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010讲义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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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应用:
①资产总计;
②负债合计;
③所有者权益合计。
①生产活动统计的定义;
②建筑业总产值;
③批发和零售业总产值;
④住宿和餐饮业总产值。
①农业总产值;
②工业总产值。
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总体统计。
第一节基本单位统计
本节主要内容:
一、基本单位的统计方法
基本单位统计是一项基本的统计工作,它是各项统计调查的基础。
基本单位的统计方法在经济普查年份和非经济普查年份是有所区别的。
在经济普查年份,基本单位统计的统计方法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在普查的准备阶段要进行单位清查。
通过清查要掌握单位名称、代码、地址及区划代码、联系方式、行业类别、登记注册情况、营业状态、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机构类型、产业活动单位数、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主要经济指标等基本信息,初步形成基本单位名录库。
在普查之前,还要继续收集整理新增和变更单位的信息,确保名录库范围和内容的完整。
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于我国顺利实施统计调查具有重要意义。
在非经济普查年份,国家统计局对基本单位统计的统计方法未做统一规定,一般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
其具体范围依据调查年度的《基本单位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进行,一般小于普查年份的调查范围。
国家统计局一般不对组织方式做具体规定。
通常由各地区统计部门根据国家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例题·
单选题]在经济普查年份,基本单位统计的统计方法是()。
A.抽样调查B.重点调查
C.全面调查D.典型调查
答案:
C
解析:
在经济普查年份,基本单位统计的统计方法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在非经济普查年份,国家统计局对基本单位统计的统计方法未做统一规定,一般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
二、基本单位统计的内容
(一)组织机构代码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二)单位详细名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三)行业类别
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四)单位规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规定,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
(五)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又称“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
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
个体工商户按《营业执照》填写;
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
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开业(成立)时间
开业(成立)时间指企业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
分以下几种情况填报: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
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
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
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5)改制企业的开业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6)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
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
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7)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等能够与单位取得联系的信息。
(八)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指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注册号码。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以及其他。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为: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登记注册号码,填写所选的在工商、编制、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
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正本上的注册号;
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上的登记号;
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证上的登记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号;
基金会填写基金会登记证上的登记号;
所有纳税单位均填写税务部门登记号。
(九)登记注册类型
登记注册类型是指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确定。
(十)企业控股情况
企业控股情况是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
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类。
(十一)隶属关系
隶属关系是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
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十二)营业状态
营业状态是指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状态。
可分为营业、停业(歇业)、筹建、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其他等几个类型。
(十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1)企业会计制度:
执行2006年企业刽十准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
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官、观、清真寺、教堂等。
(5)其他:
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选填此项。
(十四)机构类型
机构类型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组织机构。
(十五)产业活动单位数
产业活动单位数是指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按统计专业分组的单位数。
单选题]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入单位法定代码
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
A.AB.BC.CD.D
B
单选题]单位负责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入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入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又称()。
A.单位主管B.单位代表C.法定代表人D.法定负责人
单选题]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的级别数为()。
A.2B.3C.4D.5
第二节从业人员及工资统计
一、从业人员统计
从业人员统计包括两大类、三个指标。
两大类指: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三个指标指:
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1.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
(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2)处于试用期人员;
(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
(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2.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本单位中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
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具体包括:
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其中,非全日制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从业人员,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
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
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
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例10.1】某企业7月1日有从业人员120人,15日新进大学毕业生15人,23日有4人办理退休手续,问:
该企业7月份的平均从业人数为多少?
该企业7月份的平均从业人数=(120×
14+135×
8+131×
9)÷
31
=127.06(人)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
2
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
(1)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2)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例10.2】某企业4月6日成立,成立之初有从业人员100人,15日新进大学毕业生15人,23日接受合作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25人,问:
该企业4月份的平均从业人数为多少?
该企业4月份的平均从业人数=(100x9+115x16)÷
30=91.33(人)
2.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
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
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
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
单选题]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的填报单位均为()。
A.劳务派遣单位B.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
C.户籍所在地行政单位D.实际用工单位
D
单选题]在计算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时,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
A.按期初人数计算B.按期末人数计算
C.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D.按后一天的人数计算
单选题]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为:
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
A.开工月数B.12个月
C.开工后的整月数D.单位成立月数
二.工资总额统计
工资总额统计包括两大类、三个指标。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一)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从构成角度分解为四部分: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
工资总额不包括人员的病假、事假等情况扣款,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
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1)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
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员工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
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
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但不包括人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3)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如:
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给员工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4)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2.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是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3.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例10.3】某平均从业人员为300人的企业,在2011年为企业员工发放基本工资112万元、绩效工资168万元、工资性津贴和补贴70万元,同时补发2010年工资12万元,问:
该企业2011年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多少?
该企业2011年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12+168+70+12)÷
300=1.21(万元)
单选题]工资总额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是()。
A.税后工资B.税前工资
C.基本工资D.绩效工资
第三节财务统计
财务统计是通过搜集和整理不同类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统计资料,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为宏观、微观两个领域的经济分析提供重要依据的统计活动。
财务统计是连接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桥梁。
企业财务统计主要包括以下几大部分:
资产负债统计、损益及分配统计、人工成本及增值税统计、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统计。
一、资产负债
(一)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是指企业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一般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及递延资产小计+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预计在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
根据会计“资产
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1)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2)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其中:
“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余额数填报。
需要注意的是:
“存货”具有实物形态,不属于无形资产,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购置的土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均计入“存货”。
2.固定资产合计
固定资产合计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合计是时点指标,表示固定资产经过扣减折旧、减值准备等后的期末余额。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总额。
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本年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
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
若企业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在建工程指企业在基建、更新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支出。
根据会计“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单选题]固定资产合计表示固定资产经过扣减折旧、减值准备等后的期末余额,属于()。
A.时期指标B.时点指标
C.平均指标D.总体指标
(二)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
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
1.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归为流动负债: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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