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出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
- 文档编号:5172479
- 上传时间:2023-05-04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201.50KB
2013版出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
《2013版出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版出差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集团总部、所属各公司。
三、出差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出差是指因公外出到本公司所在区域外的地区办理公务、培训、考察、参加会议;
进行工作指导、检查、考核或其它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执行公务的活动。
四、出差原则:
(一)先审批后出差,否则按旷工处理。
原则上应错过旅游或城市活动高峰期出行。
(二)有效控制出差次数,降低出差成本;
:
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公司安排人员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即能采用电话沟通或者视频会议解决的事情不得安排人员出差;
可以安排一个人出差的事情不得安排多人出差;
出差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出差时长。
(三)实行全年总体费用控制原则。
差旅费超出年初预算的部门原则上不得再安排人员出差。
特殊情况必须出差的,须经集团总裁、所属各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且超标的差旅费需上述领导批准后方能报销。
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所在部门自行承担。
第二章出差管理分则
五、出差申请程序
(一)出差人员需提前5天申报《出差申请》(OA办公平台差假管理模块中申报),并呈相关领导核准后按规定路线出差。
集团副总裁及以上人员,所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差人员,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但必须在出差前申报《出差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出差过程中若因工作计划发生变更,导致出差线路变化,须电话征得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后执行。
出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出差路线重新填写《出差申请》。
(三)出差审批权限
1、集团总部:
(1)集团总裁、监事会主席、集团总裁出差由集团董事会主席审批。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集团董事会主席→集团董事会主席秘书和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行政总监备案。
(2)集团常务副总裁、副总裁人员出差由集团总裁审批。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集团总裁→集团总裁秘书和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行政总监备案。
(3)集团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出差由集团各系统分管领导审批。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集团分管领导→集团总裁秘书和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行政总监备案。
(4)集团总部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部门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考勤管理员备案。
2、地产板块
(1)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由集团总裁审批。
(2)城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由所属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地区公司总经理→集团总裁秘书和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行政总监备案。
(3)地区公司及各城市公司其他人员出差由员工所在公司直管领导审批。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直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考勤管理员备案。
3、产业板块
(1)产业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集团分管领导→产业经营中心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考勤管理员处处备案。
(2)产业各公司其他人员出差由直管领导审批。
4、物业与酒店管理公司
(1)物业与酒店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2)物业与酒店公司其他人员出差由员工所在部门直管领导审批。
5、其他规定
(1)所属各公司出差人员中需集团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备案的人员,同时需在所在地区和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出差5天及以上,需由分管领导和公司最高行政领导审批。
(3)集团发文组织的会议、培训及活动,不需报审,但需在所属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考勤管理员处备案。
六、出差搭乘交通工具管理
(一)出差目的地距离所在公司区域400公里以下的应选择乘坐火车、汽车或自驾车前往。
选择乘坐火车或汽车的,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
选择自驾车的,交通费用报销按本通知中第十一条6项执行。
若遇机票价格低于上述三种交通工具之任一种时,也可选择乘坐飞机前往。
(二)因公到其他城市出差,应至少提前3日且在集团(所属各公司)指定的飞机票代理机构预订机票。
1、集团副总裁及以上人员,所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出差人员确因情况特别紧急可不受上述时限预订要求的条款限制,但需在《出差申请》中注明原因。
2、非情况特别紧急未提前3日预订机票的,由出差人承担机票金额的10%,该费用将在出差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由公司承担费用,陪同特别重要客人出差的,如职能部门(含事业单位)副厅级人员以上,银行分行副行长以上、总行处长以上人员(均含本职级),公司可安排一名主陪人员乘坐头等舱。
七、出差预约程序
(一)《出差申请》流程经过审批完毕后方能预订相应票务。
火车票、汽车票由出差人自行购买;
机票订票规定按照本通知中第六条2款执行。
若出差流程未审批完毕就预约订票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集团副总裁及以上领导(所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票务预订由领导秘书负责;
未设置秘书岗位的,由集团(所属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
(三)集团总部各部门出差人员应主动与前往城市的异地公司(指重庆主城以外的所属公司)联系,落实该公司的招待所;
若异地公司未设招待所或招待所已满的,则及时预订酒店;
若所到城市没有集团所属公司的,则由出差人员根据集团所规定的住宿标准自行解决。
(四)异地公司根据所在公司情况尽量设定一定客房的招待所,配备一次性盥洗用品,同时应勤换洗床上用品;
确因条件不便的应根据集团出差住宿标准,分别签约协议酒店,但所签约酒店的住宿标准不得突破集团制度规定,同时所签约的协议酒店应实行就近原则。
八、出差人员的考勤
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每月底根据出差人员《出差申请》上所注明的时间在OA系统里对出差人员进行考勤,按正常出勤视之。
若实际出差时间超过了申请的时间,出差人员应通过电话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后,再告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返回公司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补办超出时间的《出差申请》。
凡未办理补办手续的,所超出时间一律按旷工处理。
九、出差费用管理
为了更好的控制成本,有效整合差旅费,集团将出差的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费用实行差旅费包干制报销(节余部分可凭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该部分的50%),以天数进行核算,具体标准如下:
(一)差旅费中含住宿费的包干标准为:
项
目
级
职
出差费用包干标准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三、四线城市
乡镇
集团副总裁级及以上人员
650
550
450
300
集团中心总经理级人员
600
500
350
250
集团总监级(含副职)人员
400
200
集团职能主任级(含)以上人员
150
其他人员
130
注:
以上包干费用含餐费、住宿费及交通费(仅指市内交通费,不含到机场、火车站等的交通费)。
(二)差旅费(不含住宿费)包干标准为:
180
160
140
集团中心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120
100
90
80
110
70
60
以上包干费用含餐费及交通费(仅指市内交通费,不含到机场、火车站等的交通费)。
(三)一线城市:
指直辖市及经济发达城市。
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南京、杭州,珠海、广州、厦门、福州、海口、香港、澳门等。
其中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出差期间包干报销标准可在一线城市标准上上浮30%予以报销。
(四)二线城市:
除一线城市外的其他省会城市及经济较发达城市。
如成都、青岛、连云港、宁波、温州、湛江、北海、苏州、无锡、江阴、长沙、贵阳、昆明、秦皇岛等。
(五)三、四线城市:
除一、二线城市外的地级市、区县城市。
如永川、涪陵、开县、万州、江津、黔江、曹妃甸等。
(六)集团总监级(含)以下人员出差,同性别人员应选择入住标间,住宿标准在对应标准上下浮30%。
(七)集团总部和所属各公司的人员出差,必须按上述报销标准严格执行,确因特殊原因而出现超标的,集团总部人员超标部分必须经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审批后方能报销;
所属公司的人员需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集团总部人员因公到异地公司出差,由异地公司安排出差人员的住宿并承担费用,费用标准按本办法标准执行。
所属各公司接待集团副总裁级(含)以上人员,可安排一次接待用餐,用餐标准按《金科股份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内部接待标准执行,其他时间由出差人自行解决用餐或在异地公司食堂就餐;
其他人员出差需自行解决用餐或在异地公司食堂就餐,费用在集团财务管理部按规定报销。
(九)集团总部人员因公出差,若出差的事项与异地公司业务经营无关的,则相关费用由出差人在集团财务管理部按规定报销,但异地公司应协助安排食宿等。
(九十)集团(所属公司)相关部门陪同特别重要客人住宿时,可选择主陪人一名陪客人住宿,其余人员应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十、交通费规定
(一)员工出差,公司应进行统筹安排,尽量减少出差频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选用交通工具(如火车和汽车等经济型交通工具),并有效整合和控制出差人数。
(二)乘坐火车的可购硬卧票(3小时左右的短途应购座票),集团副总裁、中心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出差需搭乘长途火车的,可购软卧票;
乘车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除外,如当日5:
00以前到达)。
(三)集团副总监及以上人员到异地公司出差,异地公司可派车辆接送,其余人员到异地公司原则上不派车。
如异地公司路途较远、交通不便利的,可由异地公司合理安排派车也可自行乘车。
集团董事会主席、总裁、监事会主席、总裁到异地公司出差,可安排公司主要领导或其他人员、驾驶员两人进行接送;
集团常务副总裁、副总裁人员可安排除主要领导以外的其他人员、驾驶员两人进行接送;
其余人员一律由驾驶员一人接送。
异地公司确因公务繁忙,不能派车的,所发生的交通费(按机场或火车站至目的地的来回大巴交通费标准),按财务管理规定由出差人员凭票据回所属公司财务部进行报销。
(四)集团总部人员到异地公司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制度规定标准包干报销,但异地公司有派车为其使用的,则不予报销。
员工出差考察项目时,确因考察项目多、且相距位置较为偏远的,其交通费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允许适当超标,超标部分须注明行驶线路。
集团总部人员由总裁审批后报销,所属各公司人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报销。
(五)交通和餐费的包干按本办法中“不含住宿费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包干标准中原则上不需要将交通、餐费标准作区分。
需要单独报销其中一项的,则按50%计算,即交通费和餐费各占50%。
(六)经批准自驾车到主城区域外出差的员工,除按照规定报销过路过桥费外,另每公里按0.8元的费用报销油费。
出差人需在《出差申请》中注明,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同意。
里程数以市区外的行驶里程计算(重庆周边区域里程数据详见附件一,表格未涵盖的地区里程数以官方发表的数据为准)。
十一、出差费用报销
(一)异地公司出差到重庆的渝藉人员,根据出差地与其住所的路程距离确定住宿费的报销(主城之内有购房和固定住所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伙食费按所在公司餐费标准按天数予以补贴;
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二)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由财务稽核人员进行审核,按财务和授权体系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报销,报销时间根据财务报销规定执行。
(三)员工乘坐飞机的差旅费报销,除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出差人员的登机牌。
如登机牌遗失,需提供实际乘机时间的证明资料,否则不予报销。
十二、集团及所属公司高管出差相关规定
(一)集团副总裁及以上人员,所属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到异地出差,在规定范围内可以乘坐头等舱(座)、住宿四星级或五星级酒店(不包括铂金五星级、超五星级酒店)。
(二)上述规定范围是指在年度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总次数及出差住宿的总天数,根据岗位,按比例可以享受的数量。
具体为:
职位
交通标准及比例
住宿标准及比例
标准
比例
集团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副主席、总裁、监事会主席、常务副总裁、副总裁
头等舱
60%
五星级
集团中心总经理;
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0%
城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0%
集团部门负责人
其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四星级
备注:
上述比例指可以享受的最高标准,非必须选择标准,比例范围内的报销金额可不受上述出差费用相关规定的限制。
(三)上述公司高管人员若陪同政府及业务合作伙伴的重要领导,可乘坐头等舱、住宿五星级酒店,但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经审批后可不计入上述控制比例。
第三章附则
十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十四、本办法自2013年5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十五、地产板块各公司可按集团标准或低于该标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酒店公司及产业各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状况,按低于集团制定的标准拟定各公司实施细则,并报集团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备案。
附件一:
《重庆周边区域里程官方数据表》
二〇一三年四三月二十七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3 出差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