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同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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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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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合同工
医院合同工
篇一:
医院人事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调动制度
第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医院管委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医院管委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医院管委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医院管委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
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上级主管部门及原工作单位同意(县内)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第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部门,经医院管委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凡公派进修、学习、培训等人员要求调离本院的参照医院再教育合同处理(进修学习后工作不满5年者不得调离医院)
二、毕业生(招聘人员)调入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县卫生局的有关规定接收或录用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及招聘人员)。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医院管委,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引进人才的程序参照县卫生局、人事局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医院管委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科(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医院管委审议,院长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注册(变革注册地址)。
五、医院协议用工(合同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合同工)管理工作,经医院管委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合同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医院管委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合同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室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合同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合同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合同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合同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合同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合同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照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试用期满签订合同后与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同工同酬。
第九条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
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教育内容以《桃花江中心医院工作制度》为蓝本,主要包括:
1、医德医风教育;2、员工手册学习:
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3、医疗相关知识:
医疗安全与管理;4、岗位职责;5、规章制度。
第四条教育时间:
3~4天。
第五条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医院管委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
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篇二:
医院合同制用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医院
聘用合同工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暂行)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聘用合同工的管理,保障医院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合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用工科室必须认真做好合同工的考勤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纪律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制。
二、休假
合同工享受按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法定节日等假期与我院在编职工相同的带薪休假待遇。
用工科室要从大局出发,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兼顾个人的实际情况需要,合理安排合同工的休假或及时安排调休。
三、请假
1.事假。
合同工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事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必须由本人提前写好请假条(包括请假事由、起止时间),不能打电话或找人代请事假,经用工科室负责人或主管职能科室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未经批准而私自休事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病假。
合同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休病(伤)假应由我院对口专业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并提供门诊(住院)病历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经门诊部核实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恶意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而骗取证明休病假者,一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3.审批。
请事(病)假一天以内,由用工科室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职能科室批准;三天以上由医院分管领导批准。
4.奖惩。
事(病)假依据本人当月平均日工资标准按休假实际天数扣发工资,期间的绩效工资按照我院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年内休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不参与用工科室当年年底月份的绩效工资分配,并不再享受其它公休假待遇。
四、旷工
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重病急诊、突发事故除外,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或超出规定假期、未经批准续假而逾期不归的均为旷工,按自动退职论处,由用工科室提出辞退意见,经主管职能科室及分管领导签字,报人事政工科予以辞退。
五、解聘
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无故旷工1天;或事假连续超过7天(或年内累计超过14天);或法定休假超过规定期限仍不上班者;或小病大养,超过医疗期仍不能从事原工种者。
六、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相关事宜由人事政工科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篇三:
合同工管理规定
聘用合同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聘用合同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劳动效益,保障劳动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聘用合同工。
第三条聘用劳动合同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聘用合同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在知识、技能和其它方面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第五条聘用劳动合同工的程序
(一)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年度用人需求申请表。
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实施对外招聘。
(二)招聘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持招聘信息中规定递交的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报名应聘;
3、医院对应聘人进行考核考试,择优聘用;
4、体检合格者填写《劳动合同工登记表》
5.拟录用者一般试用1-3个月,试用合格者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6、非本区常住户应聘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医院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
(三)获准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合同书》。
合同期限可根据需要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合同期满需继续聘用者,须重新签订合同。
第六条聘用合同工待遇
(一)聘用合同工的工资,由医院根据岗位制定标准,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年度平度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
准。
(二)养老保险平度市企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合同工享有参加本院学习和培训的权利。
(四)在国家规定享有特殊津贴的岗位上工作的聘用合同工,医院按规定给予一定的保健补贴。
(五)聘用合同工在工作期间请病、事假及病、事假期间的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工医疗费用报销按规定执行。
确属因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经有关鉴定机构鉴定后,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合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需经院部办公室审核,并报财务科按科室岗位考核方可发放。
第七条聘用合同工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第八条聘用合同工具体由岗位所在科室管理,院部办公室兼任全院聘用合同工管理的职能。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
(二)聘用合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医院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
3、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差错事故并造成较大后果的;
4、因失职,对医院利益造成明显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有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问题受到行政治安处罚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6、诋毁医院名誉的;
7、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聘用合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1、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换岗位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双向选择未能被岗位录用;
4、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未按本管理办法科室擅自聘用劳动合同工的,属非法用工,医院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非法用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二)聘用合同工不按操作规程工作,或不听医院有关人员劝阻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院部办公室科负责解释。
篇四:
XX县人民医院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
XX县人民医院
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聘用护士管理,稳定护理队伍,确保护理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合同护士管理办法》如下:
一、受聘人员岗前培训1-2周,学习护士条例及管理办法、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流程、护士服务规范等,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受聘人员经临床科室试用三个月后,科室考核成绩合格,同时与原聘用单位无劳动合同争议,自行完成执业变更注册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受聘人员在聘期间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有大局意识,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定期(每季度)参加医院组织的护理操作规程、护士行为规范、制度、职责、三基理论等考核。
五、受聘者每年接受护理部、科室护士长对其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考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受考评人填写个人年度考核表,结果归档保存。
六、每轮聘期结束必须经医院考核才能进行下一轮聘期签订。
七、受聘者如需辞职,必须提前1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书到护理部,经批准后给予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可解除聘用合同或作待岗处理:
(一)受聘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
(二)出现重大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者立即解聘。
(三)每年发生3次院内有效投诉者,2次局级投诉,1次新闻媒体投诉。
(四)受聘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经培训一个月仍不胜任工作者。
(五)每年参加院级考试,3次成绩不合格者。
(六)受聘者因身体状况(非工伤原因),在疾病治疗期外不能正常工作者。
(七)每年旷工2天,非特殊情况事假15天者。
(八)受聘者提出辞职申请,征得医院同意者。
(九)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十)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评定等次为不合格者。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日起正式实施(附瓮安县人民医院合同制护士年度考核表)
XX县人民医院
X年X月X日
篇五:
关于医院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的建议
关于医院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的建议
过去的劳动法,没有将事业单位列入适用范围,而现在新的劳动法草案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也就是说劳动法中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也将完全适用于医院中的聘用护士,合同护士。
今后,不管是有正式编制的护士,还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合同制护士,都将实行同工同酬。
目前护理人员的配置无法满足病人应享受的权利,护理人员的配置1978年由卫生部编为病床与护士比例为1∶,医护比为1∶2,设编与国际标准相比偏低。
由于配置不足,护士每天忙于执行医嘱和治疗性工作,而患者的生活护理、基础护理工作主要是靠护工及家属,对危重病人的护理带来了安全的隐患。
我院编外护士都在一线工作,几乎病房值夜班的都是编外护士,报酬上却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
合同工和在编护士薪酬相差较大,我们医院中,编外护士占护士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她们只能领到正式护士一半的工资。
享受不到与正式护士相同的福利待遇,如没有保健费、有的甚至没有医疗、养老等保险。
与在编护士承担一样的工作却成了“二等公民”,他们的心理能平衡吗?
会努力工作吗?
能爱岗敬业吗?
在他们的手下会有高水平的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吗?
护士同工不同酬同样在伤害医院。
护士紧缺除了让护士承担更多的工作,对病人也是一个危险信号。
美国一项研究发现,病人死亡率与护士照顾人数有关,若一名护士照顾病人数为4-6人,病人死亡率低于14%;如果照顾人数增加到8人,病人死亡率会升至三成。
也就是说,一个护士每多照顾一个病人,病人死亡率就升高7%。
护士的职业生涯只有二十年,她们把青春都献给医学事业,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可。
建议医院最少要发给她们和编内护士同样的奖金,根据护士从业年限学历及职称,进行工资分级管理,给予他们晋升职称的机会,根据不同的职称学历拿不同的工资,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学习进修。
白衣天使的队伍中不能缺少这个群体。
20XX-3-11
篇六:
医院的信息科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有无编制的差别是什么?
工作的前景是怎么样的?
第一个问题
信息科要做为医院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执行者,最基本的工作内容包括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的实施、服务器及络设备维护、数据库的维护、信息系统故障的排除与解决、电脑及一些电脑外设的维护及维修。
各家医院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比如医院规模、信息人员配置、医院的信息化程度等),来定义信息科的具体工作内容,有的医院的信息科工作内容会包括病案管理、图书管理或者监控系统管理等,不尽相同。
其实,命名也各不相同,像信息科、信息部、信息中心、络部之类的都有。
一般医院规模越大、信息化程度越高,信息科内部的分工也会越细,比如专门负责HIS(医院信息系统)的维护、专门负责病案的管理,而一些小医院信息科要兼职其他工作(比如人事、宣传、营销等)甚至有些都没有信息部门而由其他部门来兼职。
第二个问题
可能有编制差别的,也就只有公立医院了。
第三个问题
站在医疗行业的长远发展需求来看,医疗的信息化是大有可为的。
不过具体到医院信息科,则要看实际情况了。
我所知道的很多医院的院长都是学医出身的,信息素养并不高,如果他们不能理解信息化的深远义意,自然对信息工作的支持力度不高,在他们看来信息化建设只花钱不赚钱,能不做就不做,做了的也只是为了一些很基本的需求(比如财务统计)或者应付卫生管理部门的检查、评审。
对于信息系统,他们看重的是要花多少钱,而不是优化工
作流程、为工作人员及患者带来便利以及是否对医院长远发展更有利。
近几年,官方对医疗信息化的重视越来越高,对医院等级评审里信息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只是个人认为,信息化还是得要医院能重视才能真正的发挥其作用。
政策是要以信息技术服务医疗、为医疗工作者和患者带来帮助,而医院若是为了省钱,仅仅考虑满足政策要求的功能,而忽略了信息的易用性、友好度,及合理性和完善程度,采购了不便利、错误频出的信息系统,最终只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以上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要是能遇上懂信息化、支持信息化的院长,请好好珍惜。
祝开心!
医院的收入包括有工资和奖金
工资就是基本工资跟当地公务员和全额财政事业编差不多数额奖金也叫绩效工资跟医院的业务量有关计算机属于后勤服务类一般来说拿全院平均的绩效工资
综上收入肯定多余事业编和公务员如果医院规模大病号多那工资绝对是完爆公务员和全额财政事业编的
工资晋升方面可以走事业单位管理岗科员、副科、正科晋升也可以走职称工资初级、中级、高级晋升
至于其他隐性福利肯定就是找对象不用愁医院的护士多的是但大多都是不在编的合同工而且护士工资肯定没你高工作量比你大娶来当老婆的话要做好心理准备
另一个隐形福利就是和能对家人朋友亲戚带来很大帮助毕竟现在看病找熟人是普遍现象
如果你善于交际自身又有实力跟院办和医务部等业务科室搞好关系转到院办、医务部、人力资源部那就是另一个层次的风景了!
^_^
篇七: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招聘公告(共31人)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前身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医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54年。
20XX年由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托管,更名为现名称。
医院占地面积35亩,现有在岗员工370余人,实际开放床位220张,年门诊量114万余人次,年业务总收入达亿元。
医院以三级医院为后盾,坚持公益性办院方向,以患者需求为主体,将逐步建设多个具有三级专科水平的特色专科,床位总设置3年内计划增至500张,着力打造禅西城央医疗中心。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XX年自主招聘合同工岗位及人数共31人。
详见附件1:
20XX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自主招聘合同工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暂不办理“具有事业单位身份”手续,工资待遇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见附件1:
20XX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自主招聘合同工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中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属新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4)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户口所在地计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
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禅城医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组织集体面试,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招聘工作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招聘岗位按1:
5的比例(不足时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
笔试由禅城医院组织进行,主要考试“三基”或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时间2小时。
笔试后,参加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包括临床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等,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
报名人数较多的科室,技能考核将分批次安排,时间为期1周。
由考核科室核心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以面试、笔试、技能考核成绩按3:
3:
4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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