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实务课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前世今生优质PPT.pptx
- 文档编号:3901754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PPTX
- 页数:51
- 大小:7.58MB
保险实务课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前世今生优质PPT.pptx
《保险实务课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前世今生优质PPT.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实务课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前世今生优质PPT.pptx(5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8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2017年12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从国家级别开始逐步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取消)2019年8月,应急管理部以安全生产行业强制性标准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概述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由来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四、安责险与工伤、雇责险等其他险种的区别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介绍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介绍七、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介绍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怎么保,目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保险机构可以开发适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险产品。
保险责任归纳如下:
1.雇员及第三方人员的死亡、伤残的经济赔偿责任;
2.医疗费用、三者财产损失(部分保险公司原条款约定这两项损失是除外的,在办法实施后,这两项损失也随之纳入保险责任);
3.因采取紧急抢险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及疏散费用;
4.因生产安全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需支付的相关法律费用。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障范围一般商业险种都将“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列为保险除外责任,但安责险则将其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理赔原则安责险的理赔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事故的受害人对事故发生是否负有责任,都应获得赔偿。
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发生的事故,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发生的事故;
被保险人从事与保单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活动,或非法经营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台风、暴雨、洪水、冰雹、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的非生产安全事故;
从业人员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或自杀、自伤、醉酒、吸毒或受精神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
职业病;
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责任免除,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概述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由来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四、安责险与工伤、雇责险等其他险种的区别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介绍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介绍七、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介绍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怎么保,目录,四、安责险与工伤、雇责险等其他险种的区别,安责险与工伤保险之间是一种保险保障补充关系。
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是一种针对企业职工的基础保险保障,而且其所能提供的保障也是有限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职工家属造成的损失伤害常常是巨大、难以承担的,安责险可以在工伤保险理赔的同时,提供另一份风险补偿,对工伤保险进行有效补充。
工伤保险针对的是职工的保险保障,并不能帮助企业转移其他风险,如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残、伤亡及财产损失。
安责险以企业在事故中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既帮助企业转移了风险,又切实为职工提供了经济补偿保障,对于第三者的责任赔偿也为工伤保险补全了短板。
工伤保险对已认定工伤的均需赔偿,安责险则对非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
如职业病,工伤保险赔但安责险不赔。
安责险VS工伤保险,安全事故: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
这里的“生产安全事故”当然有法律上的界定和处理程序,但保险条款中如何界定又是另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
部分保险机构的现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中载明“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
保险条款中的这一内容在实践中经常面临一些争议。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果按照法定的程序处理,生产安全事故需要60天的认定周期,且可以依法延长60日,但生产安全事故的死亡赔偿却是急迫的,尤其是办法第15条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快速理赔机制。
因此,保险机构将面临快速理赔需求与约定要件不符的挑战。
另外,由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将导致多个主体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所以实践中也有发生安全事故,但是为了避免处罚而没有调查认定结论的情形。
这时,不予理赔将产生较大争议,进而影响安责险的推广普及。
思考:
“生产安全事故”在保险条款中的界定,保险机构在保险条款中载明需要有关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将有利于对事故瞒报、拖延处理形成制约,增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将会给保险机构的理赔服务带来压力乃至诉讼压力。
比如(2016)宁04民终606号案件终审判决认为“没有生产安全调查报告仅是认定程序上的瑕疵,不应影响理赔”。
如果保险机构不在保险条款中载明需要生产安全事故认定,则一方面在理赔时可能导致责任范围扩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根据办法规定的有无事故、事故等级、事故次数等调整费率。
保险机构应对是否以“安监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作为赔付条件进行充分评估,并注意在承保时严格履行相关的提示和说明义务。
“生产安全事故”在保险条款中的界定,在保险性质上,安责险与雇主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都能为企业转移事故风险压力,但在保险保障范围与机制上,两者有着很大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主险不承担对于雇员因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残、伤亡及财产损失,只能单独在附加险中添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险不承担施救费用,安责险则承担施救费用,包括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救援费及疏散费用。
雇主责任险承保的是工作期间的意外事故,而安全生产责任险则主要承保因过失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安责险VS雇责险,在保险性质上,安责险与公众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都能为企业转移事故风险压力,但安责险保障范围更加大。
公众责任险只承担第三者人身伤残、伤亡及财产损失,不承担被保险人自身财产及人身损失,主要承担的是侵权责任。
安责险则承担企业自身应对(雇员、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仅承担侵权责任,还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安责险VS公众责任险,在保险性质上,安责险属于责任保险,而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
在保险标的上,安责险的保险标的是企业应承担的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团意险的保险标的是工人的身体(伤残、伤亡保险赔偿);
在保障范围上,安责险除了负责企业工人的事故伤残、伤亡补偿,还负责因事故导致的第三者的人身事故伤残、伤亡补偿,以及财产损失补偿,而团意险在主险中只对被保险工人的事故伤残、伤亡负责经济补偿,如要预防因事故导致的第三者风险损失,只能在附加险中添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团意险无法有效转嫁企业对雇员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安责险VS团意险,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概述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由来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四、安责险与工伤、雇责险等其他险种的区别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介绍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介绍七、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介绍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怎么保,目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由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于2017年12月12日印发,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而制定,办法共六章三十条。
办法第六条规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对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介绍,1.安责险的两大功能及两个强制,九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投保安责险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事故预防服务事故经济损失赔偿,两大功能,两个强制,两大功能,两个强制,2.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顶目有哪些?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7类服务项目,3.保险机构发现事放隐患如何处理?
保险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书面告知投保单位;
对于重大隐患,保险机构应当跟踪企业整改情况;
对于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并可在下一投保年度上浮保险费率。
投保单位应当按照保险机构的建议,及时主动整改发现的事故隐患。
4.如何监督保险机构事预防技术服务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银保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四种监督方式:
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监督;
2.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事故预防服务情况开展评估;
3.结合企业调查问询,对保险机构上报的年度评估报告进行比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4.按照法定职责直接对保险机构或投保单位进行监管检查。
5.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有何优势?
作为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独立第三方,保险机构可以站在中立、公正的角度发现更多的问题和隐患。
保险机构可以整合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事故预防服务费用,从而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服务成本,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更好的服务。
通过实施安责险,可以建立保险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的事故预防合作机制,完善以保险机构为平台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链条。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概述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由来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四、安责险与工伤、雇责险等其他险种的区别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介绍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介绍七、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介绍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怎么保,目录,2019年9月4日,应急管理部推出安全生产行业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该标准规定了保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基本原则、服务项目和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的规范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保险机构为投保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介绍,规定保险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投保单位提供服务,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服务义务,且不应向投保单位另行收取费用。
同时,要求投保单位主动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保险机构应根据投保单位需求,从中选择确定具体服务内容,保险机构可依靠自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聘请外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委托保险经纪机构开展服务,明确保险机构要建立专门台账,据实列支服务费用,满足事故预防工作需要,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对保险机构制定服务方案、开展服务、回访和确认、投诉处理等关键服务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每年保险机构要对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一次自评或第三方评估,并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1.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的总体要求,2.安责险事故预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事故预防技术服务7大顶目,四种形式,Fourforms,依靠自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聘请外部安全产专业技术人员,委托保险经纪人,4.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形式有哪些?
5.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流程,6.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保障,4.如何处罚违反规范的保险机构?
对于未按照规范开展技术服务的保险机构,相关部门可以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拒不整改的,根据严重程度有四种处理措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概述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由来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四、安责险与工伤、雇责险等其他险种的区别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介绍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介绍七、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介绍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怎么保,目录,2020年4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
2020年4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
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行动计划是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主要聚焦在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
七、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介绍,1.两个专题实施方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制作“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4.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有效防范安全风险,6.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4.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5.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2.九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四个行动阶段,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完善法规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完善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奠定安全生产责任险法律基础,激发企业保险潜在需求强化保障能力。
建立安全风险监测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培育相关职业、实训基地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改进监管方式。
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严格问效问责。
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4.五项保障措施,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概述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由来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四、安责险与工伤、雇责险等其他险种的区别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介绍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介绍七、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介绍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怎么保,目录,近几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我国发展速度较快,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保险业责任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753.30亿元,同比增长27.51%。
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的安全责任保险起步较晚,安全责任保险迄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市场体系,导致在整个保险业中所占的比重不高,在业务拓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尚无行业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规范和标准、保险机构自身风险管理专业力量不足,使得服务质量和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接受程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专业性和覆盖面均受到了影响。
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怎么保,
(一)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企业认为投保安责险,是额外增加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负担;
另一方面,企业的风险意识、公共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法律意识不强,缺乏风险管理必要成本安排的主动性。
(二)安责险覆盖范围不广、发展规模不大、及时续保不够。
大多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极少行业领域推行,同时,随着高危行业企业数量不断减少,承保数量也在逐年下降。
另外,一些高危企业购买了其他商业保险,对安责险不够重视,续保不及时,给安责险的全面推行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三)隐患排查服务落实不到位。
实际工作中,存在隐患排查机构对企业进行的隐患排查服务工作不到位的现象,以及排查人员资质不够、排查人员工作态度不够严谨等问题。
(四)大数据背景下的风险风控平台尚未形成。
目前很多省份推广了安责险,但对于数据库平台建设及有效的分析,实现在线投保、评价监督、数据融合、资源贡献等还未实现,特别是安全生产风险的大数据模型与预测有待开发。
(五)城市安全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标准化的保险服务。
部门分割使得相关保险产品存在浓厚的部门色彩,使保险在城市安全风险的整体综合保障功能方面,存在重叠和遗漏。
保险业相关产品缺乏立足城市安全风险整体保障的科学的分类分工定位。
部门间整体联系不够、缺乏协调合作、信息和公共资源不能实现全面共享,相关保险的推动受部门事权的局限使得效率相对较低。
1.安责险业务拓展存在的问题,外部推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为安责险发展插上“金翅”,主要表现有三方面:
一是应当投保。
该文第六条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九大高危行业应当投保,其他行业鼓励投。
对生产单位已经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者将其调整为安责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二是挂钩。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机构将安责险保费浮动与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相挂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生产单位投保安责险投保情况与核发安全许可证、分类监管、评定等级挂钩;
政府将安责险投保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内容。
三是共享。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立安监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信息共享,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监管信息平台和安责险保险信息平台对接。
国家政策密集出台,支持安责险发展;
各地政府积极响应,不断开展安责险试点及推广工作。
内部驱动。
保险行业转型为发展安责险发展产生了内部驱动,基于车险综改等多方面的原因,保险公司逐渐扩大开展“非车险”险种业务,具有强制性的安责险将成为重要甚至首要的发展险种。
综上,在外部政策环境和内部行业转型彼此促进、良性互动双重作用下,安责险发展有望驶入快车道。
2.安责险业务拓展存在的机遇,3.安责险业务拓展举措,确保产品供给端结合各地政府要求、行业特定风险与差异化定价特性,开发行业或地方性安责险产品,并响应市场需求,配套开发附加险,建立信息搜集机制通过政府官网与投标网站,搜集政府或市场安责险信息,提前或及时布局政保项目,提升投标软实力建立第三方事故预防服务机构库,整合各地安责险招标书、投标资料等,拟定事故预防服务与保障方案参考版,加强项目推动力度加大各地政保项目参与度推动力度分机构、逐个项目、定期跟踪推动进程,4.安责险怎么保,
(一)危险化学品(不含加油站)、民用爆炸物品、锂电池生产储存加工、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机械制造等行业;
有限空间等生产企业:
保费=基础保险费*企业规模系数*企业性质/作业类型分类系数*赔偿限额系数*企业安全生产认证系数*过往处罚记录系数*过往赔付率系数*(1+附加条款费率)
(二)渔业生产:
保费=基础保险费*企业规模系数*企业性质/作业类型分类系数*赔偿限额系数*企业安全生产认证系数*过往处罚记录系数*过往赔付率系数*(1+附加条款费率)*从业人员人数(三)加油站:
保费=基础保险费*赔偿限额系数*企业安全生产认证系数*过往处罚记录系数*过往赔付率系数*(1+附加条款费率)*地址数量,根据行业性质不同,承保方式以及合同内容可有所改变,需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以及需求定制相应的项目以及条款。
5.安责险与其他相关险种的衔接,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出台前,我国已在一些领域实施强制性责任保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5条之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又如1998年建筑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企业必须投保建工意外险。
办法第6条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办法将交通运输业也列入应当投保安责险的9大行业之一,与承运人责任险也存在一定重合关系,由于涉及不同部门,如何取舍协调,也是保险双方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5.安责险与其他相关险种的衔接,上述的增加及调整,可能出现几种情形:
1.原已有雇主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增加购买安责险,这时,可能发生赔款在不同险种间分摊的情况,但由于责任险保单约定责任限额的方式存在不同,比如A保单约定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与累计责任限额,B保单约定每人责任限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险 实务 课程 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 前世 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