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林木采伐更新设计及相关要求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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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林地面积54.07万亩,占23.80%;
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0.69万亩,占0.30%。
第二节:
林木采伐相关名词
森林主伐更新是指当森林达到成熟时,对成熟林木进行采伐利用的同时,培育起新一代幼林的全部过程。
在生产实践中,常把这一过程分为两部分:
对成熟林分或部分成熟林木进行采伐,称为森林主伐;
在采伐迹地上培育新一代幼林称为森林更新。
森林主伐的目的,一是为了取得木材,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需求;
二是为了改善森林的各种有益效能,如水源涵养、保土防蚀等。
林木达到成熟年龄以后,木材的生长量和质量下降,森林的防护效能也开始减弱,因此,这时就需要通过主伐取得木材加以利用,或通过主伐改善森林的防护效能,实际上两者是不可分的。
因为对成熟林木进行采伐利用时,为了扩大再生产,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
采伐利用成熟林木,是森林更新的一个组成部分。
采伐必须更新,更新无原则要采伐,两者密切相关。
所以“主伐”与“更新”可理解为同义语,因此常将两者合称为森林更新。
森林采伐:
对森林和林木所进行的根据生产需要和树木的生长特性,将森林中的林木伐倒和集运出伐区,并清理和恢复森林的一项经营活动。
林分:
内部特征大体一致,而与临近地段又有明显区别的一片林子。
一个林区的森林,可以根据树种组成、森林起源、林相、林龄、疏密度、地位级及其他因子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林分。
林班和小班:
是森林经营的基本单位。
凡地类、地形、森林类型、郁闭度、林龄都大致相同,因而采取同一经营措施的集中成片的林分称为一个林班;
如林班很大或包括几个不连贯的地段时,可进一步划分成若干个小的区域,称为小班。
林相:
有两种含义:
①森林的外形,指林冠的层次,有单层林和复层林之分。
②森林的林木品质和健康状况。
林木价值高,生长旺盛称为林相优良,反之称为不良。
林木采伐许可证:
也称采伐许可证或者采伐证。
是指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的准许采伐林木的凭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格式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有关部门依法核发,采伐许可证上注有采伐的地点、面积、数量(蓄积或株数)、树种、方式和完成更新造林时间等内容。
森林更新:
森林采伐后,通过天然或人工方法,使新一代森林重新形成的过程。
森林更新通常分为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天然更新三种方式。
主伐:
为获取木材而对用材林中成熟林和过熟林分所进行的采伐作业。
皆伐:
将伐区上的林木一次全部伐除或几乎伐除的主伐方式。
在皆伐迹地上的更新方式多采用人工更新,形成的新林一般为同龄林。
择伐:
在一定地段上,每隔一定时期,单株或群状地采伐达到一定径级或具有一定特征的成熟林木的主伐方式。
渐伐:
在较长时间内(通常为一个龄级),分数次将成熟林分逐渐伐除的主伐方式。
实践中往往分二次、三次或四次,典型的四次渐伐包括预备伐、下种伐、受光伐和后伐。
抚育采伐:
从幼林郁闭起,到主伐前一个龄级为止,为促进留存林木的生长,对部分林木进行的采伐。
简称抚育伐。
又称间伐或抚育间伐。
透光伐:
在用材林林分的幼龄阶段、开始郁闭时进行的抚育采伐。
对混交林,主要是调整林分组成,同时伐去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
对纯林,主要是间密留匀、留优去劣。
生长伐:
在中龄林阶段进行的抚育采伐。
主要是为了加速林木生长和促进林木结实,伐除生长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提高林分的经济和防护效益。
更新采伐:
为了恢复、提高或改善防护林和特用林的生态功能、进而为林分的更新创造良好条件所进行的采伐。
龄级:
树木或林分平均年龄的分级。
即根据森林经营要求及树种生物学特性,按一定年数作为间距划分成若干个的级别。
每一龄级所包括的年数称为龄级期限,常用的有20年,10年,5年,2年,各龄级期限的中值为该龄级的平均年龄。
用罗马数字表示龄级的大小,数字越大,表示龄级越高,年龄越大。
一般天然林每20年为一个龄级;
人工林每10年为一个龄级。
龄组:
林分或小班根据主伐年龄、龄级的不同,划分的年龄组别。
又称龄组。
通常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五个龄组。
幼龄林是森林生长发育的幼年阶段,通常指Ⅰ龄级或Ⅱ龄级的林分;
中龄林也叫壮龄林,指林龄为Ⅲ龄级至不超过Ⅳ龄级的林分;
近熟林指生长速度下降,接近成熟利用的森林,通常指IV龄级的林分;
成熟林指林木已达到完全成熟,可以采伐利用的林分,通常指林龄为V、VI龄级的林分;
过熟林指超过VI龄级以上的林分
林龄:
指林分与林木的年龄结构,可分为同龄林和异龄林。
林分内所有林木年龄完全相同,这种林分称为同龄林。
如林分内林木之间的年龄相差不超过一个龄级的称为相对同龄林。
林木年龄相差一个龄级以上的森林,叫做异龄林。
蓄积量:
是指单位面积林地上所有活立木材积的总和,以立方米为单位。
郁闭度指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
它是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以十分数表示,完全覆盖地面为1。
简单地说就是林冠覆盖面积与地表面积的比例。
胸径和地径:
一般胸径指树木离地面1.3米处树干的直径;
地径指树木离地面20厘米左右处树干的直径。
低产低效林:
低效林是指林木受损严重、质量较低、林相较差,需进行改造或补植的林分。
具体为用材林每亩保存率在40%以下,林带保存率低于50%的林分。
枯死树:
是指整株干枯死亡三分之二以上的树木。
非林业用地上树木:
是指在规划林地以外土地上栽植的树木,包括县政府规划的宅基地上的树,坟地树,面积在1亩以下的零星树及农民在责任田内栽植的树。
天然林:
是指在没有人为参与的情况下形成的森林。
人工林:
是指在适合栽植林木的各类土地上用人工植苗、插条或直播等方法形成的森林。
第三节:
森林采伐的原则
1、以人为本
森林采伐是最具有危险性和劳动强度最大的作业之一。
关键技术岗位应持证上岗,采伐作业过程中应尽量降低劳动强度,加强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人身伤害事故,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2、生态优先
森林采伐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协调好环境保护与森林开发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森林采伐对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生境、生态脆弱区、自然景观、森林流域水量与水质、林地土壤等生态环境的影响,保证森林生态系统多种效益的可持续性。
3、注重效率
森林采伐作业设计与组织应尽量优化生产工序,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以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作业成本,获取最佳经济收益。
4、分类经营
采伐作业按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确定不同的采伐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重点生态公益林中的各种森林采伐活动,限制对一般生态公益林的采伐。
第四节:
森林采伐更新相关知识
(一)、森林分类:
森林分为以下5类:
1、防护林:
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2、用材林:
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包括一般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
3、经济林:
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
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
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试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二)、森林采伐类型和主要采伐方式
1、森林采伐类型包括主伐、抚育采伐、低产(效)林改造采伐、更新采伐和其它等五种类型。
2、主要采伐方式
(1)主伐:
主伐分为皆伐、渐伐和择伐三种方式。
皆伐一般采用块状皆伐或带状皆伐,择伐可采用径级作业法,单株择伐或群状择伐。
凡胸径达到培育目的林木蓄积占全林蓄积超过70%的异龄林,或林分平均年龄达到成熟龄的成、过熟同龄林或单层林,可以采伐达到起伐胸径指标的林木;
择伐后林中空地直径不应大于林分平均高,蓄积量择伐强度不超过40%,伐后林分郁闭度应当保留在0.5以上;
择伐周期不应少于1个龄级期,下一次的采伐量不应超过这期间的生长量;
(2)抚育采伐:
抚育采伐分为用材林抚育采伐和防护林抚育采伐。
用材林抚育采伐主要包括透光伐和生长伐;
防护林抚育采伐主要包括定株抚育和生态疏伐。
用材林抚育采伐:
下列情况的幼龄林可进行透光伐:
——郁闭度在0.9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8以上的人工幼龄林;
——郁闭度在0.8或分布不均郁闭度0.7以上的天然幼龄林。
下列情况的中龄林进行生长伐:
——郁闭度0.8以上;
——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的树种幼树较多、分布均匀;
——遭受轻度自然灾害、林内卫生状况较差。
透光伐在幼林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林木开始分化时进行;
生长伐在林木分化加剧、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时进行,一般到近熟龄前作业1-2次;
用材林抚育采伐要求:
首先抚育采伐强度应根据经营目的、立地条件、林分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
抚育采伐强度的确定应掌握陡坡小于缓坡、山地小于平地、北方阳坡小于阴坡、南方阴坡小于阳坡的原则;
其次抚育采伐后,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6,天然林郁闭度不低于0.5,不能造成天窗;
第三被伐木应选择林分内生长不良、感染病虫害或过密的林木,包括枯立木、被压木、弯曲木、病腐木、多头木、生长过密林木、抑制主要树种生长的其它植物(灌木、藤本、高大草本等)和有害林木;
第四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
第五抚育的蓄积强度低于20%。
防护林抚育采伐:
对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形成的幼龄林,开始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时进行定株抚育伐;
对坡度小于25°
、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下层木或植被受光困难的中龄林,采用生态疏伐;
对密度大,竞争激烈,林木出现挤压现象,结构不符合防护要求的林带进行株间间伐。
防护林抚育采伐要求:
首先定株抚育伐与调整树种结构相结合,根据防护林功能分1-2次进行,伐除过密幼树,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
其次生态疏伐应先将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成若干植生组(树群),然后按有利于树冠形成梯度郁闭,主林层与次林层都能直接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与藤蔓,林分郁闭度保留在0.6以上,不能降低其生态效益;
第三林带间伐后郁闭度在0.4以上,并保持原林带的总体结构;
(3)、低产(效)林改造采伐:
低产(效)林改造采伐包括低产用材林改造采伐和低效防护林改造采伐。
改造采伐方式主要包括皆伐改造、择伐改造和综合改造等。
低产用材林改造采伐对象为立地条件好、有生产潜力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用材林:
一是郁闭度0.3以下;
二是经多次破坏性采伐、林相残破、无培育前途的残次林;
残次林是指种植较早的需要更新换代的、没有或者经济效益较差的树林;
林木受损严重、质量较低、林相较差,需进行改造或补植的林分;
缺苗断条、残破不全的农防路林。
三是多代萌生无培育前途的萌生林;
四是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株数不足林分适宜保留株数40%的中龄林;
五是遭受严重的火烧、病虫害、鼠害、雪压、风折、雷击等自然灾害且没有复壮希望的中幼龄林。
低产用材林改造的采伐方式:
1、皆伐改造:
适于生产力低、自然灾害严重的低产林,进行带状或块状皆伐;
2、择伐改造:
适于目的树种数量不足的低产林。
伐除非目的树种,无培育前途的老龄木、病腐木、濒死木等。
低产用材林改造采伐的要求:
1、坡度不大于5°
时一次皆伐改造面积不大于10hm2,坡度6-15°
时不大于5hm2。
坡度16-25°
时不大于3hm2。
超过25°
的山地进行带状皆伐改造,顺山带适用于水土流失较小的缓坡地带,横山带或斜山带适用于有水土流失可能的地带。
对于遭受易传染的病虫灾害的林分,应采用块状皆伐改造;
2、择伐改造应保留有培育前途的中小径木,林下或林中空地补植耐阴的树种;
3、改造后及时更新,更新期不超过1年。
低效防护林改造采伐:
低效防护林改造采伐对象为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护林:
年近中龄而仍未郁闭,林下植被覆盖度小于0.4;
单层纯林林下植被覆盖度小于0.2,土壤结构差,枯枝落叶层厚度小于0.5cm;
遭受严重的病虫鼠害或其它自然灾害、病腐木超过20%;
因不适地适树或种质低劣,造林树种或保留的目的树种选择不当而形成的小老树林;
林木生长不良、林分结构(如树种结构、层次结构、密度结构等)差而达不到防护和景观效果的林带。
低效防护林改造的采伐方式:
1、皆伐改造:
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林分或林带采用皆伐方式进行改造;
主要以群状或单株的方式采伐低效林内的部分林木;
3、综合改造:
没有成林希望的林分、林带,伐除小老树,补植适宜树种。
低效防护林改造采伐的要求
1、为防止水土流失,皆伐改造一般以带状进行;
在坡度较大地区,采伐带走向与等高线平行;
采伐带上应保留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同时对保留带进行抚育。
对于遭受易传染的病虫灾害的林分或林带,应采用块状皆伐;
对于采伐遭受严重病虫害的低效禁伐林,需要特别审批;
2、择伐改造强度不应大于伐前蓄积的25%;
3、林分改造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或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
4、林带改造采伐后,根据需要进行造林。
(4)、更新采伐:
更新采伐包括林分更新采伐和林带更新采伐。
林分更新采伐主要包括渐伐、择伐和径级择伐等采伐方式;
林带更新采伐主要包括全带采伐、断带采伐和分行采伐等采伐方式。
林分更新采伐:
林分更新采伐是指防护林中,主要树种平均年龄达到更新采伐龄的同龄林,或大径木蓄积比达到70-80%的异龄林。
林分更新的采伐方式:
1、同龄林更新采伐一般采用多次渐伐或择伐方式:
——上层林木郁闭度小、伐前更新中等以上的林分,可进行2-3次渐伐,分为预备伐、下种伐、受光伐和后伐;
——上层林木郁闭度大、伐前更新中等以下的林分,实行择伐更新。
2、异龄林更新采伐采用径级择伐,严格按起伐径级进行。
林分更新采伐的技术标准:
1、防护林主要树种的更新采伐年龄,我县主要为杨树,更新采伐年龄为31年。
2、渐伐强度第一次控制在伐前林木蓄积量的25%以内,以后每次小于保留木的50%,最后视林下幼树的生长情况,接近或达到郁闭时,伐除上层林木;
3、径级择伐后最大林中空地的平均直径不应超过周围林木平均高度的2倍,平均择伐强度不超过伐前林木蓄积的25%,采伐间隔期应大于一个龄级期;
4、禁伐林不进行更新采伐。
林带更新采伐:
适用范围,达到或超过防护成熟年龄的防护林带;
生长停滞、林内卫生状况极差、防护效益严重下降的防护林带。
林带更新采伐方式:
1、对短窄林带进行全带采伐;
2、对宽林带、主林带、海防基干林带实行分行、断带采伐;
3、对长林带实行断带采伐。
林带更新的技术标准:
1、林带采伐年龄为31年;
2、全带采伐时,同期采伐林带的带间保留带不少于2条,相邻林带的采伐时间间隔不低于5年;
3、分行采伐时每行采伐长度不超过50米,采伐行中保留行长度不应低于采伐行长度,相邻伐带采伐间隔不低于5年;
4、断带采伐中每采伐段不超过1公里,保留段不少于采伐段长度的2倍,保留带宽度不应低于采伐段宽度,相邻段采伐间隔时间不低于5年。
(5)、其它采伐:
其它采伐是指除上述四种类型外因其它特殊原因进行的林木采伐。
其他采伐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及征占用林地采伐林木;
2、薪炭林、经济林、特用林采伐;
3、修建森林防火隔离带、森林病虫害防治隔离带及边防公路、巡逻路等项目应采伐林木等;
4、散生木和四旁树采伐。
第五节:
森林采伐更新审批程序及采伐管理
(一)森林采伐更新审批程序
1、采伐申请
林权人持林权证向当地林工站或林场、农牧场库申请。
2、采伐设计
林工站接到林权人申请或林业局通知后,填写受理申请登记表登记备案,及时派设计人员到实地调查设计,填写林木采伐因子调查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伐相关手续。
填写《林木采伐申请书》(即简易采伐设计)并由镇长、林工站长、设计人员签字盖章。
同时林工站按《林木采伐申请书》填写《林木采伐申请登记表》报林业局。
3、采伐审批
由林工站站长将采伐设计、采伐申请登记表送交林政股,首先由林政股长审核后,将林木采伐登记表复印四份提交局长、分管局长与林工站长一同汇批(农牧民自用间伐10立方米以下的除外)。
汇批结果由林工站长通知林权人。
林政股按汇批意见由林工站工作人员统一办理采伐许可证。
林工站及时将采伐更新信息书面告之相应村委会,便于监管更新造林。
4、国有农场的林木采伐证由市林业局审批办办理,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负责编制采伐作业设计,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负责审核作业设计。
国有林场、国有非林部门的采伐,由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做简易采伐设计,设计的地点、林种、采伐方式、株数、蓄积等必须详实准确,国有林场采伐报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初审,局国有林场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林政股通知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做简易采伐设计,报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科审核,由县林业局按程序审批,由采伐单位派专人到县林业局办理采伐许可证。
国有非农部门水利系统(除他拉干水库外)和重要水利工程地段采伐申请报告皆需经水利局长签字。
(二)采伐管理
1、林工站林政员领取采伐许可证后,通知林权人,向林权人当面告知采伐许可证上批准的地点、面积、方式、株数、蓄积和期限等,不得越地界、超面积、超蓄积采伐。
由林权人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监管,当地林工站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国有农场、林场、清河牧场、种畜场、他拉干水库、灌区、堤防所等由分管副职负责采伐检查监督。
同时书面告知林权人更新造林时间、面积及相应处罚事宜。
县林业局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同时,填写监伐通知单,通知林木所在地做好监采工作。
2、基层林工站站长是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直接责任人,实施跟踪更新造林,以台账形式每年登记好皆伐地块进行跟踪造林到户,直至更新造林合格。
3、凡皆伐的地块要签订好迹地更新造林合同,做好林木采伐台账登记。
采伐作业设计与迹地更新造林作业设计要一同上报县林业局。
皆伐的农防路林按更新造林作业设计株数每株收10元造林苗木保证金;
其他片林皆伐地块每亩收300元造林保证金。
由林业局专户储存。
待造林合格后,由林业局统一退还保证金。
按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内财非税(2009)1684号文件规定,商品材每立方米收取育林基金30.00元,由林业工作人员直接到财政缴款大厅交纳。
第六节:
森林采伐更新实地调查
森林采伐更新实地调查分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两部分。
(一)、外业调查。
外业调查是由设计人员到采伐地块进行现地调查,主要调查采伐地块的面积、树种组成、林龄、株行距、树木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四至等因子。
1、面积调查。
面积要实测,片林用GPS绕整个地块一周,拐点处打点。
林带两端和拐点用GPS打点。
2、四至调查。
在测面积时仔细观察地块四周,明确四至。
3、标准地设定。
片林在作业小班内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方形或带状标准地,面积不得小于小班面积的2%,每块标准地面积不得小于0.1公顷,设立标记,实测面积。
对标准地内的树木进行每木检尺,做好记录。
林带要设定标准段进行每木检尺。
每木检尺同时可目测树高并观察株行距。
(二)、内业整理
1、核定面积。
片林把GPS点输入系统,即可得出地块面积和图形;
林带,输入GPS点后可得出长度,用长×
宽即可得出面积。
2、蓄积量计算。
根据标准地或标准段每木检尺查立木材积表可算出标准地或标准段蓄积,除以树木株数可计算出单株蓄积。
根据标准地或标准段树木株数可算出采伐地块总株数,如实测采伐地块面积是10公顷,标准底面积为0.2公顷,株数为180棵,总株数为10×
180÷
0.2=9000棵。
总蓄积等于总株数乘以单株蓄积。
3、平均树高计算。
4、树种组成、林龄等可在林权证上获得。
5、填写《林木采伐申请书》(即简易采伐设计)。
6、填写《林木采伐申请登记表》。
第七节:
森林采伐更新相关要求
1、采伐年龄:
用材防护兼用型速生丰产林皆伐林龄为12年。
公益林更新采伐林龄为26年。
一般用材林主伐林龄
为21年。
2、采伐面积商品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一次性皆伐300亩以上的要设立隔离带。
更新采伐公益林面积一次不超过150亩。
3、采伐强度:
亩均匀分布株数在60株以上可实施间伐,抚育间伐后林地保持株数均匀,林相稳定,不出现天窗。
用材防护兼用型速生丰产林(农田防护林),在不影响防护效益的前提下,株行距在1.5×
2米以下的,可进行适当抚育间伐。
商品林抚育间伐树木胸径小于10厘米的林木不列入采伐计划。
4、非林业用地上的树木采伐。
林权人持非林业用地的有效证件(村委会、农经站、镇政府三级证明)向林工站申请,林工站人员实地审核(用GPS点上图)签字盖章后,报林政股审核签属意见后,林权人实施采伐。
5、病虫危害木依据县级森防部门的鉴定报告,枯死木、火烧木由林工站实地核实,按程序办理采伐许可证。
第八节:
森林采伐更新责任追究
1、林业局负责采伐证核发,对出现采伐证颁发错误将根据森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追究有关经办人和签批人的责任。
2、违反林木采伐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1)、违反规定擅自调整林木采伐计划造成森林过量采伐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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