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筹备成立格式文本和详细说明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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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筹备
社团名称
申请日期
社团名称
中文
英文
缩写
住所
电话
邮编
注册资金数额
活动地域
社团活动
经费来源
会员
数量
个人会员数
单位会员数
社
团
宗
旨
业
务
范
围
业务主管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筹备组负责人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政治面貌
本人签字
筹备发起人
姓名
筹备发起单位
筹备发起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字
拟任社团负责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已退离休
政治
面貌
拟任社团
职务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受理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
负责人:
批准
格式文本3: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关于同意筹备(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的
资格审查意见
字[]号
(正文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
2、对该社会团体负责人政治情况及在本行业学科、专业的权威性、代表性的审查意见;
3、对该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的审查意见;
4、对该社会团体经费来源是否合法、稳定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厅(局、委、等)同意筹备成立×
×
会,同意担任(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的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我们将对所属社会团体具体行使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日常工作由xxx科室负责。
业务主管单位(章)
格式文本4:
章程(草案)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
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
省×
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时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肥肉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年。
[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和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清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人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决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雷锋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上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宜。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说明:
社会团体要按照民政部制定的《社会团体章程范本》拟定章程。
格式文本5:
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表、身份证复印件
(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拟任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序号
拟任社
团职务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单位地址
1.社团负责人是指社团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
2.现任党政领导干部兼社会团体负责人的,还应依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人事组织部门批准,并
将批准文件附后。
3.拟任社团负责人应是未曾受到剥夺政权利的刑事处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拟任社团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于A4纸上附后。
格式文本6:
拟定的常务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拟定的(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常务理事名单
性
别
联系
备注
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常务理事。
常务理事是社团的主要成员,在理事中选举产生,一般占理事三分之一。
格式文本7:
拟定的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拟定的(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拟定的理事名单及
基本情况表
职
称
联系电话
理事是社团的主要成员,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格式文本8:
拟定的单位会员及基本情况表
拟定的(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名称)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邮编
成立社团应当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格式文本9:
拟定的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拟定的(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成立社团应当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格式文本10:
住所证明
内容提示: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
如是租用的,应提供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赁使用合同。
如住所为个人或单位“无偿提供”的,由住所提供者填写下表;
住所由“个人无偿提供”的,还要同时提供房产证书复印件。
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详细地址及通讯方式等内容。
(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住所使用权证明
兹同意(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在我办公。
办公地址:
河南省市路号院楼室
办公用房面积:
平方米;
使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邮政编码:
。
(住所提供单位盖章或住所提供人签名)
格式文本11:
拟定的专职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拟定(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的专职人员名单
及基本情况表
序
号
拟任
专职
邮政编码
社团的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社团常设的办事机构中从事专职的工作人员。
格式文本12: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按有关规定地方性的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应有人民币叁元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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