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外汇业务产品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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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外汇业务产品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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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外汇业务产品手册
外汇及贸易金融业务手册
前言——XX银行简介
XX银行前身为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在有着60年历史的厦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整体改制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会展控股有限公司、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国有企业为前四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29.41%。
XX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850,127,201元人民币,员工总数约为800人,是一家按照现代商业银行模式运行,主要服务“三农”、社区村居民和中小企业,为厦门特区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XX银行是厦门营业网点最多、服务面最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一,共有对外营业网点61个,共有自助设备400多台,并已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不断促进零售、小企业、中间、同业等新兴业务的蓬勃发展,全方位满足客户业务需求。
立足社区,服务三农,XX银行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工作部署,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金融服务辐射全市近50%的户籍人口,用近90%的信贷资金投向当地小微企业和村居民,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坚持服务“三农”、社区(村)居民、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XX银行将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以创新为手段,依托灵活的机制、科学的管理,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成为政府满意、股东满意、监管部门满意、客户和员工满意的好银行。
一、个人外汇业务
Ø个人结售汇
✓产品说明
个人结售汇业务包括个人结汇和个人购汇业务。
个人结汇业务是指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客户将持有的外币现钞或现汇出售给我行,我行按即期汇率给付客户等值人民币的兑换业务;
个人购汇业务是指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客户以自有人民币向我行购买外汇,我行按即期汇率给付等值外币的兑换业务。
✓产品特点
汇率优惠:
XX行为客户提供较为优惠的汇率,节约汇兑成本。
手续简单:
境内个人年度结售汇总额等值5万美元及以下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
专业服务:
经办人员全部具备外汇业务上岗资格,保证服务质量。
范围广:
无论是境内居民或境外人士,均可持外币现钞或外汇账户存款在我行办理结汇。
✓适用客户
有结售汇需求的境内外个人。
✓申请条件
持外籍护照人员、出国人员,境内居民个人。
✓办理流程
客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有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权限的网点办理。
个人外币储蓄存款分现汇和现钞两种,现汇结汇适用汇率为银行现汇买入价,现钞结汇适用汇率为银行现钞买入价。
Ø
留学移民
✓产品概述
XX行特为留学生和移民客户准备了出国金融套餐,轻松解决您的烦恼,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
留学移民前期,我行为您提供个人存款证明、出国留学贷款、个人外汇买卖等服务;当您整装待发时,我行为您提供个人购汇、国际汇款、旅行支票、留学保险等业务;当您留学回国后,我行为您提供个人结汇、兑付旅行支票服务。
产品名称
产品特点
存款证明
证明经济能力的作用,为您成功申请签证提供有力保证
出国留学贷款
我行留学贷款业务提供丰富的担保方式,包括个人私有房产抵押,质押存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等多种方式获取授信额度。
我行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70%或有价单证面值的95%给予授信额度。
个人购汇/汇款
我行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的SWIFT电汇服务,同时只要在我行同时办理购汇业务,汇款时还将享受手续费优惠。
留学保险
我行与保险公司联合我行联合XX保险公司推出了针对留学生的境外保险业务。
为留学生提供人身、财产、旅行、救援、医疗、学习等多重保障。
✓产品特点
方便、快捷、费用低,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满足您出国移民的多方位需求。
✓适用客户
拟出国留学的个人客户
✓申请条件
有出国留学需求的境内居民个人。
✓办理流程
客户凭有效证件以及留学移民证明材料至我行有外汇办理权限网点根据您所需办理业务填写申请书;
我行应客户需求审核申请书各要素;
为客户办理业务。
二、公司外汇业务
1.国内结算
Ø开立国内信用证
✓产品说明
开立国内信用证是指我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其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业务。
✓产品特点
减少资金占压,加快资金周转,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使用效益。
✓适用客户
买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部份或全部免交开证保证金。
✓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拥有贷款卡且信息正常;
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客户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我行应买主申请,根据其偿债能力、履约记录和担保条件等情况为其核定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买方提交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并与我行签订业务合同,我行经审核后占用额度开出国内信用证;
开证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对外付款。
Ø国内信用证议付
✓产品说明
国内信用证议付是指我行收到开证行到期付款确认书后,扣除议付利息并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如开证行到期不付款,我行对卖方有追索权。
✓产品特点
加快资金周转。
即期收回远期债权,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缓解资金压力;
简化融资手续。
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适用客户
卖方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卖方在获得开证银行付款确认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卖方在获得开证银行付款确认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拥有贷款卡且信息正常;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
客户拥有已经银行确认付款的未到期远期债权;
确认付款的开证银行必须是我行已核有授信且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我行辖内机构除外)。
✓办理流程
卖方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
我行经审核单据后,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进行索汇;
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向我行进行付款确认;
我行在收到开证行付款确认后,客户应向我行提交国内信用证申请或国内信用证议付相关合同,我行将议付款项入卖方账户;
开证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议付款项。
Ø国内信用证押汇
●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
✓产品说明
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是指我行收到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开证申请人要求代其垫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产品特点
买方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付款赎单;
买方在付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提高议价能力。
通过将付款期限由延期付款改为即期,相应缩短延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买方提高议价能力。
✓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拥有贷款卡且信息正常;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
客户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我行应买方申请为其核定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买方向我行提交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申请书或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申请相关合同;
我行代买方对外垫付押汇款项,并将单据交付买方;
买方到期向我行付款,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
✓产品说明
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是指卖方发货后,我行凭单证相符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单证相符押汇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货款收回,如开证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责任,我行对卖方有追索权。
✓产品特点
加快资金周转:
在买方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偿付,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简化融资手续:
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改善现金流量:
可增加当期现金流,从而改善财务状况。
✓适用客户
卖方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拥有贷款卡且信息正常;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
✓办理流程
卖方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提交单据和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申请或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相关合同;
我行经审核单据后,将押汇款项入卖方账户;
我行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进行索汇;
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Ø国内信用证福费廷:
✓产品说明:
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是指在议付信用证或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方式项下,银行收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后,从卖方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
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的种类包括自买和转卖,其中自买债权系指银行无追索权买断经他行承兑(如系银行自己开证则为银行承兑)的卖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
转卖债权是指银行自国内信用证的卖方买入远期信用证项下经承兑的债权,又将其无追索权地转卖给另一包买商,待包买商将贴现款项汇入银行指定帐户,银行扣除利息、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再将贴现款项划入国内信用证中卖方帐户。
✓产品特点:
买断融资,有效规避国家、利率、汇率风险,买方信用风险,实现风险转移
无需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
提前办理结汇,退税,加快企业资金回收
融资期限灵活,改善现金流量
业务范围可扩大至高风险贸易地区,增加贸易机会
✓业务流程:
首次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的客户,需与我行签定关于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福费廷业务)的相关合同。
Ⅰ.银行自行买断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
相关单据审核无误后,直接向开证行发送电文银行买入其信用证项下已承兑债权的通知。
原则上,开证行确认后,向客户交付关于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的买入通知。
客户在上面签字确认后,我行为客户办理买入债权的划款入帐手续。
我行在到期日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后,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Ⅱ.转卖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
我行向已与银行签有业务协议或业务合作方案的包买行询价,确认交易细节及相关文件;发送信用证项下“款项让渡电”,同时向开证行发出转让通知,请其向包买行确认。
收到包买行的款项后,向客户交付关于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的买入通知,在获其回执确认后,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客户办理入帐手续。
债权到期时,开证行向包买行付款。
如到期时开证行仍付款给银行我行应立即将收到的款项付给包买行。
Ø国内保理:
✓产品说明
国内保理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卖方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为卖方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户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与坏账担保服务。
✓产品特点
风险保障,手续简便。
通过代理行关系,我行可对买方进行信用评估并承担其信用风险,承诺在买方信用不好不付款或无力付款时承担付款责任,有力地起到了风险保障的作用;业务操作上国内保理的手续简便,客户只需凭发票等必要的单据即可得到融资并获得其他保理服务。
融资便利,美化报表。
保理商以预支方式提供融资便利,缓解卖方流动资金被应收账款占压的问题,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同时我行可以提供应收账款买断服务,帮助企业将“应收”变为“收入”,从而达到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降低费用,节约成本。
降低客户的利息成本。
保理融资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来说,期限更具灵活性,降低了客户的利息支出。
降低客户的管理成本。
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催收都由保理商负责,使客户从大量烦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
拓展市场,增加利润。
有保理服务作保障,客户不再有后顾之忧,能够大胆地运用赊销这一有竞争力的销售形式,争取更多的买家,拓展市场,增加营业额,提高企业的利润率。
✓适用客户
原则上适用于采用赊销(O/A)为付款方式且付款期限不超过180天的国内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
在国内赊销中可能担心买方的信用风险或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应收账款周转率过低,希望控制风险,拓展业务;
适用于希望减轻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担的买卖双方。
✓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拥有贷款卡且信息正常;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
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卖方向卖方保理商提交国内保理业务申请,卖方保理商据此联系买方保理商对买方进行信用评估;
买方保理商核准买方信用额度,卖方保理商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相关协议;
卖方发货出单,将相应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卖方保理商,并进而转让给买方保理商;
买方保理商向买方提交应收款账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请其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及付款到期日;
如买方于发票到期日向买方保理商付款,买方保理商将款项付卖方保理商;如在发票到期日前未收到争议通知且到期日后60天内未收到买方的付款,买方保理商做担保付款;
卖方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如有)及费用,将余额付卖方。
2.国际结算
Ø汇入汇款
✓产品说明
指境外汇款人将款项从国外汇给我行客户的业务。
为便于客户安全、快速收到汇入汇款,建议收款人提前与汇款人联系,确保汇款信息的准确性。
目前我行可受理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澳元、加元等币种的汇入汇款业务。
✓产品特点
方便、快捷、费用低。
有利于境内出口商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主动权,我行也可以获得一定存款沉淀。
✓适用企业
对资金周转速度或控制财务费用有较高要求的企业;适用于非贸易以及资本项下的收汇结算的企业。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有进出口经营权,在外汇局监测系统对外付汇名录内;
汇入汇款电文指令清晰,要素齐全,附言明确。
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要求。
✓办理流程
客户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收到境外汇入款项后,我行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汇入汇款解付及到款通知服务,客户持有效证明文件至我行办理结汇或划转。
Ø汇出汇款
✓产品说明
汇出汇款业务适用于贸易项下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及资本项下国际支付等。
我行根据客户的汇款指示,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汇给指定的国外收款人。
目前我行可受理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澳元、加元等币种的汇出汇款业务。
✓业务特点
手续简便,提交单证简化,相比信用证、托收,费用较低。
客户在办理汇款时,我行为客户设计最直接最快捷的汇款路径,节省汇款中间费用,保证客户资金安全、快捷到达。
✓适用企业
进口商流动资金充裕且与出口商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且对其充分信任,愿意接受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的条件。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有进出口经营权;在外汇监测系统对外付汇名录内;
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要求,如需经外汇局批准的业务,还需提供外汇局核准件。
✓办理流程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
填写汇款申请书并提交相关单证;
我行审核汇款申请书各要素及相关单证;
扣划款项,对外发电。
Ø进口开证
✓产品说明
进口信用证是我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我行开立信用证的范围包括:
即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背对背信用证等。
✓业务特点
我行开出信用证后,即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有了我行的银行信用,客户可以在对外谈判中占据主动,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或其他优惠条件,通过信用证的单据要求,客户可以有效地控制货权、运输方式、发运日期及货物质量等。
我行专业的审单、承兑、付汇操作,使贸易过程更加规范,贸易可行度更高。
客户流动资金不充裕的情况下,为减少资金占用,开证时可向我行申请授信开证,到期付款时可申请额度项下垫款。
✓适用企业
买卖双方处于交易初期希望引入银行信用,买方希望减少资金占用的企业。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有进出口经营权,在外汇监测系统对外付汇名录内;
贷款卡基本信息正常;
客户在我行有足额外汇存款或取得我行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客户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存入足额保证金或申请我行授信额度,
客户提交开证申请书、购销合同、转账支票等我行要求的文件,
我行审核无误后,扣划保证金或登记客户使用额度,根据客户要求对外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
信用证项下到单后我行为客户审单并打印《对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通知客户审单情况;
客户同意付款或承兑后,我行为客户办理对外付款或承兑事宜,并将全套正本单据交由客户。
Ø进口代收
✓产品说明
进口代收指我行接受国外代理行委托,按照代理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我行客户)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
✓产品特点:
与进口信用证相比较,托收方式银行费用较低,手续简单,有利于进口商节约费用,操作简便。
进口商流动资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单(D/P)方式;进口商流动资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给予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
在承兑交单的情况下,由于进口商只需做出承兑就可以提货并处置货物,因此有足够的时间在转售或处理完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完全避免了资金的占压。
✓适用企业
与境外出口商采用跟单托收结算方式的符合自营进口权资格的进口企业。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有进出口经营权;在外汇监测系统对外付汇名录内。
✓办理流程
在我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企业与境外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
我行收到境外托收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为企业审单并打印《对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并通知客户,
企业同意付款或承兑后,我行为其办理对外承兑或付款事宜并将全套单据交由企业。
Ø出口来证
✓产品说明
我行收到并审核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和改证的真实性后,通知国内出口商(我行客户)。
通过此业务我行可更多地了解受益人并且争取其成为固定客户。
✓产品特点
由我行进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经由我行合理审慎地核验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信用证是伪造的而给受益人造成损失。
我行通知企业后可争取续做出口议付和出口押汇业务,为进一步合作打下基础。
✓适用企业
与境外进口商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有自营出口权的出口企业。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有进出口经营权。
✓办理流程
境内出口商将我行的英文名称及SWIFTCODE提供给境外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由境外开证行指定我行为通知行;
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我行先验真伪,审核无误后第一时间通知受益人。
我行将信用证中歧视性条款、有矛盾条款、不易执行的条款提示受益人,降低受益人风险。
Ø出口议付
✓产品说明
出口议付指我行根据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和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以UCP600等国际惯例为指导,按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审核完毕后将单据寄往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银行,并要求开证行或者指定付款行或者保兑行或者偿付行付款。
✓产品特点
客户备货后,只要按照信用证的单据要求制单,一般都可以按时收回货款,从而避免出口收汇风险。
信用证的特点是银行“认单不认货”,我行以专业的服务为客户把握住了单据的质量,有利于客户占据主动,取得开证行的付款承诺。
✓适用企业
与境外进口商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有自营出口权的出口企业。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有进出口经营权,在外汇监测系统对外付汇名录内。
✓办理流程
客户将全套正本单据及填写完整无误的出口议付申请书交由我行,
我行为客户进行审单后将全套单据连同寄单面函寄往开证行,
开证行审单后进行付款或承兑,
我行为客户收妥款项或办理押汇融资。
Ø跟单托收
✓产品概述
跟单托收指我行作为托收行,接受出口商委托将出口商的全套出口单据寄望进口商所在地银行(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根据付款情况不同,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产品特点
与出口议付相比较,跟单托收银行费用较低,手续简单,有利于出口商节约费用,且易于操作。
当出口商的产品属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融资便利时,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打开局面,可以选择D/A方式。
由于托收方式下进口商只有付款或承兑后才能提取货物,相对于赊销方式,风险较易控制。
✓适用企业
与境外进口商采用跟单托收结算方式的有自营出口权的出口企业。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有进出口经营权,在外汇监测系统对外付汇名录内。
✓办理流程
客户提交相关单据及申请书,
我行将全套单据连同寄单面函寄往代收行,
代收行承兑或付款,
我行为客户办理入账或押汇融资。
Ø光票托收
✓产品概述
光票托收,是指客户仅凭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我行收取款项的托收结算方式。
贸易上的光票托收,一般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代垫费用、佣金、样品费,或其他贸易从属费用。
目前我行可受理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澳元、加元等币种的光票托收业务。
光票托收具有立即贷记与收妥贷记两种方式:
立即贷记:
收款快、费用低,但存在被追索的风险,较适用于要素齐全、付款人信誉优良的合格票据。
收妥贷记:
是国外托收行收到付款人付款后方贷记我行账户,我行据以贷记客户的账户。
此方式的特点是收款时间长、费用较高,但款项为最终收妥,不存在被追索的风险。
✓产品特点
安全,便捷,费用低。
我行通过国际化的网络和专业水平为客户查验票据,防止票据伪造和欺诈风险。
✓适用企业
用于贸易、非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使用票汇方式结算的企业。
✓申请条件
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有进出口经营权,在外汇监测系统对外付汇名录内。
✓办理流程:
客户提交托收票据及业务申请书,
我行审核无误后将票据寄往我行的代收行委托收款,
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按票面金额及期限付款,
我行收妥头寸后,将托收款项解付给客户。
3.融资业务
Ø国际贸易融资
✓进口押汇
●产品说明
我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代进口商对外垫付进口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用于满足进口商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按结算方式分为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托收押汇;按押汇币种分,可分为外币押汇和人民币押汇;按垫付资金来源分为自有资金对外垫付和海外联行垫付(海外代付)。
●产品特点
减少资金占压。
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
把握市场先机。
帮助进口商在无法立即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提高议价能力。
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
节约财务费用。
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适用客户
进口商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付款赎单;
进口商在付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拥有贷款卡;
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办理流程
我行应进口商申请为其核定授信额度。
进口商向我行提交进口押汇申请书。
我行代进口商对外垫付押汇款项,并将单据交付进口商。
进口商到期向我行付款,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温馨提示:
非全套物权单据项下或空运单据等非物权单据项下办理进口押汇业务,贵公司须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或复印件;
✓担保提货
●产品说明
当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时,进口商为办理提货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由银行加签并由银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担保。
提货担保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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