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重点县建管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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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材料及设备供应-----------------------------9
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9
五、工程质量-----------------------------10
1、工程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10
2、工程项目划分-------------------------------11
3、质量控制和检测-----------------------------11
4、质量事故处理情况---------------------------12
5、质量等级评定-------------------------------12
六、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12
1、安全生产-----------------------------------12
2、文明工地-----------------------------------13
七、工程验收-----------------------------13
1、单位工程验收-------------------------------13
2、阶段验收-----------------------------------13
3、专项验收-----------------------------------13
八、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技术鉴定----------14
九、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14
十、工程运行管理情况--------------------14
1、规章制度建立情况--------------------------14
2、运行管理----------------------------------15
十一、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15
1、工程初期运行情况--------------------------15
2、工程初期运行效益--------------------------16
十二、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审计情况--------17
十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18
十四、工程尾工安排----------------------18
十五、经验与建议------------------------18
十六、工程大事记------------------------18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
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位于博湖县本布图镇、查干诺尔乡、塔温觉肯乡和才坎诺尔乡。
地理坐标为:
东经86°
36′~86°
38′,北纬41°
58′~42°
00′,海拔高程1050~1058m。
2、立项、初设文件批复
2012年4月,博湖县水利管理总站和巴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签订了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设计合同。
设计院于2012年3月编制完成了《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2012年3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新水农水【2012】67号文件(《关于下达第二、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对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方案予以批复。
3、工程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
工程建设任务:
改善本布图镇、查干诺尔乡、塔温觉肯乡和才坎诺尔乡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本工程为小
(2)型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及,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4、主要技术特征指标
沉淀池长25m,底宽3.6m。
口宽9.6m,深2m,边坡1:
1.5,采用C20砼现浇,厚8cm;
蓄水池长3.5m,宽3m,高2.2m,壁厚30cm,采用C20钢筋砼;
泵房7座,每座建筑面积为23.23㎡;
干管管沟挖深1.2m,渗井、检查井深1.8m;
滴管带型号为Φ16×
300-2.5内镶式滴灌带。
滴头流量为2.8L/h,滴头间距为0.3m,工作水头为10m。
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批准建设防渗改造12条斗渠,总长15.09km,控制面积1.13万亩,配套区系建筑物共185座,其中包括配套斗渠引水闸2座,节制单分水闸56座,分水闸88座,交通桥27座,斗渠量水堰12座,配套改造机井12眼,实施滴管面积1.3235万亩。
6、工程布置
实施滴管面积1.3235万亩,共分14个加压滴管系统,包括地下水加压滴管系统7个,井渠混灌加压滴管系统7个,其中,本布图镇实施0.351万亩,才坎诺尔乡实施0.2576万亩,查干诺尔乡实施0.3687万亩,塔温觉肯乡实施0.34625万亩。
7、工程投资
项目批准概算2840.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9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00万元,博湖县自筹537.9万元,群众自筹602.84万元。
8、主要工程量和总工期
项目设计主要工程量为:
挖方14.4063万方,填方10.9997万方,戈壁垫层4.5442万方,混凝土0.7526万方,聚氨酯0.0021万方,苯板0.0122万方,钢筋制安30.62吨。
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二、工程建设情况
1、施工准备
工程施工准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场地平整、临时管理房屋、生活房屋建设等,安排工程准备期为1个月。
2、工程施工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
根据巴州水利局对项目招标报告的批复,项目业主为博湖县水利管理总站,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工程施工3个标段,工程监理1个标段。
上级主管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巴州水利局。
工程参建单位为:
项目法人博湖县水利管理总站,设计单位巴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乙级),监理单位巴州新宇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新疆福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世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巴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
项目区受益村组
3、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
2012年7月博湖县水利管理总站上报了《关于上报<
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开工报告>
的请示》(博水字[2012]83号),由州水利局审核签发,编号为巴水建开[2013]22号。
4、工程开完工情况
巴州水利局于2013年6月17日对项目开工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完工。
5、主要工程施工过程
施工进度情况表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时段
1
渠道土方开挖
2012.9.28-2013.4.13
2
渠道砂砾石垫层回填
2012.10.6-2013.5.14
3
预制板衬砌
2012.10.16-2013.6.26
4
建筑物土方开挖
2012.10.19-2013.4.20
5
建筑物砼浇筑
2012.10.23-2013.5.12
沉淀池基础开挖
2012.8.3-2012.10.14
沉淀池垫层回填
2012.8.19-2012.10.22
沉淀池砼浇筑
2012.8.26-2012.10.29
沉淀池预制板衬砌
2012.8.28-2012.11.6
泵房安装
2012.10.18-2012.11.13
6、主要设计变更
本项目无设计变更。
7、重大技术问题处理
本项目无重大技术问题处理。
8、施工期防汛度汛
无
三、专项工程和工作
1、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本工程属于施工临时占地,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单位同当地村、组协商解决,做了临时征地处理。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对施工设施进行拆除,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
本工程不存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问题。
2、工程建设档案
项目法人在工程过程中就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工程完工后能快速、准确地按要求完成了档案整理工作,为项目验收做好准备。
四、项目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落实后,为确保按设计批复完成建设任务,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博湖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布置工程相关事宜,要求博湖县水利管理总站为项目法人单位,全面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
2012年6月18日,组织完成了招投标工作,并将评标结果上报上级部门,并与州水利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站签订了质量监督协议。
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准备充分。
2、项目招投标过程
本工程于2012年6月18日在新疆库尔勒市银星酒店三楼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
施工一标为福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145956.39元,施工二标为新疆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914924.49元,施工三标为新疆世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309999.00元,监理标为巴州新宇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175669.70元。
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12年3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新水农水【2012】67号文件(《关于下达第二、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本工程实施,核定总投资2484.99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1701.75万元,临时工程345.09万元,其他费用273.5万元。
巴州财政局分别于2012年3月30日和2012年6月20日以巴财农[2012]44号、巴财农[2012]115号文下达了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均足额按时到位。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严格控制投资,精打细算,严格执行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控制临时工程费用支出。
目前项目已按设计内容全部完工,项目法人已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批复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比表
名称
单位
设计工程量
实际工程量
工程量差额
斗渠改造
公里
15.09
配套建筑物
座
185
节水滴灌面积
万亩
1.3235
加压滴管系统
套
14
沉淀池
7
4、合同管理
本工程严格按照“五制”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在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的基础上实行合同管理,主要有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委托合同等,合同管理由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
按照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要求,该工程所有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管理、设计、监理、材料供应等合同由业主代表和监理公司负责管理。
业主代表和监理公司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及技术条件有关规定,进行合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条款及时给各施工单位、参建单位拨付预付款,并按施工进度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物资供应进行了各种款项支付。
管理中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情况、质量可靠、公平合理、双方满意,工程参建各方都较好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均无违法和经济纠纷发生,为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基础。
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有关合同汇总表
签订单位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设计合同
巴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12.4.25
20
招标代理合同
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5.16
监理合同
巴州新宇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6.27
17.56697
施工合同(一标)
福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7.20
314.5956
施工合同(二标)
新疆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1.4924
6
施工合同(三标)
新疆世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0.9999
工程质量检验合同
新疆巴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13.2.14
1.6241
8
廉政合同(一标)
2012.9.1
9
廉政合同(二标)
10
廉政合同(三标)
11
安全生产合同(一标)
12
安全生产合同(二标)
13
安全生产合同(三标)
5、材料及设备供应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顺利按计划实施,根据招投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管材、水泥、钢材、石子、砂子等,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供应,所采购材料和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具备相关手续并做好各项手续的存档,由业主和监理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偷工减料和使用不合格设备。
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
博湖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度总投资2840.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9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00万元,博湖县自筹537.9万元,群众自筹602.84万元。
按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要求,项目法人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落实了会计岗位责任制,实行项目资金法人负责制,强化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工程预算,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业主代为财务人员根据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三方签字申请报账。
自筹资金派专人收交,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达到了资金管理的目的。
本工程价款结算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例,实行“定期限结算,分期付款”的方式支出。
在工程开工以前,我们按合同总价先拨给施工单位10%的预付工程款,在工程建设中,现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并上报监理公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项目法人根据对应的工程量按照合同报价进行复核,并经建设单位法人、财政局、发改委签字批准后国库直接支付。
工程结算款扣留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通过保证期后支付。
工程建设资金在严格的财务制度管理下,做到了合理使用和按计划使用。
工程完工后,财务及工程技术人员会同监理公司保证了结算快捷、清楚、公正合理。
五、工程质量
1、工程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
博湖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度的质量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由项目法人、监理、施工单位和巴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四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2、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DL/T5113-2005),结合工程建设批复、施工图纸、施工安排、招标合同情况,2012年7月28日,巴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关于对2012年博湖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项目划分方案审查确认的意见》进行了确认,本项目为3个单位工程,16个分部工程,947个单元工程。
3、质量控制和检测
按照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求,博湖县水管总站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巴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2年7月12日印发了《2012年博湖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质量监督计划》。
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组织施工。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满足工程等级要求。
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分别建立了质量检查、控制、服务和保证体系,保证了工程质量,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内容全部完成。
对于本工程质量检测内容,监理单位采取了跟踪检测的方法。
根据监理单位的确认结果,巴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对原材料、砂、石骨料试验资料、混凝土拌和物及试件统计资料等进行了逐项核查,质量评定及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资料齐全,认为施工单位自查情况和监理单位复核结果属实。
4、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本项目无质量事故发生。
5、质量等级评定
本项目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六、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
1、安全生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建立了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人人管安全生产,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做好安全生产。
(2)、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在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牌,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安全网络体系。
(3)、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施工员下达生产任务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书面交底,安全措施交办做到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4)、做好劳逸结合,保证工人的休息时间。
工人加班要有限度,不过分延长工作时间。
2、文明工地
(1)、加强文明施工,搞好工地卫生,保证工地整洁。
(2)、作业点保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清,保证施工场地整齐整洁。
(3)、做到现场道路畅通,保证施工材料、物资顺利进场,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内无建筑垃圾。
七、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于2013年9月25日对本工程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共验收16个分部工程,全部合格;
2013年10月15日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共验收3个单位工程,全部合格。
2、阶段验收
本项目无阶段验收。
3、专项验收
本项目无专项验收。
八、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技术鉴定
本项目无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技术鉴定。
九、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本项目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都已完成,验收为合格,已具备竣工验收,无遗留问题。
十、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1、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本工程建成运行后,运行管理单位按照灌溉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组织和管理体制,制定了轮灌制度。
实行工程运行责任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不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2、运行管理
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报告和重要组成材料的运行维护要求,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保证工程建设成果,确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十一、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1、工程初期运行情况
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于2013年6月完工并投入运行,工程建设达到了设计标准,工程初期运行情况良好,已发挥了工程节水增产效益。
2、工程初期运行效益
工程初期运行情况良好,为项目区提供灌溉用水,加强灌区用水统一管理,合理调配水量;
节约用水,减少水量损失,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改善项目区的灌溉条件,增加农作物的产量,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
十二、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审计情况
目前项目法人已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十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项目无遗留问题。
十四、工程尾工安排
本项目已全部完工,无尾工。
十五、经验与建议
1、项目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管理。
建议加强工程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2、加强对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十六、工程建设大事记
1、2012年3月8日,巴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方案》。
2、2012年3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新水农水【2012】67号文件(《关于下达第二、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对博湖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方案予以批复。
3、2012年6月18日项目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4、2012年7月博湖县水利管理总站上报了工程开工报告申请表,由州水利局审核签发。
5、2012年8月3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6、2012年8月15日博湖水利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联测沉淀池原断面土方。
7、2012年8月25日在博湖县水利局召开第一次例会。
8、2012年9月6日施工三标开盘浇筑吸水池混凝土。
9、2012年9月20日在博湖县水利局召开关于工程进度监理列会
10、2012年9月24日博湖县水利局张金斗副局长到塔乡工地协调渠道占地伐树。
11、2012年10月5渠道放水施工单位渠道暂时停止施工。
12、2012年11月17日在博湖县水利局召开关于工程质量监理列会。
13、2012年11月28日施工单位停止混凝土施工。
14、2013年4月6日施工单位复工
15、2013年6月26日项目全部完工。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效益表
重点县名:
新疆省博湖县省级验收时间:
验收指标
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任务数
重点县建设方案计划数
重点县建设实际完成数
工程效益
新增灌溉面积(万亩)
恢复灌溉面积(万亩)
改善灌溉面积(万亩)
5.32
新增补充灌溉面积(万亩)
新增蓄引提水能力(万m3)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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