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五节 美国现实主义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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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等人。
亨利·
詹姆斯(HenryJames,1843~1916)出生于纽约的富豪家庭,是美国著名实用主义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威廉·
詹姆斯(WilliamJames,1842~1910)的弟弟。
1876年他移居英国,晚年加入英国国籍,因此有时人们把他也算作英国作家。
他在英语文学史上及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詹姆斯创作很丰富,他同时还是著名的文艺评论家。
他的主要创作成就是中长篇和短篇小说,取材范围比较狭窄,只局限于上流社会生活。
他注重写作技巧的完善,风格细腻优雅,表现出明显的贵族趣味。
他一方面是一位现实主义作家,另一方面也是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运动特别是意识流(Streamofconsciousness)的先驱之一,使他区别于传统现实主义的最首要的艺术特点,是他在哥哥威廉·
詹姆斯影响下对人物心理活动细致深刻的分析描写,其次是有意识地运用象征手法。
他在文学批评上有一个重大贡献,即提出“人物视角”的问题,因此被称为小说革新者。
詹姆斯的基本创作主题是年轻的美国资产阶级文化与古老的欧洲贵族文化之间的冲突。
他欣赏欧洲贵族高雅的文化教养,同时也揭露他们的虚伪自私;
他赞扬美国的朝气蓬勃和心地纯洁,同时也不满美国暴发户在文化趣味上的浅薄庸俗。
这种国际文化比较的主题也是他受到重视的一个原因。
长篇小说《一位女士的画像》(ThePortraitofaLady,亦译《贵妇人画像》,1881)是他重要代表作,表现单纯善良的美国姑娘伊莎贝拉来到欧洲后的婚姻悲剧。
伊莎贝拉得到一笔巨额遗产,被一位所谓的美国“艺术鉴赏家”奥斯蒙特所吸引,婚后才发现他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是他们婚姻介绍人牟尔夫人的情夫。
但是伊莎贝拉没有同他离婚,而是骄傲地活下去。
伊莎贝拉是亨利·
詹姆斯美国道德理想的体现。
《黛茜·
密勒》(DaisyMiller,1879)是中篇小说中的重要作品,叙述了一位性格自由奔放的美国姑娘毁于欧洲社交礼仪的悲剧。
黛西来自美国纽约,她在日内瓦和罗马旅行时,由于不拘小节而遭到诟病。
只有当她不幸逝世后,人们才了解到她的纯洁。
詹姆斯晚年的重要作品是《鸽翼》(TheWingsoftheDove,1902)、《专使》(TheAmbassadors,1905)、《金碗》(TheGoldenBowl,1904)三部长篇小说,其中《专使》是他自认为最完美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查德出游欧洲,他母亲要求他回美国继承家业,而他的欧洲情妇则竭力要把他留在欧洲,于是一位专使来往穿梭于美国与欧洲之间。
小说继续发挥早期的主题,而在艺术上,更是充分体现了他本人所主张的“人物视角”与心理分析的观点,人物大都沉溺于复杂细微的内心思索之中,这种极为细腻的心理分析描写使作品读来相当晦涩。
欧·
亨利(O.Henry,1862~1910)是与马克·
吐温同样具有幽默风格、但以短篇小说著称的另一位现实主义重要作家。
他出身于地方医生家庭,幼年丧母,家境贫寒,干过各种下等职业,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职员时被发现资金短缺,以贪污罪入狱三年半。
在狱中,他为了给自己的女儿送一份圣诞节礼物,就化名欧·
亨利创作了第一篇小说《口哨狄克的圣诞礼物》(WhistlingDick'
sChristmasStocking,1899)。
由于长期酗酒,他过早地逝世了,创作时期基本上只是短短10年(1898~1910)。
亨利创作了300多个短篇小说,以短篇小说集《四百万》(TheFourMillion,1909)最有代表性。
这“四百万”是指纽约市四百万市民,这个书名表明了欧·
亨利对平民的同情与关注,同时也反映了他的小说创作所具有的地方特色。
亨利的不少短篇小说已经为世界读者所熟悉。
亨利写的最多的题材是小人物辛酸的命运。
《警察与赞美诗》(TheCopandtheAnthem)里的那个流浪汉苏贝为冬天来临而发愁,他千方百计肇事,好让警察把他抓进监狱。
他故意拿别人的雨伞,但那人反而向他道歉,原来也是拿别人的;
他向路边一位女郎调情,那位女郎正好是个妓女;
他进餐馆大吃一顿不给钱,招来的不是警察而是一顿痛打;
他砸坏商店的橱窗,警察却认为他是闹事的大学生;
最后深夜里他路过一家教堂,优美的赞美诗使他深为感动,决心重新作人,自食其力,这时警察反倒把他当无业游民抓了起来。
小说对现实生活的荒谬进行了绝妙的讽刺。
《麦琪的礼物》(TheGiftoftheMagi)里写了一对贫穷的青年艺术家夫妇杰姆斯和德拉,杰姆斯有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秀发,圣诞节时,两人都瞒着对方买了一套礼物:
丈夫卖掉金表买了一整套发梳,妻子卖掉头发买了一条表链,这些“无用”的礼物包含着他们深深的情意。
小说通过他们互赠圣诞节礼物表现了令人感动的自我牺牲精神。
在《四百万》之外的其他短篇小说中,最有名的是《最后一片藤叶》(TheLastLeaf)。
深秋时分,年轻女画家琼珊得了肺炎,濒临死亡,她本人也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和意志,只每天数着墙头日渐凋落的藤叶来计算自己剩下的日子。
同住这所公寓一生潦倒的老画家贝尔门,在风雨之夜爬上墙头画了一片永不会凋落的藤叶,激发了琼珊的生命意志,终于得救,而他本人却得了急性肺炎死去。
这也是对小人物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的赞美。
他写的还较多的是骗子小说。
如《黄雀在后》(TheManHigherUp)、《我们选择的道路》(TheRoadsWeTake)等为代表的作品,揭露讽刺上层社会的贪婪欺诈。
《黄雀在后》写了强盗、骗子和金融家三个人物,强盗抢来的钱被骗子骗走,骗子又把钱投资给金融家,金融家买空卖空吞没了骗子的钱。
亨利的短篇小说中最有价值的是他那些表现小人物平凡而不幸命运的作品。
他对他们怀着深深的同情和爱,一方面写出了他们挣扎着活下去的辛酸,一方面努力挖掘他们的美好心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从艺术上来说,欧·
亨利小说采取的是一种白描手法,叙述简洁明快。
他最突出的风格特点是含泪的微笑,在幽默中包含着辛酸。
另一方面,欧·
亨利的小说由于当时是供报纸发表的,难免带有一定的商业色彩,他不太注重人物性格与心理的描写刻画,主要以情节曲折夸张取胜,有时故弄噱头。
美国现实主义进入20世纪后,与前期较“温和”的现实主义相比,表现出更严峻的艺术风格,对社会现实的批判揭露也更广阔和尖锐。
此期整个美国文学具有比较鲜明的左翼思想倾向,同时现代主义文学运动已经很强大。
德莱塞是后期最杰出的代表作家,代表着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最高峰,为20世纪的美国文学开辟了道路,被称为美国的巴尔扎克或左拉。
其他具有世界影响的著名作家还有杰克·
伦敦、辛克莱·
刘易斯等。
杰克·
伦敦(JackLondon,1876~1916)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从小做童工,尝尽艰苦生活的滋味,并通过自学成为一位作家。
他在思想上接受了社会主义学说,但其中混杂着社会达尔文主义。
他在世纪之交为美国现实主义文学送上了一个开门红,以尖锐猛烈的现实主义批判力量和独特粗犷的艺术风格为20世纪美国文学注入活力。
伦敦是继马克·
吐温之后在西方拥有最多读者的美国西部小说家,而他对严酷的大自然环境的体验和描写甚至超过了马克·
吐温。
最先给杰克·
伦敦带来巨大声誉的是中篇小说,其中最著名的是以《野性的呼唤》(TheCalloftheWild,1903)和《雪虎》(WhiteFang,1906,又译《白牙》)为代表的动物小说。
《野性的呼唤》中一条名叫布克的狗养尊处优,性格温驯,被拐卖来到淘金地克朗代克后,严酷的生存环境恢复了布克身上的野性,它咬死原先的首领,又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跑进了森林。
《雪虎》中的雪虎是以狼为主与狗的杂交后代,在人间受尽虐待,后在法官威登·
司各特的收养调教下摆脱了野性,对主人无限忠诚,最后救了主人的命。
前者写狗变成狼,后者写狼变成狗,暗喻人身上野性与驯性两方面。
其他精彩名篇还有《热爱生命》(LoveofLife,1906)和《墨西哥人》(TheMexican,1913)等。
前者描写荒野上一个饿得要死的人和一头也是饿得要死的狼之间的垂死斗争,最终人获得了胜利;
后者描写一位墨西哥青年为革命筹集资金而进行力量悬殊的拳击决斗,最终赢得胜利。
《马丁·
伊登》(MartinEden,1909)是杰克·
伦敦的具有自传性的长篇小说代表作,叙述了一个信奉强者生存的生活哲学、依靠顽强的个人奋斗成名的年青水手的悲剧。
主人公马丁·
伊登是个水手,他在朋友阿瑟·
莫尔斯的妹妹罗丝的鼓励下,发奋写作。
他与资产阶级小姐罗丝的恋情由于横亘着社会地位的鸿沟而破裂。
经过无数次失败,马丁·
伊登终于成为一个著名作家,这时罗丝又在家庭的指使下来找他重修旧好。
马丁·
伊登愤然拒绝了她。
成功后的马丁·
伊登愈益感到与工人阶级的生活格格不入,精神抑郁,在乘船渡海时跳水自杀。
伊登不屈不挠的奋斗意志是感人的,但他生活的目标是个人主义,一旦他的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了,原先激励他奋斗的动力就消失了,这是他的悲剧的主观根源。
小说通过马丁·
伊登的悲剧开创了以后美国文学中表现“美国梦”破灭的传统。
《海狼》(TheSeaWolf,1904)与《铁蹄》(TheIronHeel,1908)是杰克·
伦敦另两部重要的长篇小说。
《海狼》描写了一个魔鬼似的超人形象,即“海狼”劳德森船长。
他孤僻凶狠,驾驶着捕海豹船“幽灵号”,远离人类社会,在大海上独来独往,最后双目失明,瘫痪而死。
《铁蹄》虚构了一场1932年发生的革命,“铁蹄”即美国垄断资本主义,主人公安纳斯特·
埃弗哈德是一位超人式的社会主义革命家,他准备率领人民进行反对“铁蹄”的武装起义。
这部小说被认为是美国第一部无产阶级文学作品,但其中马克思主义与尼采哲学兼而有之。
伦敦最突出的风格特点是以浪漫手法表现生活中的生存竞争。
他的主人公无不具有强有力的性格,是顽强的个人奋斗者。
他的小说生活场面饱满,色彩浓烈,人物性格十分鲜明,情节紧张有力。
辛克莱·
刘易斯(SinclairLewis,1885~1951)出身于医生家庭,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算得上是里程碑式的人物,他作为美国第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1930)的作家,标志着独立的美国文学已被国际社会承认,以英国文学趣味为标准的时代已经结束。
他的创作具有地道的美国风格,粗犷幽默,充满乡土气息。
他最著名的代表作是长篇小说《大街》(MainStreet,1920),女主人公卡罗尔与丈夫威尔·
肯尼特一起回到他的家乡格佛草原,这个小城只有一条主要大街,居民愚昧保守。
卡罗尔试图用现代生活方式改造小城,但归于失败。
小说以中西部一个小镇“格佛草原”作为美国社会中保守、贪婪、赤裸裸的物质主义的象征。
二.马克·
吐温与《哈克贝里·
芬历险记》
吐温(MarkTwain,1835~1910)出身于乡村律师家庭,少年丧父,当工人多年。
他曾沿密西西比河旅行,用密西西比河水手的行话作为自己的笔名“马克·
吐温”,意为“12英尺深”,船舶可以安全通过。
吐温在思想上具有鲜明的反帝反殖反种族歧视的民主倾向。
吐温的文学创作以小说为主。
他的创作根源于美国西部民间口头文学,情节富有喜剧性,以幽默著称。
他在语言中大量运用各种方言,奠定了“美国英语”的基础。
吐温创作了大量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他的中短篇小说成就不下于长篇小说,许多已脍炙人口,为世界读者所熟悉。
他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卡拉维拉斯县的著名跳蛙》(TheCelebratedJumpingFrogofCalaverasCounty,1865)是他的成名作,初次显示了他的幽默才华。
卡拉维拉斯县一个赌徒驯养了一只跳蛙,称之为卡拉维拉斯县著名的跳蛙,但在与一个外地人赌赛时,外地人悄悄往跳蛙肚子里灌了子弹,使他输了四十元钱。
《竞选州长》(RunningForGovernor,1870)是对美国式民主的一幅绝妙的政治漫画,小说主人公“我”在竞选演说时,九个不同肤色刚学会走路的孩子被人唆使一齐扑上来抱住“我”的腿喊“爸爸”。
中篇小说《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TheManthatCorruptedHadleyburg,1891)展现了一个自诩为“最诚实、最清高的市镇”在一口袋金子面前演出的道德丑剧,一个异乡人留下一袋金币,实际上是镀金的铅饼,诡称送给对他有恩的一个人,全镇首要公民争相冒认,各种丑态暴露无遗。
《百万英镑》(TheMillionPoundNote,1893)则讽刺了金钱万能的社会现象,一个贫穷的年轻人亨利·
亚当偶然得了一张百万英镑的钞票,于是财产、声誉、地位、爱情滚滚而来;
但是一旦传闻他那张百万钞票丢失了,于是一夜之间他又成了穷光蛋。
吐温最重要的长篇小说是《汤姆·
索耶历险记》(TheAdventuresofTomSawyer,1876)和《哈克贝里·
芬历险记》(AdventuresofHuckleberryFinn,1884)。
两部小说是人物情节互相关联的姊妹篇。
《汤姆·
索耶历险记》主要叙述汤姆的故事。
汤姆厌恶学校与家庭枯燥的生活环境,幻想当个罗宾汉那样的侠盗,约着哈克和哈波逃出家门,跑到一个荒岛上,几天后回来正赶上镇上为他们开追悼会。
他们又作证杀死医生鲁宾逊的凶手是印江·
乔埃。
乔埃逃跑了,汤姆与哈克发现了他的踪迹,巧妙地将他困在山洞里。
小说以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同陈腐刻板的儿童教育制度相对照。
《哈克贝里·
芬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最伟大的代表作,情节承续上部。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前,总想摆脱文明生活束缚的哈克再次出逃,路上遇到黑奴吉姆,吉姆听说女主人要卖掉他,想逃到北部自由州去。
两人乘木筏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经历了各种奇遇,并结成亲密的友谊。
他们在路上遇到两个骗子——“国王”和“公爵”。
两个骗子企图卖掉吉姆,哈克贝里在汤姆的帮助下救出了吉姆,最后得知吉姆的女主人已经立下遗嘱解放了她所有的黑奴,哈克贝里也回到了家里。
小说塑造了哈克贝里与吉姆两个鲜明生动感人的形象,哈克贝里天真活泼善良,而黑奴吉姆也不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奴才,而是一个敢于追求自由解放、品德高尚的人。
小说通过两人的经历广泛反映了南北战争前五光十色的美国社会风貌,展示了密西西比河壮丽的风光,表现了种族平等的主题思想。
在艺术上则将现实主义的精确刻画同浪漫主义的抒情描写结合在一起,心理描写很细致,语言上具有“美国英语”的鲜明特色。
吐温其他重要的长篇小说还有《镀金时代》(TheGildedAge,1873)和《王子与贫儿》(ThePrinceandthePauper,1881)。
《镀金时代》是他早期与人合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批判南北战争后随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而滋生的政治腐败和经济投机。
35岁的邮政局长霍金斯带着一家人来到“人人都能发财”的密苏里州,然而多少年过去了,他不但没有发财,反而越来越穷;
他的儿子华盛顿当参议员秘书,目睹有财有势者怎样投机倒把,最后当他收到他父亲田产的纳税单时,干脆用那块地抵税。
《王子与贫儿》是童话式的讽刺小说,虚构了长相酷似的王子与贫儿掉换身份的喜剧式情节,影射当时的社会现实,十分风趣活泼。
贫儿汤姆·
康梯路过王宫时,与相貌酷似自己的王子爱德华互换了衣服,结果汤姆接替了王位,虽然他因不谙宫廷礼仪闹了不少笑话,但也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好事。
爱德华则流落民间,吃尽了苦头,开始认识到统治者的罪恶。
最后爱德华赶回伦敦,恢复了王位,实行仁政。
贫儿汤姆是作者理想的人物形象,他聪明正直,代表了人类优秀品质;
作者让爱德华王子经过流浪思想受到教育,表达了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以及对统治者的一种愿望。
三.德莱塞与《美国的悲剧》
西奥多·
德莱塞(TheodoreDreiser,1871~1945)出生于一个德国移民家庭,家境贫寒,从小就参加生产劳动,干过各种下等职业。
他没受过太多的教育,只受人资助读过一年大学。
独立后长期从事新闻记者的工作。
早年的艰苦生活使他对美国的资本主义社会有了深切的体验,为今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长期的新闻工作为他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他在思想上始终反对美国的资本主义,信仰社会主义,晚年加入了美国共产党。
德莱塞共创作了八部长篇小说。
他的第一部处女作《嘉莉妹妹》(SisterCarrie,1900),受到“有伤风化”的攻击。
他沉默十年后,又创作出《嘉莉妹妹》的姊妹篇《珍妮姑娘》(JennieGerhardt,1911)。
这两部作品由于大胆无情地暴露当时普遍的清教徒的道德虚伪,对美国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嘉莉妹妹》叙述了一个乡下女孩子在美国社会里的发迹。
嘉莉身上只带了四块钱来到大都市芝加哥,在工厂里当了一名女工。
她先后被两个男人诱骗同居,因而堕落了,在社会的泥淖里越陷越深。
比她大20岁的酒吧间经理赫斯伍德带她携款私逃到纽约,在那里两人的命运发生了逆转。
赫斯伍德沦为乞丐,死无葬身之地,嘉莉则从舞台上一个低级歌女迅速上升,成为红极一时的明星。
但是她并没有幸福。
德莱塞在小说里让一个道德堕落的女人发迹而没有受到惩罚,触犯了当时社会的道德“良心”,实际上德莱塞真实地暴露出金钱社会对人的腐蚀,对人的命运的操纵。
《珍妮姑娘》表现的则是另一种命运悲剧。
洗衣女工珍妮是一个破产手工艺人的女儿,为了营救被捕的哥哥,她失身于参议员白兰德,不久白兰德突然病死,但珍妮已有了身孕,被父亲赶出家门,靠当女仆养活女儿。
她的父亲受伤失业了,为了维持这个家庭,珍妮又与大资本家的儿子凯恩同居了几年。
在家庭的压力下,以及为继承遗产,凯恩不得不与珍妮分手。
一场伤寒又夺走了女儿的生命,晚年的珍妮从孤儿院领了一个女孩,过着凄凉的日子。
与嘉莉的精神堕落不同,珍妮的命运完全是残酷的环境造成的。
她心地善良,总是照顾别人牺牲自己。
在《珍妮姑娘》之后,德莱塞又创作了他的长篇巨著《欲望三部曲》(TrilogyofDesire)——《金融家(TheFinancier,1912)、《巨人》(TheTitan,1914)、《禁欲者》(TheStoic,1947,亦译《斯多噶》),通过金融资本家柯帕乌的一生浮沉描绘了一部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的发家史。
三部曲每一部都是以柯柏乌的失败而告结束,他死后,他积累起来的庞大家产流散几尽。
德莱塞以全景式的宏伟规模再现了美国社会在政治、经济各方面的面貌,描写了一个“巨人”形象,但他不是从单纯的道德角度去看他的主人公,而是把主人公当作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动的一个产物、一个怪胎、一种畸形现象,通过这个“巨人”形象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到底是什么推动着美国社会的发展?
德莱塞另两部重要作品是长篇小说《天才》(TheGenius,1915)和《美国的悲剧》(AnAmericanTragedy,1925)。
《天才》具有自传性质,表现艺术家与社会的关系、艺术家的良心和使命问题。
小说主人公尤金·
威特拉来到纽约闯世界,成为一个著名青年画家,周旋于许多女性中间,到处拈花惹草。
但画画不能满足他的物质需求,在金钱的诱惑下,他放弃了艺术,投身商界成为一家大公司广告部的主任。
他又迷上一个社会名流的年轻女儿,在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打算非法同居,被女孩的母亲告发,身败名裂,妻子也死于难产,留下一个女儿。
这时他如大梦初醒,重新回到艺术上来。
作品表现了社会对艺术家的腐蚀。
《美国的悲剧》是时隔10年之后创作的,是德莱塞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最伟大的代表作,叙述了一个穷青年失败的个人奋斗。
小说主人公克莱特出生在一个小镇上,父母是传教士,过着清贫的生活。
克莱特当了一家大旅店的听差,他鄙视寒酸的家庭,向往阔绰奢华的生活。
在一次车祸后,他逃到纽约州,在伯父办的工厂里当了一名工头,他爱上了手下一名女工洛蓓达·
阿尔顿。
不久他又迷上了一位有钱的小姐桑德拉,指望通过这桩婚姻跻身上流社会。
但洛蓓达已经怀孕,成为他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于是他打算在与洛蓓达一块划船时把她推入水中淹死。
虽然事到临头他胆怯了,但洛蓓达还是掉到水里淹死了。
本来他的罪证不足以被判死刑,但是他伯父的对立党派出于党派斗争的需要,伪造证据,他以谋杀罪被判处死刑。
德莱塞塑造的这个人物具有高度的典型性。
克莱特既自私又懦弱,无论知识或智力都很低下,除了寻欢作乐他不知道还有别的生活,他是下等社会里培养出来的典型的花花公子。
他性格的懦弱甚至表现在他作案的手法也很拙劣。
尽管他的死根本不令人同情,但德莱塞仍然深刻揭示出他的悲剧根源于金钱社会对人性的扭曲和腐蚀,导致他堕落的金钱至上的生活方式,而社会制度的不公正又使他成为党派斗争的牺牲品。
小说以此揭露了“美国梦”——即人人都可以通过个人奋斗而发财致富——的虚假。
德莱塞也被称为自然主义作家,他比较关注影响人物命运的生理遗传因素,在他的小说里,情欲常常对人物的命运起到重要作用,如《天才》里的尤金·
威特拉和《美国的悲剧》里的克莱特。
他是新闻记者出身,他的叙述方式带有新闻纪实性质,精确详细,语言质朴。
他不象詹姆斯那样对形式精雕细刻,他不关心形式的完美,所以一般评论说他“文体笨重”。
但是他打破了豪威尔斯“温和的现实主义”传统,为美国现实主义文学开拓了新的空间,他在更广阔更全面的背景上把握生活,力图表现整个社会的运动和人类的悲剧命运,并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愤怒的揭露抨击。
他的“笨重”正是力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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