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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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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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普通工(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主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挖土时应根据工作面情况,保持适当距离,一般应保持2~3米为宜,不得过挤,并采取同一方向操作;使镐时不准戴手套。
2.回填土方拆除支撑时,应由下而上顺序进行,不得一次拆到顶。
3.人工打夯,应先详细检查绳索、绳环、脚手架、板等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中应集中思想,步调一致,以防伤人。
4.搬运较长物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以防撞伤他人;转弯或放下物件时更应注意安全,以防扭伤自己;搬运物件严禁在墙上行走。
5.搬运石灰、水泥或其它有腐蚀、污染、易燃易爆的物品时,应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并站立在上风工作,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
6.从砖垛上取砖时,应按顺序进行,不准一码到底,应同时拆三至四码,按阶梯式进行;禁止从中间或下边掏取,以防倒下伤人。
7.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侧砖;每次传砖不得超过五块,最下边一块不许放断砖,一般不宜抛扔;传瓦每次不宜超过两块。
8.上、下坡推车,车上应加控制刹,行车时两车距离不得少于2米(下坡更应当放长);下坡道上严禁停放车辆,下坡时禁止人坐在车上顺坡溜滑。
9.用手推车装运材料时,不宜倒拖;装车时,要自前而后,卸车应自后而前,防止车头翘起伤人。
10.清理屋内杂物时,二层楼以上不准由窗口直接投扔杂物;清理出的模板、杂物应堆放于指定地点,以防钉子戳脚。
11.使用塔式起重机、井架、混凝土拌和机、砂浆搅拌机、柴油机、蛙式打夯机等机械时,应严格遵守相应机械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在较深基槽内施工前和施工中,应随时防止塌方,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加固;若在深基槽边堆放砖头,要遵守有关规定,并先做好场地平整工作,堆放平稳,以防塌方和砖头塌落伤人。
2.开始砌筑前或受大风雨雪后,应仔细检查脚手架、马道等有无松动和下沉现象;砌筑前还应检查有无空头板及迭头板,严禁随便用腐朽材料作站人脚手;搭设小高脚手时,不得用砖作垫头。
3.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重量,每平方米内不超过270kg,堆放高度不准超过三侧;立门窗框应专门固定在地面及楼面上,不准临时固定在脚手架上。
4.所有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图方便而随意抽去脚手板或拆、锯脚手架;如自行翻脚手板时,必须符合脚手架搭设的有关规定要求。
5.工作时,人员不准靠在脚手栏杆上,并不得攀登脚手作为上下扶梯;严禁多人挤在一起操作和站在墙上工作或行走。
6.斩砖尽量在平地上进行,如必须在脚手架上斩砖时,应面向墙面斩,以免落下伤人;工作完毕,应将墙上工具和多余材料清理干净。
7.山墙砌到顶,高度较高,在未安装檩条前,应用支撑撑牢,以防倒塌;砌筑出檐墙时,应按层砌筑,不得先砌墙角,后砌墙身;砌筑突出墙面30cm以上房檐时,不得使用里脚手。
8.人工传砖时,要搭好临时架子,站人的板宽度应不小于50cm,严禁站在窗台上传砖;传运时必须观前顾后,步调一致,严禁工作开玩笑,以防落砖伤人。
9.坡屋面上堆放瓦片前,必须检查木基层是否牢固;运瓦时在两坡同时进行,每次搬运重量不得超过20kg;人工传送平瓦时,每次不得超过两片要堆放平衡整齐;人在坡屋面行走,应踏实站稳;工作完毕,必须及时清除一切多余材料。
10.砌筑烟囱时,必须将周围10米范围内划为危险区域,并设置围栏,禁止
闲人进入;烟囱上工作人员与卷扬机操作人员之间联系应使用对讲机或信号,不宜用手势或乱喊;砌筑过程中不得攀登刚埋的铁爬梯及脚手架;如遇有高压线,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使用吊具装运材料时,每次不得过满并限载,吊物应放平挂牢;吊物下禁止人员通行,以免落物伤人。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所用斧头、钉锤和刀锯等工具,使用前均要检查是否牢固,避免脱柄、掉头;不用时应放在工具袋内,不许夹在腋下或插在腰带上,以防坠落伤人。
2.用斧头砍料或打眼等工作时,对面不准站人;走过砍料、打眼人身边时,要先打招呼,避免发生事故。
3.支模板的支撑、立杆应加设垫木,下面土应夯实,横拉杆必须钉牢;支撑、立杆不得连接在门窗和脚手架上;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松动等情况,要及时修整加固。
4.模板支撑高度在4米以内,必须加水平撑,并将支撑之间搭牢;超过4米时,除设水平撑外,还须另加剪刀撑;通道处的剪刀撑,应设置在1.8米高度以上,以免碰撞松动。
5.凡在4米以上高空支模时,必须搭设临时跳板;4米以下,可使用高橙或梯子;不许在铺好的梁底板或楼板搁栅上携带重物行走。
6.拆模板时,应用长铁棒,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不允许在拆模的正下方行走或采取同一垂直面下操作;拆下的模板应随时清理运走,不能及时运走时,要集中堆放,并将钉子扭平打弯,以防戳脚。
7.高空拆模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拉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应尽量用绳索吊下,不准向下乱扔;如有施工孔洞,应随时盖好或加设围栏,以防踏空跌落。
8.屋架拼装工作应尽量在地面上进行,屋架的安装应由有经验的技工担任指挥,操作人员应在跳板上,禁止站在墙上,以防跌落;安装好的屋架应逐榀用拉杆固定好,防止坠落发生事故。
9.在45°及以上坡度屋面工作时,应使用活动梯子,以防滑倒发生事故;在石棉瓦屋面上操作,应使用固定脚手板,以防踩碎瓦面发生坠落事故。
10.使用木工机械,应严格遵守木工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一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废料等应有顺序地堆放在指定地点;搬运钢筋应注意前后、左右,两人抬运卸料时,要步调一致,以防钢筋弹起伤人。
2.人工除锈以及平直、弯曲钢筋时,掉下的铁末、铁屑不准用手抹或嘴吹,应及时用刷子清除。
3.断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机械上进行,禁止在高空脚手架上操作;弯钢筋时,应注意其刚度和柔性,以防折断和回弹伤人。
4.手工断料时,打锤人不可正面对掌握钢筋凿的人,并且前后、左右2米范围内不得站人,以防锤头脱落伤人;切断20cm以内的钢筋头不准用力过猛,以防截头弹起伤人。
5.安装悬空大梁、圈梁或桁架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准站在墙上或模板支撑上操作。
6.在雨棚、阳台及悬臂式的构件绑扎钢筋时,应事先检查顶撑是否牢固。
7.绑扎柱子钢筋时,应搭设脚手平台,并围栏杆;绑扎结束后,钢筋四角应设法固定。
8.绑扎板墙钢筋和进入基坑操作时,应用脚手架,禁止在模板支撑上攀登上下。
9.高空绑扎钢筋及垂直吊运钢筋时,工作面下边不得有人停留或任意走动,以防落物伤人。
10.钢筋工程靠近高压线时必须有安全隔离措施,防止钢筋回转时触电伤人。
11.所有电线不得乱拉或乱挂在钢筋上。
12.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高空作业,以防雷击钢筋伤人。
13.使用钢筋机械进行切断成型、冷拉、时效、张拉、电焊、点焊、对焊等操作时,应严格遵守钢筋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搬运水泥、砂石及混凝土时,扛重:
平地不得超过75kg,高空不得超过50kg。
2.使用架子车或手推车在斜坡上运料时,不得急转弯,速度不得太快,以防翻车;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跌滑。
3.搅拌机工作台四周及马道须稳固牢靠,应有足够的宽度,运输道路应平整畅通;台上堆放的水泥不得过高和过多。
4.用人工传运混凝土时,不论平地或垂直方向,严禁抛扔。
5.用吊斗垂直运料时,必须限载,一次装料不得过多过满。
6.由高处向结构内浇灌混凝土时,应使用滑槽或串筒;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落掉下。
7.浇筑块石混凝土时,块石应尽量采用吊运或传递,不得任意向下抛扔;并不得集中堆放在已绑扎好的钢筋及脚手架上。
8.浇筑煤斗及料仓等混凝土时,煤斗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以防人员下坠。
9.在整体结构内浇筑混凝土时,模板上应开孔,以加强通风及上下之间联系。
10.使用行灯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1.在离地3米以上的地方浇筑混凝土时,不准站在木模横档、搭头上进行操作,以免发生坠落危险。
12.在高空使用铁钎及捣棒等工具捣固混凝土时,必须拿稳,不用时应放置于可靠地方,以防落下伤人。
13.混凝土浇筑好后,覆盖养护物时,应先清理场地,将有朝天钉的木模集中,孔洞应加以围栏或盖板,以防钉子戳脚和坠落。
14.进行孔道压力灌浆时,应遵守灌浆泵安技规程,防止水泥浆喷出伤人。
15.从事泡沫混凝土配料,耐酸、加气等特种混凝土操作和配制,氯盐溶液以及进行砂石加热烧水时,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准施工,以防中毒、烫伤、烧伤。
16.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机动翻斗车及井架等机械时,应遵守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工具、脚手架、脚手板以及工作场所,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行操作;
2.室内粉刷一般采用活动脚手架为宜。
如用满堂脚手时,应遵守架子工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3.在未铺楼板的室内进行粉刷时,先铺好临时木板,再搭脚手架,不得将脚手架直接搭在楼楞木上;
4.禁止在窗冒头、暖气片、洗面盆、坐便器、洗物池等器具上搭脚手架进行粉刷;小块的粉刷工作(如修补空洞等)须在脚手板上进行,禁止使用靠梯;
5.顶棚抹灰时,应注意不使灰浆落入眼内;向后移动着操作时,必须注意往后看清再移,以防踏空坠落;
6.楼梯间抹灰时,应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脚手架,严禁利用梯子放在楼梯上进行高空作业;
7.操作中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妥,以免坠落伤人并禁止从脚手架上丢扔东西;
8.机械喷涂抹灰时,持喷头的人员必须戴面罩或眼镜,同时还必须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9.使用漂白粉液拌制的砂浆和耐酸砂浆时,应注意有毒和腐蚀伤害;如在通风不良处工作时,应定时通风换气。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搭脚手架前,应仔细检查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和工具,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全面认真地检查,并经施工负责人员验收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成后,在施工期间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准随便乱拆或改变脚手架结构。
4.脚手架和墙连接的拉锚,如有妨碍工作时一定要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准临时拆除,并应在下班前或工作完毕后,及时将拉锚重新拉好。
5.靠近电线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将电线迁移,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如必须在脚手架上架设供电线路时,木脚手架上应设置绝缘措施;毛竹和金属脚手应另设木横担、磁瓶等绝缘措施;不准随便将电线绑扎在脚手架上。
7.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如果脚手杆没有绑扎牢固,脚手板没有放好或已拆开绑扣等,都不准中途停止工作。
8.工作中不要乱扔材料和工具,上下运送材料时要互相密切配合,不准用不牢固的绳索绑吊。
9.在霜雪和阴雨天工作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0.脚手架横过人行道和出入口时,应加强立杆(冲天)及大横杆(牵杆、顺杆);如在人行道上部时应搭设安全棚,以防坠物伤人。
11.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的地方应设置围栏,以防冲撞。
12.脚手架的支撑必须与模板支撑分开。
13.不要把脚手架和脚手板支撑在建筑物上或不十分牢固的地方。
14.在脚手架或邻近处进行挖掘工作时,脚手架应予以加固,以防倒塌或变形。
油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溶解沥青应先了解熬制方法,并控制温度。
2.工作中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下班后应将炉火彻底熄灭,将铁锅盖好,方准离开。
3.炉灶设置必须离仓库、工棚、宿舍等建筑物以及易燃材料25米以外,上空不准有架空电线,地下5米范围内不准有电缆;锅组之间相隔不应小于3米;每锅组一般不应超过两锅,并设在现场下风处。
4.溶解沥青时,盛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2/3,并不准将水带入锅内;施工中应搭设有耐火性能较好的工棚,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如铁皮锅盖、灭火机、干砂、石灰渣、铁锹等)。
5.如遇锅内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用铁皮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向燃烧的沥青浇水,应使用干黄砂或麻袋等扑灭。
6.运送沥青须用铁桶或吊壶;用人挑抬时,绳索、扁担及挂钩要牢靠,其盛油量不宜过满,并应放置平稳,防止物倒伤人。
7.在熬制沥青时,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以防中毒;使用煤油或汽油做冷底子稀释材料时,要注意沥青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以免发生产危险;粉料及其它掺合料应先加热、干燥后,再加入锅内;严禁以热柏油向汽油里加。
8.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过敏疾病、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操作时应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进行清洗。
9.为了预防沥青在装卸、搬运和使用中发生中毒事故,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应参照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执行。
10.在防空洞、坑道或地下室内操作时,应加强通风或采取轮换作业和必要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以防中毒。
11.在进行墙身防水层施工时,拿油毡的工人应距离墙身30cm~40cm,并应站在后面或侧面;负责浇油的工人,应做到浇油均匀,禁止向墙身猛泼;每次浇油的高度,以不超过1.2米为宜,以防烫伤。
12.在屋面上铺贴油毡时,推毡人和浇油人两者间距不得小于20cm,以免推毡过猛或过快,浇到手上烫伤。
13.贴天沟油毡时,首先在将天沟的落水洞用纸等物堵塞好,以防热沥青从洞里漏下烫伤他人。
园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
2.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尽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
3.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的位置,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4.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
5.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手拉,以防手被卷入锯内。
6.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发生事故。
7.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
8.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在园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的手应离开锯口25cm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
9.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
10.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
11.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它工具。
气焊和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非气焊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从事气焊和切割或乱动焊割工具。
2.氧气瓶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氧气瓶每隔三年应用255个大气压作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在接受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以及试验单位的鉴定;
2)氧气瓶应涂蓝色,用黑色标明“氧气”字样;
3)氧气瓶不准有砂眼、裂缝等情况;
4)氧气瓶桶体上应有避免运输过程中互相撞击的橡皮圈和保险帽;
5)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发现有油痕迹、缺少保险帽或气阀上缺少封口螺丝时,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装满氧气”的字样,然后退回有关部门处理;
3.严禁沾染油脂、沥青的手或沾有油迹的手套、衣服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减压阀、皮管和接头以乙炔发生器等设备和工具,应用专用板手操作。
4.严禁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放在强烈阳光下暴晒或接近火源、热源、导线和电闸箱,否则应搭设凉棚、雨棚和隔离措施,以免引起爆炸事故;氧气瓶横放时应将瓶嘴垫高,不应平放,更不可倒置;乙炔发生器水温不准超过80℃,否则应经常换水。
5.在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由专业修理人员修理,不准气焊工自行拆修。
6.氧气瓶在搬运时,必须拧紧保险帽,不准将保险帽当手把抬运;禁止在地面上拖动和滚动;不准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以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一车。
7.配制乙炔发生器和乙炔管道上的零件,不准使用纯铜(紫铜);但可用含铜70%合金。
8.焊、割枪使用完,应先关闭乙炔阀,然后再关氧气阀;焊、割枪的火嘴包套要严密,以免发生回火;如发生回火和皮管脱落或著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阀,再关乙炔阀;如来及关闭时,将乙炔管拔掉,或在着火口的一米以上的地方用力把皮管扭曲,以切断气源;减压阀自动燃烧时,应迅速将氧气瓶总气阀关闭。
9.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5公斤/cm2时,不准再使用;乙炔器的压力不许超过1.5公斤/cm2,并必须设有水封和压力的保险装置,以免失火爆炸。
10.将减压阀安装在氧气瓶阀门或输气管前,应注意下列各项:
1)减压阀和输气管接头不滩沾有油脂;
2)连接螺丝应完好;
3)氧气瓶总阀上存在灰尘时,应略放气净;
4)氧气瓶口上沾有油脂也应先擦洗干净,再放气净;
5)操作人员应站在侧方,以防被气体冲伤;其他人员也不准站在吹气方向附近;然后再装减压阀和氧气表;必须进行短时间试验,看有无障碍和漏气,表针是否灵敏;
6)减压阀应良好;
11.皮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明确规定:
氧气皮管为黑色;乙炔皮管为红色;严禁混合;
2)皮管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外,还应确保气密性良好,皮管还应定期检查,严禁使用有鼓包、裂缝和漏气等不合格的皮管;
3)皮管一般不宜过长;
4)皮管两端和中间接头,必须用夹头夹紧,以防漏气或松脱;
5)氧气管应防止沾上油脂;
12.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枪三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如不足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同一地方有两组以上的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也不准小于10米;检验工具设备上是否漏气,应用肥皂水或清水检验,禁止用火焰试验。
13.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高压线和一切电线下面;浮筒式乙炔发生器应装设安全铁链。
14.乙炔发生器最好放置在焊件的上风,并不许接近电焊机手把和地线;禁止将乙炔发生器放在楼上,应在楼下操作,以免密闭保险壶内的水产生虹吸,而将水抽干;中、高压乙炔发生器的阀门要经常检查是否灵活有效;乙炔发生站,应设专人管理,并加强维护和保养。
15.中压以上乙炔发生器,必须装置乙炔表和安全阀;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符合安全要求保险壶,必须垂直放置,否则严禁使用;冬季保险壶外壳,可用毡子包上或用氯化钙水溶液防冻。
16.冬季在露天施工时,胶皮管和保险壶以及减压阀冻结,可用热水和蒸汽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17.严禁两支焊枪共用一个回火防止器;如有两支以上焊枪同用一台乙炔发生器供气时,除了应有一个总的回火防止器外,每支焊枪还应各有一个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支焊枪还应各有一个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至少须用控制阀检查两次:
每次回火后应检查一次,如发现水位降低必须及时补充。
18.浮筒式乙炔发生器的浮筒,应由其自然升降,不许在其顶上加压,筒盖不严时不许用铁器砸打,以防发生火花;法兰口和保险壶的防爆橡胶厚度不得小于1-1.5mm;
19.如发现乙炔发生器产生高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发现乙炔发生器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放倒,并用黄沙扑灭。
20.开电石筒时要谨慎,头部闪开,不准用钢铁工具敲击桶盖,不准在明火旁开桶;取加电石时禁止用铁棒捣碎电石;碎电石要在小块电石中使用,不准完全用碎电石;夜间加添电石时,不可用明火照明,须用电灯或手电筒照明,以防爆作。
21.电存应贮存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电石桶要垫离地面,桶盖要盖严,以防受潮;如电石桶有轻微受潮时,要将桶上的小盖打开
22.如用新品种电石时,在使用前应作温水浸试,并试验没有爆炸危险才能使用。
23.工作前要检查焊接器、切断器的气阀是否灵活,氧气是否倒流,枪头有无堵塞现象;如因堵塞而呜爆,应立即剔通方准使用。
24.焊接中,如焊嘴过热堵塞而引起回火、发生多次鸣爆或手感到有震动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然后关闭氧气阀,再将焊嘴渗入冷水中,冷却方可再次点燃使用。
25.点燃时应先开焊枪上的乙炔点火,然后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点燃后的焊枪不能离手放下,如必须放下时,一定要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火焰熄后才能放下。
26.焊,割枪和氧气表不得任意乱放,更不准放在泥土或沙堆上,以防堵塞枪口,造成事故;焊枪内如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有金属管、槽、缸、箱内,以防发全燃烧事故。
27.工作完毕后应卸去氧气瓶上的减压阀,并将筒内的水倒掉,然后将桶洗刷干净,剩余的电石和电石渣应分别放到指定地点。
28.每天下班后应将胶皮管盘好,并用绳子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氧气表均应放在工具箱内。
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直接参加电焊、气焊或切割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非本工种人员严禁操作。
2.工作前,应检查焊接设备器具和护具是否完好,工作地点是否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瓦斯中毒、爆炸、触电和灼伤等事故;焊接场所内必须务备有消防设施。
3.严禁在运动状态和带有压力、带电、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及设备上进行焊接和切割;压力管道应停止运行,放尽气体或液体,受力构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4.贮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在焊接前必须用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除将盖口打开外,还应采取防毒、防燃、防爆等有效措施,方可焊接;在未彻底清除残余物质之前,严禁焊接和切割。
5.在密闭的容器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或切割);如需在密封容器内施焊,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进风口外面设置通风设备;
2)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准超过36伏;
3)焊接人员的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的壳体隔离;
4)施焊过程中,每隔0.5~1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或两人轮流施焊;
5)焊接时,容器外应派专人监护;
6.危险场所(如在设备内、高空、井坑、沟道等)工作时,应设法监护;在条件恶劣的环境下工作时,都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焊接现场的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易燃物品离焊接现场不得少于10米;易爆物品离焊接现场应不得少于20米;如必须在易燃、易爆的场所施焊时,应分别采取妥善的防燃、防爆措施;施焊完毕后要详细检查余火,并须待余火完全熄灭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8.焊接预热焊件时,须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出的幅射热,以防灼伤和影响焊接人员的身体健康。
9.高空焊接或气割时,必须由技术熟练的工人承担,除应遵守本规程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焊件周围和下方的脚手板以及木质脚手杆须用水浇湿,并在脚手板上铺1~2块薄钢板,使溶渣和焊条头落在钢板上,以防火灾。
10.气焊或气割用的胶皮管、电焊用的焊把线和地线通过铁道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铁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以防压坏;如通过起重钢丝绳时,一定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方准焊接。
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卷扬机应选择在视线良好和平坦坚实的地基上安装;基座必须平稳牢固。
2.卷扬机的安装必须合理设置地锚,第一导向滑轮应设置在卷筒的垂直中心线上,至卷筒距离不应少于卷筒长度的20倍。
3.导向滑轮应可靠固定,第一导向滑轮不宜用开口滑轮。
4.操作开关上标志的方向应和卷扬机实际转方向一致无误,以防造成错误动作。
5.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固定牢靠,排列整齐,并不得有结节、扭绕现象,使用中至少应保留三圈以上;收绕钢丝绳时禁止用手引导。
6.卷扬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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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工种 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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