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修理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4908284
- 上传时间:2023-05-07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43.08KB
《设备修理管理办法》.docx
《《设备修理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备修理管理办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设备修理管理办法》
中油局装备〔2007〕311号
关于印发《设备修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油田所属各单位:
现将《设备修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设备修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田设备修理管理工作,规范修理市场经营行为,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生〔2004〕931号),结合油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修理是恢复设备技术性能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设备修理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中所有安装及非安装设备(仪器)的技术改造及修理。
第三条油田设备修理管理的指导原则:
坚持设备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长周期运行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经济的维修,努力降低成本的原则;坚持对修理费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油田设备修理实行日常维护与计划修理相结合,坚持定期检测、按需修理的预防性维修方针,推广状态检测检修,既要防止设备失修,又要避免过剩维修。
第五条装备处是油田设备修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设备修理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装备管理部门是设备修理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设备修理的全过程管理。
设备修理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责任人负责设备修理的计划编制、技术鉴定、设备送修、修理过程、出厂验收及质保期内设备修理质量的全过程监控和分析评价。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原石油勘探局、中原油田分公司。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装备管理部门根据油田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及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指标、生产需求及设备总体状况,编制本单位年度设备修理费用预算和年度设备修理计划(附件1)。
第八条装备处根据油田总体生产经营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设备修理费用预算进行审核,由财务部门平衡预算报油田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达各单位年度设备修理费用控制指标。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根据下达的设备修理费用预算控制指标,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将年度修理费用控制指标分解到月(附件2),报装备处备案。
第十条按照月度费用分解指标,各单位将当月发生的应急修理项目和下月需要进行修理的项目,编制月度设备修理计划(附件3),于每月25日前报规划计划处(部)和装备处审核。
境外设备修理项目由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负责计划的编制和上报。
第十一条技术改造项目须编报技术改造方案,审定批准后纳入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为了保障油田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对于临时发生的单台费用在1000元以下(关键重大装备除外)的设备修理,在编制月度计划时,可以按月度“零星修理”项目上报。
月度零星修理费用额度,须控制在本月计划修理费用总额的10%以内。
在填报下月《设备修理费用月度支出核销表》时,必须按单台明细列出当月的零星修理,未按要求上报的,取消单位零星修理计划额度。
第十三条设备应急修理项目的申报按油田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各单位装备管理部门依据油田设备修理月度计划,填报《设备(仪器)修理审批表》(附件4)。
第十五条设备大修(含总成件大修)、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项修及外委修理,由装备处根据月度计划和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审批,重大项目或金额较大的设备修理,委托技术监测中心(装备监测总站)进行现场鉴定复审;其它项目的修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实际组织实施。
油田外委修理项目需同时报企业管理处审批。
第十六条各单位须按照先内后外原则,选择修理能力强、信誉好,具有相应资质和市场准入手续的修理企业实施修理项目。
第十七条设备修理的招投标工作按《招标管理办法及招标实施细则》(中油局企管〔2005〕133号)执行。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修理项目,经企业管理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竞争性谈判或一对一谈判。
第十八条境外设备修理项目由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技术监测中心(装备监测总站)是油田设备修理质量及过程的第三方监督,监督范围:
设备大修及单台设备修理费用超过5万元的项目(油区以外的修理项目实行抽查)。
油区以外的修理项目及其他设备修理质量及过程的监督由油田所属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修理项目需要更换总成件和关键零部件,承修企业必须在更换前提交检验单据,经项目责任人签认后方可实施更换。
第二十一条修理项目责任人负责修竣设备的现场交接验收,审核修理费用明细,确认修理质量,索取修理竣工合格证或质量验收单。
设备大修及单台设备修理费用超过2万元的项目,由技术监测中心(装备监测总站)与交接双方共同对修竣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并签认《设备(仪器)修理质量确认单》(附件5)。
第二十二条装备处委托技术监测中心(装备监测总站)对2万元以下(含零星碎修)修理项目的修理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检,发布抽检报告。
第二十三条境外设备修理项目的质量监督由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统一负责。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设备修理单台费用超过5000元的项目,依据油田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须签订设备修理合同,明确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承诺,约定质量保证金。
第七章结算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装备管理部门对当月拟结算的设备修理项目汇总填报《设备修理费用月度支出核销表》(附件6),每月5日前报装备处审核备案。
第二十六条承修企业凭设备修理审批表、合同立项审批表、修理合同、修理质量确认单、更换材料明细、合同履行反馈表、发票等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设备修理费用月度支出核销表》办理结算。
第八章资质管理
第二十七条资质认证。
装备处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修理企业从设备能力、工艺工装条件、人员素质,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资信履约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核发《中原油田设备修理资质认证证书》,并在装备管理网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八条资质评价。
装备处每年组织各送修单位对承修企业的修理质量、修理周期、保修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信誉评价,评价为“不合格”的,取消其油田设备修理资质。
第二十九条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负责境外设备修理项目的资质管理,具体负责承修厂商选择、评价,报装备处备案。
第九章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条装备处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设备修理专项检查,检查评价结果纳入油田设备综合量化评审中统一考核。
第三十一条超资质承揽设备修理项目的,对修理企业给予资质认证证书停用3-6个月的处罚;对于转包修理项目或接纳挂靠修理企业的,取消其油田设备修理资质。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按照《关于印发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的通知》(中油局监察〔2003〕265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装备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车辆修理统一管理暂行办法》(中油局企发〔2002〕405号)、《设备修理管理规定》(中油局装备〔2004〕1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年度设备(仪器)修理计划表
2.设备修理(仪器)费用预算月度分解表
3.月度设备(仪器)修理计划申报表
4.设备(仪器)修理审批表
5.设备(仪器)修理质量确认单
6.设备修理费用月度支出核销表
主题词:
工业设备修理办法通知
抄送:
油田有关领导,机关有关处部室。
中原石油勘探局局长办公室2007年12月23日印发
附件1
年度设备(仪器)修理计划(预算)表
填报单位:
(单位公章)制表时间:
年月日
计划大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牌照号
投产日期
累计运转(小时/公里)
已大修次数
上次大修日期
拟送修日期
预计修理费用(万元)
备注
小计
预计项修情况
预计项修台(次)
预计项修总费用
预计碎修、保养情况
预计碎修、保养台(次)
预计碎修、保养总费用
合计
0
单位主管领导:
制表人:
装备处:
附件2
年度设备修理费用预算月度分解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年月日
月份
费用(万元)
备注
年度预算指标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编制:
会审:
审核:
装备处:
附件3
_____月设备(仪器)修理计划申报表
填报单位:
(设备管理部门公章)
填报时间:
年月日
金额单位:
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或牌照号
投产日期
原值
修理级别
拟送修理厂家类别
主要修理内容
预计修理费用
备注
合计
制表人:
二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装备处:
附件4
设备(仪器)修理审批表
送修单位:
(装备管理部门公章)
设备(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设备编号或牌照号
投产日期
上次大修日期
大修后运行小时(公里)
本次修理级别
项目负责人
投产后大修次上次大修后二保次
设备主要故障及零部件缺损情况
鉴定人:
年月日
设备使用单位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预计费用(万元)
二级装备部门意见
工作量流向
拟选承修厂站
经办人:
(公章)
年月日
装备处意见
经办人:
(公章)
企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
(公章)
财务部门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5
设备(仪器)修理
质 量 确 认 单
送修单位:
承修单位:
编号:
设备(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进厂日期
编号或牌照号
修理级别
投产日期
出厂日期
承修单位质量确认
经办人:
送修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签章)
装备监测总站结论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此单一式五份,分别由送修单位、承修单位、装备监测总站、核算中心、结算中心留存。
附件6
月设备(仪器)修理费用支出核销表
填报单位:
时间:
金额单位:
万元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或牌照号
送修日期
竣工日期
承修厂家
承修厂家类型
修理级别
合同金额
实际结算金额
备注
合计
制表:
装备科长:
分管领导:
装备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设备修理管理办法 设备 修理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