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应知应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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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应知应会
安
全
员
应
知
应
会
手
册
目录
第一章安全员职责、权限和义务
一、安全员市场目标
二、安全员职责、权限、义务
三、安全员的工作标准
四、安全员激励考核
第二章安全预防原理
一、海因理希预防原理
二、1:
29:
300的法则
三、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则
四、安全管理理念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
一、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二、人、机、料、法、环管理
三、班组安全建设要求
第四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一)《安全生产法》对现场管理要求
(二)《消防法》对现场管理要求
(三)《职业病防治法》对现场管理要求
第五章班组安全检查常识
第一节电气安全
第二节设备安全
一、手持式电动工具
二、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三、机械加工设备
四、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
1.起重设备
2.冲压设备
3.锅炉压力容器
4.气割气焊
5.电焊
第六章现场危险作业监护
第一节:
明火作业
第二节:
高空作业
第三节:
临时用电
第七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标准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要求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三、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规定
第八章消防安全知识
一、现场消防安全要求
二、消防重点要害部位检查标准
三、火场逃生方法
第九章案例警示
第一章安全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一:
安全员的设立目的:
安全员设立目的:
加强和完善基层安全建设,建立健全以班组为责任单位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及时发现解决班组身边的隐患,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员三资条件:
序号
类别
资格
资历
资质
1
生产管理部
安全员
1.工龄2年以上
2.正式员工大专以上学历
管理岗位1年以上,对生产管理部安全体系要求熟悉
经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有内审员上岗证
2
分公司
安全员
1.工龄1年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
掌握分公司生产工艺、设备安全等相关安全消防要求
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3
班组
安全员
工龄1年以上
对班组的人、机、料、法、环熟悉
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安全员的目标:
区域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的推进,实现区域零隐患运行
二、安全员职责、权限、义务
职责
1.负责监督区域班前安全确认后接班,班中职工遵章作业,班后交接清水、电、汽等离岗
2.负责对区域的安全用电、消防设施等安全因素点检查日受控100%
3.对职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安全培训,杜绝习惯性违章造成伤害。
4.对区域存在的隐患、死角及时上报安全部门给予协调处理
5.监督外来施工人员,特别是明火、高处作业现场的监护,保证现场施工安全条件。
权限
1.对发现的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和培训、考核权限
2.对区域存在的隐患及时上报处理权限
3.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义务
1.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及时上报义务
2.出现应急情况及时在现场协助处理,有保护现场、疏散群众义务。
3.发生事故、火险及时报警和协助调查处理义务
三.安全员工作标准:
通用项目
工作标准
关注要点
班前
1.劳动保护用品按要求穿戴,用测电笔检测设备或工具无漏电
2.开动设备前认真检查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和气动部分、液压部分、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1.注意测电笔的安全状态
2.设备安全防护必须正常
3.班前会讲安全
班中
1.按工艺、设备安全操作标准监督职工操作。
2.工作中突然断电,要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配电箱等所有电器开关,来电后要在专业人员检查后逐一开启用电设施。
1.职工遵章作业
2.现场没有死角
班后
1.班后交接清水/电/汽,清理好现场,安全交接班后方可下班。
1.掌握水电气平衡
2.不留隐患
控制因素
现场标准
关注要点
人
1.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不得携带烟火;无吸烟等违纪行为。
2.操作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合格,A类危险设施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实习人员签定《师徒安全责任协议》,禁止独立操作设备
2.注意力集中,精神饱满,状态良好,不带酒意上岗,不带病工作。
3.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班前用测电笔检查设备或工具是否漏电。
4.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随意开动他人设备。
5.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
6.发现隐患通过合理化建议和举报电话及时上报。
1.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不得携带烟火;无吸烟等违纪行为。
2.A类危险设施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实习人员签定《师徒安全责任协议》,禁止独立操作设备。
3.现场无习惯性违章行为
机
1.设备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明确。
2.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无拆除、停用现象。
安全防护装置专人管理;
3.电气设备无漏电、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现象,配电盒安装有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4.电源插座、开关安全责任人明确,无损坏。
5.设备维修必须停电挂牌,现场有人监护,警示牌谁挂谁取。
6.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身体任何部位接触设备的转动部位。
1.设备安全防护到位;
2.严禁进入运行设备内部;
3.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4.灭火器效能正常(压力表指示在绿区)。
料
1.现场材料定置存放,不超标,不堵塞安全通道、报警按钮及消防器材。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按规定存放、使用、回收,并限量控制(当天用量)。
操作人员熟悉危化品的化学危险特性及应急处理措施,现场使用处在醒目位置张贴所使用的危化品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3.危化品临时存放库要保证通风效果,电器设施必须防爆,有危化品的领用、存储、使用、回收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熟练掌握,危化品领用、回收要建帐控制。
1.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现场仅存当班用量、不超量存放;
2.不使用铁质工具开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容器,现场不得进行分装,倒桶作业;
3.禁止使用叉车运输危化品,禁止滚动、抛掷等野蛮装卸行为。
法
1.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工艺作业指导书中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重点防火部位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应急处置预案。
3.遵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无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1.培训职工掌握防雷防静电安全要求
2.工艺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火部位应急预案上墙
环
1.现场无小黑屋、安全死角。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通风、照明、劳动防护等安全控制措施到位。
3.明火作业、高空作业必须经安全审批,现场监护到位。
4.所有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器材放在明显的位置。
5.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无堵塞,各类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准确。
6.班后交接清水/电/汽,清理好现场,安全交接班后方可下班。
1.车间作业排风设施正常;
2.现场明火作业符合安全条件
3.现场无死角,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要求:
班组安全员每天按照现场标准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在《安全检查表》中(此表进入班组各类报表中),并落实责任人和组织现场整改,B类以上隐患上报安全科
第二章安全预防理论
一、海因理希预防原理
海因里希最初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五个因素。
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中心:
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拆除了安全装置
3.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4.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7.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8.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9.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0.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二、1:
29:
300的法则:
这个1:
29:
300的法则是说:
如果发生一件死亡或重伤的重大事故,与那同样的原因就会发生轻伤29件,有幸未发生工伤或者只造成一点点轻伤或者只是吓了一跳的事故为300件。
这个1:
29:
300的法则是说,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要想消除这一起严重事故,就必须把这1000起事故隐患控制住。
“海恩法则”的启示一:
看似偶然的事故,实则是安全意识淡漠、违章侥幸等必然因素造成的
海恩法则”的启示二:
:
安全无小事,对事故背后隐藏的隐患必须根治,杜绝隐患的重复发生。
班组安全检查中必须关注习惯性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现象,从观念上教育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每次违章都作为一次事故分析和预防,杜绝对自己的伤害。
三、事故预防和控制基本原则:
事故预防是指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使事故尽量不发生。
事故控制是指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即使发生事故,尽量减少后果的严重程度。
为预防或减少事故发生采取三方面的对策:
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
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对班组来讲必须保证设备安全防护正常使用,不准存在死角和小黑屋;有报警、检漏系统的必须保持正常使用。
2.安全教育:
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班组每天班前会讲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讲;对新入职工必须培训掌握岗位安全要求,并监督到位。
3.安全管理:
规范员工的行为。
监督班组每位成员自觉遵守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合理化建议等及时发现身边隐患。
四、安全管理理念:
1.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2.一切以安全为前提(6S---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六个项目):
3.携带烟火进入重点防火部位等于纵火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HSMS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ManagementSystem)的英文缩写。
一、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通过内外部市场资源的整合,以责任区域管理为核心,对现场健康安全问题实施全过程闭环控制,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实现安全生产。
为此,我们的工作原则是:
●遵守相关OHS法规及要求
●风险管理,全员参与
●持续发展,追求卓越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主要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对安全工作进行相关控制,要求如下:
1.人: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劳保用品佩带齐全,无损坏或不带现象。
2.机:
设备安全操作,危险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到位。
3.料:
生产现场的材料定置存放,数量不超标,易燃易爆品管理,特别对异丁烷、环戊烷重点介质进行控制,形成一套较规范的管理制度。
4.法:
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5.环: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危险环境和有毒有害环境、噪音环境、泡沫、纸箱存放区重点控制。
三、班组安全建设要求:
1.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负责区域的安全经营.
2.班前会必须讲安全事项,有记录。
3.班组安全因素排查落实到责任人日受控100%
4.每天按照班组现场自检BOM对现场自查并做好记录
5.对新入职工必须进行岗位安全培训,签订师徒合同,掌握安全要求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6.积极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发现身边隐患及时整改。
7.对生产管理部组织的安全活动及时参加
8.区域无管理死角无违纪吸烟现象
第四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起实行。
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通过
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第十七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三)《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二十二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二十五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五章班组安全检查常识
第一节:
电气安全
1.任何电器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2.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3.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
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4.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保护线。
5.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6.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7.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8.浴室、料场等潮湿场所内应使用专用插座,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9.在使用移动式的Ⅰ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头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10.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11.在使用固定安装的螺口灯座时,灯座螺纹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12.电炉、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应使用专用的连接器,并应放置在隔热底座上。
13.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4.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熔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
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15.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16.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合适的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17.电气装置如果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规定的安全技术性能时应予以报废。
18.长期放置不用的或新使用的用电设备、用电器应经过安全检查或实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19.当电气装置拆除时,应对原来的电源端作妥善处理,不应留有任何可能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
20.电气装置的检查、维护以及修理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三种方式,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第二节:
设备安全
一、手持式电动工具:
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3.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5.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6.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7.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8.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9.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
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10.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11.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12.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a.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b.保护线联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d.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f.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g.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h.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13.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a.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b.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c.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14.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
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5.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16.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工具按触电保护方式分为:
A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A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A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二、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1.术语:
a.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
b.立柱:
栏杆的垂直构件。
c.扶手:
固定于立柱上端的水平方向设置的防护构件。
d.横杆:
固定于立柱中部的连接杆件。
e.挡板:
固定于立柱下部的防护板。
2.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1050mm。
在离地高度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不得低于1200mm。
3.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A.F的钢材制造。
4.栏杆的结构宜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GBJ205的技术规定。
当不便焊接时,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第4.2.13规定的结构强度。
5.扶手宜采用外径ф33.5~50mm的钢管,立柱宜采用不小于50*50*4角钢或ф33.5~50mm钢管,立柱间隙宜为1000mm。
6.横杆采用不小于25*4扁钢或ф16的圆钢。
横杆与上、下构件的净间距不得大于380mm。
7.挡板宜采用不小于100*2扁钢制造。
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构件边沿时,允许不另设挡板。
8.室外栏杆、挡板与平台间隙为10~20mm,室内不留间隙。
9.栏杆端部必须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10.所有结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11.栏杆表面必须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三、机械加工设备
1.凡加工区易发生伤害事故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应保证设备在工作状态下防止操作人员的身体任一部分进入危险区,或进入危险区时保证设备不能运转(行)或作紧急制动。
3.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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