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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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擅自侵占林地或其他集体土地种植农作物的,不能作为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二)坚持基本稳定的原则。
在二轮土地承包基础上,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调整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维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三)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等行业标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清测、确权、登记等每一个环节必须要有农民群众参与,结果认定要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
同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全程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稳妥推进,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楚的待明晰权属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五)坚持尊重民意,民主决策的原则。
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对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各类具体问题,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采取一事一议等基层民主决策的方式妥善处理。
(六)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街镇是责任主体,村(居)委会负责具体落实和组织实施。
四、工作流程
(一)成立机构。
区委、区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街镇和相关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推进。
(二)核查基本情况,实施分类指导。
各街镇加大摸底核查的力度,要清楚掌握土地权属和土地流转的实际状况。
(三)宣传发动。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应贯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全过程。
各街镇要组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宣传动员工作,利用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广播、标语等形式,对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主要内容、法律政策、基本做法和工作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群众疑虑,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手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资料。
(四)引进中介服务公司。
经招投标,拟选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验,且有相关技术资质的公司作为此项工作的中介服务公司,负责技术服务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解决(除上级实际补助资金,区级资金缺口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原则,区和街镇各负担50%)。
(五)开展培训。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各街镇集中组织街镇村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法规,掌握操作规程。
(六)资料准备。
一是收集、整理测绘资料。
国土部门要提供符合农业部要求的1:
2000正射影像图和国土“二调”等数据;
二是收集、整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包括原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登记簿、农户户籍信息等资料。
(七)土地置换整合。
把零散土地相对集中起来,以方便耕作有利于土地流转为原则,同时要以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为出发点,不能因土地置换整合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通过对多种置换整合模式的分析、比较,推荐以下两种基本模式供参考:
模式一:
“确地界到社(组),确面积到户”模式,主要做法是通过召开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取得村民同意,整合置换连片耕地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由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或进行土地流转;
或者由村集中发包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达到连片经营,获取的收益以户面积分红形式返还给农户。
此模式适合于外出务工人员多,造成土地长期丢荒,土地界线不清的空心村或平原区根据《村规民约》明确定期调整土地的村(组)。
模式二:
“土地调整置换后,确权到户”即“确权到户,确地到户”模式。
做法一:
将农民耕种的所有水田、旱地和鱼塘等的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根据村民意愿进行土地置换整合、扩大连片,再以第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重新分配给农户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按照此模式确权到户,选取村民有意愿的村小组推进土地置换整合,用“一户一地”、“一户两地”、“一户一田一地“、“一户两田两地”等模式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
做法二:
村集体统一收回土地重新整合后再确权。
原农户二轮承包的耕地,全部由村集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回,统一规划,整合置换,再重新承包给农户并确权,达到连片经营。
此模式适合于在家村民多,外出人口少,村民主要以种植为主的村(组)。
我区土地确权以第二种模式为主,是第一选项,只有在确实无法开展第二种模式时,才能选择第一种模式,并严格控制确权面积。
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当地人民群众的智慧,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当地土地整合置换模式。
置换的具体时间任务要求如下:
2017年4月30日前各街镇完成土地置换村组达到50%;
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土地置换任务。
(八)入户调查。
以“二调”面积为依据,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台账等档案资料为基础,组织开展入户调查。
各街镇要组织专门力量,以村小组为单位,逐户对土地承包关系、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核实,按要求填写农业部颁发的五个表格,并绘制地块草图。
同时,要把清查的农户土地承包关系、地块数量、实际面积等结果与承包农户沟通,及时发现问题,排查矛盾纠纷,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携带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土地承包基本信息调查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签字进行确认。
二是农户填写农业部颁发的相关表格。
三是收集土地承包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及索引页复印件。
(九)汇总审核。
各村小组要组织对清查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汇总格式要按照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的要求),汇总后,由中介服务公司负责导入系统。
(十)调查结果公示。
对汇总结果和地块草图要在村委会公示栏内及所在村民小组显眼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修正,修正结果要再次进行公示。
(十一)工作底图制作。
结合国土部门提供的村小组土地边界,中介服务公司负责制作工作底图电子版,打印并及时下发到各村小组,利用专业软件正射影像图进行分幅裁剪,裁剪前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确认能够打印的图幅大小,宽度一般为1-1.5米,长度不限。
(十二)外业调查。
各村小组负责选择地块指认现场,可在村委会办公场所进行。
根据制作好的工作底图,结合村绘制的地块草图,村小组组织农户逐户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指认,结合收集完成后的入户调查表在打印的影像底图上将地块勾绘,并进行编号。
每个地块必须填写农户名与地块编码,同时与纸质台账进行一一对应,指认完毕后进行公示确认。
(十三)内业处理。
经指认签字后的工作底图先在各村小组进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由中介服务公司进行内(外)业处理,根据按照顺序编号的工作底图一一对应进行调绘(测绘)。
绘图结束后按照操作手册编辑区结构属性,将调绘(测绘)结束后的SHAPE文件由中介服务公司导入系统,导入完成后进行GIS权属核实。
数据入库。
中介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将村小组提交的调查表格导入到软件系统建立数据库。
公示图制作。
将系统内已经对应完毕的矢量数据从数据库导出,利用专业软件制作公示图,线色统一为红色。
公示内容一般为农户名和地块实测亩数,地块代码也作为公示内容。
(十四)审核公示。
将公示图和公示表发放到各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存档。
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调查员应配合确权颁证工作小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十五)建立登记簿。
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农户签字确认后的承包土地地籍图连同数据资料,由各村小组上报镇街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镇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完善区级数据库。
对于存在争议的暂时难以化解的,可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登记。
在软件的详细信息中包含确认功能,一户一表,农户的基本信息、共有人信息、地块基本信息及示意图等,并利用此表进行确认签字。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
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十六)发放证书。
按照农业部统一制定的经营权证书式样和标准要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核实无误的登记簿内容,打印经营权证。
经核实无误后,及时组织发放到承包农户。
(十七)建立一体化农经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区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涵盖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土地流转管理系统、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一体化农经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
(18)完善档案。
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国家档案总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要求,在区档案局、区农业局的指导下,组织完善档案信息资料,并统一归档保管。
(十九)总结验收。
2017年12月30日前,各街镇要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日至2月28日,区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小组开展检查验收,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我区农村重点工作之一,各街镇要高度重视,街镇主要领导是这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选派精兵强将下派到村小组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并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上报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
区农业局:
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有关业务培训,协助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区委农办:
负责指导各街镇开展土地置换整合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清城分局:
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相关资料并给予技术支持,提供土地确权所需的资料、材料。
区财政局:
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和加强资金监管,提供资金保障。
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农村稳定,提供农户的户籍资料。
区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各宣传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宣传工作。
区信访局:
负责做好调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上访事项,实现专人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上访案件。
区司法局:
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纠纷。
区档案局:
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
以上各单位需指派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协调与沟通的专职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街镇:
要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宣传,具体负责细化本街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搞好相关资料档案归档管理;
指导和督促村委会、村小组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和反馈工作情况。
妥善处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三)明确工作进度和程序。
我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先解决土地置换整合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自然村完成土地置换整合工作后,立即向街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要求进行下一阶段工作,街镇领导小组收到信息并核实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1.优先确权阶段。
置换整合工作较好,土地权属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优先确权。
2.重点推进阶段。
置换整合工作较好,土地权属部分不清楚的可先对权属清楚的进行确权,权属有争议的待调解后确权。
土地权属清楚,置换整合工作落后的要充分发挥群众主观意识,广泛宣传发动,尽快将整合工作做好,再确权。
3.攻坚阶段。
土地权属不清楚,置换整合工作落后,阻力较大的,要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可以分片分阶段完成相关工作。
总体安排是:
2017年6月30日前,各街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要完成30%以上;
2017年9月30日前,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要完成70%以上;
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四)加强检查督导。
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街镇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汇报会,每月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此项工作底数不清,造成此项工作流于形式,引起群众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街镇要切实做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并于每月1日、16日书面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
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流程图
清远市清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图
成立机构
核查基本情况实施分类指导
宣传发动
引进中介服务公司
开展培训
资料准备
土地置换整合
入户调查
汇总审核
调查结果公示
工作底图制作
外业调查
内业处理
审核公示
建立登记簿
发放证书
建立一体化农经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
完善档案
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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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 城区 农村土地 承包 经营权 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