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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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
燥州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
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1总贝I」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2.2日常办事机构
3应急保障行动范围
4应急响应
4.1保障行动
4.2信息通报
5应急结束
5.1应急结束
5.2调查评估
5.3善后处理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6.2信息保障
6.3资金保障
6.4运力保障
6.5物资、器材保障
6.6请求援助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7.2培训
7.3演练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8.2管理与更新
83解释部门
8.4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保证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嗦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取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的应急储备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水路应急保障能力。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
同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
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3)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相关物资和车辆(船舶)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组成
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市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交通、公安、财政、民政、国土、水电、卫生、气象等部门和市交通警察大队、市公路管理段、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港航管理处、市交通建设管理所主要负责人以及事发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组成。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2)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提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建议,负责调用、征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道路水路运输工具,核算动用车辆、船舶参加应急保障行动的经费预算。
(3)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下达道路水路运输应急
保障任务,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视情向省市有关部门或邻县(市)请求紧急援助。
(5)参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相关信息和新闻材料。
(6)硏究落实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局: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的指挥、协调工作。
(2)市公安局:
负责道路应急运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人员转移、货物搬运装卸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的安全畅通。
(3)市民政局:
负责应急救助、人员安置及灾情调查等工作。
(4)市国土局:
负责提供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分布图及有关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
(5)市水电局:
负责水文监测和预报,提供有关江河、湖泊的相关水文监测信息。
(6)市卫生局:
负责人员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疫工作。
(7)市气象局:
负责天气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天气信息发布工作。
(8)乡(镇)、街道:
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转移、货物搬运装卸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9)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负责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提
早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车辆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10)市港航管理处:
负责做好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提早做
好应急准备,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运输船舶,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快速安排应急船舶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11)市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安全行车秩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行车事故和障碍。
(12)市公路管理段:
负责部署做好境内公路抢险工作,落实抢险人员、经费、机械设备,一旦有紧急情况及时投入抢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物资、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兼任。
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需求、工作信息”传达市应急指挥机构、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指示”检查、指导本方案的实施情况。
3应急保障行动范围
(1)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2)因暴雨、雪、台风、洪水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导致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交通中断,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3)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
(4)突发传染病疫情,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人员和物资的。
(5)因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引起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大批物资的。
(6)其他需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紧急运送人员和物资的,或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4应急响应
4.1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1)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实施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或接到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启动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2)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值班室,在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与市应急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各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展情况,传达上级运输保障领导机构的指令。
(4)市交通局要组织落实好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征集运输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调用应急运力,组织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的运送;事发地乡(镇)、街道要落实现场值勤人员和搬运装卸队伍,公安交警、港航管理处负责运送道路、水路的安全管理。
(5)根据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调整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计划”视情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支援请求”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顺利实施。
(6)设立现场指挥机构,指挥、协调、组织应急物资、人员的运输应急保障行动。
4.2信息通报
预警信息来源
(1)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有关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
(2)水利部门提供有关江河、湖泊的相关水文监测信息。
(3)科技(地震)部门提供地震灾害分析预测信息。
(4)气象部门提供天气监测和气象预报的信息。
(5)卫生部门提供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
(6)民政、经贸等部门提供有关应急物资和人员运送的需
求信息。
(7)公安、交通部门分别监测重大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安全事件,预报可能引起道路水路交通中断和安全事故的信息。
(8)公众提供和反映可能发生道路水路交通干线中断的预警信息。
信息报送
(1)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启动后,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人员物资运输要求及有关运输保障等基本信息,迅速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2)各成员单位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3)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涉及的有关乡(镇1街道,应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需要运送的人员、物资等有关信息报告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应急结束
5.1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结束,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
急保障行动任务完成z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结束通知书〃,各成员单位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接到〃应急结束通知书〃后,应急
行动结束。
5.2调查评估
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由市突发公共事件道
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履行职
责、应急行动组织、应急保障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
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总体评估,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评估报告。
53善后处理
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要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的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给予补偿。
被征用物资或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单位应提交征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被征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等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被征用单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指挥所需的指挥
设施、通信设备、信息网络等由市交通局负责保障。
6.2信息保障
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系和综合协调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信息及时、准确、通畅。
63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所需资金,列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保障范围。
运输应急保障行动结束后”由市财政或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筹措解决。
6.4运力保障
市交通局可在境内选择有一定规模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与
其签订突发公共事件运力征用协议。
在运力选择类型方面,根据可能发生事件的性质,合理确定车(船)型。
储备运力必须做到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能够正常投入运输活动。
应急储备运力单位、数量、类型及人员数量要逐级报备。
6.5物资、器材保障
市交通局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公路、水路抢修工具、设施、器材、物资等的应急准备,确保道路水路安全畅通。
6.6请求援助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以
及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实际能力,适时向绍兴市或周边县(市)提出援助请求。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市交通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的日常科普宣传”增强公众自觉参与意识。
7.2培训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专
业运输从业人员的应急保障业务培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73演练
市交通局应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演练。
演练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管理与更新
本方案由市交通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随着突
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走、修改和完善,我市交通运输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市交通局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市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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