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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电大教学过程管理规范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2006年10月30印发
第一章总体说明
第一条教学过程及其主要工作
电大教学过程是指在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电大师生双方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支撑、以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为中介,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完成预定教学任务的统一活动过程。
电大教学过程主要由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媒体及手段、教学支持服务等要素构成。
电大教学过程涉及到教学准备,教学组织实施,教学检查、督导与评价三个方面,主要包括专业教学准备、课程教学准备、教师的配置与培训、学生入学水平测试、入学教育、课程教学(教学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导学、助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考核)、集中实践教学、教研活动、教学检查、教学评价、教学督导等十一个环节。
第二条教学过程管理及其基本要求
电大教学过程管理是电大教学管理者依据现代教育思想,遵循电大教学规律和管理规律,对教学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实现电大教育目标的管理活动。
电大教学过程管理除了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一般规律外,还应遵循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管理规律,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和学生学习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坚持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系统运作原则、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和民主性原则等。
第三条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及其适用范围
本规范是参与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的各级电大教学过程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电大教学过程相关管理文件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的教学过程管理。
所列“各级电大”,指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地市级电大、县级电大及教学点。
教学点是开放教育教学组织与实施的最基层单位,在教学过程管理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教学点类型较多,各级电大管理方式各异,本规范中所涉及的教学点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在开放教育相关管理文件中均有相应的具体规定。
不同类型教学点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省级电大可根据本规范及相关管理文件,在其制定的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中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章教学准备
第四条专业教学准备
(一)专业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
1.专业培养方案的含义
专业培养方案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的专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是对专业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与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作的总体安排及其教学实施的总体要求。
专业培养方案体现国家或社会对某一类专门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专业培养方案一般由培养目标及规格、学制、课程设置及管理、实践环节设置及管理、修业期限与毕业标准、教学计划进程表等要素构成。
专业培养方案按培养层次,分为专科专业培养方案、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高中起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3.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1)编制要求
编制专业培养方案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广泛性,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
专业培养方案既要保持专业建设先进性,反映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既要坚持高度的统一性,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地区的办学需要。
专业培养方案必须准确描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并明确该专业对学生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素质方面的基本要求。
课程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拓展课等模块进行设置,同时按中央电大负责开设课程(简称统设课程)和省级电大负责开设课程(简称非统设课程)进行管理。
课程教学内容按“必需”和“够用”的原则进行选择,重点放在理论的实际应用上。
实践性教学环节按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训、课程大作业等)和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或论文等)设置。
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本科的最低毕业总学分要求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编制程序
专业培养方案在专业开出前半年由中央电大教学部门编制完成。
其编制程序为:
教学部门根据社会需要提出专业设置申请、开展调研并写出方案初稿,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并提出审定意见,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发布实施。
(二)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1.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含义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实施专业教学、规范专业教学管理、推进专业教学改革和落实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
2.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专业介绍,开办本专业应具备的师资、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等条件,对学习者文化和专业基础的要求(包括专科起点学生补修课程的要求),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路,课程开设学期的指导性安排及对学生选课的建议,课程实践教学和综合实践教学的安排及要求,教学支持服务和教学质量监控的安排及要求。
3.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由中央电大教学部门负责制定,并与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进行。
教学部门提出初稿,教务处组织专家研讨、审定编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发布实施。
(三)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
1.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含义
实施性教学计划是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地区学生的需要制订的实施性教学文件。
2.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内容结构与中央电大编制的专业培养方案相同,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统设课程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非统设课程可在专业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3.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的编制程序
实施性教学计划由省级电大教务处负责组织制定,其编制程序按照省级电大的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电大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最迟于新生入学前一个月报中央电大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1.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的含义
专业教学实施细则是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的操作性教学文件。
2.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
专业教学实施细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专业师资,教学设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具体措施,入学教育安排,补修课程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教学支持服务的具体安排,教学检查与教学评价的安排等。
3.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
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由省级电大教学部门负责制定,其编制程序按照省级电大的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电大的专业教学实施细则,最迟于新生入学前一个月随省级电大专业实施性培养方案一并报中央电大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五条课程教学准备
(一)课程教学大纲
1.课程教学大纲的含义
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性质、目的和任务,规定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体系和范围的基本纲要。
教学大纲是实施教育思想和教学计划的基本保证,是进行课程教学、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编写(制)教材和其他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依据。
2.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大纲说明、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等三个部分。
(1)大纲说明。
包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配合和分工,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建议,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2)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
包括学时分配、多种媒体教材的总体说明和教学环节。
(3)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是教学大纲的核心部分,具体规定教学内容的范围、深度及其体系和结构,提出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尤其是实践环节)、创造能力的培养和思想教育方面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3.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要求与程序
课程教学大纲应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注意科学性与思想性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及学科体系、远程开放教育和电大学生特点,以必需、够用为度选择教学内容,控制教学总量;
遵循远程开放教育的规律,进行多种媒体教材的一体化设计;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做好教学设计,避免教学内容在各门课程之间的简单重复;
在反映学科建设新进展的基础上,保持教学内容的相对稳定。
统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由中央电大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非统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由省级电大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
编制时间按照学校下达的任务书要求进行。
具体的编制程序为:
课程组编写初稿,教学部审查;
组织专家研讨,形成送审稿;
召开教学大纲审定会;
主审专家终审;
教务处验收;
颁布执行。
(二)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1.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含义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是根据统设课教学大纲制定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组织统设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是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等教学原则,推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统设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保证。
2.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课程的性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方面的不同层次要求;
已开发或已配置的课程教学资源;
课程教学平台应用及播课安排;
课程教学模式建议,如课程教学模式的基本框架(一般用功能模块和流程图表示),课程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等;
依据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结合课程教学模式建议,进行的课程教、学、考一体化设计;
课程实践环节教学的内容、要求及实施建议;
课程教学支持服务的内容及方式;
课程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的要求等。
3.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编制。
要求体现远程教育的特点,充分发挥文字、广播、电视、VBI/IP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教学媒体各自的优势;
注重多种教学媒体教材的综合运用;
结合课程的特点、考虑学生的学习特点和教学实际进行课程教学设计,以求最佳的教学和学习效果。
同时,要有利于检验课程的教学效果,保证实施后能产生相对稳定一致的教学效果;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组织实施和调控,有利于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统设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由中央电大负责制定。
教务处向有关教学部门下达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编制任务;
教学部门安排课程主持教师根据编制要求,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报教学部门初审;
初审合格的方案报教务处组织专家终审,并由教务处在开课的前一学期期末向省级电大教务处发布。
(三)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
1.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的含义
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包括统设课程(含统设必修、统设限选课)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和非统设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前者是依据统设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制定的实施性教学文件。
2.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各章节教学内容及具体要求,已配置的教学资源及获取渠道,课程教学模式建议,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导学、自主学习与助学安排,平时作业与课程实践环节的安排及要求,教学支持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方式,形成性考核内容、要求及具体方式,终结性考试的内容、要求及具体方式等。
3.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的编制程序
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的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均由省级电大教学部门负责制定,由省级电大教务处在开课前发布。
(四)多种媒体教材
1.多种媒体教材及其种类
多种媒体教材是供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知识载体。
包括印刷教材、音像教材、计算机多媒体课件和网络课程等。
2.多种媒体教材的建设
多种媒体教材建设须制定一体化设计方案。
多种媒体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适合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需要,具有可选择性和经济性等。
多种媒体教材建设应有专门机构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一般按书面申请、专家评审、立项、组织实施、验收、试用、正式使用的程序进行。
多种媒体教材建设由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工负责,同时要倡导和推进电大系统共建共享多种媒体教材。
原则上中央电大负责统设课程的多种媒体教材建设;
省级电大负责非统设课程的多种媒体教材建设,并根据教学需要建设统设课程配套的多种媒体教材。
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原则上开课前应完成三种或三种以上的媒体教材建设。
3.多种媒体教材的配置
多种媒体教材配置应体现远程开放教育特点,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课程开出前一学期,教材管理部门制定多种媒体教材配置方案,原则上保证每个教学点每门课程配置不低于两套教学媒体资源。
中央电大负责统设课程多种媒体教材的信息发布、印刷或制作,省级电大负责非统设课程多种媒体教材的信息发布、印刷或制作;
中央电大和省级及省级以下电大分工负责多种媒体教材的征订、统计和发送。
第六条教师的配置与培训
(一)教师及其组成
电大教师指各级电大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主讲教师、主持教师(专业主持教师和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辅导教师、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等。
(二)教师的配置
1.中央电大。
每个专业配备具有副教授及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主持教师,每门统设课程聘任具有副教授及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主讲教师。
每门统设课程配备主持教师。
2.省级电大。
每个专业配备具有副教授及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业责任教师,每门统设课程配备课程责任教师,每门非统设课程聘任课程主讲教师和课程主持教师。
3.地市级电大。
每个专业配备专业责任教师,每门课程配备课程责任教师。
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
4.教学点。
每个专科或本科专业至少配备1名导学教师。
每个本科专业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
每门课程配备课程辅导教师,辅导教师按≤100:
1的生师比配备。
(三)教师的培训
教师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远程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设计、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支持服务、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
教师培训采用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
中央电大主要负责组织省级电大的专业责任教师和统设课程责任教师的培训,省级电大负责组织省级以下电大的专业责任教师和统设课程责任教师的二级培训,以及省级及省级以下电大教师的其他培训。
第七条学生入学水平测试
(一)入学水平测试的含义
入学水平测试指为了解学生的文化基础或专业水平,以便择优注册和有效地开展教学及教学辅导而组织的检测。
入学水平测试成绩是新生准确掌握自身学习基础及教师开展分类教学的重要依据。
申请参加开放教育学习、已办理报名验证手续者,必须参加当地电大统一组织的入学水平测试。
(二)入学水平测试的主要内容
入学水平测试内容侧重于学生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
专科测试题相当于高中水平,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和政治等;
本科测试题相当于相应专业的成人专科水平,内容按不同专业包括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以及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等。
(三)入学水平测试的组织实施
专科入学水平测试以综合测试为主。
本科入学水平测试采取单科测试与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进行单科测试,专业基础知识可进行综合测试。
中央电大负责制定各专业入学水平测试大纲;
省级电大负责组织编制试卷,地市级电大负责组织测试,亦可由省级电大直接组织测试。
测试工作必须在学生正式注册前完成。
未参加测试者不能取得入学资格。
(四)入学水平测试的评卷与学生学习基础分析
地市级电大统一组织入学水平测试的评卷,省级电大负责评卷的抽查监督;
入学水平测试成绩由地市级电大集中报送省级电大,作为新生择优注册的依据。
在入学水平测试基础上进行学生学习基础分析并报送省级电大。
学生学习基础分析包括试题的题型、题量、覆盖面、难易程度、成绩分布等内容,并结合学生的年龄、职业、经济状况、家庭状况和学习动机等提出教学建议。
由省级电大统一组织入学水平测试的,省级电大负责评卷与学生学习基础分析。
省级电大综合全省情况形成报告(包括测试的方式及结果)报送中央电大教务处。
第三章教学组织实施
第八条入学教育
(一)入学教育的含义
入学教育指为了让学生了解远程开放教育有关知识,熟悉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和教学管理特点,以及本专业教学要求,有效地进行自主学习所开展的教育活动。
(二)入学教育的基本内容
1.思想教育。
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动机,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专业教育。
主要介绍: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专业发展状况,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专业教学及教学管理要求,课程免修免考、课程补修、学位申请等规定。
3.自主学习教育。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常识与特点,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及方式方法,教师的导学和学习支持服务等。
4.信息技术教育。
教学平台的实名注册,E-mail邮箱的申请及注册,多种媒体教材的使用,网上教学资源的浏览,网上教学活动的参与、图书资料的检索等方法。
(三)入学教育的实施要求与程序
1.入学教育的实施要求
入学教育是开放教育学生必修环节。
中央电大开设入学教育指南必修课程,基本教材为《开放教育入学指南》。
入学教育阶段,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自主学习计划,组建学习小组。
自主学习计划一般应包括:
确定修业年限,各门课程的修课时间、学习方式、多种媒体学习资源、选修课等内容。
学习小组按照自愿原则,根据地域、行业、单位、兴趣爱好,学习上能否互助等组建,教学点建立学习小组的相关信息,如学生的学号、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
入学教育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由教学点组织完成。
教学点必须配备管理教师,负责入学教育的具体安排及活动的具体指导,并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通讯地址、电话、E-mail地址,入学测试成绩,自主学习计划,学习、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记载、检查等)。
入学教育的考核围绕思想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效果是否明显、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是否了解、自主学习的要求是否明确、网上学习技能是否掌握等内容进行;
考核可采取撰写入学教育体会、制定自主学习计划、检查网上学习技能等方式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入学教育指南课程考核成绩管理。
2.入学教育的实施程序
中央电大负责建设入学教育指南课程并制定入学教育实施方案;
省级电大结合教学实际和中央电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入学教育实施细则,并对教学点的入学教育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教学点负责入学教育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课程教学
课程教学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导学、助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内容。
(一)课程教学安排
1.课程教学安排的主要内容
课程教学安排是在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基础上,对学期课程教学工作的全面安排。
它是建立课程教学秩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
课程教学安排主要包括:
根据各门课程面授教学、电视教学和网上教学的学时和时间,编制学期课程表;
根据各门课程特点,进行学生个别学习、协作学习、集中学习和教学支持服务安排;
根据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的内容和方式,制定考核考试计划;
根据教、学、考要求,落实教室、教具、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等。
2.课程教学安排的分工
各级电大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运作,共同完成课程教学工作。
中央电大负责统设课程在全国范围内的教学、教学支持服务和考核考试安排;
省级电大负责本校及所属教学点的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教学、教学支持服务和考核考试安排;
省级以下电大负责本校及所属教学点的各类课程教学、教学支持服务和考核考试的具体安排。
(二)学生自主学习
学生自主学习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围绕学习目标,自己规划完成学习任务的学习行为。
主要包括个别学习、协作学习和集中学习三种基本形式,通常表现为个别学习、协作学习和集中学习相互配合下的学生混合学习。
1.个别学习
个别学习,指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和实际情况,在教师的帮助下,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内容和学习资源等,主动获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行为。
教学点要充分尊重学生个别学习的权利,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为学生个别学习及时提供教学文件、教学信息和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和学习技能培训,做好答疑和作业批改安排;
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笔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进度、多种媒体教材使用情况、网上学习情况和平时作业完成情况等,确保学生个别学习质量。
2.协作学习
协作学习相对于个别学习而言,指学生围绕共同的学习目标,根据专业、课程、地域、行业、单位、兴趣爱好、学习上能否互助等因素,自由组成学习群体,为共享学习成果和提高学习效果而互助合作的学习行为。
教学点按自愿原则,指导学生组建学习小组;
为学生协作学习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设备、协作学习平台等;
组织课程辅导教师对学生协作学习进行指导和帮助,如指导制定协作学习计划、确定协作学习内容和形式、解决协作学习中出现的问题等;
加强学生协作学习的管理,如帮助审阅协作学习计划、检查协作学习情况及进度、总结并推广协作学习的经验等。
3.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指学生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利用统一的学习资源,按照统一的教学要求,在教师带领下,完成学习任务的学习行为。
教学点在课程开出前落实课程辅导教师和管理教师;
根据课程教学实施细则确定集中学习内容和形式、集中学习时数和时间,做好集中学习安排,避免学生的集中学习冲击个别学习和协作学习;
从课程特点和学生特点出发,选择恰当的集中学习方法,调动学生集中学习的积极性;
注意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综合应用和多种媒体教学手段的相互补充,增大集中学习的信息量,提高集中学习的生动性和互动性;
加强集中学习的管理,如检查学生参加集中学习情况、集中学习进度及学习效果,总结并推广集中学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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