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景南路工程安全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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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景南路工程安全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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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景南路工程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1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拆迁工程
交底内容:
1.施工全过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作业时,应对各种相关的机械设备、绳索、临时脚手架和其他施工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保持警惕性,慎防倒塌、塌落,要有防范措施。
3.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等),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搭设的工作平台、脚手架、提升架等设施必须稳固可靠,工地作业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人工拆除施工程序应自上而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机械拆除施工程序应自上而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在拆除承重结构。
5.施工过程中,必须由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物的结构状态,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的趋势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
7.参与拆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作业;未经安全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作业;拆除施工前必须由安全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如操作证、岗位合格证等)上岗作业。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照明,所有的用电设备、机械必须有可靠的漏电、过载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拆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2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拆迁工程
交底内容:
9.在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险肇事故,如有毒有害气体外溢、火灾爆炸、坍塌淹埋、重大机械设备故障等,或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应及时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部门汇报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10.从事拆除工程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不允许带有防碍其从事工作的病症、身体缺陷的人员参与,其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有关管理规定方可上岗作业。
11.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必须设置围栏,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出以避免发生事故。
12.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不准在建筑物的屋面、楼板、平台、墙体等部位聚集人群或集中堆放材料。
13.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应设置垂直运输设备或流放槽、拆除物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的场所。
14.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5.应急措施:
及早发现事故的预兆或凶兆,及时抢险,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及早撤离现场;熟悉各种相关抢险的方法。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拆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2-1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桩基础
交底内容:
●施工全过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作业时,应对各种相关的机械设备、绳索、临时脚手架和其他施工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保持警惕性,慎防倒塌、塌落,要有防范措施。
●每孔作业不少于3人,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即井上施工人员对该井的安全负完全的责任;监督井上不得有任何物料下掉。
井下人员工作时,井上配合人员不能擅离职守。
凡下挖深度超过2米的井孔,下班后均需设置可靠的井盖,以防来往人员不慎掉进井孔里。
●孔口围护措施,孔口四周必须浇筑砼护圈,并在护圈上设置围栏围护,应高出地面0.8m;井下设置安全栏杆(浇第一节护壁时予插φ14以上钢筋间距50CM,长度的高出井口80CM,用6@300环筋焊接)、且井口护壁砼要多出地面25CM以上。
●井下设安全防护罩,安全防护罩为半圆面积的钢筋网,随着掘进工作的深入,网罩不断下移,以保持离工作面约2m高度为宜,井下作业人员一般站于网罩下工作;井口1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包括孔内挖出的泥土)。
●吊桶上下要扶正固稳,并在摆动不大的情况下起吊或下放,吊桶钩的保险装置必须完好牢固,吊桶内不准装得过满。
●在井内绑扎钢筋及捣桩蕊砼时,在井内操作的人员均须系好安全带。
●在孔内传递物料和工具时,严禁抛掷,必须用吊索系牢付送。
●孔内作业时,孔口上面必须有人监护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围1m范围内,砼围圈上不得放置工具和站人;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安全绳),特殊情况下还应戴上防毒防尘面具;利用吊桶运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落物伤人,电动葫芦运土应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后方可投入运行;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垂直运输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孔壁情况。
●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暂停施工,保护好现 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孔内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允许进行爆破,以防震塌土或震裂护壁造成事故,根据地质状况需爆破的,严格执行有关的爆破规程。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桥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2-2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桩基础
交底内容:
●地下特殊地层中往往含有CO、SO2、H2S或其它有毒气体,故每次 下孔前,必须对桩孔内气体进行抽样检测(可用快速检测管),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时,应将有害气体清除至化学毒物最低允许浓度的卫生标准,并采用足够的安全卫生防范措施,如设置专门设备向孔内通风换气(通风量不少于25L/S)等措施,以防止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人工挖孔作业一旦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必须在现场按应急措施规范要求实施抢救,根据情况及时送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卫生部门,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接地或接零保护且安装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
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相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采用护套等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孔中操作工应手戴工作手套,脚穿绝缘胶鞋;每周检查用电设备的绝缘,必须达到相关的标准。
●在熟悉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开挖桩孔时原则上要设置砼护壁或钢护筒护壁,特别是直径在1.2m以上的桩孔。
砼护壁每节高1m,厚约0.1m,可加配适量钢筋,砼强度等级不低于C20;一般每天挖1m深立即支模浇筑快硬砼,第二天继续施工。
●当相距10米以内的邻桩正在浇灌混凝土或桩孔积水很深时,要考虑对正在挖孔桩的危险影响,一般应暂停施工,人不准下孔。
随时加强对土壁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采用潜水泵抽水时,基本上抽干孔中积水后,作业人员才能下至孔中进行挖土;地下水丰富时,可将中间部位桩孔提前开挖,汇集附近的地下水,用1~2台潜水泵将水抽出,起到深井降水作用。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孔洞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防坠落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级上下。
上、下孔洞必须有可靠的联络设备和明确的联络信号;孔内作业人员应勤轮换,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以防止疲劳引发安全事故。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桥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5-1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临时用电
交底内容:
●施工全过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照明,所有的用电设备、机械必须有可靠的漏电、过载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
●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拆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5-2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临时用电
交底内容:
●⑴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⒉配电箱: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桥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5-3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临时用电
交底内容: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接地或接零保护且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
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相埋压土中,电缆、电线必须采用护套等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每周检查用电设备的绝缘,必须达到相关的标准。
●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桥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5-4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临时用电
交底内容: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
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桥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5-5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临时用电
交底内容: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
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负责人
周钦梁
被交底单位
桥梁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深圳市道路工程公司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卡)(R-OP14-01)
版号:
BNO.1
单位工程名称
创景南路工程
技术交底□
质量交底□
安全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基坑(槽)和管沟
交底内容:
1.施工全过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坑内,以免边坡塌方;当雨期施工时,地表水可能会流入基坑内,如果坑内积水,不及时排走,不仅会使施工条件恶化,还会使土被水泡软后,造成边坡塌方和坑底承载能力下降,因此,在基坑(槽)开挖前和开挖时,必须做好排水工作。
3.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4.基坑(槽)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挖掘深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确定边坡放坡系数、支护方法;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5.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6.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7.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2m,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8.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手套等),正确使用生产工具。
9.挖掘好的基坑(槽)边缘,应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灯光,安全围栏等。
10.应急措施:
及早发现坍塌和掩埋事故的预兆或凶兆,及时抢险,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及早撤离现场;熟悉各种相关抢险的方法。
交底部门
南山工区工程部
交底人
被交底单位
箱涵施工队
负责人
交底日期:
2006年10月9日
注:
凡下达的施工任务,必须填写本记录(卡),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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