性
(10)
项目的服务理念较为先进,服务方法较为科学,服务模式较为成熟,能够得以推广。
三、项目管理
(30)
9、项目组的架构
与职责分工
(5)
承担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学历以及相关项目经验是否能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针对本项目是否有合理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制度。
10、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5)
投标组织对项目单独立账,有专人负责财务工作,有较为明确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而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安全、规范。
11、文档管理制度
(5)
有项目记录等文档管理制度,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有案可查。
12、项目服务管理制度
(5)
有规范的、合理的服务流程,每个流程环节是否有质量控制办法。
13、培训计划
(5)
有合理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是否可提升工作人员在实施运作项目与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14、宣传推广计划
(5)
有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计划,拟制的计划是否可提高项目的知晓度与社会公众的认同度。
四、投标总价
(5)
15、得分=(1−投标价÷最高限价)×分值
本指标评审委员会不直接评分,由监标人协助评审委员会计算。
投标价以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承诺的价格为准,最高限价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七、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
招标单位邀请知名专家、相关单位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八、实施进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公开向社会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三)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十、目的意义
构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服务体系,聚合社会资源、公益组织、专业力量运用社会工作等专业方法,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精神性、发展性关爱帮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十一、项目标的
(一)项目目标:
详见第一章“项目内容”中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A类、B类相关内容。
(二)服务对象覆盖范围
1.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A类
(1)孤儿、事实孤儿;
(2)接受社区矫正未成年人;
(3)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4)未管所、未戒所、专门学校等专门机构未成年人;
(5)其他在招标方认为属于其服务范围内的未成年人。
2.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B类
(1)孤儿、事实孤儿;
(2)残疾青少年;
(3)农民工子女。
(三)服务频次要求
参考“希望伴飞计划”项目服务指引,服务周期控制在1年左右。
(四)组织实施和风险控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项目目标的实施方案,能够合理安排、实施各项活动,并且定期做好项目评估、项目优化工作。
项目实施中,要针对项目服务对象行为习惯、身体状况、心理情绪等特点,预见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
(五)从业经验与专业能力要求
实施该项目的单位或社会组织应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专业社工或具备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资质的专业团队,工作中必须运用到专业方法和技能。
(六)实施进度要求
中标的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团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志愿者协会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中标组织的项目团队进行项目督导。
(七)后续服务要求
承接项目的单位或组织要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运作机制、流程、管理等,以及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十二、验收方法和要求
(一)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的时间周期内,由中标人分别向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A类)、湖北省志愿者协会(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B类)提出验收申请。
(二)验收方
本项目由团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志愿者协会联合专业评估机构对中标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三)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小组根据“(十二)项目标的”的内容、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人需提供完成项目目标的相关凭证与资料。
(四)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是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志愿者协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整个项目验收情况所做出的最终评价。
验收报告包括中标人的基本信息、项目简介、项目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要求与建议、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等,并要有团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志愿者协会签署的确认意见。
十三、说明
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投标人认为上述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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