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电线路工程桩基质量检测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4390690
- 上传时间:2023-05-03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7.81KB
送电线路工程桩基质量检测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送电线路工程桩基质量检测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送电线路工程桩基质量检测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检测数量,按同一施工单位、同一标段、同一工艺作为一个计算单位计算。
第六条所有混凝土灌注桩均应在施工中预埋超声波透射法中所要求的声测管。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明确:
1、对检测有特殊要求的桩基。
2、一级杆塔结构(指特别重要的跨越杆塔和对安全有特定要求的杆塔结构)的桩基础;
3、灌注桩埋声测管的要求。
第八条建设或监理单位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时,应与设计和检测单位根据本规定共同确认桩基检测方法和数量。
第九条受检桩桩位应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会同检测、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报电力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受检桩桩位应按如下原则确定:
1、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
2、选择设计方面认为重要的桩;
3、选择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
4、同类型的桩宜随机分布;
5、基桩的承载力检测,应首选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6、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时,应依据前一种试验方法的检测结果选择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第三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向检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桩基础施工图;
4、工程桩施工记录;
5、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凡用于桩基质量检测的仪器设备性能应符合有关检测方法的要求,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宜满足规范规定要求,间歇时间未满足规范规定要求但委托方要求提前进行试验并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相应技术措施,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委托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规程和检测单位的要求,做好受检桩的桩头处理以及场地、道路、供电供水等准备工作。
第四章检测方法
第十四条静载试验
执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或《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用于指导设计和有争议的桩基工程的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其它工程桩的检验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
试验目的:
确定竖向抗压、抗拔、水平承载力的极限值作为设计依据,或抽样评价工程桩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高应变动力试验
执行《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
判定基桩的竖向承载力,评价桩身结构完整性,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分析桩侧与桩端土阻力分布或监测预制桩打入时的桩身应力与桩锤效率,选择沉桩设备与工艺参数,选择预制桩合理的桩型和桩长。
第十六条基桩反射波法检测
检测执行广东省标准《基桩反射波法检测规程》DBJ15-27-2000。
普查桩身结构完整性,判定桩身结构完整性质量等级。
为静载试验、高应变动力试验、钻孔抽芯试验等确定桩位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钻孔抽芯检测
检测执行广东省标准《基桩和地下连续墙钻芯检验技术规程》DBJ15-28-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检验灌注桩桩身混凝土质量、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桩底沉渣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桩端持力层的强度和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记录桩长是否属实等。
第十八条超声波透射法检测
参照执行《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各种桩径的桩每桩的声测管埋设数量分别为:
桩径小于1.2m的埋设双管,1.2~2.0m的埋设三管,大于2.0m的埋设四管(声测管当桩长≤5米的用PVC塑料管,>
5米的采用钢管、其内径为50~60mm)。
检测桩身混凝土的均匀性,桩身缺陷及位置,判定桩身结构完整性。
第五章检测数量及方法的确定
第十九条成桩质量检测采用应力波反射法、超声波透射法、高应变动力试验、钻孔抽芯法。
应根据地质条件、施工工艺、桩基类别,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1、成桩质量检测方法宜按如下原则选择:
1.1、对桩径<1.4m的基桩可用应力波反射法检测。
1.2、对桩径≥1.4m或桩的长径比<5或设计认为较重要的转角塔、跨越塔、耐张塔的基桩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或钻孔抽芯法进行检测。
1.3、对端承桩及设计对桩底持力层有较高要求的基桩采用钻孔抽芯法检测。
1.4、对桩长大于50m的基桩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或超声波透射法进行检测。
2、成桩质量检测数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2.1、基础型式为桩基础的直线杆塔抽检杆塔数不少于30%;
2.2、一级杆塔和转角、耐张、跨越塔每条腿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且不应少于其桩数的30%;
2.3、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其桩数的30%;
2.4、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其桩数的20%;
第二十条单桩承载力(包括竖向及水平承载力)检测规定如下:
1、下列情况应进行静载试验:
1.1一级杆塔结构桩基;
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其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2根。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水平静载试验应与竖向静载试验同步进行。
1.2有争议的桩基,其检测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2、其它桩基工程,宜采用高应变动力试验,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3根。
第二十一条经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确认,因试验设备或场地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承载力检测的桩基工程,必须采用钻孔抽芯法和超声波透射法(或应力波反射法)两种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检测数量规定如下:
1、钻孔抽芯法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5根。
2、超声波透射法或应力波反射法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10根。
第六章验证检测与扩大检测
第二十二条对高应变动力试验提供的单桩承载力有怀疑或争议时,应采用静载试验验证,并应以静载试验的结果为准。
第二十三条对基桩反射波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采用钻孔抽芯法,高应变动力试验或直接开挖进行验证;
对超声波透射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重新组织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或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
对钻孔抽芯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
第二十四条当基桩承载力或成桩质量未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时,不得仅对不合格桩进行处理即予以验收,应分析原因并按未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桩数加倍扩大抽检。
根据全部检测结果,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进一步检测的方法和数量,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扩大抽检应采用原抽检用的检测方法或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当因未埋设声测管而无法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扩大检测时,应采用钻孔抽芯法。
第二十五条对桩基检测报告有异议时,可向上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申请仲裁检测。
第七章检测报告
第二十六条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试验日期等;
2、试验目的;
3、检测仪器设备、测试方法和原理简介;
4、工程地质概况,设计资料和施工记录,桩位平面图;
5、有关检测数据、表格、曲线;
6、试验的异常情况说明;
7、检测结果及结论;
8、检测、编写、校核、审核、批准人员签名,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
第二十七条检测报告格式可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印制的《广东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范本》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中引述的有关规范标准如果有修订的,应执行新的有关规范标准。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广电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掏挖式基础参照第六条和第十八条规定预埋声测管,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其总基础数的10%。
附录:
附录A桩基成桩质量检测程序示意图
附录B桩基承载力检测程序示意图
附录C基桩超声波透射法声测管埋设要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送电 线路 工程 桩基 质量 检测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