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乐县组织部党支部工作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
- 文档编号:4716511
- 上传时间:2023-05-04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8KB
光乐县组织部党支部工作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
《光乐县组织部党支部工作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乐县组织部党支部工作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四条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
加强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决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建立学习考勤制度;
引导和组织党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带头实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生活会质量,按时收缴党费,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本着积极慎重的原则,吸收已具备条件的同志入党;
配合行政领导共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组织部干部的提拔、使用以及奖惩等提出建议,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党员大会的工作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执行计划、措施和制度;
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讨论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会的任务:
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研究制定加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及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的制度和措施;
参与对本单位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讨论,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
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讨论和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工作计划;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八条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并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书记不在时副书记履行书记职责。
第九条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负责党员发展、组织纪律和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法纪法规教育,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计划,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第十条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负责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各类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
制订党支部宣传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结合党员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员文化生活;
联系有关单位做好党员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学习委员工作职责:
负责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思想实际,提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提出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联系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三会一课”制度:
每月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党课。
第十三条请示汇报制度:
党小组长每月向党支部书记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党员每季度向党小组长或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党员有外出学习、参观和外借情况时,回单位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
外出时间3个月以上的,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召开1至2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支部委员要有针对性地联系1-2名党员,认真做好帮助教育工作。
每年年中、年底要召开两次座谈会,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以改进党支部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六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
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介绍人对其要继续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除全面考察预备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情况外,要重点考察在批准其为预备党员时党支部大会提出的主要缺点改正情况。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每季度讨论一次,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向本人反馈。
第十七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在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工作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一次分析,一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意见记入考察表。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并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后,方可发展入党,凡未经过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八条党员评议制度:
党支部每年年底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书点评的方式对党员进行一次集中评议,表彰奖励优秀党员,教育转化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光乐县 组织部 党支部 工作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