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辅助设施标准化验收规范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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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各阶段验收文件;
d)
负责编制项目工程文档,汇编项目工程清册。
2.2.2
制造单位职责:
辅助设施制造单位参与现场验收和整体考核验收;
制造单位负责组织辅助设施的工厂验收,参与现场验收;
制造单位负责编制工厂验收大纲,参与现场验收大纲编制;
参与编制工厂验收、现场验收文件。
e)提供所生产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特种设备须提供生产制
造许可证复印件
2.2.3
安装调试单位职责:
参与现场验收大纲的编制;
参与现场验收;
完成现场施工图档资料的编制。
2.2.4
设计单位职责:
参与变电站辅助设施的各阶段验收;
参与各阶段验收测试大纲编制;
c)对验收中发现的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缺陷应与时进行设计
变更;
d)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电网关于变电站辅助设
施移交的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给建设单位。
2.3
验收组织
2.3.1
负责项目各阶段验收组织工作的单位在验收条件具备后,
与时组织成立相应的验收工作组,启动该阶段验收流程。
2.3.2各阶段验收工作组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工作小组
负责变电站现场的验收测试。
2.3.3验收工作组在验收开始前必须严格审查验收大纲,验收
大纲经审批通过后,进入验收流程。
2.3.4在验收过程中,验收工作组必须严格按照验收大纲和验
收流程进行验收测试工作,并负责编制验收报告。
3
验收原则与验收依据
3.1
验收原则
3.1.1变电站辅助设施的验收应坚持科学、严谨、认真的工作
态度,参与验收测试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验收测
试工作应规、标准,应使用专用的测试仪器和专业测试软件,并
使用标准化、规化的测试用例。
3.1.2验收工作遵循现场验收、整体考核验收的顺序进行,只
有在前一阶段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3.1.3制造单位在各验收阶段所提供的使用手册等文档必须为
按系统实际版本进行编制,验收大纲中功能测试项目的测试步骤应
按技术文档对应的叙述进行编制,以验证技术文档的正确性和有效
性;
如该项测试步骤不能正确执行,则视为该项测试不通过。
3.1.4若各阶段验收测试结果证明某一设备、软件功能或性能
不合格,制造单位必须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或修改不合格的软件,对
于第三方提供的设备或软件同样适用。
设备更换或软件修改完成后,
与该设备与软件关联的功能与性能测试项目必须重新测试。
4.2
验收依据
4.2.1
各阶段验收均应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技术规、标准、
规程、项目合同技术协议书与历次技术(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的所
有技术方面的条款,以与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澄清文件(以
下合称“项目技术文件”)。
4.2.2各阶段验收的设备与资料核查应按照本规的具体要求
执行。
5
验收容与要求
5.1
各阶段验收工作组可根据变电站辅助设施的实际配置和要求进
行取舍选择,并根据项目技术文件进行补充和细化。
5.1.1
设备核查
5.1.1.1
核查容
a)根据项目合同所列的所有软硬件设备清单,对设备型号、
外观、数量与附属的配件与随机资料逐项清点确认;
对各软硬设备配置进行检查确认。
5.1.1.2
核查要求
a)各设备的型号和数量应与设备清单一致,应为全新购置的
产品;
附属的配件与随机资料应与设备发货(装箱)清单一致;
b)设备的配置应不低于设备清单所列的具体配置要求,设备
序列号(出厂编号)唯一、有效。
c)辅助设施出厂后,所有设备发送至现场。
在现场安装前,
建设单位、制造单位与各设备供应商可按上述要求进行现场设备到
货验收,并形成设备现场到货验收报告。
5.1.2
文件核查
5.1.2.1
a)制造单位提供的技术文档,至少包括维护手册、使用手册
与第三方软件最终用户授权书,
各阶段验收所需的工程文档与报告。
5.1.2.2
技术文档完整、齐全、正确;
工程文档与报告齐全、完整。
给水、排水、消防系统验收规
给水管道与配件安装
质量验收规
室给水
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注明时,
各种材质的给水管
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
1.5倍,但不得
小于0.6
MPa。
检验方法:
金属与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
10min,
压力降不应大于
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
漏;
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
1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5MPa,然后在工作
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
2h,压力降不直超
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3.1.1
给水系
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
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3.1.2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
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标准
》方可使用。
检查
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3.1.3
室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
防腐处理。
埋地管道防腐层
标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3.2
室消火栓系统验收
3.2.1
室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
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实地试射检查。
3.2.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
应根据箱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观察检查。
3.2.3
施工单位在竣工时往往不按规定把水龙挂在消火栓箱
挂钉或水龙带卷盘上,而将水龙带卷放在消火栓箱交工,建设单
位接管后必须重新安装,否则失火时会影响使用。
3.2.4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
1.1m,允许偏差
±
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料
140mm,距箱后表面为
100mm,允许
偏差±
5mm。
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3mm.
观察和尺量检查。
3.3
给水设备安装质量验收
3.3.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
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3.3.2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温度计实测检查。
3.3.3
敞口水相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
符合设计与本规的规定。
满水试验静置
24h
观察,不渗不漏;
水压试验在试
验压力下
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3.4
室排水系统安装
3.4.1
本章适用于室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
验与验收。
3.4.2
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
组洗脸盆或饮用喷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的排水管和连接卫生器具的
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
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
悬吊
管道定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塑料管。
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如锻
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
3.4.3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
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满水
15min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
5min,液面不降,
管道与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3.4.4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
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
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
行。
4.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
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
:
警控制器等);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
二
氧
化
碳
、
干
粉
泡
沫
等
固
定
灭
火
系
统
的
控
制
装
置
);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
通风空调、防烟排烟与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5: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
室的控制装置;
6:
火灾事故照明与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4.1.3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
3次切换试
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4.1.4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实际安装数量在
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6~10台者,抽验
5台;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
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
30%~50%的
比例、但不少于
5台抽验。
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1~2次,被抽验
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
术条件
》中的功能要求。
4.1.5
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
100只以下者,抽验
10只;
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
5%~10%的比
例,但不少于
10只抽验。
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
室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
筑设计防火规的条件下进行。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
》的条件。
4.1.6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
更换,并进行复验。
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
验。
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
4.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
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事故照明系统验收规
事故照明系统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与相关技术规、规程、
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
5.2
事故照明设施,如开关、应急灯应有明确的标识,标语识
别。
5.3
事故照明系统的基本要求:
5.3.1
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
进行的场所,备用照明系统应能正常启动。
5.3.2
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
人员安全的场所,安全照明应能正确启动。
5.3.3
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入
口和通道,疏散照明应能覆盖变电站主要出入口。
6
遥视系统验收规
6.1站端设备配置要求
:
站端设备安装在变电站现场,完成
变电站现场各种信息采集、处理、监控并可与监控中心进行网络传
输和通信。
设备应符合变电站自动化设备设计要求与有关标准
。
6.2站端监控主机或视频处理单元必须具备数字硬盘录像功
能,且在软件或硬件上采取防止系统死机的措施,以保证持续稳定
工作。
6.3站端遥视系统应满足远方调阅功能,图像应清晰、无卡
顿现象。
站摄像头应具有远方遥控功能,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应能
100%覆盖站主要出入口、关键变配电设备、主控室等。
7
其他辅助设施验收规
7.1
电动大门外观清洁油漆美观,开关试验良好(包括遥控、
就地),熔断器、钥匙配备充足,专业人员认可。
7.2
高低压配电室的通风系统应完善、风机应能可靠工作,噪
声应在限值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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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电站 辅助 设施 标准化 验收 规范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