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口煤矿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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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口煤矿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概述
凯口煤矿
井
下
火
灾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编制:
通风科
2013-1-16
目录
一、预案编制依据………………………………………………………5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5
三、应急救援及其原则…………………………………………………6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7
五、预防与预警…………………………………………………………12
六、事故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12
七、应急处置……………………………………………………………15
八、应急物质和装备保障………………………………………………21
凯口煤矿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矿井防灭火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国有煤矿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规定》、《凯口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凯口煤矿安全专篇》、《凯口煤矿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报告》、《凯口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凯口煤矿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等法律法规及凯口煤矿的实际情况,为保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火灾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危害程度,防止突发性矿井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展开组织救援工作,特制定凯口煤矿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系专项用于凯口煤矿井下火灾安全事故的预案.适用于凯口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安全生产的井下火灾安全事故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类。
内因火灾与煤层的自然发火倾向性有关,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8年6月18日对我矿开采的A1煤层提交的《煤炭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开采煤层均为不易自燃煤层(Ⅲ类)。
因此,我矿的火灾主要是外因火灾,外因火灾即由外界火源引起可燃物的非控制性燃烧,其主要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迅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常使人们惊慌失措而造成恶性事故,本矿火灾防范主要是外因火灾的防范。
矿井一旦发生火灾,轻则影响安全生产,重则烧毁煤炭资源和物资设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井下火灾将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严重威协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瓦斯、煤尘爆炸,扩大灾害的程度与范围。
三、应急救援及其原则
煤矿火灾应急救援是指煤矿发生非常紧急重大火灾事故时,为营救灾区人员安全撤离、减轻损失,控制灾情和消除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援反应行动。
其基本原则为:
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前提,具体如下:
1、统一指挥原则。
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上级部门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
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4、紧急救护原则。
救护队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5、通讯畅通原则。
设立抢险救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事故预防工作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除平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外,还要落实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就能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本矿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救援指挥成员主要由企业法人代表、矿长、总工程师以及安全、通风、生产技术、机电、矿山救护等部门和机构的人员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职责:
矿井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
总指挥:
毛士法
副总指挥:
郝洪亮、黄家刚、唐建明、姜从军、王启裕、边晓红、政府驻矿安全监察员
成员:
副总工程师、安全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运输科科长、通防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综合科科长、供应科科长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公室”)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矿井调度室,由总工程师任主任、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任副主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现场指挥、现场副指挥和成员组成:
现场指挥:
丁久政
现场副指挥:
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后勤副矿长、市矿山救护队队长、工会主席、
成员:
副总工程师、安全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运输科科长、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综合科科长、供应科科长、矿山救护队队长、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巷修队队长、探水队队长、机电运输队队长。
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矿长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各项指挥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职责:
1)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2)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4)调动矿井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
5)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井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井医疗救护工作。
6)调用矿井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7)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8)完成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七个应急救援专业组。
各专业组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抢险救援组:
组长:
黄家刚
副组长:
市救护队队长、调度室主任、矿山救护队队长
成员:
市救护队、矿山救护队、防突队、巷修队、事故区队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紧急调集的有关人员。
职责:
具体负责实施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救援技术组:
组长:
郝洪亮
成员:
刘少明、通风科及相关人员。
职责:
①受理灾情报告,同时迅速向指挥部有关领导汇报。
②参与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组织落实工艺技术方面的应急措施。
③指挥、协调、检查相关部门进行工艺应急处理。
④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⑤负责组织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工作。
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通讯供电组
组长:
姜从军
副组长:
曹良富
成员:
机电运输科、通防科、调度室等相关人员。
职责:
①熟悉井下供电线路,绘制井下供电及通讯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必要时进行全矿井反风。
4)设备抢修组:
组长:
朱大恒
副组长:
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
机电运输科、通防科、调度室等相关人员。
职责: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机电设备的抢修、搬运和安装工作。
5)材料供应组:
组长:
杨萍
副组长:
调度室主任、机电运输科科长
成员:
供应科、调度室及机电运输队等相关人员。
职责:
①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险救援物资。
②保证救援物资迅速到位,保证质量过关。
③负责救援所需要各类物资及人员的井上、下运输工作。
6)后勤救护组:
组长:
边晓红、
副组长:
徐家玉、乡卫生院院长
成员:
后勤、工会、卫生院指定专门人员组成。
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援人员食品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②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和食品供应等工作。
③协助疏散、安顿受灾人员。
④做好伤员的救护、送医和安抚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
王启裕;
副组长:
安全科科长、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
成员:
安全科、安全教育培训科、保安组、当班搜身员、矿灯发放员等人员。
职责:
①执行指挥部的指令,下达紧急安全处理指令。
②参与制订事故排险、抢险方案,组织落实安全环保方面的紧急措施。
③抓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④组织清点、疏散受灾人员、统计伤亡人数。
⑤收集事故现场有关证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五、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矿井外因火灾危险程度,与煤层的地质赋存条件、矿井的开拓开采条件、通风系统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目前,本矿的开拓开采条件、通风系统基本符合防火要求,必须监控的主要危险源是一切能够产生高温、明火、火花的材料、电器、设备。
要加强井下消防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要强化井下电气设备、电缆、机械设备的保护和管理,加强爆破材料和爆破过程的管理,加强对地面明火、雷电引发井下火灾的控制和管理。
要通过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一氧化碳、温度、瓦斯等传感器)、安全仪器仪表对井下火灾实施全面监控。
2、预警行动
外因火灾有其突然性,故其预警行动主要是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事故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
应急救援中心总指挥电话: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电话:
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主任电话:
救灾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姓名
职务
电话号码
毛士法
矿长
郝洪亮
矿总工程师
黄家刚
安全副矿长
丁久政
救护队队长
唐建明
生产副矿长
姜从军
机电副矿长
杨萍
后勤副矿长
刘少明
生产技术科科长
冯耀兴
安全科科长
张小健
通风科科长
朱大恒
机运科科长
曹良富
调度室主任
边晓红
工会主席
王启裕
综合科科长
2、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2)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尽快将事故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及其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全体成员,并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及时报告当地县、市、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
(3)若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紧急报告(表8-2),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其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由应急办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预案。
事故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1、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及以上死亡时,则为I级响应。
2、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0-29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死亡时,则为II级响应。
3、当发生了较重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10人被困井下,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时,则为III级响应。
4、当发生了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1-3人死亡时,则为IV级响应。
(二)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负责启动报警器报警,调度室应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员。
调度室按应急预案顺序通知矿长、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应急办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现场救援指挥部及其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全体成员和市矿山救护队,全部进入备战状态。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指挥和调动救护队、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
火灾安全事故紧急报告
事故单位:
事故发生地
时间
企业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
事故简要经过:
初步估算
初步判断
遇险
人数
死亡
人数
经济
损失
事故
原因
事故严重程度
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
(三)处置措施
1、处理矿井火灾时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原则
1)、首先到达事故地点的矿山救护队应根据火灾的位置,立即派1个小队到最危险的采区救人。
另派1个小队去处理火灾。
2)扑灭井下火灾采取方法的选择。
在选择灭火方法时,指挥员应该考虑火灾的特点、发生地点、范围及灭火的人力、物力。
一般情况下,应该尽可能采用积极方法灭火。
在缺乏灭火器材或人员、难以接近火源、用积极方法无效或直接灭火对人员有危险或采用积极方法不经济,采用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
3)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工作人员分布及瓦斯涌出情况,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式。
4)根据不同的火灾地点采取不同的通风方式和扑灭方法。
5)在井下高温下实施矿山救护工作,应按《煤矿救护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火灾处理措施
1)、控制火风压的方法:
(1)积极灭火,控制火势。
发生火灾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
直接灭火失效时,在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火源的进风侧建筑临时密闭。
若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密闭应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
如有旁侧风流,应先密闭旁侧风流,再密闭主干风路。
若火灾发生在下行风流中,首先应密闭旁侧风流,暂时加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产生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需要时再在火源侧风路中建造密闭。
(2)正确调度风流,避免事故扩大。
火灾发生在分风路中时,应维持主扇原来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减风停止主扇运转。
(3)减少排烟风路风阻,加大排烟能力。
在可能的排烟通路上,应迅速打开风窗或已有的防火风门,密闭墙等,消除阻碍风流和火烟流动的障碍物,使回风线路畅通,扩大排烟能力,迅速将火烟导入总回风巷道排走。
2)、独头掘进水平煤巷火灾的处理:
(1)处理掘进巷道火灾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控制局扇的运转是关键,要坚持“保持独头巷道通风的原状”的原则不变。
发生火灾后,不准下命令停止局扇的运转。
若因故已造成局扇停转,则不能开动,并派专人看守,经侦察清楚后,若发火巷内瓦斯浓度低于2%时,可启动风机,排烟降温,若瓦斯浓度高于16%时,不论烟雾多少和气温的高低,均不准启动风机,以免供氧而引起瓦斯爆炸。
②巷道发火时,若发火巷道周围是实体煤着火及局部冒顶发生火灾,可直接灭火。
若发火巷与其它巷沟通,采用直接灭火时要慎重。
③注意查清发火巷道入口处的进风侧有无积存瓦斯的地点,若有,则应先行封闭,避免引起瓦斯爆炸。
④查清火源在发火巷道的部位,以便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
(2)发生火灾后的处理方法:
①发生在掘进巷道迎头时,保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使用工作面洒水和灭火装,直接扑灭火灾。
若扑灭不了,就地封闭。
②发生在巷道中部时,处理时要分别对待:
A、设法直接灭火;
B、火源点以里有遇险人员待救时,灭火同时要打开压气管阀门加大气量或将水管改送压气,以延长遇险人员待救时间,降低瓦斯浓度。
但气量不宜过大,以免把高浓度的瓦斯吹向火源点而爆炸;
C、在救人过程中,严密监视瓦斯情况,并分析判断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D、如有可能,救护队员可穿过火区救人,同时在火源以里打上风障,阻止瓦斯向外涌向火源,也可打开水幕,甚至拆除少量木支架,以阻止火灾蔓延;
E、火源以里无人时,可用氮气灭火;
F、因人力、物力不足或火势太大,短期内不能扑灭火灾时,或者火区瓦斯浓度已超过2%并继续上升,火源以里瓦斯情况不明时,应在巷道口附近封闭火区;
G、救灾过程中,严禁用局扇和风筒把火源以里的瓦斯排出经过火点,以免产生瓦斯爆炸。
但火源点到巷道口之间采用风流吹散烟雾,排除瓦斯,降低气温,以创造良好的救灾条件。
为确保安全,避免火势增大。
风筒出口距火源点应隔一段距离。
③发生在巷道入口部位时,加强直接灭火,保证困在老巷内的人员不受威胁。
3)、电气火灾的处理:
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无法切断电源时,只能使用绝缘灭火器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砂子等灭火。
切断电源后按一般火灾处理。
4)、一般外因火灾的灭火方法:
(1)挖除可燃物。
就是将已经发热或者燃烧的煤炭及其它可燃物挖出,清除,运出井外,这种方法适用条件为:
火灾初起阶段,涉及范围不大,火区无瓦斯超限聚积,无煤尘爆炸危险,火源位于人员可直接到达的地点。
(2)用水灭火。
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①要有足够的水量;
②人员要占据上风头工作,射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推向中心;
③必须保持一个畅通的排烟通道,防止高温水蒸气和烟流返回伤人;
④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器设备火灾和油料火灾。
为及时把水送到井下发火地点,应先在各主要生产巷道中铺设直径80-100min的供水管路,消防水管供水量不小于400L/min,水压0.15-0.98Mpa,最好保持0.6Mpa,地面应有200m3以上的供水水源。
消防水管每隔一定距离安装消防水栓。
(3)泡沫灭火
其原理是用高倍数的起泡剂与压力水混合,在扇风机风流推动下,形成大量泡沫。
稳定的泡沫可以隔绝燃烧物与空气的接触,泡沫中的水份蒸发起吸热降温作用。
同时,大量的水蒸气可以稀释空气中的氧浓度,从而将火熄灭。
灭火泡沫分为空气机械泡沫和化学泡沫两类。
(4)隔绝灭火。
它是指覆盖燃烧物以隔绝空气的供给,或者减少火区的氧浓度而使火源缺氧窒息。
这种方法有砂子、岩粉灭火法,干粉灭火器灭火法,用惰性气体灭火以及采用封闭火区,构筑防火墙(密闭)封闭灭火法等。
3、事故发生后,撤离或救援活动,首先要参照避灾路线行动,若避灾线路出现问题,及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令采取排除障碍措施或者确定新的救援路线。
4、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当地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
需要时,请求上级部门调集其他区域的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防灭火所需要的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施工材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主要防突仪器、装备如下:
井下灭火器配备表
序号
配备地点
灭火器数量
10L泡沫灭火器
co2灭火器
8kg干粉灭火器
其它
1
井底车场
4
2
0.5m3砂箱
2
井下水泵房
2
1
3
工具室
1
4
油类贮存室
2
2
0.5m3砂箱
5
电、气焊硐室
2
1
消防喷头2个灭火毯2条
6
液压泵站
4(泵站进风侧)
4(60kg干粉灭火器)
7
掘进头
4
8
采面
4
地面消防材料库备用品量表
序号
备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80WCF泥浆泵
台
2
2
Ф52mm消火水龙带
m
600
3
Ф52mm普通消火水枪
支
6
ф52mm喷雾消火水枪
支
4
4
分流管
个
12
5
集流管
个
4
6
消火三通
个
12
7
阀门
个
12
8
Ф52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20
9
管钳子
把
6
10
救生绳
根
5
11
撬棍
把
4
12
平板锹
把
4
13
伸缩梯
副
2
14
普通梯
副
2
15
10L泡沫灭火器
个
40
16
CO2灭火器
个
20
17
8kg干粉灭火器
个
20
18
1211灭火器(2L)
个
20
19
灭火岩粉
kg
400
20
1.0t标准矿车
辆
5
21
水泥
t
3
22
石灰
t
2
23
Ф38胶管
m
200
24
YBTd-2×7kW型局部通风机
台
2
25
接管工具
套
2
26
探照灯
盏
4
27
安全带
条
4
28
钢绳梯
m
30
29
担架
副
6
30
麻袋
条
100
31
潜水泵
台
2
32
砖
m3
5
33
料石
m3
5
34
方木
m3
3
35
木板
m3
5
36
铁钉(2”、3”、4”)
kg
10
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量表
序号
备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Ф52mm消火水龙带
m
400
2
Ф52mm普通消火水枪
支
6
3
分流管
个
12
4
集流管
个
4
5
消火三通
个
12
6
阀门
个
12
7
Ф52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20
8
管钳子
把
3
9
救生绳
根
5
10
撬棍
把
4
11
平板锹
把
4
12
10L泡沫灭火器
个
40
13
CO2灭火器
个
20
14
8kg干粉灭火器
个
20
15
1211灭火器(2L)
个
10
16
灭火岩粉
kg
400
17
水泥
t
2
18
石灰
t
2
19
Ф38mm胶管
m
200
20
接管工具
套
2
21
安全带
条
4
22
钢绳梯
m
30
23
担架
副
4
24
麻袋
条
100
25
潜水泵
台
2
26
砖
m3
3
27
砂石
m3
2
28
方木
m3
1
39
木板
m3
1
30
铁钉(2”、3”、4”)
kg
10
31
0.75m3标准矿车
辆
5
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
专用普灯、普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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