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和小仓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调试及委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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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和小仓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调试及委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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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和小仓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调试及委托
合肥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和小仓房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调试及委托运营服务(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
3
服务地点
合肥小仓房污水处理厂:
繁华大道与重庆路交口向东500米。
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
派河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西北角。
4
服务期限
1、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
试运行期为3个月,委托运营期为60个月。
运营期内,如运营方服务优良,经双方同意,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可续签合同,续约期不超过36个月,续约期内仍执行原合同价格,如需调整,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小仓房污水处理厂:
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一期提标技改试运行期为3个月。
委托运营期为60个月。
运营期内,如运营方服务优良,经双方同意,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可续签合同,续约期不超过36个月,续约期内仍执行原合同价格,如需调整,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一、项目概况:
1、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
(1)项目规模及工艺
该厂近期建设规模10万m3/d,厂址位于肥西县境内,具体位置为玉兰大道西侧,派河大道北侧,规划文山路东侧,派河南侧,近期占地75.4亩,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最终受纳水体是派河。
该厂工艺为:
A2/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污泥处理采用污泥均质池+污泥浓缩脱水,出厂污泥含水率≤80%。
整个污水厂处理流程如下:
(2)项目服务范围
该厂位于肥西县境内,主要服务于高新区、科学城、南岗科技园、柏堰园、华南城及附近的上派镇、紫蓬镇等地区,共约170平方公里,远景总规模50-60万m3/d,近期建设规模10万m3/d。
(3)设计进出水水质
进水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数值
6~9
350
180
250
35
50
6
出水
污染物
PH
CODcr①
BOD5
SS
NH3-N②
TN③
TP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数值
6~9
≤30
≤10
≤10
≤1.5
≤5
≤0.3
注:
①进水中溶解性不可降解COD值小于20mg/L时的条件下保证该出水指标;不可降解CODcr值大于20mg/L时,出水COD值按照≤40mg/L考核。
②当水温大于12℃时,出水NH3-N按照≤1.5mg/L考核;当水温小于12℃时,出水NH3-N按照≤4mg/L考核
③出水TN按月平均值≤5mg/L考核;当水温小于12℃时,出水指标的TN按日均到达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考核,不参加月平均值计算。
(4)设备清单和绿化苗木清单
详见附件1:
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清单和附件2:
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绿化清单。
2、小仓房污水处理厂
(1)项目规模及工艺
该厂分一期、二期建设,厂址位于繁华大道与巢湖南路交叉口的西北角。
一期于2010年10月建成运行,规模为10万吨/日,采用微曝氧化沟生物处理+微絮凝V型滤池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处理后尾水经排放管接至排涝泵站明渠,最终汇入南淝河;二期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采用预处理+多模式A2/O+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按类Ⅳ类水标准执行,处理后尾水经排放管接至排涝泵站明渠,最终汇入南淝河;在二期建成投运后一期将停水实施提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氧化沟改造、滤池改造及其他零星改造,改造完成后一期出水水质按类Ⅳ类水标准执行。
一期现有处理流程:
二期设计处理流程:
二期建成投运以后,将对一期进行提标技改施工,施工改造项目:
(2)项目服务范围
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西至当涂路,北到淮南路,西南与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相衔接,东至312国道及南环线,总服务面积为74.9平方公里。
一期于2011年11月建成投运,2015年全年累计处理污水3897.15万m3,月平均进水水质污染物浓度如下表:
污染物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单位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数值
169.2
66.7
104.2
21.1
29.4
4.4
(3)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
原有一期进水水质: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数值
6~9
380
180
200
30
40
5
原有一期出水水质: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数值
6~9
≤50
≤10
≤10
≤5(8)
≤15
≤0.5
备注: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其他未说明指标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执行。
新建二期及一期提标技改后进水水质: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数值
6~9
380
180
200
32
45
5.5
新建二期及一期提标技改后出水水质:
污染物
PH
CODcr①
BOD5
SS
NH3-N②
TN③
TP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数值
6~9
≤30
≤10
≤10
≤1.5
≤5
≤0.3
注:
①进水中溶解性不可降解COD值小于20mg/L时的条件下保证该出水指标;不可降解CODcr值大于20mg/L时,出水COD值按照≤40mg/L考核。
②当水温大于12℃时,出水NH3-N按照≤1.5mg/L考核;当水温小于12℃时,出水NH3-N按照≤4mg/L考核
③出水TN按月平均值≤5mg/L考核;当水温小于12℃时,出水指标的TN按日均到达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考核,不参加月平均值计算。
(4)设备清单和绿化苗木清单
详见附件6:
小仓房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清单和附件7:
小仓房污水处理厂绿化清单。
(5)一期提标技改工程实施计划
一期提标技改工程拟从二期转商业运营后开始实施,一期提标技改期间一期停运,提标技改时间暂定自2016年12月20日起实施。
(i)氧化沟改造(计划150天,2016.12.20-2017.5.19)
a)氧化沟清淤,逐沟实施(12.20-2017.2.28,中间含春节放假)
b)结构改造及防腐(2017.1.10-2017.4.19)
c)新增设备安装(2017.4.10-2017.4.20)
d)原有设备维修(2017.3.1-2017.3.30)
e)氧化沟池顶反吊膜加盖施工(2016.12.20-2017.4.30)
f)除臭系统改造及单机调试(2017.3.1-2017.5.19)
(ii)滤池改造(计划190天,同氧化沟改造同步进行,2016.12.20-2017.6.30)
a)原有滤料清除与外运、原有需拆除设备拆除(2016.12.20-2017.2.28)
b)滤池池体改造、管廊改造、设备间改造、管路系统改造,包含一个月的混凝土结构养护期(2017.3.1-2017.4.15)
c)新增设备安装、电缆自控仪表安装(2017.4.16-2017.5.15)
d)滤料装填(2017.4.16-2017.5.30)
e)滤池单机调试(2017.5.16-2017.5.30)
f)滤池联动调试(2017.6.1-2017.6.30)
g)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
对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进行试运行;转商业运营后,负责对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护,运营期为60个月。
第二包:
对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进行试运行;二期转商业运营后,负责对二期进行运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护,运营期为60个月。
二期调试期间,负责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一期(10万吨/日)运营及相关设施维护;二期转商业运营后、一期停运并提标技改期间,运营方负责一期设备设施维护更新;一期提标技改结束,负责一期试运行;一期转商业运营后,负责对一期进行运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护,运营至运营期满。
三、对投标单位人员的配备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管理和生产,设置相应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相应岗位,配备相应的管理和生产运行人员,人员配置要求除满足合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导则》(DBHJ/T011-2014)中内容,每包还必须设置以下关键岗位。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下表中各岗位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职称证书证明材料。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能力需求
1
厂长
1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
技术负责人
1人
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
机械设备工程师
1人
具有机械或机械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
自动化工程师
1人
具有电气自动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
电气设备工程师
1人
具有电气设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
机修钳工
3人
具有机修钳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7
维修电工
3人
具有维修电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8
化验工
3人
9
污水处理工
9人
10
安全管理员
2人
具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员资格证书。
备注:
化验工及污水处理工上岗前均需持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服务内容
1、试运行期间,做好如下要求:
(1)牵头接收污水厂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确认,并按照现行的技术规程、标准当场进行性能测试;
(2)联合运转调试工程的机械、电气等设备;
(3)调校工程的仪器、仪表;
(4)运行管理调试(包括接种、驯训化活性污泥、反硝化生物膜培养);
(5)提供工程调试期的水电、药剂供应;
(6)提供工程调试期技术服务,编制调试方案及调试记录与报告;
(7)完善厂区内标志标牌及厂区名称的制作安装。
(8)接收施工单位和设备厂家的培训和指导,训练出能够胜任该厂运行的合格工人和管理人员。
(9)调试合格后,须取得环保验收报告,且通过市排管办委托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连续满负荷监测达标合格,并转为商业运行;
(10)环保验收合格后,主要设备完好率要求达到100%。
(11)全面做好厂区的管理、安保和环卫工作。
(12)提供调试期的基本电费、电费、水费、药剂费、人工费、化验检测费、污泥运输处置费、接种污泥费、日常维护费、管理费、开票费,以及安全评价验收费、进出水流量计检测费、在线设备运营、维护及环保验收费(专家费、检测费)等内容。
(13)为满足调试试运行及环保验收等要求,完成对在线仪表小屋集成化改造,以及本次工艺调试所必须发生的其他相关工作,费用包含在试运行费用测算内。
2、试运行结束转商业运营,按照《合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转商业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开始运营日时间以委托运营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运营期为60个月。
3、运营期内,严格按适用法律、服务协议及操作规程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依据适用法律、技术规程及谨慎运营惯例编制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手册提供给委托运营方,按手册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管理、运营和项目设施维护、保养及更新。
4、运营期内,确保设备完好率≥95%,并按照本项目设施制造厂商维修手册内容完成全部设备大修一次,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及取样器还必须按原有品牌更新一次;运营期满移交时关键性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性能完全满足生产运行需要。
运营期间设备设施大修和更新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
5、运营期内,及时对厂区绿化进行管理养护,确保植被存活,绿化管养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
6、项目运营开始前,依据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信息化要求完成项目视频监控及运行数据上传系统的改造,升级改造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
运营期内,确保视频监控及运行数据上传系统稳定正常的上传至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信息平台。
信息化需求详见附件3:
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信息化需求和附件8:
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信息化需求。
7、运营期内,运营方主动配合委托运营方的监管,为委托运营方提供办公条件和交通便利。
8、运营期内,运营方负责做好碳源投加系统定期安全评价备案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运营期内,如运营方服务优良,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约期不超过36个月,续约期内仍执行原合同价格,如需调整,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五、报价要求
试运行阶段:
按开展试运行、完成环保验收直至转商业运行所需全部费用万元报价。
第1包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费不得超过400万元、第2包小仓房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及一期提标技改项目试运行费不得超过800万元。
试运行调试费应分项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试运行调试费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
委托运营阶段:
按厂区运营直接费单价(元/立方米)报价(按污水处理运营费用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并应分项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运营直接费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各项材料消耗均应报出。
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运营直接费单价不得超过0.77元/立方米、小仓房污水处理厂运营直接费单价不得超过0.65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运营费最终以单价结算,运营直接费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人工费、污水处理的水、电及药剂费、水质检测费、污泥处置费(指50公里以内的污泥运输费用)、视频监控及数据上传系统升级改造费及维护费、在线仪表维护费、绿化管养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及相关流转税、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及大修费、、向委托运营方提供办公及交通便利所产生费用等。
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做尽职调查,承包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为方便评标,另须分别报出每包5年污水处理暂定运营费。
5年污水处理暂定运营费=5年污水处理暂定量X污水处理运营直接费单价。
5年污水处理暂定量=5×365×污水厂设计规模其中,西部组团污水厂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小仓房污水厂设计规模为20万吨/日,则第1包西部组团污水厂5年污水处理暂定量为18250万吨,第二包小仓房污水厂5年污水处理暂定量为36500万吨(5年污水处理暂定量仅为本次投标报价设置,不作为合同付款支付依据)。
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阶段报价=0.77元/立方米×7320000吨)
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阶段报价=0.65元/立方米×13420000吨)
本项目每个包别的投标总价=试运行阶段报价+委托运营阶段报价
六、其它要求
1、本项目的电费收取按照工业用电标准,执行峰、平、谷电价,取值参照《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2、本项目的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合肥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为用工人员提供五项保险。
3、本项目的自动在线监控设施需要运营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护,维护合同必须在委托运营方处备案。
4、投标人于开标当天必须携带满足运营业绩要求的运营合同原件备查。
5、投标前对污水处理厂现状进行尽职调查,风险自行承担。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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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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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合肥 西部 组团 污水处理 仓房 试运行 调试 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