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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然及地理概况
工程区地势总体为东南高、西北低;
中间高、四周低。
清江河绕山而过,地形起伏大,切割较强,地形破碎,沟壑纵横。
工程区内地貌类型繁多,有山地、丘陵、河谷、梯田、坝等,丘陵地貌显著,地貌形态差异悬殊。
工程区海拔最高处为641米,海拔最低为494米。
场地高差达144米。
工程区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年均气温14.80C,年降雨量1086.6毫米,无霜期270天,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对于农作物和林木的生长极为有利,为多种动植物的生息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工程区域地形为构造侵蚀及溶蚀形成,山脉连绵起伏,河流深切,地形复杂,地貌变化大,清江河浅切割形成宽谷,河漫滩十分发育,多呈片状和带状分布,局部呈新月形或弓形展布,一般高出河水位0~5m。
沿清水河分布五级阶地,通常I至Ⅱ阶比较发育,以I级阶地面积最大,沿清江河断续分布。
除局部区域I、Ⅱ级具有镶嵌式结构外,一般Ⅱ级以上阶地为基座式侵蚀阶地。
Ⅲ至Ⅴ级冰山堆积,基座阶地大都遭到严重破坏,成为孤立的垄岗或丘包。
谷底高漫滩及I级阶地已规划为剑阁新县城。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赋存于中液限粘质土层中的第四系松散岩类上层滞水以及部分钻孔含土卵石里的孔隙潜水。
由于其特点为水量较小,动态变化显著,一般不能常年保持有水,无统一水位,易于疏干。
经调查场平地区上覆第四系全新统填土层和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Q4al+pl)中液限粘质土、中液限粉质土、细砂土和含土卵石,以及侏罗系沙溪庙组(J2s)砂岩。
五、规划分析
1、剑阁县总体规划中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1.1、远期建设用地选择
远期用地选择改变一贯的加法空间的做法,而以远景用地选择为母体,采取减法空间的做法,剔除到2020年前无法实现的区域。
减法空间的做法更宏观,发展用地更具有弹性,也更符合做远景轮廓规划的目的。
按减法空间要求从远景用地选择中剔除以下区域:
拐枣坝张家沟以东坡度较大的用地;
沙溪坝铁路以北的用地;
大仓坝南侧坡上用地;
下寺村马冲沟进深较大的部分用地。
排除上述区域以后,规划范围内总用地16.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8.97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按9万计算,人均建设用地99.7平方米。
1.2、发展构想
规划期内重点开发建设下寺、大仓坝和拐枣坝,搞好沙溪坝旧区改造和可利用清理和开发,充实完善修城坝的功能,同时控制上寺的发展规模,搞好沿山、沿水的基础设施和美化建设,积极扩大县城发展空间。
每个片区应积极培育动力核,通过动力核采取滚雪球式的发展模式,滚动、有序、高水平发展。
小县城适宜采用集中紧凑的布局,更容易形成县城规模效应,因此,尽管用地条件限制,规划也要做到“形散神聚”。
剑阁县用地分散成片,“形散”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做到“神聚”成为关键,规划要求组团之间分工协作,互为依托,相互促进,成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要求组团之间有快速高效的交通网。
1.3、城市功能分区
剑阁县城以自然河流和山体为分隔形成组团式结构,各组团相对独立,配套完善组团级设施并担负一定的城市功能,即沙溪坝为商贸中心组团,修城坝形成行政中心组团,大仓坝形成依托公路集散的旅游服务接待组团,拐枣坝形成科技产业组团,下寺村形成依靠高铁集散的旅游服务接待组团,上寺形成依托活龙山寺庙和清江河水源保护的旅游居住组团。
下寺村、沙溪、修城、大仓、拐枣以及上寺组团的规模分别相当于一个城市居住区或小区的规模,具有相对独立的城市功能,规划六个组团围绕组团中心分别布置居住区级及以下的配套设施,使各组团基本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能够在组团内满足,而城市级公共设施和产业用地在组团之间应有侧重,以利于片区特色和城市整体感打造,继而形成城市功能分区。
1.3.1、沙溪坝组团
剑阁县城商贸功能集中区。
该组团用地条件良好,自然环境为北靠山南面水,为下寺镇政府所在地,历来是周围地区的商贸集散地,规划沙溪坝火车站前干道与龙江大道倒“丁”字交汇,形成纵横交汇的商业带,同时在火车站前形成集中商业街区,另外将现状中部的东西道路改造为商业步行街区。
建设中从城市设计的建筑造型、体量和色彩,以及广告设计等多方面要充分营造商业氛围。
搞好与公路和铁路节点的对接,保证物流畅通。
1.3.2、修城坝组团
剑阁县城行政功能集中区。
修城坝用地总体为南北带状,西靠山东面水,与城市出入口有干道联系,规划县级行政单位在此集中布置,现行政中心职能用地已经基本建设完成,只有南北两端的少量其他功能地块正在建设中。
为方便办事,提高行政效能,县级办公用地主要沿干道两侧布置。
由于地块进深小,剩下的居住用地多以分散的组团或者院落形式存在,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日趋完善。
根据该组团的特点规划建议加强该组团的环境打造,充分利用特有的山水环境,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完善基础配套,营造安静优美的办公环境。
1.3.3、大仓坝组团
现状城市的主要出入口、依托公路集散的旅游服务接待组团。
大仓坝用地由于剑门河和高速公路、国道108线穿越,较为破碎,根据路网的连接度可以大致分为高速公路北片区、剑门河东片区和剑门河西片区。
该区域为城市重要公路交通节点,规划要处理处理好108线、接高铁站的城市干道、高速路出入口、现状入城干道之间的关系。
规划大仓坝组团要重点建设温泉休闲度假中心,打造旅游商务街,建设酒店等高品质的游休闲接待设施,同时在该组团完善中小城市应具备的文化娱乐服务设施。
大仓组团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展示窗口,要重视城市设计和文化的塑造,营造人人向往旅游城市形象。
1.3.4、拐枣坝组团(剑门新区)
剑阁县城的科技产业用地集中区。
拐枣坝平坝用地沿清江河呈带状,长约4Km,宽度平均为400m,产业用地沿江带状布置将导致配套设施距离大,功能配套难度大,单项投入不经济。
拐枣坝南侧有部分地形坡度在20—40%左右,属城市发展II类选择用地,规划积极拓展缓坡用地,以元宝山顶部为绿心,围绕元宝山布置用地,利用地形山脊自然分割为东西两侧,其东侧张家沟规划布置高科技产业发展用地,靠近高速公路和国道108线位置布置物流仓储用地;
西侧布置组团配套生活服务用地,配置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用地,配合产业园区建设安排教育科研用地。
1.3.5、下寺村组团
剑阁县城近期重点新建组团,规划首先要完成联系下寺村的跨清江河的大桥建设,新区结合高铁站建设布置对外交通、旅游饭店、办公商贸综合体等设施,展示城市门户,形象。
1.3.6、上寺集镇组团
规划撤销上寺乡建制,建设依托剑阁县新县城下寺镇并为其提供服务、以发展工业原材料采掘业和旅游服务业为主、以粮油种植为辅的工矿旅游型组团。
1.4、主要功能用地布局
1.4.1、居住用地布局
为了尽量减少城内通勤人口对城市交通的压力,居住用地在六个组团内布置相对均衡,除拐枣坝组团要求居住与工业适当隔离外,其余各个组团的居住用地都是围绕各自的组团公共中心布局。
至规划期末居住用地273.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0.4%,人均30.4平方米。
规划中小学布局按照服务半径和各组团功能布局,在下寺村布置小学(含幼儿园)一所;
沙溪坝布置服务区域的中学一所,小学(含幼儿园)一所;
大仓坝布置小学一所、幼儿园一所;
修城坝布置幼儿园一所;
拐枣坝布置小学(含幼儿园)一所,上寺集镇布置小学(含幼儿园)一所,规划学校用地共计29.14公顷。
居住用地布局的原则是尽量完整成片,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规划居住用地以II类用地为主。
规划改变以往纯多层的作法,合理分布高层,打破现状城市空间单调的局面,也有利于城市环境与景观的打造。
规划重新整体划分居住区和居住小区,按相应规模配套建设,避免“肢解”小区而导致配套设施不足,提高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的环境质量。
强化建筑艺术风格和空间环境的地域特色,使城市在总体基调协调的前提下呈现出多种多样的个性空间,并以特定的建筑符号体现出新蜀汉文化的建筑风格。
居住区公共绿地应主要布置在居住区中心,以提高其利用率,以此改善居住区环境。
居住小区应设置小区公共绿地,居住组团应设置游憩绿地,以方便居民使用。
规划居住区和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
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规划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内应根据社会发展的趋势留有足够的停车位,普通住区按大于每户0.75个停车位指标配建。
廉租住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在年度供应计划在扣除现状建设的前提下,每年按总供应规模的25%供给,逐年滚动发展。
规划期内,建设政府保障型住房占有量4760套,建筑面积30万㎡;
其中,建设廉租住房1590套,建筑面积8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170套,建筑面积22万㎡。
1.4.2、公共设施用地
本次规划共有公共设施用地157.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6%,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7.6平方米。
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包括7中类,布局如下:
1、行政办公用地
确定在修城坝建设的县级行政办公单位已经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修城坝已形成全县的政治中心;
另外沙溪坝有广电局、公众服务中心和原部分镇级行政单位,大仓坝有环保局。
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和零星用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予以安排。
规划共有行政办公用地面积20.41公顷。
2、商业、金融业用地
剑阁县现状商业金融用地沿城市主要道路呈线状分布,规模小,网络性不强。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分为县级和住区级。
规划共有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59.53公顷。
县级商业金融用地分两处成片布置:
一片分布在剑门关火车站站前干道东侧,集中成片打造,结合步行街改造形成商业金融服务中心;
另一片布置在下寺村高铁站站前广场四周,展示剑阁的现代化气息。
在城市的门户组团大仓坝和下寺村新规划布局各种宾馆、金融证券、旅行社等服务用地。
住区及商业金融用地分组团设置。
在各组团分别配置市场、银行、超市等区级设施,以满足居民和单位的使用要求。
3、文化娱乐设施
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结合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在各组团均衡布置,不单划用地;
县级文化娱乐设施重点考虑结合旅游休闲接待服务设施的建设在大仓坝和下寺村重点安排,规划布置青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等,与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形成互补,进而形成文化旅游热点区域;
考虑沙溪坝教育资源集中和老年人的生活习惯,规划再此安排县级图书馆和老年活动中心。
规划共有文化娱乐设施用地面积50.32公顷。
4、体育用地
规划在大仓坝剑门河与清江河汇合处的绵广高速路以南安排一综合性体育设施用地,以形成县级体育休闲活动中心,满足大型集会和大型综合运动会的使用要求。
其余主要的运动场地和训练馆结合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培训等学校建设一并考虑,实施向社会开放;
同时结合住区活动中心建设,利用各类广场绿地配套建设与人民身体健康相关的体育设施,发展全民体育健身产业。
规划共有体育设施用地面积3.33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
5.12灾后,在援建项目资金的帮助下,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得到了大的发展,现状已建成或在建的县级医疗机构有拐枣坝西端的妇幼保健院、修城坝北部的剑阁县中医院和疾控中心、大仓坝的剑阁县人民医院,县级医疗体系基本健全。
规划在不靠大型医疗机构的城市组团,设置一般社区医疗点,使县城医疗设施布置均衡,服务半径合理,满足日常就医保健的需求。
规划共有医疗卫生用地面积6.92公顷。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规划在拐枣坝南端集中设置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吸引科技含量较高的研究机构、设计单位或大(中)专院校来此搞研究与办学,配合产业园区发展积极发展职业技术培训教育,以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规划共有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面积14.23公顷。
7、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保留上寺乡活龙山佛教寺庙,该历史地段与周边的环境相对独立,具有较好的保护条件,规划予以整体保护、提升利用。
规划与市中区白龙湖、天台山、昭化古城、剑门关、翠云廊、剑阁古城及风景区山水相连,能使游人充分享受和品味川北不同地方,具有各自独特性质的自然景观和人为景观。
规划共有文物古迹用地面积约3.23公顷。
1.4.3、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在清江河下游的拐枣坝组团东侧布置县城的下寺工业集中区,用地以I、II类工业用地为主,主要工业企业包括机电轻工、食品医药、建筑建材等。
另根据剑阁县城的发展方向,当城市产业用地不足时向石羊坝地区发展。
规划工业用地86.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6%,人均9.6平方米。
1.4.4、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保留现状国家粮库,加强周边环境清理,保证粮食安全。
规划根据仓储用地对交通的需求,考虑仓储与物流和工业用地的关系,新规划两处集中仓储用地,一处将沙溪坝火车站货站以北的原广元市监狱用地置换为物流仓储用地,为中转型仓库和储备型仓库,另一处设置在拐枣东南侧靠近高速路地段和108线附近,重点服务工业园区。
物流和一般仓储用地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可以根据需要配置土地。
另外工业用地兼容适当比例的一般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30.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4%,人均3.4平方米。
1.4.5、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布局应满足特殊单位的发展要求,规划置换广元市监狱为物流仓储用地和居住用地,规划保留拘留看守所与武警支队两处特殊用地,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和规整,满足其特殊使用要求。
规划共有特殊用地面积0.9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1%,人均占地0.1平方米。
剑门新区规划为剑阁县城的科技产业用地集中区。
同时规划路网以沟通各组团联系为重点,形成“环环相扣,链状相接”的干道系统结构。
处于安全布局需要,每个组团保证两个以上的主要出入口。
规划路网采用高密狭幅形式,有利于结合城市地形和组织步行交通。
在地形受限、城市用地的可达性不足的地区,通过增设人行梯道的方式提高路网的通达程度。
剑门新区规划的定位及用地划分作为本次土地整理设计的指导思路。
同时根据现状地形地貌以及项目区域内路网骨架在规范要求下作细部调整后进行设计。
六、工程区域划分
剑门新区建设用地整理工程场平工程区域面积较大:
依据原始地形地貌特点、平整设计施工要求、规划建设区域类型、现状土质情况等整理出10个地块,分别编号1-10号,其中2、3、4、5、6、8号地块因地形变化较大再进行细分,编号为A,B,C……其中2号地块分为2-A,2-B,2-C,2-D,2-E;
3号地块分为3-A,3-B,3-C;
4号地块分为4-A,4-B,4-C;
5号地块分为5-A,5-B,5-C,5-D;
6号地块分为6-A,6-B,6-C;
8号地块:
8-A,8-B,8-C。
地块划分详见下图
工程区域面积2867107平方米,区域内有山地、山丘、梯田、平地田园、建筑、河沟、道路。
场地平整出8个地块,这些地块大部分位于山脚附件,小部分位于山腰,可做建筑用地、工业用地等,总面积1489024平方米(2232.4亩)。
地块坡度最小为1%,最大9%,符合基建用地要求。
七、设计过程
1、限制条件
1.1、环山路、剑山大道一期和二期已设计且正在施工。
场平地块应最大限度与道路相接。
1.2、西成高铁、绵广高速路横穿整个工程区,按相关规定,场平区应与高铁保持20米的安全距离,与高速路保持30米的安全距离。
1.3、工程区内现状地形复杂,典型的丘陵夹河谷地貌,地形起伏大,切割较强,地形破碎,沟壑纵横。
1.4、工程区域内存在多条110KV及以上的高压线。
高压线30米范围内不准有取土、爆破等活动。
2、设计思路
2.1、一号地块位于剑门新区北面,靠山面河,北接已设计的环山路,东与剑山大道一期道路相连。
本次设计一号路将一号地块分割为1-A、1-B两个地块。
一号地块高差较大,最大高差可达31m。
若要与环山路相平接则:
1)会产生25m左右的高挖方段,根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该处为中等地质危险区域,不宜进行过高的挖方;
2)将地块再次分割为两个台阶状的地块,由于一号地块宽度仅有75m,若再采用分台阶的方式将地块分割,则地块宽度进一步减小不利于土地开发利用。
故本次设计中,地块不考虑与环山路相平接,在环山路与一号路相交位置按照503的高程向南侧进行场平,同时与剑山大道一期在设计高程为507的位置相平接。
一号地块总面积为101367平方米。
挖方量为733393立方米,填方量为294050立方米。
场平后土地可作为工业、居住、仓储用地。
根据《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程度地质调查所》出具的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门新区规划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可知一号地块危险性高,同时该地块挖方较高,建议该地块可待详细的地质勘察报告出来后,根据地质报告做调整后再实施。
2.2、二号地块位于环山路东南侧,其被本次设计的3号路分割,南邻西成高铁。
3号路与高铁相交处的高铁设计高程为541米。
3号道路作为二号地块的唯一通道。
2-A,2-D,2-E地块场平高程应尽量与3号路设计高程相衔接。
考虑3号路将下穿高铁,故将该处场平高程确定为530米。
2-B地块考虑作为学校操场用地,该地块采用1%坡度进行场平。
为减小挖方高度,该地块与周边地块采用挡土墙相衔接。
2-C地块单独作为学校宿舍楼用地,与2-D平接。
二号地块总面积为95734平方米。
挖方量为1044482立方米,填方量为630431立方米。
场平后土地可作为居住、学校用地。
2.3、3-C地块所在地北靠西成高铁,南邻剑山大道一期道路。
剑山大道与3号地块相交处平均设计高程为524米,若3-C地块与剑山大道相平接,则局部挖深可达30~40米。
本地块原地形为北高南低,南面高程为538米左右,北面高程为570米左右。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填挖方量,故三号地块考虑不与剑山大道一期平接,自南面以538米的高程采用6.3%的坡度向北进行场平。
三号地块总面积为86824平方米。
C地块挖方量为450895立方米,填方量为329070立方米。
2.4、四号地块北接一号地块,南邻五号地块,东以剑山大道为界。
所在地原地势为由西往东降低,到剑山大道处为最低。
剑山大道在该段的设计高程为507-511.6米,与现状山坡高差60米。
为了地块能和道路衔接,抵消巨大高差,保证场平后地块坡度不至过大,地块按山势分为3级台阶。
4-C地块、一号地块与剑山大道相交处道路设计高程为507米,为了使C地块与道路顺接,C地块采用7.2%的坡度向西场平。
为尽量减少填挖方量,4-B地块与4-C地块之间使用15-25米高的挡土墙将4-B的设计高程抬至538米,同样方案将4-A的设计高程抬至555米。
4号地块设计标高高于1号地块,采用3-28米高的挡土墙保护。
两个地块之间可通过3号路和剑山大道连接。
四号地块总面积为133177平方米。
挖方量为776488立方米,填方量为465216立方米。
场平后土地可作为商业、仓储、停车场用地。
2.5、五号地块北接四号地块,南邻七号地块,东以剑山大道为界,西成高铁从五号地块中间横穿。
五号地块所在地原山势为由西往东降低,到剑山大道为最低。
剑山大道在与五号地块相接处设计高程为511.6-550米,与现状山坡高差52米。
西成高铁与剑山大道相交处高铁设计高程为533米左右,剑山大道的设计高程为523.2米。
C、D地块与剑山大道相接,采用5%的坡度向上一级台阶抬高。
5-B地块与C、D地块之间使用8-17米高的挡土墙将5-B的设计高程抬至平均552米,采用同样方案将5-A的平均设计高程抬至569米。
五号地块总面积为218229平方米。
挖方量为1408540立方米,填方量为844679立方米。
场平后土地可作为商业、办公用地。
2.6、六号地块被正在施工的剑山大道一、二期划分为3个地块。
为了保证地块与道路高程的衔接,6-A地块以剑山大道一期设计高程沿原山势向北侧场平。
6-B号地块所在地原中间何家沟处最低。
地块与道路相衔接的同时,考虑到地块排水,故该地块按地势由中间最低处采用大坡度往南北两边抬升。
6-C地块场平过程中按图示高程与道路相接。
六号地块总面积为357390平方米。
挖方量为1129881立方米,填方量为3141019立方米。
场平后土地可作为工业、居住用地。
2.7、七号地块南接剑山大道一期,与西侧六号地块采用3-14米的挡土墙分隔,与东侧五号地块亦采用挡墙分隔。
地块和剑山大道一期道路相平接。
参照如图示剑山大道一期三个控制点563、565.3、557.6按照山势向北侧进行场平。
七号地块总面积为60682平方米。
挖方量为880090立方米,填方量为53224立方米。
场平后土地可作为工业用地。
2.8、八号地块所在地原地势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与四、五号地块隔路相望。
B、C两块被西成高铁分隔;
A、B两地块之间高差达15m,采用挡墙分隔。
八号地块西侧为剑山大道一期道路,该道路为地块内的主要交通道,地块应尽量与道路高程相衔接。
故参照原地势,八号地块按剑山大道一期的设计高程由南向北逐渐降低。
八号地块总面积为276718平方米。
挖方量为1209158立方米,填方量为1615520立方米。
场平后土地可作为商住、仓储用地。
2.9、九号地块所在地原地势较平缓。
九号地块与8-A平接。
两地块相交处设计高程为565左右,故九号地块以565米为控制高程,采用6%的坡度由西向东场平。
九号地块总面积为133214平方米。
挖方量为725508立方米,填方量为1018623立方米。
地块周边道路控制高程见上图:
3、地块排水及排洪
一号地块场平过后整体坡向为南高北低,北侧与环山路相接。
地块水经收集后进入环山路规划排洪沟。
其边坡上部雨水经由边坡截水沟收集后进入环山路规划排洪沟。
二号地块被三号路切割为两部分,两侧雨污水经道路雨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环山路规划排洪沟。
其边坡上部雨水经2号地块边坡节水后收集后进入环山路规划排洪沟。
三号地块亦被三号路切割为两部分,地块雨水经道路雨水管道手机后排入四号路雨水管道,最终进入何家沟。
其边坡上部雨水经截水沟收集后进去四号路雨水管道并最终排入何家沟。
四、五、八号地块位于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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