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采购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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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正版化采购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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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正版化采购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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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软件正版化管理规定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委良好的政府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委机关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
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发改委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中心为我委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执行科室。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我委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七条采购的管理
(一)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
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八条安装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九条使用的管理
(一)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我委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我委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
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不得XX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上供他人下
载。
(五)不得明知是XX的计算机软件而从上下载使
用。
(六)不得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
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不得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十条科室在年度计划上报时,要将年度软件正版化
工作情况总结同时上报,将组织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填写《正版软件登记薄》(见附件1)。
内
容包括:
软件名称、版本、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发改委声誉造成重大
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我委还将追究相
关部门、机构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发改委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参考文件]
附件:
正版软件登记薄
附件1:
正版软件登记薄
5
篇二: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条设立正版软件管理领导小组,正版软件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
设立兼职的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信息录入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
第三条每年要将局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软件采购需求,编制软件采购计划。
第四条做好机关新增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审核工作,购置的计算机等设备中预装的相关软件,原则上将其并入所购设备中进行计价,不再单独计价。
第五条软件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软件资产纳入局机关资产管理体系。
第六条将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安装、使用自主可控正版软件。
在部署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等专项工作时,要将软件正版化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和验收。
第七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事项
1.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3.购置软件的升级版本时,旧版本可能需要按原购买软件合同
的规定而予以弃用。
4.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查核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有关的证书。
5.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6.因合法用途须对电脑程序做出备份的,不能侵犯版权。
第八条
1.
第九条
第十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
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三:
软件正版化管理规定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财务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信息科技室为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执行科室。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七条采购的管理
(一)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
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八条安装的管理
(一)信息科技室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九条使用的管理
(一)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各项工作。
(二)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公司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
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不得XX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上供他人下载。
(五)不得明知是XX的计算机软件而从上下载使用。
(六)不得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不得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十条科室在年度计划上报时,要将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总结同时上报,将组织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填写《正版软件登记薄》(见附件1)。
内
容包括:
软件名称、版本、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财务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将追究相关部门、机构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财务公司信息科技室负责解释和
[参考文件]
附件:
正版软件登记薄
附件1:
正版软件登记薄
5
篇四:
软件正版化管理规定
XX银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银行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XX银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XX银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总行、各分支机构的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XX银行科技条线为XX银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
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XX银行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七条采购的管理
(一)总行及各分支机构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XX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三)XX银行总行负责软件采购合同的统一谈判,各相关单位通过分签方式组织软件的采购,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要求执行。
第八条安装的管理
(一)科技条线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XX银行员工不得要
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XX银行员工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
用许可授权
第九条使用的管理
(一)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
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XX银行的生产经营及
各项管理工作。
(二)XX银行员工不得擅自复制和销售XX银行计算机
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三)XX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四)XX银行员工不得XX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上供他人下载。
(五)XX银行员工不得明知是XX的计算机软件而从上下载使用。
(六)XX银行员工不得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XX银行员工不得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十条各分支机构在年度计划上报时,要将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总结同时上报,总行将组织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
管理
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填写《正版软件登记薄》(见附件1)。
内容包括:
软件名称、版本、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XX银行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XX银行还将追究相关部门、机构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XX银行科技条线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参考文件]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
正版软件登记薄
附件1:
正版软件登记薄
5
篇五: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
境,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厂所有软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管理应遵循统一招标、集中采购、科学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其他具有专业用途的软件。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我厂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各部门的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五条管理部做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相关规定。
(二)负责工厂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三章正版软件的管理
第六条采购的管理
(一)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或提出的申请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由研发中心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
规范正版软件采购。
第七条安装的管理
(一)络管理员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员工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
第八条使用的管理
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
软件名称、版本、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络管理员妥善保存。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采购的软件许可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
该软件是否已获得许可,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
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
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
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九条厂内员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XX把计算机软件放在上供他人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我厂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科、室第一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篇六:
正版软件使用规定
正版软件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局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切实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和省、州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以及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局机关各股室站办的软件资产管理,适用本规
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
公软件及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
第四条局机关各股室站办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必须使用正版软件,严禁使用XX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第五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卸载政府统一采购安装的或单位购置安装的正版软件。
若正版软件发生异常问题,须报请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处理。
自行卸载的,责令承担软件的所有费用,并由科室负责联系电脑公司重新安装整改。
第六条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股室站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第七条局机关成立相应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局机关软件正版化日常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是局软件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软件资产管理规定,承担局机关软件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和台账登记。
第九条局机关各股室站办负责人为股室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
接责任人,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股室软件资产登记、领用、
维护、保管等内部管理
第十条办公室应当加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版权保护意识与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财务室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XX)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将软件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办公室应当将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授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进行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十三条局机关确实无法正常使用的软件,应由使用人和股室提出申请,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出具书面意见后,报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
第十四条软件资产作为固定资产中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类项目,按照下列规定登记入账:
(一)单独购买的软件资产,根据发票据实入账;
(二)在原有基础上重新开发、改版或升级的软件,依据研制开发部门的项目决算,确定发生的支出,增记固定资产价值;
(三)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与硬件分别入账;
(四)对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软件资产,应当参照市场
价格评估后入账。
第十五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XX把计算机软件放在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XX的计算机软件而从上下载;
(六)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六条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每年结合机关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年底前将形成的书面报告报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经费预算与采购
第十七条更新、购置软件应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办公室应在全面掌握局软件资产情况、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基础上,明确需采购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使用年限、技术支持与软件升级等售后服务要求,会同财务人员细化软件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经费预算,并
根据预算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的正版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第十九条局机关软件采购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四章台账管理
第二十条台账管理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各股室站办协助配合。
台账管理应做到科学规范、随时更新。
第二十一条局机关台账管理项目包括计算机安装软
件管理登记表、计算机软件使用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应当建立规范统一的计算机安装
软件管理登记表。
内容包括:
股室名称、使用人姓名、资产编号、计算机编号、计算机类别、计算机品牌、计算机IP地址、现在使用及预装软件的名称、版本和ID号、杀毒软
件名称及版本、计算机使用人员签字等。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应当制定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签订规范有效的计算机软件协议书。
内容包括:
软件名称、版本、价格、安装日期及赔偿标准等。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应当对单位有关软件介质、说明
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安排专人专柜妥善保
曰O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局属各股室站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H起施行。
篇七: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六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
操作系统、办公软
件、杀毒软件和预算软件
第七条每年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八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九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
软件名称、版本、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
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
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
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
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XX把计算机软件放在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XX的计算机软件而从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四条凡使用非法软件给本单位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篇八:
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
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资料登记表
(签章)大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
王义明何伟联系方式:
63897026389705填表日期
单位填制,督查组逐项核查(红字部分是共同的,各部
门就填自己单位的许可数以及使用分布情况)。
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情况。
情况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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